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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天王 - 第一卷、谁家有男初长成! 第779章、中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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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9章、中弹!
  杀手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
  他们重情重义,在战斗的时候,他们需要把后背托付给自己的队友。
  他们也冷血无情,在队友失去战斗能力或者没有办法给予他们帮助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其舍弃。
  对他们来说,活着是第一要务,执行任务是第二要务。其它人的生死与他们没有太大的关系。
  活着。收钱。这是两件事。
  活着收钱。其实是一件事。
  红狐拥有典型的杀手性格。在野猪健康完整活蹦乱跳的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为了整支队伍的战斗力考虑,要求大鸟和他互相照顾,不要拆台。
  现在,野猪的一只手臂断了,就连站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这样的队友他要来做什么?
  就算把他交换回去,等待他的也是子弹爆头的命运。在这深山野岭,以野猪现在的身体状况,谁愿意扛着他出去?出去了又能做什么?
  与其内部人狠心下手,不如让唐重把他给解决掉。也给他们团队省却了一个大麻烦。
  大家都说死亡是杀手最好的归属。杀手自己也这么说。
  其实杀手也不愿意死,可是他们又不得不死。于是,只能用这句听起来很装逼很有范儿的话来自我安慰。
  好心酸的感觉!
  红狐是一个聪明人。不然的话,她也不可能负责欧美市场的情报工作。在亚洲市场情报线断裂的时候,又临危受命过来接手这个烂摊子。
  聪明人都懂得利益最大化。
  她拿苏山换野猪,肯定是没办法利益最大化的。
  如果能够拿苏山换取唐重,这才是最理想的交易。
  唐重死了,苏山不又落在她的手上?
  虽然她现在还没想清楚要怎么利用苏山,但是,这么漂亮的女人,无论是自己玩还是送给别人玩,都是一桩很完美的事情。
  所以,她先佯做自己很关心野猪的模样,要求唐重对野猪温柔一些,留下他一条猪命。等到唐重主动提出交换人质的时候,她便知道唐重已经上当了。他对自己交换人质的意图已经没有了怀疑。
  红狐顺理成章的接受唐重的交易,却在唐重推出野猪身前没有任何阻挡的时候举枪对其扣动扳机。
  她赢了!
  不,还没有。
  在她扣响扳机,子弹已经飞射而出的时候,原本横亘在中间的那个女人动了。

  苏山,她仿佛能够未卜先知似的,在红狐举起枪的时候,身体突然间向唐重的方向扑了过去。
  砰!
  原本应该打在唐重胸口的子弹却打在了苏山的后背。
  衣服破裂,鲜血喷涌而出。
  子弹的巨大推力推动着苏山向前扑倒,然后被唐重一把搂抱在怀里。
  于此同时,唐重手里藏着的那把尖刀也闪电般的甩了出去。
  红狐对唐重有企图,唐重怎么可能一点儿预备也没有?
  他太了解这些杀手的特性了。
  不要以为你看过《这个杀手不太冷》,就以为每个杀手都是里昂那样沉默寡言却又深情专一的大叔。
  他们无法无天无父无母,无兄弟手足,无视规则世俗。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钱。
  只要有钱,他们愿意做任何事情。
  为了赚钱,他们愿意去做别人的走狗去替人杀人,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唐重是学心理学的。他知道,如果是在交通方便的城市里,或许金刚还会留下野猪一条残命。至少,这给其它的队员一个信念:你看,我金刚并不是心狠手辣之辈,对待自己的兄弟还是很人性化的。你们好好跟着我干,能杀人的时候尽量杀,不能杀人的时候也不会被杀。
  但是,这里是偏僻难走的东支乡,这里是人烟罕至不通车马的五岭。金刚他们来杀完人后,还愿意大大咧咧的抬着一个伤员离开?
  就算野猪回到队伍,等待他的也只是死路一条。
  可是,明明是一个必死之人,红狐为什么还愿意和自己交换?
  显然,她有着其它的意图。
  不是图财,就是图色。
  恰好,唐重觉得这两样他都不缺。
  当然,也图命。
  她先谋财,然后再强奸,精神和欲望都得到满足后,再把自己给一枪毙了——
  “我要是红狐我也这么干。”唐重心里这么想道。
  于是,他便从怀里摸出那把他用来雕刻的雕刻刀,准备在确定苏山的安全后,给这个胆敢在他面前耍小手段的红头发女人一个狠狠地教训。
  他最讨厌不守信用的人了。特别是不守信用的女人。
  红狐让他把野猪推过来时,他也有过犹豫。
  可是,他没办法拒绝。

