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北回归线 - 小说《北回归线》电子书——第12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夏天快过去时,菲尔莫邀我去同他一起住,他在迪普莱克,斯广场附近有一套俯瞰骑兵兵营的工作室公寓套间。自从上回到勒阿弗尔小游一趟回来后我们经常见面,若不是菲尔莫我真不知道自己今天会在哪里,很可能早就死掉了。他说,“都是那个小婊子杰基,要不我早就邀你来了。我无法甩掉她。”
  我只有笑笑。菲尔莫总是这样,他有勾引无家可归的婊子们的天才,最后杰基总算自动走了。
  多雨的季节来临了,这是使你沮丧、心情不愉快、漫长而又沉闷地长膘、下雾、-阴-雨连绵的季节。冬天的巴黎真是一个可恶的地方!这种天气侵蚀进你的灵魂,使你变得像拉布拉多海岸那样光秃秃的。我不无焦虑地注意到唯一的取暖设备是工作间里的小炉子,不过这儿还算舒服,从工作间窗子里还能看到极美的景致。
  早上菲尔莫粗暴地摇醒我,在我的枕头上留下一张十法郎的票子。等他一出门我便又躺下睡个回笼觉,有时一直躺到中午才起来。没有什么急着要做的事,除了这本有待写完的书,而且这也不大叫我伤脑筋,因为我早就知道反正谁也不会接受它的。但是菲尔莫却被它深深打动了,每天晚上他胳膊底下夹着一瓶酒回到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桌前看我写了多少页。
  起初我还挺欣赏他的热情,后来再没什么好写的,看到他乱翻,看我又写了些什么,我便非常不安,他还以为我能像水龙头流水一样流出东西来呢。没有东西拿给他看时,我的感觉正与受他庇护的婊子一模一样。我记得他常常谈起杰基,“只要她随时给我脱光就行了。”如果我是女人我倒是很乐意为他脱光衣服,那样总比提供他等着看的稿子容易些。
  不过他努力要叫我过得舒服,食物和酒总有的是,他还不时执意要我陪他去跳舞。他很喜欢去奥德萨街一个黑鬼们聚会的场所,那儿有一个好看的黑白混血儿,她偶尔跟我们一起回家来。使他不快的是找不到一个爱喝酒的法国姑娘,她们都太清醒,无法使他满意。他喜欢带一个女人回工作室来,同她痛饮一番再干正经事。他还喜欢叫女人以为他是艺术家,由于他租的房子是一位画家的,要造成这样一种气氛也不难,我们在大柜里找到的油画很快便挂得到处皆是,一幅尚未完成的画引人注目地装在画架上。遗憾的是,这些画全是超现实主义风格的,它们给人造成的印象通常都不大好。讲到欣赏绘画,一个妓女、一个看门人和一个内阁部长的艺术趣味没有多大差异。后来马克·斯威夫特开始定期拜访我们,旨在替我画像,这件事使菲尔莫颇为高兴。菲尔莫极崇拜斯威夫特,说他是天才,他亲手绘的画没有一件不带点儿残忍的味道,可是至少他笔下的人或物还能使你认出画的究竟是什么。
  应斯威夫特的要求我留起了胡子,他说我脑袋的形状需要留胡子。我必须坐在窗前,背后就是埃菲尔铁塔,因为他想把埃菲尔铁塔也画进去,他还要把打字机也画上。在此期间克鲁格也养成了来串门的习惯,他坚持认为斯威夫特根本不懂得绘画。看到画上的物体失去了比例他极为恼怒,他毫无保留地信奉自然法则。斯威夫特却根本不理会自然,他只要画出脑子里想的东西。不管怎样,现在斯威夫特使我的画像装在画架上。尽管样样都不成比例,甚至一位内阁部长也看得出那是一颗人脑袋、是一个留着胡子的人。看门人却真的对这幅画产生了很大兴趣,她认为画得惊人地像我本人,也赞赏在背景中画出埃菲尔铁塔的主意。这种宁静的生活持续了一个多月,我对邻近区域很感兴趣,尤其是在夜间其彻底的污秽和悲哀被我觉察以后。
