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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四十六章 临冬城的鬼魂(席恩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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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在内城墙根找到死者。
  那人脖子折断,只有左脚伸出积雪外——雪下了一整夜,死者几乎全身被埋,若非拉姆斯的母狗鼻子灵,很可能在雪下一直埋到春天。等骨头本挖出死者,灰简妮已吃掉尸体大半张脸,结果花了半天时间才查清此人身份:一位随罗杰·莱斯威尔北上的四十四岁老兵。“是个酒鬼,”莱斯威尔声明,“我敢打赌,他在城上撒尿时摔了下去,踩滑了摔下去的。”没人质疑,席恩·葛雷乔伊只是很好奇:乌七八黑的夜里,谁会爬上被雪弄得滑不溜秋的台阶到城头去撒尿?
  当天早上,守卫们在长凳长発上吃培根油(培根当然被老爷和骑士们吃掉了)煎陈面包皮时,话题就围绕着尸体展开。
  “史坦尼斯在城里有朋友。”席恩听见有个士官嘀咕。那是陶哈家的老兵,磨旧的外套胸前绣有三棵树。守卫刚刚换岗,在外冻了一上午的士兵们进门后重重跺脚,抖掉靴子和裤子上的雪。午餐随后送上——血肠、大葱和刚出炉热腾腾的褐色面包皮。
  “史坦尼斯?”一个卢斯·莱斯威尔麾下的骑兵笑道,“史坦尼斯现在该被大雪淹死了才对,要不就是夹着尾巴逃回长城啦。”“他可能带着十万大军驻扎在城墙五尺开外的地方,”一个身穿赛文家服饰的弓箭手说,“这么大的雪,啥也瞧不见。”
  大雪无情、残忍、没有尽头地日夜降下。积雪塞满了城齿间所有空隙,为每个房顶盖上了白毯子,广场里的帐篷更是不堪重负。厅堂与厅堂间拉起了绳子,以防人们迷路。哨兵群聚到守卫塔中,伸出半冻僵的手在烧红的火盆上取暖,将城防扔给侍从们堆的那些雪人哨兵——雪人在风雪随心所欲的塑造下越变越大,身形却越来越古怪,雪拳头里握着的长矛长出了参差不齐的冰凌。他们的英姿直逼霍斯丁·佛雷爵士——霍斯丁自吹是钢筋铁骨,却很快因冻疮失去了一只耳朵。
  广场里的马最惨,盖在它们身上的毯子若不勤换,很快会被雪浸透冻硬。想生火给它们取暖行不通,战马最怕火,拼了老命也要逃开,剧烈挣扎中会把自己和其他马都弄伤。只有待在马厩的马才是安全又暖和,可惜马厩早被挤满了。
  “诸神对我们不满,”洛克老伯爵在大厅里说,“这是神怒。地狱吹来的狂风和永不休止的暴雪。我们被诅咒了。”
  “史坦尼斯才被诅咒了,”一个恐怖堡的人坚持,“他才在外头顶风冒雪。”
  “史坦尼斯大人或许比我们暖和咧,”一个愚蠢的自由骑手争辩,“他身边的女巫能召唤火。或许她的红神能把雪都融化。”
  这样说太不明智了,席恩立刻意识到。这人说得太大声,结果被黄迪克、酸埃林、骨头本这帮人听见,他们马上报告给拉姆斯老爷。于是老爷派他的好小子们抓住那个兵,拖到雪地里。“你这么喜欢史坦尼斯,我就送你去见他好了。”拉姆斯宣布。舞蹈师达蒙用上好油的长鞭狠抽了骑兵几下。接着,当剥皮人和黄迪克打赌骑兵的血凝固得有多快时,拉姆斯命人将他拖到城垛门。