  如果拒绝的话,红狐可能会毫不犹豫的朝着苏山的后背开枪。
  那个时候,苏山还没有走出她的射击范围。
  当然,只要还在这片树林,苏山就很难走出她的枪械射击范围。
  没想到的是,红狐提前发动了攻击。
  这个女人把握时机的机会真是精准无比,不提前也不会落后,一分一秒都不会有偏差。
  只要再给唐重两秒钟的时间,只要能够让苏山再朝前走两步,唐重就会发动攻势——
  红狐扣动扳机几乎和唐重甩出雕刻刀是在同一瞬间完成。在子弹打在苏山的后背上时,同样失去了保护肉盾的红狐也被突如其来的雕刻刀给扎中胸口。
  原来,聪明人不只是她一个。
  嗖——
  雕刻刀入肉。却因为刀刃短窄,刺入不深。
  不得不说,唐家的男人都是善‘射’的。
  大胡子擅长弓箭,老酒鬼爷爷擅长弹弓,唐重擅长——除了打#飞机之外,还有飞刀。
  红狐的身体一颤,一只手捂着胸口,另外一只手举枪再射。
  时间就是生命。
  她必须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把唐重杀掉。
  只要杀掉唐重,她就胜利了。她就安全了。
  手掌湿润,那是鲜血的粘稠。
  手心温热,那是鲜血的温度。
  唐重来不及查看苏山的伤势,在甩出那把雕刻刀的时候,他并没有信心一定能够刺中目标。
  所以,在甩刀的同时,他就已经紧紧地抱紧苏山朝着小溪的方向翻滚起来。
  嗖嗖嗖——
  落叶纷飞,在古老茂密的树林里面翩翩起舞。看起来就像是在拍动作大片似的。
  当然,这原本就是一场动作大片。只不过,没有摄影机,没有导演,只有死后没有重来一次的搏斗凶杀。
  砰!
  砰!
  砰!
  红狐的子弹如影随形,紧紧地咬着在地上翻滚地两个人的身体不放。
  红狐一边开枪射击一边奔跑,绝对不让唐重和苏山滚出她的视线之外。
  哗啦!
  唐重和苏山的身体滚入小溪。长年没有经过日晒的冰冷溪水浸泡全身,让唐重的整个身体跟着抖动了一下。
  就连苏山的身体也跟着哆嗦起来,只能更加用力的搂着唐重的后背。好像这样能够得到更多的温暖。

  红狐追到了溪边,看着在溪水里扑腾的一对男女大笑起来。
  “愚蠢。”她出声骂道。
  再一次举枪。
  这一次,她没有着急射击。
  而是在瞄准。她的手枪里面只有一颗子弹了,她要精确瞄准,然后定位打击。
  最好能够一枪毙命。
  “我投降。”唐重大声喊道。
  红狐愣了一下,嘴角浮现一抹冷笑。
  他们不是警察,是杀手。杀手不接受俘虏。
  “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松鼠的下落吗?”唐重把苏山抱在怀里,他的身体靠在溪边的石头上面。“金刚的女儿——你们不想知道她是活着还是死了?”
  红狐犹豫了。
  他们这次来华夏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寻找松鼠,金刚的女儿。
  虽然金刚有好几个女儿,但是他最爱的却是这一位。这一次金刚派她来华夏调查关意失踪事件,突然之间和组织失去联系,直到现在还生死未知。
  这个华夏人既然喊出来松鼠的名字,证明他知道松鼠的存在。甚至,松鼠的失踪和他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是,如果就这么放过他,她又实在不甘心,也不放心。
  这家伙太卑鄙太无耻太狠辣也太难对付了。
  大鸟和野猪一死一伤,她也被匕首刺中胸口。如果不趁现在力气未失的时候把她杀掉,等到他恢复过来,自己还能够占到便宜吗?
  “松鼠在我手上。”唐重看到红狐眼神有过短暂的犹豫,然后再次变得坚定起来,知道她已经有了杀死自己的决心。“我要和金刚交易。你们放过我,我放了松鼠。你别想杀人灭口,如果我死了,会有人把这个消息告诉金刚——如果金刚知道是你害死了他的女儿,一定不会放过你吧?”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红狐一脸狞笑。然后再次伸手扣动扳机——
  扣不动。
  再扣。仍然扣不动。
  更糟糕的是,手枪竟然从她的手掌脱落掉在了地上。
  她全身瘫软,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扑通——
  她一屁股坐倒在地上,满脸惊恐,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魔法?巫术?
  不然的话,自己怎么会突然间手脚脱力不能动弹呢?
  (PS:感谢wo爱佳怡朋友的万赏,感谢永远的近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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