  朦胧中那么迷人、那么安静的小广场在黑暗降临后竟会显出最-阴-沉、最险恶的特性*。那边是围住兵营一侧的又长又高的墙,常有一对恋人靠着墙偷偷拥抱——常常是在雨中。看到一对恋人靠着一座监狱的大墙、在昏暗的街灯下拥抱真叫人觉得压抑,仿佛他们已被人逼到绝境了。兵营院墙里的情况同样叫人丧气,下雨天我常站在窗前看底下的活动,那简直就像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我无法理解,他们居然根据作息时间表做每一件事,可是这个时间表准是由一个疯子制定的。他们在泥泞中挣扎,军号吹响了,战马在冲锋陷阵——这一切都在四堵大墙之内进行,这是模拟的战斗,参加者是一大群玩具士兵,他们对学习如何杀人、擦靴子和用马梳梳马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整个过程都是十分荒谬的,不过是谋划中的事情的一部分罢了。无事可做的时候他们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他们搔痒,手插在口袋里走来走去,抬起头看天,一个军官一走过来他们就啪地碰碰脚跟敬礼。
  我看这儿就是一座疯人院,连马匹也有几分傻气。有时他们把大炮拖出来喀嚓喀嚓在街上游行,人们驻足呆呆地望着他们,称赞他们的漂亮军衣。我却总觉得他们像一支正在撤退的军队,他们身上有股寒酸气,衣着邋遢,垂头丧气,他们的军衣穿在身上太肥大,他们作为单个人时具有的惊人的敏捷灵活气息也一扫而光。
  太阳出来后情况就全然不同了,他们眼神里有一线希望,走路精神多了,还表现出一点儿热情。接着景物的色*彩都变得鲜艳了,他们又摆出法国人特有的小题大做、无事生非的派头。他们在街角的小酒馆里愉快地边喝酒边聊天,军官们也显得更有人味,也许应该说更有法国味。太阳一出来巴黎的任何地方都很漂亮,若是哪一家小酒馆放下遮太阳的篷布,在人行道上摆上几张桌子,在酒杯里倒上颜色*鲜亮的饮料,那么人们的人情味就很浓了。太阳普照时,他们就是人,天下最好的人!他们那么聪明,那么懒洋洋的,无忧无虑!把这样一个民族赶进军营里去,叫他们一遍遍操练,封他们当列兵、中士、上校及诸如此类的事真是罪孽。
  如同我所说的,日子过得很顺心。卡尔不时带一件活儿来叫我干,通常是他自己不愿写的游记。每篇只得五十法郎,不过这类文章好写,我只要查查以前的报纸,把旧文章改头换面抛出就行了。人们只是上厕所或在候诊室里消磨时间时才看这类玩艺,关键在于要把文章中的形容词重新换过,其余不过是些日期和统计数字而已。如果这是一篇重要文章,这个部门的头头便会署上他的大名。他是一个傻瓜,哪一种语言也说不好,可是会挑别人的毛病假如他看到哪一段自以为写得不错的文字便说,“我就是要你这样写嘛!写得漂亮,我准许你把它写进你的书里去。”有时这些漂亮的段落是我们从百科全书或旧导游手册上抄来的,卡尔真把其中一些搬进他的书里了,因为这些段落有点儿超现实主义的味道。
  有一天晚上,我散步回来一推开门便有个女人从卧室里跳出来。她立即嚷道,“你就是那个作家吧!”她打量一下我的胡子以加深印象,她说,“多么可怕的胡子!我看你们这些人呆在这儿准是疯了。”菲尔莫手里拿着一条毯子跟在她身后。“她是一位公主。”他说,一面还咂咂嘴唇,好像刚刚尝了尝某种珍贵的鱼子酱似的。他俩都穿着出门的衣服,我弄不明白他们拿着睡觉的被褥干什么,后来我马上想到,准是菲尔莫把她强拉进卧室看他的洗衣袋去了。每一回有新的女人上门他都要来这一手,尤其是法国女人。洗衣袋上缀着“凭票取衣”,不知为什么菲尔莫养成了向每一位来访的女客讲解这句话的痹好。可是这位女人不是法国人,这一点他当即对我说明了。她是俄国人,而且还是一位公主。

  他激动地高声谈论,像一个刚刚发现一件新玩具的孩子。
  “她会讲五种语言!”他说,显然为这样一种才能所倾倒。
  “不,四种!”她马上纠正道。
  “好,就算四种吧……总之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姑娘,你该听听她讲话。”
  公主有些不安,她不断搔自己的大腿、揉鼻子。她突兀地问我,“他为什么想现在铺床?他以为那样就能得到我吗?他是个大孩子,他的举动太丢人。我带他去一家俄国餐馆,他跳起舞来像个黑鬼。”她扭扭屁股演示菲尔莫是怎样跳的,又说,“他说得太多,嗓门太大。他说的全是废话。”她在屋里急速转来转去,察看画和书,她始终高昂着头,偶尔也搔搔自己身上。
  她不时像军舰一样转过身去,把舷侧朝向我们。菲尔莫跟着她到处走,一手提着酒瓶,一手端着酒杯。她嚷道,“别这样跟着我!除了这个你就没有别的可喝了?你不能弄一瓶香摈来?我一定要喝点儿香摈。我的神经!我的神经!”