  临冬城的主城门业已关闭上闩,铁闸被冰雪堵住,若想升起来,恐怕得着力清理一番;猎人门也上了锁,虽然那道门最近使用过,结冰状况没那么严重;国王门则是封闭已己久,冰雪把吊桥铁链冻得跟石头一样硬——这样就只剩城垛门。那是内墙上一道狭小的拱形边门,实际只能算半道门,因为门外虽有吊桥横跨结冰的护城河,在外墙上却没有对应的出口。通过它只能登上外墙,却无法出城。
  浑身是血的骑兵就这么被一路拖过吊桥、拖上城墙,他还大声抗议着。剥皮人和酸埃林抓住四肢,将其直接抛下八十尺高的城墙。城外的雪堆得老高,所以骑兵整个儿摔在了雪堆里……城上的弓箭手说之后看见那骑兵拖着一条断腿在雪地里爬行,有人给了他屁股一箭,以终止挣扎。“他活不过一小时。”拉姆斯老爷保证。
  “也或许不等太阳落山,他就在帮史坦尼斯大人吹箫了。”妓魇安柏吼回去。
  “那他可得小心点,别把老爷的命根子咬断。”瑞卡德·莱斯威尔笑道,“外面那帮家伙的命根子这会儿恐怕都冻得硬邦邦的喽。”
  “史坦尼斯大人应是迷失在暴风雪中了,”达斯丁伯爵夫人认为,“他离城堡还有很远距离。他可能死了,不然也相去不远。就让冬将军替咱们办事吧,假以时日,大雪必将他和他的军队尽数埋葬。”
  也将我们掩埋,席恩惊讶于夫人的愚蠢。芭芭蕾夫人是土生土长的北境人,按理应该更了解这片土地才对。旧神正在倾听呢。
  晚餐是豌豆粥和昨天的面包皮,士兵们开始嘀咕不满——至于高台上的领主骑士,照例享用火腿。
  席恩正俯就着木碗喝完自己那份豌豆粥,忽有人轻拍他肩膀,吓得他丢掉勺子。“别碰我,”他扭身弯腰去拣勺子,以防拉姆斯的娘门儿们把它叼走,“不许碰我。”
  她在他身边坐下,靠得很近。她是尔贝的另一位洗衣妇,比之前找他说话那位更年轻,才十五或十六岁,一头纠结的金发急需梳洗,一对饱满的嘴唇吸引着亲吻。“有的女孩就喜欢被人碰,”她浅浅一笑,“打扰大人了,我是霍莉。”。
  婊子霍莉,他心想,但她真挺漂亮。曾几何时,他会笑呵呵地把这样的女人拉到膝上,但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你想干什么?”
  “我想去墓窖瞧瞧。它在哪儿呢,大人?您会带我去看吗?”霍莉把玩着一束头发,绕在自己的小指头上。“他们说里面幽深漆黑,是个触碰彼此的好地方。那些死去的国王会欣赏呢。”
  “尔贝派你来找我?”
  “没准是吧。也没准是我自己派自己来的。不过大人您若想听尔贝唱歌,我倒可以把他找来,让他为大人唱一首甜美的歌谣。”她越往下说,席恩就越确信这是个圈套。她什么意思?想达到什么目的?尔贝要他何用?那人是个歌手,是个拿竖琴当幌子、满脸假笑的皮条客。他想弄明白我怎么夺取城堡的,但决不是为了给我写首歌。他恍然大悟。他想知道我们偷袭城堡的路线,以此作为逃跑路线。波顿公爵像给婴儿裹襁褓似的将临冬城紧紧封闭,没有他的手令,谁也不能进出。他想跑,想带着洗衣妇们逃出去。席恩对此深表同情,嘴上说的却是:“我不想跟尔贝、跟你,或跟你的姐妹们有任何瓜葛。别来烦我。”
  厅外的大雪还在盘旋下降。席恩走到城墙边,又沿城墙走到城垛门。城门口的两个卫兵若非吐着白息,他肯定将其当成小瓦德堆的雪人。“我想上城墙走走。”他告诉他们,他自己的呼吸也立刻结霜。
  “上面冷得要命。”一个卫兵警告。
  “下面也冷得要命。”另一个卫兵接口,“不过我才懒得管你,变色龙。”他挥手放席恩出城门。

  积满冰雪的梯级滑溜溜的,夜里可能有致命的危险。他爬上城墙走道,不一会儿就找到了自由骑手被抛下去的地方。他把城齿间新积的雪推开,俯身出去查看。我可以跳,他判断,他摔下去能活命,我为什么不行?我可以跳,但……但跳下去之后呢?摔断一条腿,在雪地慢慢死去?或是爬啊爬,直到冻死?
