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大卫·科波菲尔 - 《大卫科波菲尔》“都云作者痴”——代译序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石定乐
  狄更斯一生创作了十四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及许多中、短篇,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这本《大卫·科波菲尔》了。以至美国当代文学评论家乔治·H·福特写道:“也正像《哈姆雷特》一样,由于它(指《大卫·科波菲尔》)是作者的作品中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因而受到了损失”①。乔治·H·福特先生对这句话的解释是:我们不少读者由于早年在童年时期读过这本书,便认为已把书中菁华吸收殆尽了。
  --------
  ①见其论文The Introduction to David Copperfield。
  的确,不少孩子读这本书时,都认为这书是为孩子写的(我也曾这样想)。因为狄更斯花了心思,在许多地方,他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描写人物和事物,使孩子能心领神会,感到这是为他们写的。可是,当人们走出童年后重读这本书时,又会发现这是一本远比留在我们记忆中更为沉重、更令人伤感的书。
  一般来说,一个作者的处女作中往往会留有他(她)的大量自我。可是,如果我们想在狄更斯的小说中找他的“自我”,无疑应打开这本《大卫·科波菲尔》。为了更好地理解狄更斯用心血写就的这本书,我们先简单地对狄更斯的童年做一番回顾。
  一八一二年二月七日,一个星期五(和大卫·科波菲尔的出生日一样,也是·星·期·五!),查尔斯·狄更斯出生在兰德波特。他的父母生了八个孩子(其中两个夭亡),查尔斯排行为二。狄更斯回忆童年时,能回忆到两岁时的事。他常告诉他的友人约翰·福斯特,尽管他两岁就离开了在兰德波特的住宅,但他对那所住宅前的小花园记得很清楚。福斯特回忆道:“在他写《尼古拉·尼克尔贝》一书时,我曾和他一起去了那里。我清楚地记得他在同一地点认出他三十五年前所看到的练兵队列的确切形式。”可见他自小就观察力敏锐、感受力很强。
  他父亲由于工作调动到了伦敦,住在米德尔塞克斯医院区的诺福克街。不久,他们一家又因狄更斯父亲工作再度变动而迁至查塔姆。在这里,查尔斯一直住到九岁。他对于童年的许多清晰印象都是在这里刻下的。
  由于查尔斯从小瘦弱多病,所以他无法参加许多男孩的游戏,但他喜欢趴在自己房间的窗口看父亲同僚的孩子们玩,或者边看书,边听他们玩时的嬉笑,喧闹声。他一直相信,幼年多病给他带来的一个极大好处就是使他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他常对人们说启发他对知识的渴求和书本的酷爱之人是他母亲。他母亲伊莉莎白有很长一段时间按时天天教他英文,还有一点拉丁文。他回忆起母亲教他认字时的情景几乎和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借大卫之口讲的一样——“我还隐隐约约记得她教我认字时的情景,现在,每当我翻开识字课本,看到胖乎乎的黑体字母时,它们那有趣的形体、O和S的好性*情,仍和当年那样跃然于纸上。”
  狄更斯的父亲约翰·狄更斯有一间图书室,收藏了不少好书,也有不少当时的通俗读物。这间书房和查尔斯的房间相连,故他能自由出入。这在《大卫·科波菲尔》中也可从主人公回忆中读到,作者删去的只有那些当时流行的一些廉价读物的书名。在查塔姆的生活是他童年中最美好的一段日子,以至他对这段生活常常回忆,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可以读到对这段生活的生动叙述。他九岁时,约翰·狄更斯又调回伦敦,家人也随之迁去,对查尔斯说,这是他不幸的开始。
  由于约翰·狄更斯和妻子不善理财,一家生活陷入困窘,只好紧缩开支,搬到伦敦最穷困的街之一——贝赫姆街。在这里,他没有可以勉强与之为伍的男孩,家人这时也很疏忽他,他不再上学,而是擦一家人的鞋,去当铺卖东西,他一下陷入了孤独境地。他后来很辛酸地对友人说:“当我在贝赫姆街狭小黑暗的后阁楼里,想到我离开查塔姆所失去的一切,我真想牺牲一切——如果我还有什么可以牺牲的话——只要能进入任何一所学校……”