  菲尔莫瞅空子在我耳边低声说了两句。“是个演员……电影明星……有个家伙抛弃了她,她总忘不了……我一定要把她灌醉……”“那么我就走开。”我正说着,公主大叫大嚷着打断了我们。
  “你们为什么要咬耳朵?”她跺着脚喊道。“难道你不知道这样是不礼貌的吗?你,我记得你是要带我出去的,不是吗?今晚我一定要喝醉,我早就对你说过了。”
  菲尔莫说,“是的,是的,咱们马上就走。我只是想再喝一杯。”
  她吼道,“你是一头猪,不过你也是一个好孩子。只是你说话声音太大,不懂礼貌。”她又转向我,“我能指望他规矩一点儿吗?今晚我一定要喝醉,我可不想叫他给我丢人。以后我还会来这儿的,我想跟你谈谈,你显得更聪明一些。”
  临出门时公主友好地跟我握握手,她答应哪天晚上再来吃饭——“等我清醒的时候。”她说。
  “好极了!”我答道。“再带上一位公主,至少带一位伯爵夫人一同来,我们每个星期六都换床单。”
  大约到了凌晨三点菲尔莫蹒跚进来了……就他一个人。他喝得烂醉,敲得乱响,像一个瞎子,他在用裂开的拐杖探路。嗒、嗒、嗒,一路响着走过疲倦的小巷……“我这就去睡了,明天再跟你细说。”经过我身边时他说。他闯进里屋,扯下床罩,我听见他在叹息——“这样一个女人!这样一个女人!”不到一秒钟他又出来了,戴着帽子,手里提着裂了缝的手杖。“我早就知道会出这种事的。她疯了!”
  他在厨房里翻腾了一阵,带着一瓶安如葡萄酒回到工作室里来,我只好坐起来和他干一杯。
  据我把故事连接起来的情况看,这整个事情源于香榭里舍大街的“邦德波威”,有一回他在回家的路上在那儿下车喝了一杯。和平时一样,这时露天咖啡座上坐满了老家伙,这一位正坐在小径上,面前摊着一棵小碟子。菲尔莫凑巧走过来同她视更多了。
  一场舞刚跳了一半她突然走出舞场,眼泪涌出来。菲尔莫说,“怎么回事?这一回我又怎么了?”他出于本能马上把手放在背后,好像屁股仍在扭动似的。她说,“没什么,你什么也没干。好了,你是个好孩子。”说完,她又把他拉到舞场上开始狂跳起来,菲尔莫小声问,“可你究竟怎么了?”她又答道,“没什么。我看到了一个人,就这个。”然后她又猛然发脾气了——“你干吗要把我灌醉?你不知道喝醉酒后我会发疯?”
  她问,“你有支票吗?我们一定得离开这儿。”她把侍者叫过来,同他用俄语耳语了两句。“是真的支票吧?”侍者走开后她问。接着,她又冲动地吩咐,“在楼下衣帽问里等我,我得给人打个电话。”
  侍者送来我的零钱后菲尔莫悠闲自在地信步下楼来到衣帽问等她,他来回走动,轻声哼曲子、吹口哨、咂嘴预想着将要品尝的鱼子酱的滋味。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他仍在轻声吹口哨。二十分钟过去了,公主仍未露面,菲尔莫这才起了疑心。衣帽间的侍者说她早走了,他冲出门,门口站着一个穿制服的黑鬼,咧着嘴大笑。黑鬼是否知道她跑到哪里去了?黑鬼笑了,黑鬼说,“我听见说库波勒饭店,没听见别的,先生!”