  这是发疯。拉姆斯会带着姑娘们出城追猎他。若诸神慈悲,红简妮、杰兹和海森特会将他撕成碎片;假如被生擒,后果不堪设想。“我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他嗫嚅着。
  第二天早晨,伊尼斯·佛雷爵士的灰发侍从被人发现赤条条地躺在城堡的老墓地里,冻死了。侍从脸上霜冻得厉害,简直像戴了张面具。伊尼斯爵士认为自己这位侍从喝得太多,在风雪中走丢了,但没人能解释他为何在户外脱光衣服。酒总是替罪羊,席恩心想,帮人们抚平猜疑。
  那天结束之前,又有一个菲林特家的十字弓手死在马厩里,被砸破了脑袋。拉姆斯老爷公布的死因是马蹄所为。更像是棍子打的,席恩认定。
  这戏码他再熟悉不过,跟他亲身经历的另一出戏何其相识,只不过换了演员。卢斯·波顿取代席恩成为戏里的主角,这些死人则取代了阿加、红鼻加尼和严厉的葛马的位置。那出戏里也有臭佬,他记得,但那是另一个臭佬,一个满手鲜血、口蜜腹剑的臭佬。臭佬臭佬,狡诈取巧。
  越来越多的死亡事件让卢斯·波顿麾下的诸侯在大厅里公开争吵起来,许多人失去了耐心。“为什么要在这里坐等那个永不会现身的国王?”霍斯丁·佛雷爵士喝问,“我们应当去讨伐史坦尼斯,取他项上人头。”
  “你要我们离开城堡?”独臂的海伍德·史陶粗声反问,听起来他宁可卸了剩下那条胳膊也不愿出城作战。“你要我们盲目地冲进暴风雪里?”
  “想讨伐史坦尼斯大人,首先得确定他的位置。”卢斯·莱斯威尔指出,“我们从猎人门派出去的斥候,近来没有一个返回。”威曼·曼德勒大人拍打着魁伟的肚皮:“白港愿与您并肩作战,霍斯丁爵士。您来打头阵,我的骑士会紧紧跟随。”
  霍斯丁爵士转头瞪着胖子,“紧到足以在背后捅我一枪,是吧?我的亲戚到底出了什么事,曼德勒?告诉我实话,他们可是你屋檐下的客人,特意送你儿子回去的。”
  “你的意思是,送回我儿子的骨头吧。”曼德勒用匕首戳起一块火腿。“我对他们印象深刻。圆肩膀雷加,伶牙俐齿,舌灿莲花;无畏的杰瑞爵士,拔剑的速度他说是老二,天下没人敢当第一;至于间谍大师赛蒙,做梦我都能听见他使唤钱币的声音。他们让文德尔的遗骨回了家,但释放威里斯的是泰温·兰尼斯特。泰温大人言而有信,让我儿平安无恙返回了白港,七神保佑他的灵魂哟。”威曼大人把火腿送进嘴,大嚼特嚼,发出响亮的咂嘴声。“北境的道路不太平哟,爵士先生。离开白港前,我送给您的兄弟们一人一份客礼,彼此互道珍重,承诺在婚礼时重逢。告别时很多人在场。”
  “很多人?”伊尼斯·佛雷讽刺,“恐怕就是你和你的部下吧?”
  “你这什么意思,佛雷?”白港伯爵用衣袖抹抹嘴,“我不喜欢你的腔调,爵士。见鬼,简直是一派胡言。”
  “跟我下场子见真章,你这坨板油,让我瞧瞧你的大肚子里装了多少无耻谎言!”霍斯丁爵士叫道。
  威曼·曼德勒哈哈大笑,他手下顿时有五六名骑士跳起来。罗杰·莱斯威尔和芭芭蕾·达斯丁赶紧上前劝架,这才没见血。卢斯·波顿从始至终什么也没说,但席恩·葛雷乔伊在他的淡色眼珠里瞧出了之前从未见过的神色——不安,甚至有一丝恐惧。
  当晚,新盖的马厩被顶上的积雪压塌,死了二十六匹马和二名马夫,他们要么是被房梁砸死,要么是被积雪闷死的。第二天上午的大部分时间花在挖掘尸体上。波顿公爵在外院简单露了个面,稍作检查后下令把内院外院剩下的马统统带进屋。人们好不容易完成挖掘死尸的工作,开始屠宰死马时,却又发现了一具新尸体。
