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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第七章 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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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 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 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得得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 大血红的眼睛跑开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 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摩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地平复就好了。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 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 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 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到底要不要这个人?如果要,就少废话,我们自己知道怎么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矛里克在旁笑道:“这么大雪,你上那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之后,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的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 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 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从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惟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求它的滋味。”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野人们把他当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舐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 幅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呼呼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巨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 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着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趴断掌的骨头一样趴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臼,我瞧见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决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 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 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 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另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而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串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这片营地无边无 际,不,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 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 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围一圈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奔放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
  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冰原狼听话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舐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一身黑衣的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
  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角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嘻笑着。他粗壮的胳 膊上,带着雕刻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穿着缝青铜鳞片的皮 衫,背上横跨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 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也没有。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他们中谁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品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耶哥蕊特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释,“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断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进脖子里!哈哈!”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琼恩转过头去。
  歌手站起身来。“我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你喜欢我唱的歌吗,小子?”
  “您唱得很不错。此外,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轻声道,“‘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
  “是的。”虽然不是由我独自完成。
  “影子塔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科林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泰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 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惟一引人注目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 的红丝线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对手,”最后琼恩说,“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说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琼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们。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为瑟恩的马格拿——马格拿在古语中意思是‘领主大人’”曼斯转向白胡子,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琼恩,“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那位女人——”
  托蒙德不依,“等等,你报了斯迪的头衔,也该说说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愿。琼恩·雪诺,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这还差不多。”托蒙德道,“幸会,琼恩·雪诺,我虽瞧不起什么史塔克,却对狼灵感兴趣。”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续道,“是妲娜。”怀孕的女人羞涩地笑笑。“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地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两人。“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迩,瓦迩身边的年青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阴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注一),”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给我搞清楚,小子,曼斯可没说错。”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琼恩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没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加上断掌,科林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里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而已。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那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该砍下那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琼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块头更是他的三倍,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不,你例外。”曼斯说。
  “才怪!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肉,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舔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饿吗?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数人称我为曼斯头领。来角蜜酒?”
  “乐意之至。”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吮吸着骨头上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得没错,”曼斯·雷德边撕面包皮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因为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琼恩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俩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
  这个诱惑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皮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着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我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
  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会长城内外所有婬曲小调咧。晚宴 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我 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呤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 包皮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在这里你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 还是别有原因?”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黑衣人中有的家伙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国王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 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 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 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
  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线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 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 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乔佛里王子和托曼王子,弥塞菈公主,我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他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众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高台低一席。”
  “如何?”
  “您看见我坐哪儿了吗,曼斯?”他向前靠了靠,“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审视着琼恩的脸孔。“我想该为你找件新斗篷,”国王边说,边伸出手。
  注一:此处是双关。英语用man 来带指人,上句是“I am no man’s pet”,而托蒙德将这句话故意屈解为男人,答道“And Val’s no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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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脉冲”事件发生于十月一日下午东部标准时间三点零三分。这个名称显然不当,但在事情发生后的十小时内,大多数能够指出这个错误的科学家们要么死亡要么疯癫。无论如何,名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影响。那天下午三点,一位籍籍无名的年轻人正意气风发地在波士顿的波伊斯顿大街上往东走。他名叫克雷顿·里德尔,脸上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步伐也特别矫健。他左手提着一个艺术家的画夹,关上再拉上拉链就成了一个旅行箱。 [点击阅读]
拇指一竖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贝瑞福夫妇对坐在早餐桌前,他们和普通的夫妇没什么不同,这时候,全英格兰至少有好几百对像他们这样上了年纪的夫妻正在吃早餐,这一天,也是个很普通的日子——一星期七天之中,至少有五个这样的日子。天空阴沉沉的,看起来像是会下雨,不过谁也没把握。 [点击阅读]
拉贝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胡绳60年前,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是日本法西斯在中国所犯严重罪行之一,是中国现代史上极其惨痛的一页。虽然日本当时当权者和以后当权者中的许多人竭力否认有这样的惨案,企图隐瞒事实真相,但事实就是事实,不断有身经这个惨案的人(包括当时的日本军人)提供了揭露惨案真相的材料。最近,江苏人民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共同翻译出版了《拉贝日记》。 [点击阅读]
挪威的森林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编者语我们为什么选择村上春树?不是因为他连获日本文艺界的奖项:也不是因为他的作品高居日本畅销书榜首:更不是因为他的作品掀起年轻一代的抢购热潮,突破四百万部的销量!那么,为什么?答案是:他和他的作品带给我们思想的特异空间,而轻描淡写的日常生活片断唤起的生活气氛令我们有所共鸣。更重要的是他以六十年代的背景道出九十年代,甚至世世代代的年轻心声。 [点击阅读]
推销员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前言阿瑟·米勒,美国剧作家,1915年出生在纽约一个犹太人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个时装商人,他在哈莱姆上小学,布鲁克林上中学,中学毕业以后工作了两年,后来进入密执根大学,大学期间开始戏剧创作,写了4部剧本,并两次获奖。他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剧作是《鸿运高照的人》(1944),成名作是1947年创作的《全是我的儿子》,作品获当年度的纽约剧评界奖。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