  在库波勒饭店一楼,他看到公主坐在一杯鸡尾酒前,脸上一副想入非非、恍恍馏熄的表情。看到他,她微笑了。
  他说,“这样跑掉象话吗?你可以告诉我,说你根本不喜欢我……”听到这话她发火了,表演了一番,没完没了他说了许多之后呜呜大哭起来,鼻涕眼泪流了不少。她哭诉道,“我疯了,你也疯了。你想叫我跟你睡觉,可我不想跟你睡。”后来她又开始破口大骂她的情人,就是在舞场上看到的那个电影导演。这就是她不得不逃离那个地方的原因,这就是她每天晚上吸毒、喝醉酒的原因,这也是她纵身跳进塞纳河的原因。她这样唠唠叨叨地说自己有多么疯痴,突然又有了一个主意,“咱们到布里克托普的店里去!”她在那儿认得一个人……他以前曾答应帮她找个工作,肯定他会帮助她的。
  “那要花多少钱?”菲尔莫谨慎地问。
  要花很多钱,她马上告诉他了。“不过听着,假如你带我去布里克托普那儿,我就答应跟你一起回家。”她挺老实,又补充说这也许会花掉他五六百法郎的。“可是我值这么多钱!你不明白我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全巴黎再也找不到另外一个我这样的女人……”“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菲尔莫的美国佬脾气完全表现出来。“我可不这么看,我看不出你值什么。你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古怪的婊子。老实说,我宁愿给某一个穷酸的法国姑娘五十法郎,至少她们还给人一点儿报偿。”
  他一提起法国姑娘她便暴跳如雷。“别对我说起这些女人!
  我恨她们!她们愚蠢……她们丑……她们全是为了钱。我告诉你,别说了!”
  不到一分钟她的气又消了,她又想出一个新花招。她喃喃道,“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脱光了是什么样呢。我美极了!”说着她用双手托着两只**。
  然而菲尔莫不为所动,他冷冷他说,“你这个婊子!我并不在乎在你身上花几百法郎,不过你太古怪。你甚至连脸都没有洗,你嘴里有股臭味,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公主呢……我并不要你的神气活现的俄国花样,你该上街去推销。你并不比哪一个法国小姑娘强,你甚至还不如她们,我不会再在你身上花一个苏了。你该到美国去,那儿才是你这种吸血鬼呆的地方……”他这番活好像一点儿也没有使她生气,她说,“我想你有点儿怕我。”

  “怕你?你?”
  她说,“你还是个小孩子呢,你没有一点儿礼貌。等你更了解我以后就不会这样说了……你干吗不学着对我好一点儿?如果你今晚不想跟我一同去,悉听尊便。明天五点到七点间我在‘圆顶’等你,我喜欢你。”
  “可我明天不打算去‘圆顶’,哪一天晚上也不去!我不想再见到你了……永远不想。咱俩一刀两断了,我要到街上找一个漂亮的法国小姑娘,滚你的蛋吧!”