  这次再不能归咎于醉酒失足或马蹄所为了。死者是拉姆斯的好小子之一,是那个身材矮胖、淋巴肿大、脾气暴躁的士兵黄迪克。他那话儿究竟是不是黄的已经成迷,因为它被切下来狠狠地塞进了他嘴里,用力之猛以至于弄断了三颗牙。尸体最先是厨子们在厨房外发现的,积雪一直掩到脖子处,命根子和死者本身都冻成了蓝色。“烧掉尸体,”卢斯·波顿下令,“不许讲出去。不得走漏半点风声。”
  但消息还是走漏了。到中午,临冬城里绝大多数人知道了这场谋杀,很多人实际上还是听拉姆斯·波顿亲口说的。“我们会严惩凶手,”拉姆斯老爷信誓旦旦,“我会亲手剥了他的皮,烤得香香脆脆再喂他吃下去,让他一口一口吃下去。”他放话出来,凶手的名字值一枚金龙。
  入夜时分,大厅里已是臭气熏天。几百匹马、一大群狗和人们挤在同一屋檐下,地板上全是泥巴、融雪、马粪、狗屎、甚至有人的排泄物。空气中弥漫着湿漉漉的狗、湿漉漉的羊毛和湿漉漉的马毯的味道,置身于拥挤的长凳上可说毫无舒适可言,但这里有食物:厨子送上大片大片的新鲜马肉,表面烤焦了内里仍是血红,搭配上烤洋葱和烤萝卜……终于有一回,普通士兵能吃上领主和骑士享用的食物。
  可惜席恩那一口碎牙咬不动坚韧的马肉,勉力为之的结果是痛得难以忍受。他只能用匕首刃面把洋葱和萝卜砸碎成泥混着吃,又将马肉切成小颗粒,放在嘴里吮吸之后吐掉——这样他至少能尝到肉味,并从油脂和血液里得到一些营养。至于马骨头他是彻底无能为力,只能扔给狗,眼看着灰简妮一口叼住,拔腿飞奔,萨拉和垂柳在它身后追赶。
  波顿公爵指挥尔贝在大家用餐时唱歌助兴。诗人先唱《铁枪》,接着是《冬女》。芭芭蕾·达斯丁要他唱欢快的歌,于是他又唱了《王后脱鞋,国王弃冠》和《狗熊与美少女》。佛雷家的人加入合唱,有几个北方人也用拳头砸桌子,大吼道:“这只狗熊!狗熊!”但合唱吓着了马,所以很快停止,音乐也随之终结。
  私生子的好小子们围坐在墙边一支烟雾缭绕的火炬下。路顿和剥皮人在赌骰子。咕噜膝上坐了个女孩,他抓着女孩的一边奶子。舞蹈师达蒙在给鞭子上油。“臭佬。”他拿鞭子轻拍腿肚,像主人唤狗,“你又开始发臭了,臭佬。”
  席恩找不到合适的回答,只能低声应道:“是。”
  “等一切结束后,拉姆斯老爷打算割掉你的嘴唇。”达蒙边说,边用一块油腻的破布擦拭鞭子。

  我的嘴唇舔过他老婆的双腿之间,他当然要惩罚我的非礼举动。“是。”
  路顿哄笑。“瞧他那怂样,怕是求之不得咧。”
  “滚,臭佬,”剥皮人说,“熏得老子胃痛。”其他人跟着大笑。
  他赶在他们改变主意前逃开。他知道,只要厅里有吃有喝有女人有火,折磨他的人就决不会出门找他。离开大厅时,尔贝正在唱《春天绽放的春花》。
  门外的雪大得怕人,三尺之外席恩就看不清。他发现自己在白茫茫的世界里茕茕孑立,左右两边都是齐胸高的雪墙。他抬起头,雪花扫过双颊,犹如漫长不绝的冰冷轻吻。音乐声从身后的大厅传出,现在是一首温柔伤感的歌,刹那间,几乎令他平和下来。
  他走了一段,突然撞见有人从反方向踏步而来,拉起兜帽的斗篷迎风飞舞。他们面对面注视了半晌,来人手按匕首。“变色龙席恩,弑亲者席恩。”
  “我不……我没……我是铁种。”
  “你狗屁不是。你为什么要死乞白赖地活着?”