  实际上,他也是在一所学校学习——这里的生活正在向他教授生活的知识。他开始对穷困、饥饿有所了解,这使他后来的作品中对于社会下层的生活描写异常生动。可是他的家长为什么忽视了他呢?查尔斯有次回忆起父亲时这么说道:“我知道我父亲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宽厚的人。他对妻子、孩子或朋友在生病时的所为都令人赞美不已……任何事务、工作、职责,只要他承担下来,他总满怀热忱地去做,准时完成得让人夸。他勤奋、耐心、精力充沛。他以我为骄傲,……可是,由于他生性*不拘小节,加上当时拮据,他好像忘了我应该受教育,也完全没想到他在这方面应对我负任何责任。”

  尽管如此,他仍受着生活这位最严格的教师的教诲。他的父亲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于是只好靠他母亲来挽救残局。他母亲找了所房子,在门上钉了块大铜牌,上书“狄更斯夫人学校”。小查尔斯也做了帮手,他挨家挨户送了建校通知书,可是没人来上学,而他的父母也没真正做过准备,打算接受什么人上学。终于,父亲被逮捕了。父亲被押解到马夏西监狱前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这辈子再也不能重见天日了。”“我当时信以为真,”查尔斯对福斯特说:“我的心都碎了。”后来,他把这一节事实和他探监向船长“借餐具后和父母共进午餐的事都详详细细写进了《大卫·科波菲尔》,不过把他父母打扮成米考伯夫妇了。
  小小年纪,查尔斯便要分忧了。先是把家里东西一点点卖掉,早在写《大卫·科波菲尔》前,他就把这些细节向福斯特讲叙过,在书中,他又把它们再现了。收购旧书的商人入当铺的老板和店员,都是和他幼年生活不可分割的人物。
  但是,最令他伤心,也极少被他提到的是他做童工的经历。他只对福斯特讲起这段旧事,而且每次讲到都伤心万分,讲完后要很久才能恢复正常。下面是狄更斯在自传中的一节有关此经历的介绍:
  “也是我命中不幸,我自己常常痛苦地这样想。那个曾在我家住过的亲戚詹姆斯·拉默特当了黑鞋油店的总管……,他建议把我送到黑鞋油店作工……在某个星期一的早晨,我去了,开始做学徒。使我感到惊讶的是我在那样的年龄就那么轻易地被人遗忘了。还使我感到惊讶的是自从我们来到伦敦后,我受到屈辱,一直做着别人不屑做的苦差,竟没任何人对我表示同情——对我这样一个有特殊才能、敏捷、热心、纤弱、身体和精神容易受到伤害的孩子——没人向我父母建议是否设法送我去一所普通的学校读书,而这在他们还是办得到的。
  “这家店铺在亨格福特旧码头左边,是最边沿的一所房子……它那镶板房间、腐朽的地板和楼梯、地下室里到处乱窜乱跑的灰色*大老鼠,从楼下传来的老鼠尖叫声和打斗声,那地方的污秽和fu败,又活生生地在我眼前出现,我好像又回到了那里……还有两三个孩子和我做同样的工作,挣同样的薪水……鲍伯是个孤儿,住在他姐夫家;保尔的父亲在一家剧场工作,兼任消防队员;保尔的一个小妹妹在哑剧里扮演小妖精的角色*。
  “我堕落到和这些人为伍,把这些每天的工友和我快乐童年时代里那些伙伴比较一下,眼看我那成为有学问有名望的人物的希望在我胸中破灭;我灵魂深处的痛苦是无法言表的。我当时那种完全被人遗忘和没有希望的感觉,在我所处的地位上所感受的屈辱,深深压迫着我,我相信我过去所学的、所想的、所爱好的、引起我们想和竞争心的一切,正在一点一点地离我而去并永不复返,我那年轻的心因之所感受的痛苦是无法诉诸文字的。我整个身心所忍受的悲痛和屈辱是如此巨大,即使到了现在,我已出了名,受到别人敬爱,生活愉快,在睡梦中我仍常忘掉我有爱妻和娇女,甚至忘掉自己已成*人,好像又孤苦伶仃地回到那段岁月中了。”我们在《大卫·科波菲尔》可以很容易地找出对这段经历的详细描述,不过鞋油店换成了“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当我们读到小大卫发现自己要和米克·沃克尔和白粉、土豆为伴时,他深感痛苦,泪水掉进了他洗瓶子的水中,这时,我们联想到作者的经历时,怎么不为之心动、落泪?我记得,当译到这一段时,我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写下去,泪水几次把稿纸打湿。我觉得我听到了那个孩子心底的呻吟——和嘶喊不同,这呻吟拨动了人心底的细弦,使其颤抖,就像眼看一株弱小的嫩芽在暴虐中无力挣扎,自己却无能为力又不能不看一样地让人心碎。幼小心灵受的创伤比饥馑、疾病、甚至夭亡还可怕,狄更斯深深认识到了这点,他在后来做了努力,想用笔来创造美好的人际关系,温情脉脉的家庭生活,但往往效果不佳,而他自己的生活也因这创伤演绎了一段又一段悲剧,这些都已由批评家们作过介绍了。不幸的童年却又成了狄更斯的一笔财富,他不仅因此了解了伦敦下层社会,还以其经历为素材写成了这部深受读者喜爱的《大卫·科波菲尔》——尽管许多批评家持有这样或那样的意见。