  她瞧瞧他,疲乏地微笑了,“你现在这样说。等着瞧!等你跟我睡过以后再说,你还不知道我的身体有多么美呢。你以为法国姑娘懂得怎样做*爱……等着瞧吧!我要叫你为我发狂。我喜欢你,只是你太野蛮。你还是个孩子。话太多……”“你疯了,”菲尔莫说。“天下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爱上你,回家去洗洗脸吧。”说完他不付酒钱就走了。
  不过没几天公主便就范了,她真的是一位公主,对此我们确信无疑,只是有淋玻总之,这儿的生活一点也不枯燥,菲尔莫患有支气管炎,正如我所说的,公主有淋病,而我有痔疮。
  我在马路对面的俄国杂货店里退掉了六个空酒瓶子,我一滴也不曾喝下肚。没有肉,没有酒,没有肥野味,也没有女人,只有水果和石蜡油、碘酒和肾上腺素油膏。这个鬼地方没有一把椅子是坐着舒服的。现在,瞧着公主我自觉身份大增,像一个巴沙一样。这个词的发音使我联想到她的名字,玛莎。这个名字并不很贵族化,令我又联想起《活尸》。
  起初我以为三人同居会令人尴尬,可是一点儿也不。看到她搬进来,我以为自己又要倒霉了,以为得另找个地方住了,可是菲尔莫很快就叫我明白他只是暂时收留她,到她能自立时为止,我不明白“自立”这样一个词用在这样一个女人身上是指什么,照我看她一辈子都是头朝下倒立的。她说是革命迫使她离开俄国的,我敢肯定,若没有这场革命她也会被赶出国的。她自以为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演员,不论她说什么我们也不反驳她,那么做完全是浪费时间。菲尔莫觉得她很好笑。早上去上班前菲尔莫在她枕头上扔下十法郎,在我的枕头上也扔下十法郎。到了晚上我们三个一起去楼下的俄国餐馆吃饭。附近住着很多俄国人,玛莎已经找到了一家可赊点儿帐的饭馆。一天十法郎对于一位公主自然是微不足道的,她不时想吃鱼子酱、喝香槟,还需要满满一柜新衣服以便重新在电影界找一份工作。现在她无事可做,只是消磨时间而已,她开始发胖了。
  今天早晨我吓了一跳。洗完脸后我错拿了她的毛巾,看来我们无法教她学会把毛巾挂在她自己的钩子上。为此我狠狠训斥了她一顿,她却平静地答道,“亲爱的,如果一个人这样就会瞎掉,那么多少年前我早就瞎掉了。”
  还有马桶,我们都得用,我试图以父亲般的口吻向她解释马桶上的坐垫圈会传染玻她却说,“哼,得了!如果你们这么怕,我就找一家咖啡馆去上厕所。”我向她解释,那样做并没有必要,只要采取一般的预防措施就行了。她说,“喷,喷,我不往下坐就是了……我站着。”
  有了她一切都变得十分荒谬,她先是不肯就范,因为来了月经。这一拖就是八天,我们开始以为她是在装蒜,可是她并没有装。有一天,正在收拾房间,我发现床下有些药棉,上面还沾着血。她把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床底下:桔子皮、卫生巾、瓶塞、空瓶子、剪刀、用过的避孕套、书、枕头……她只在要睡觉时才整理床,她花去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看俄文报纸。她对我说,“亲爱的,若不是要去买报,我根本就不起床。”这话说得对极了!她什么也不看,只看俄文报纸,身边连一点手纸都没有,没有可擦屁股的东西,除了俄文报纸。
  说来她的怪癖也真怪,待她的月经完了,休息好了,腰里也长了一圈膘,她仍不肯就范。她假装只喜欢女人,要她接受一个男人就得先恰到好处地刺激刺激她。她要我们带她去一家妓院,他们在那儿表演人与狗交媾的把戏。她说勒达同天鹅交更好。天鹅一拍翅膀就使她兴奋异常。
  一天晚上,为了查明她究竟更喜欢什么,我们陪她来到一个她提出要去的窑子。不等我们找到机会向鸨母提及这个话题,一个坐在邻桌旁喝醉了的英国人同我们攀谈起来。他已经上了两次楼,还想再试一回。他口袋里大约只有二十法郎,而且不懂法语,他问我们肯不肯代劳,跟他看上的那个姑娘讲价钱。这个姑娘正巧是个黑鬼,是来自马提尼克岛的一个力大无比的婊子,漂亮得犹如一只豹子,而且性*情也很可爱。为了说服她收下英国人剩下的那几个钱,菲尔莫只得答应等她跟英国人一睡完自己就接着跟她睡。公主在一旁看着,听清了每一句话,然后便勃然大怒,她觉得受了侮辱。菲尔莫说,“得了,是你要找点儿刺激的——你看着我干好了!”可她并不想看他干,她只想看一只公鸭子干。于是菲尔莫说,“老天在上,我哪一天也比得上一只公鸭子……也许还强些哩。”就这样斗了一阵嘴,最后为了抚慰玛莎我们只得叫过来一个姑娘,由她俩去互相逗弄……菲尔莫同黑鬼回来了,玛莎眼中直冒火。从菲尔莫望着黑女人的样子我就可看出她一定身手不凡,于是自己也感到欲火中烧。