  “诸神不让我死。”席恩回答。他怀疑此人正是那神秘杀手,那个在夜色掩护下神出鬼没,让黄迪克吞下自己的命根子、把罗杰·莱斯威尔的部下推下城墙的人。奇特的是,他并不害怕,只是摘下左手手套。“拉姆斯老爷不让我死。”
  那人看着他的手,嘻嘻笑道:“那我把你留给他。”
  于是席恩在暴风雪中继续跋涉,等爬上内墙城垛,手脚外头都结了层冰,冻得麻木。一百尺高的城墙上,几许微风搅动了雪,城齿间全被填满,席恩花了些力气才打穿雪墙挖出一个洞……结果发现连护城河对岸都看不清,外墙成了一道朦胧轮廓,几点阴郁的亮光在黑暗中漂移。
  这便是世界末日。君临、奔流城、派克岛、铁群岛,整个七大王国、所有他知道的地方,所有他读到过梦想过的地方,统统逝去,统统走到了时间尽头。只有临冬城孤立雪原,形影相吊。
  而他被困在城中,与鬼魂为伍。这里既有从坟墓爬出的古老鬼魂,也有他亲手制造的年轻鬼魂:密肯、法兰、红鼻加尼、阿加、严厉的葛马、橡果河边磨坊主的老婆和她的两个儿子,等等等等。他们是我的杰作,是属于我的鬼魂啊。如今他们在这里,满腔怒火。他再次想起墓窖中消失的铁剑。
  当席恩回到房间,正脱下湿衣服时,铁腿沃顿来找他,“跟我走,变色龙,大人有话对你说。”
  他没干净衣服穿,只好又套上那身湿漉漉的破布。铁腿领他回主堡,来到从前艾德·史塔克的书房。书房里不止波顿公爵在场,面色苍白严峻的达斯丁伯爵夫人坐在他身边,一旁还有罗杰·莱斯威尔,他斗篷上扣着铁制马头搭扣。伊尼斯·佛雷站在壁炉边,瘦削的脸孔冻得通红。
  “听说你在城里游荡。”波顿公爵开口,“马厩、厨房、军营、城垛等各处都有人见过你。有报告说你还去查看过倒塌的堡垒和凯特琳夫人旧时的圣堂,并频繁进出神木林。对此,你否认吗?”
  “不,佬爷。”席恩确保自己吐词含糊,因为这是波顿公爵喜欢的方式。“我睡不着,佬爷,所以到处走走。”他一直低头盯着地板上陈旧的灯芯草。当面直视公爵大人是不明智的。“战前我生活在这里,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是艾德·史塔克的养子。”
  “你是个人质。”波顿纠正。
  “是,佬佳爷,我是人质。”但这里确实是我的家。不是真正的家,但是最接近家的地方。
  “有人在谋杀我的人。”
  “是,佬爷。”
  “这么说,我可以信任你了?”波顿的声音愈发轻细,“你不会用背叛来回报我的恩典。”
  “不会,佬爷,那不是我干的。我不会……我……我只是走走,走走而已。”
  达斯丁伯爵夫人道:“把手套摘下来。”
  席恩猛然抬头。“求求您,不,我……我……”
  “照她说的做,”伊尼斯爵士说,“把手亮出来。”
  席恩摘下手套,举起双手让他们检查。至少没让我赤身裸体,至少没那么糟。他的左手只剩三根手指,右手剩下四根。拉姆斯夺去了他右手的小指,左手的无名指和食指。
  “野种把你弄成这样,”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佛人明鉴,实际上是我……我请求他这么做的。”拉姆斯让我求他。他就爱听我苦苦哀求。
  “你为什么要请求他?”
  “因……因为我不需要这么多手指。”
  “四根也能作案,”伊尼斯·佛雷爵士捻着从满是软肉的下巴长出的那束老鼠尾巴似的棕色胡须,“他右手还有四根手指,握得住剑。至少握得住匕首。”
  达斯丁伯爵夫人呵呵笑道:“姓佛雷的莫非都是傻瓜不成?瞧他这副德行,握得住匕首?恐怕连勺子都握不稳。你真的相信他能打倒野种的怪胎宠物,再割下那家伙的命根子往嘴里塞吗?”