  如前所述,这部小说中有许多查尔斯·狄更斯的“自我”,所以虽然狄更斯反对人们把这本书说成他的自传,而研究狄更斯的学者仍将其作为主要资料来源。了解了狄更斯的童年后,我们也对这本书的创作素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这本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狄更斯的童年,可是却有一点明显与狄更斯生世不符,那就是大卫出生时已丧父,九岁时又丧母。而狄更斯写这部书时(一八四九年动笔,一八五一年完成),其父母均健在。在狄更斯的小说中,偶或会有完整的家庭,但决不会有正常的家庭关系;在他的小说中,主人公往往是孤儿。也许这正是他心底深处对父母不满而生的反感,借书来做反抗。而在这本《大卫·科波菲尔》里,孤儿就更多了——主人公,萝莎·达特尔,玛莎,特拉德尔特,爱米丽,斯梯福兹,尤来亚,安妮·斯特朗,爱妮丝,朵拉,甚至大卫的母亲克拉拉·科波菲尔,还有那个忠心耿耿的汉姆,他们不是幼年便父母双亡就是失父或失母,都在不完整的家庭中长大。
  在狄更斯笔下,这个世界上的正常家庭关系变成很珍希的、甚至是不存在的了。孤儿们在这样一个变幻无常的世界上需要什么?当然是安全感和被爱的感受。在狄更斯笔下,给能予孩子安全感、能给予爱护的、能教诲儿女的全不是父母,而是父母之外的人,如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的皮果提先生,姨奶奶等。总是有这样的人物给孤儿提供一个避难所,让无助的孤儿能在那里栖身、得到教育、得到爱抚。
  弗洛依德对《大卫·科波菲尔》非常感兴趣,并因这本书而对书的作者“深感钦敬”,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本书对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做了很出色*的表现。狄更斯本人也许根本不像H·D·劳伦斯那样意识到潜意识里的对父亲的反抗和对母亲的依恋,但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深深感到:活着的父亲几乎都不是好父亲,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断送儿女前程;而活着的母亲尽管也都不是好母亲,但她们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她们善良,尽管她们不是那么有学识。大卫的婚事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证明。大卫爱朵拉,就因为后者和他母亲一样也是一个好看而没头脑的大娃娃,她和他母亲的优点一样,缺点也相同,所以成了大卫心目中母亲的替代。后来,爱妮丝出现,更多地取代了一个有理智、高智力的父亲地位。因为狄更斯不自觉地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溶入了写作,他一直希望得到母亲多多的关注和爱抚,也希望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严肃认真、有责任感的家长。
  所以,从人物关系处理方面来看,我们可以说《大卫·科波菲尔》也集中表现了查尔斯·狄更斯对家庭的看法和理想,无不留下悲惨童年的烙印。
  写这本书之前,狄更斯已写出七部长篇和许多中短篇,成为一个声誉很高的作家了(这就难怪书中的大卫看来也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者)。他的艺术手法也更趋熟练,可谓“炉火纯青”。和以前的七部长篇一样,这本书是以连载方式一章章写,一章章刊出的;所以几乎每一章都可自成一个故事。但和以前的小说不同之处在于:它经过了较长的酝酿阶段。一八四七年,福斯特看了狄更斯的自传后,就认为可以写成部小说,并建议狄更斯这么做。狄更斯答允考虑这建议,但两年后方动笔。这两年里,他当然也对书的情节、主线有过推敲,但按他的风格来看,这并不是他迟迟握笔的主要原因(他一贯信手写去,并无详细计划或固定路子,而是听凭自己创作冲动,在纸上狂舞。一句话,他有主导思想,但无构思)我认为迟迟不动笔的原因是他怕回忆的痛苦。他在《自传》中这么写道:

  “我从来没有勇气回到我的奴役生活开始的地方去。我再也没有看见这个地方。我也不能忍受走近这个地方。多少年来,每当我来到这一带,我就绕路而行,以免闻到黑鞋油的瓶塞上加胶泥的那种气味,它使我想起我从前的经历……就是在我的大孩子能说话以后,我从区zheng府旁的老路走回家时还会落泪。”
  要把这段痛苦再现,就像揭开伤疤一样,狄更斯犹豫了。但他终于写了,而且他因着对小人物的无比同情要给大卫和许多孤儿一个较好的或较美的结局。许多后来的批评家常指责狄更斯为了迎合维多利亚时代读者的需要而以大团圆来结束他的著作,因为他们都看到狄更斯在揭露那个社会的fu败、黑暗时有多么深刻、机警,便认为他也一定会以同样洞察的能力和入木三分的笔力来写出他小说中主人公们不可避免的悲剧,但是他们往往失望了,便指责他。我不认为批评家们的指责是苛求,但我总认为这种指责有些太勉强狄更斯。童年的不幸,青年的坎坷,中年家庭的不和,对他刺激太大,他想在小说中创造一个美好世界,又有什么不对?又为什么要剥夺他这份幸福?而且,他那种大团圆虽使成年人看了觉得有点别扭,但他的儿童读者读后不是也从此对这个未知世界有了美好向往并愿为之努力吗?事实上,他的许多以大团圆结尾的小说不都是在我们幼时就被列为最喜爱的读物吗?读他的书,我们可以感到他怀着的热忱,他时刻的爱憎,他好像一直和我们在一起笑、哭、愤怒,我们不能不分享他的感受。一个作家,能令读者与他同喜同悲,还有比这更令他向往的成就吗?
  读《大卫·科波菲尔》也和读狄更斯的其它小说一样,人们感到每一个人物——从主人公到没说过话的狱吏——都呼之欲出,栩栩如生。这在很大程度上因为狄更斯极会渲染气氛,方法就是细节刻划。如他在写默德斯通先生给大卫上课时,出了这么一道题:“如果我上干酪店买四千块格洛斯特双料干酪……”只有他会详细写出是“格洛斯特的双料干酪”,可这正好更生动衬托出默德斯通的性*格——刻板、有意要为难大卫。他描写大卫的宴会,其中每种菜都描写得丝毫不爽,而这也就更使人感到真切,有如身处其中。你可以指责他太注重繁文缛节的描写,但你不能不承认,如果抽去这些细节详尽的描写,你又怎么能放下《大卫·科波菲尔》几年甚至几十年后,还记得克拉拉、姨奶奶、希普、米考伯,还有那个旧衣商?能这样入丝入扣描写细节,可见狄更斯是一位观察力和感悟力多强的人。他借助他的笔把他的丰富感受告诉了读者,令读者和他一起在喜怒哀乐中沉浮。
  《大卫·科波菲尔》出版后,狄更斯达到了他事业的顶点。这本书一版再版,为狄更斯带来滚滚财源,也为他带来更高声誉。狄更斯终于把积压心头多年的沉郁借《大卫·科波菲尔》做了渲泄,在那个“自我”身上,他塑造了他的童年梦想——不屈不挠,努力奋斗,成为作家,拥有爱妻的温暖的家。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讽刺人。狄更斯的家庭并不美满,这其中狄更斯的分裂人格也应负主要责任。不幸的婚姻使他不胜悲郁,也给他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自《大卫·科波菲尔》后,除了《远大前程》外,狄更斯的作品都贯穿了一种忧郁,连结尾也都较暗淡(如《艰难时世》,《双城记》等)。
  最后,请允许我引用狄更斯为《大卫·科波菲尔》一八六零年再版时写的序言中,一句话结尾:
  “在我心底深处有一个孩子最为我宠爱,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1995年10月30日
或许您还会喜欢: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反物质飞船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CT是一种反物质,它也可以说成是物质的一种倒转的体现形式。对于地球来讲,CT是陌生的,但在太空中却存在着许多由它构成的流星、慧星和小行星。CT原子由带负电的原子核和带正电的电子组成。这是一种肉眼不能看见的差别,但也是一种致命的差别。CT物质看起来与普通的物质别无二致——只要二者不碰触到一起。一旦碰触发生,两种物质正好相反的电荷互相抵销,相反的粒子发生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