  菲尔莫一定觉察到了我的心思,也明白整夜坐着看别人于是多么难捱,他突然从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的票子,把它摔在我面前。他说,“瞧,你大概比我们其他人更需要嫖*一回。拿着这钱,自己去挑一个吧。”不知为什么,他摔钱的动作比他为我做过的任何事情都更加叫我觉得他可亲,而他为我做的已经很多了。盛情难却,我收下这笔钱,马上打手势叫那黑姑娘做好再睡一次的准备。这好像使公主怒不可遏,她质问我这儿是不是除了这个黑女人以外就再没有一个我们看得上的姑娘。我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没有”,实情也的确如此——这个黑女人是这座窑子的皇后。只要瞧她一眼你就会起兴,她的两只眼睛像是在精液里泡过一样,所有这些想同她睡的要求弄得她飘飘然,至少据我看她已经不会直直地走路了。跟在她身后爬上弯弯曲曲的窄楼梯时我无法抑制要把手伸进她两腿间去的诱惑,我们就这样一直上了楼。她回头朝我嫣然一笑,每当我的手把她弄得太痒了她便微微扭扭屁股。
  到处都是欢快聚会的人,人人都很快活,玛莎情绪也不错。
  于是第二天晚上她喝光了走量的香槟,吃完了鱼子酱,又给我们讲述了一段自己的身世之后,菲尔莫便去制服她了。看来这一回他最终要如愿以偿了,她不再挣扎,叉开两条腿躺着,听任他不停地玩弄。后来他刚刚爬到她身上,她才漫不经心地告诉他自己有淋病于是菲尔莫像根圆木头似的从公主身上滚下来,我听见他在厨房里寻找那块只有特殊情况下才用的黑肥皂。

  过了几秒钟他双手捏着一块毛巾站在我床前说——“你能想到吗?这个婊子养的公主有淋病!”看来他吓坏了,这时公主却在用力啃苹果,读俄文报纸,她认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玩笑。她躺在床上,通过敞开的门对我们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呢。”
  菲尔莫最终也把此事看作一个玩笑,他又打开一瓶安如葡萄酒,替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荆这时才凌晨一点,于是他又坐下跟我聊了一会儿。他告诉我,这样一件区区小事挡不住他。他当然要小心些……他在勒阿弗尔染上的老病还没有全好。他已记不得这病是怎么染上的了。有时一喝醉酒他就忘了洗洗身子。
  这并不很可怕,可是谁也说不上今后病情会如何发展。他并不想叫别人按摩他的摄护腺,不,他不喜欢那样。他头一回得花柳病还是在大学里,不知道是哪个姑娘传给他的,还是他传给姑娘的。校园里有那么多风流韵事,简直不知道该信谁才好。几乎所有的女生都怀过孕,大家都太无知了……甚至连教授们也很无知。有一个教授叫人把他Yan了。这是听人说的……第二天夜里他拿定主意要冒这个风险——戴着避孕套去冒险。其实这没有多大风险,除非套子破了。他替自己买了一些长长的鱼鳞状的套子。各种各样的都有,要我相信这是最可靠的。可是这也帮不了他,她的那个地方太紧。菲尔莫说,“老天,我并没有一点儿不正常的。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吗?有个家伙轻轻松松地弄进去叫她染上了病,这个人的玩艺儿一定小得不正常。”
  一次次尝试都失败了,他只得完全放弃。现在他们像兄妹俩似的躺在一起,做着**的美梦。玛莎的活蕴含着哲理,“在俄国常有这种事,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睡在一起,可是根本不碰她。他们可以这样几星期地睡下去,根本不去想那件事,直到有一回他碰了她……哗!哗!以后就,哗!”
  现在菲尔莫竭尽全力要叫玛莎恢复健康,他认为一旦治好了她的淋病那个地方就会松开的,真是一个古怪的想法。于是他给她买了一只灌洗袋、大量高锰酸盐、一只旋转注水器和其他一些小玩艺,这全是一个匈牙利医生向他推荐的,此人是住在达里格尔广场的一个替人打胎的江湖郎中。菲尔莫的老板有一回曾使一个十六岁的姑娘怀了孕,她便介绍他认识了这个匈牙利人,后来老板又生了美妙的下疳,仍是匈牙利人治的。在巴黎,一个人正是通过泌尿生殖系统的交往才结识朋友的。总之,在我们的严格监督下,玛莎在留意自己的健康。那天夜里我们为难了一阵,玛莎把一支药栓塞进她身体里之后找不到药栓上的线了。她嚷道,“我的上帝!线到哪儿去了?我的上帝!