  “几名死者身强体壮,”罗杰·莱斯威尔说,“且没有一个是被刀捅死的。显然,凶手不是这变色龙。”
  卢斯·波顿的淡色眼珠紧盯着席恩不放,目光跟剥皮人的剥皮刀一样锋利。“看来我不得不同意你们的结论。有没有力气姑且不论,他首先就缺乏背叛犬子的胆量。”
  罗杰·莱斯威尔咕哝一声:“不是他,会是谁呢?史坦尼斯在城内有人,这是确凿无疑的。”
  臭佬不是人,所以臭佬很安全。我很安全。他不知达斯丁伯爵夫人把墓窖里的事告诉他们没有,关于那些失踪的铁剑。
  “必须盯紧曼德勒,”伊尼斯·佛雷爵士低声说,“威曼大人对我们没有好感。”
  莱斯威尔不这么想。“他对牛排、猪排和肉派最有好感,要他离开饭桌,在乌七八黑的夜里出去杀人,那不要了他老命?唯一能让他跟饭桌分家的事是找茅房拉个把小时屎,然后回来继续吃。”
  “我当然不是指威曼大人亲自动手。他带来三百人,包皮括一百位骑士。其中任何一位都有可能——”
  “夜里搞暗杀不合骑士规范,”达斯丁伯爵夫人指出,“况且威曼大人并非唯一在你们的红色婚礼上失去至亲的人。佛雷,你以为‘妓魇’更喜欢你们?若非大琼恩落在你们手中,他早就掏出你的肠子,逼你吃下去了,就像霍伍德伯爵夫人啃手指那样。其他家族也一样,菲林特、赛文、陶哈、史拉特……少狼主身边都有他们的人。”
  “包皮括我们莱斯威尔家。”罗杰·莱斯威尔声明。
  “以及荒冢屯达斯丁家。”达斯丁伯爵夫人的双唇绽放出野兽般的浅笑,“北境永不遗忘,佛雷。”
  伊尼斯·佛雷气得嘴巴颤抖。“史塔克羞辱了我们!你们北境人别忘记这个才对!”
  卢斯·波顿揉了揉自己的薄嘴唇。“这样争吵下去毫无意义。”他朝席恩一挥指头,“你走吧。散步时当心点,我们可不想明天找到你挂着血淋淋笑容的尸体。”

  “遵命,佬爷。”席恩把手套戴回残废的手上,用残废的脚一瘸一拐地离开。
  但直到狼时他仍睡不着,于是裹了几层厚羊毛和油腻的毛皮,沿内墙又走了一圈,希望筋疲力尽后能入睡。他腿部自膝盖以下结满冰,脑袋和肩膀是白茫茫一片。站在城墙上,狂风拍面,融雪流下。
  宛如眼泪。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号角声。
  那是一声悠长压抑的悲叹,逗留在城垛之上,盘旋在夜空之中,令每一个听到它的人打骨髓里发冷。城墙沿线所有哨兵全都转头望向号声传来的方向,不由自主地攫紧长矛。在临冬城毁弃的厅堂和堡垒中,领主们屏气凝神,马儿嘶叫不安,睡觉的士兵在黑暗的角落里辗转反侧。号声刚刚平息,鼓声却又响起:砰——咚、砰——咚、砰——咚。一个名字顷刻间在城中口耳相传,就着寒气里微弱的白色吐息,低沉但迅速地扩散开去: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担尼斯来了、史坦尼斯兵临城下。
  席恩浑身潍身发抖。拜拉席恩还是波顿,对他来说毫无区别。史坦尼斯和长城上的琼恩·雪诺达成了谅解,而琼恩会毫不迟疑砍他脑袋。从一个野种手里落到另一个野种手里,真是太讽刺了。如果席恩记得怎么笑的话,铁定会哈哈大笑。
  鼓声似从猎人门外的狼林传来。他们就在城外。席恩匆匆地沿城墙走向猎人门,一路遇上二十来个同路人。他们走到城门楼却失望地发现,城外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
  “他想把城墙吹倒还是咋地?”战号再度响起时,一个菲林特家的人打趣道,“搞不好他挖出了乔曼的号角咧。”
  “史坦尼斯会不会傻乎乎地直接攻城啊?”一个哨兵问。
  “他又不是劳勃。”一个荒冢屯的兵宣称,“瞧着吧,他会在城外坐等,等着把我们饿死困死。”
  “我看他会先冻掉自个儿的卵蛋。”另一个哨兵接口。
  “我们应该出城决战。”一个佛雷认为。
  这样最好不过,席恩心想,你们你扪赶紧出城打仗,到冰天雪地里送死去吧,把临冬城留给我们这些鬼魂。他察觉到卢斯·齐斯·波顿有意一战。公爵大人必须尽快了结当前的尴尬局面。城里人太多,经不起长期围困,而城内诸侯各怀鬼胎。胖子威曼·曼德勒、妓魇安柏、霍伍德家和陶哈家的人、洛克、菲林特与莱斯威尔,这些统统是北方人,在数不清的世代里效忠于子史塔克家族。维系他们的唯一纽带是那个女孩,艾德公爵的血脉。可惜她是个冒牌货,、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羔羊。所以公爵干吗不赶在麾下势力土崩瓦解之前,驱使北方人去跟史坦尼斯拼个你死我活呢?一场雪地里的屠杀,无论谁倒下,都为恐怖堡减轻了压力。
  席恩不知公爵会不会让他也上战场。那样的话,他至少可以长剑在手,死得像个男人。拉姆斯不会给他这份解脱,但卢斯公爵会。如果我恳求他的话。我做到了他要求的一切,扮演了自己的角色,献出了那个女孩。
  战死是最甜美的解脱。
  神木林里,雪仍旧触地融化。蒸汽从温泉池升起,混杂着苔藓、泥土和腐殖质的气息。空中悬挂的温暖迷雾,为树木披上了深色长袍,令它们看起来像是高大哨兵。太阳出来以后,蒸汽腾腾的树林往往挤满了前来向旧神祈祷的北方人,但现在时间还早,这里只属于席恩·葛雷乔伊一人。
  树林中央的鱼粱木用那双洞悉一切的红眼睛看着他。席恩站在黑水池畔,在那张雕刻的红色人脸前垂下头。他依旧能听见鼓声:砰——咚、砰——咚、砰——咚、砰——咚。犹如遥远的闷雷,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这里的夜没有风,雪花从黑暗冰冷的长天垂直坠落,心树的叶子却沙沙响,似乎在一遍又一遍诉说他的名字。“席恩,”他们低声呼唤,“席恩。”
  这是旧神的呼唤啊,他心想,他们认识我。他们知道我的名字。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艾德·史塔克的养子,曾是他孩子们的朋友和兄弟。“求求您们,”他跪倒在地,“给我一把剑,我只要这个。让我身为席恩而死,而不是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温暖得难以置信。“我是铁种,来自群屿,是……是派克岛的传人。”
  一片孤单的落叶飘零而下,扫过额头,落进水池。红红的叶子有五根手指,好似一只血淋淋的手。“……布兰。”心树呐呐低语。
  他们知道,诸神真的知道,他们目睹了我的所作所为。在那奇妙的瞬间,他仿佛看到布兰的脸被刻在鱼粱木的苍白树干上,布兰正用那双红色的眼睛俯视他,目光睿智但却忧伤。布兰的鬼魂附在树上,他心想,可这太疯狂。布兰为何要缠着他不放?他很喜欢那孩子,从没伤害他。我杀的不是布兰,不是瑞肯啊,只是磨坊主的孩子,在那橡果河边的磨坊。“我必须取回两颗人头,否则大家会嘲讽我……取笑我……他们会……”
  有人问:“你在跟谁讲话?”
  席恩骤然转身,惧怕是拉姆斯找到了他,结果只是几个洗衣妇——霍莉、罗宛和一个他不知名字的女人。“是鬼魂,”他口不择言、慌忙地说,“鬼魂在跟我说悄悄话。他们……他们知道我的名字。”
  “变色龙席恩。”罗宛揪住他耳朵,用力地拧。“你必须取回两颗人头,是吗?”
  “否则大家会嘲讽他。”霍莉道。
  她们根本不明白。席恩挣脱开。“你们要干什么?”他质问。“我们要你。”。第三个女人用深沉的嗓音说。她年纪更大,头发里有了灰丝。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想碰你,变色龙。”霍莉微笑道。她握着一把刀。
  我可以尖叫呼救,席恩想,一定会有人听见。城里到处是全副武装的士兵。当然,在有人施以援手前他就会死,他的血会浸进土壤,滋养这棵古老的心树。这不挺好的吗?“那就来吧,”他说,“杀我吧。”他声音里的绝望多过挑衅。“来吧,动手啊,像杀其他人那样杀了我。就像杀黄迪克那样。我知道是你们干的。”
  霍莉笑道:“怎可能是我们呢?我们只是女人,有奶子有洞,等着被人干,绝对不咬人。”
  “野种伤害过你?”罗宛问,“砍了你的手指,是吧?剥了你脚趾头的皮?敲碎了你的牙齿?好个可怜孩子。”她拍拍他的脸。“我向你保证,这种事再不会发生了。你向诸神祈祷,而他们派出了我们。你想身为席恩而死?我们可以满足你的愿望,赐予你迅速平静的死亡,不带一丝痛苦。”她脸上也浮现出微笑。“但你首先得为尔贝唱首歌。他正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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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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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