  我找不到那根线了。”
  菲尔莫说,“你在床底下找过吗?”
  后来她终于平静下来,但是只平静了几分钟。下一件事是:“我的上帝!我又流血了!我的月经刚完,这会儿又滴出血来了,这准是喝了你们买的便宜香摈的缘故。我的上帝,你们是想叫我流血流死了拉倒吧?”她披着一件晨衣,两腿之间夹着一条毛巾走出来,竭力要显得像平时一样有气派。她说,“我一生都是这样,有神经衰弱。我白天到处跑,到晚上就喝醉了。刚来巴黎时我还是一个纯洁的姑娘,我只读维荣和波德莱尔的诗。当时我在银行里有三十万瑞士法郎,我拼命享受,因为在俄国时他们总是把我管束得很严。当时我比现还要漂亮,所以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我脚下。”讲到这儿,她停下来把堆在腰间的松松垮垮的衣服拉拉好。“你们千万别以为他叫我扮演一个角色*时我就很乐意,是他这么说。我来到这儿……这病是他们给我喝的毒药引起的……就是法国人疯了似的猛喝的那种可怕的开胃酒……当时我遇到了那位电影导演,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人,他恳求我每天夜里跟他睡觉。我还是一个很傻的黄毛丫头呢,于是一天夜里我允许他**了我。我希望成为一个大明星,却不知道他身上尽是毒汁。这样他把淋病传给我了……现在我要他重新得上这种病我投塞纳河自杀全怨他……你们为什么笑,你们不信我自杀过?我可以拿报纸给你们看……所有的报上都有我的照片。哪一天我要给你们看俄文报纸……他们写我写得妙极了……不过,亲爱的,你明白我首先一定得有套新衣服。穿着这身脏兮兮的破衣服是无法引诱这个男人的,再说,我还欠裁缝一万二千法郎呢……”打这儿起就是一个关于继承权的长故事了,她正在设法得到这个继承权。她有一个年轻的律师,是个法国人,听她的口气是一个相当胆小的人,他在努力争回她的财产。他不时给她一百法郎或差不多这个数目的钱,记在帐上。她说,“他正像所有法国人一样小气,而我是那么漂亮,他的眼睛总是死盯着我。
  他不断恳求我跟他睡,我总听他这么说听腻了、听烦了,于是有一天夜里我答应了,只是为了叫他别再罗索,这样我偶尔还能弄到一百法郎。”她歇斯底里地狂笑了一阵,又说,“亲爱的,他的事太好笑,真难以用言语描绘。有一天他打电话说,‘我一定要马上见到你……事情很重要。’见面后他给我看了从医生那儿拿来的一张纸——是淋病!亲爱的,我当着他的面哈哈大笑。
  我怎么能知道自己的淋病还没有治好?‘你想跟我睡,结果是我睡了你!’听了这话他不吱声了。生活中的事情往往是这样……你什么也不疑心,冷不丁就,哗!他是一个大傻瓜,接着又重新爱上了我,他只是求我检点些,别整夜在蒙帕纳斯喝酒、跟人睡觉。他说我使他如醉如痴,他想娶我,后来他家里人听说了我的事,就劝他去了印度支那……”从这儿玛莎又平静地把话题转到她同一个搞同性*恋的女人的风流韵事上。“亲爱的,那天晚上她结识我的经过有意思极了。
  当时我正在‘吉祥’,像往常一样喝醉了酒。她把我从一个地方领到另一个地方,整夜都在桌子底下同我做*爱,后来我再也受不了啦。于是她带我去她的公寓,她给我二百法郎。还叫我跟她一起住,可我不愿让她每天晚上折腾我……那会使人太衰弱。
  再说,我可以告诉你们现在我对同性*恋并不像以前那样感兴趣了。我宁愿跟一个男人睡觉,哪怕那样会疼呢。等我情|欲极其高涨时我一点儿也控制不住自己……要来三、四、五次……就那样!哗!哗!哗!过后我就会流血,这对健康非常不好,因为我很容易贫血,现在你们明白我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得让一个搞同性*恋的女人与我兴奋一次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