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海边的卡夫卡 - 第1章 十五岁生日,我离家出走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离家时从父亲书房里悄悄带走的不仅是现金,还有一个旧的金制小打火机(款式和重量正合我意),一把尖头锋利的折迭刀。刀是用来剥鹿皮的,往手心里一放沉甸甸的,刀身有十二厘米长,大概是在外国旅行时买的纪念品。另外还拿了桌子抽屉里一个袖珍强光手电筒。太阳镜也是需要的,深天蓝色的,要用来遮掩年龄。
  父亲珍爱的罗莱克斯手表也打算带走,犹豫片刻,还是作罢。它的作为机械的精美固然强烈吸引着我,但我不愿意带价值过高的东西惹人注意。从实用性考虑,我平时用的秒表和带报时铃的卡西欧塑料表已足够了。或者不如说这两样好用得多。我转念把罗莱克斯放回书桌抽屉。
  此外拿了小时候姐姐和我的合影。相片同样藏在书抽屉深处。我和姐姐坐在哪里的海岸上,两个人开心地笑着。姐姐往旁边看,脸有一半阴影,以致看上去笑脸从正中间切开了,就像在课本照片上见到的希腊剧面具一样含有双重意味。光与影。希望和绝望。欢笑与哀伤。信赖和孤独。我则毫不羞涩地直盯盯对着镜头。海岸上除了我俩别无人影。我和姐姐都身穿游泳衣。姐姐穿的是红花连衣裙式,我穿一条松松垮垮不成样子的蓝色短裤。我手里拿着什么,似乎是根塑料棍。已成白沫的浪花冲刷着脚前的沙滩。
  是谁在哪里什么时候照的这张照片呢?我为什么做出那般开心的表情呢?父亲为什么只把这张相片留在手头呢?一切都是谜。我大约三岁,姐姐可能九岁。我和姐姐果真那么要好不成?记忆中我根本不曾同家人去看过大海。全然没有去过哪里的记忆。总之作为我不愿意这相片留在父亲手里。我将相片塞进钱夹。没有母亲的相片,父亲好像把母亲的相片烧得一张不剩了。
  想了想,我决定带走手机。发现手机没了,父亲有可能同电话公司联系取消合同,那一来就毫无用处了,但我还是把它放进背囊。充电用的变压器也放了进去。反正东西轻,知道没用处时扔掉即可。
  背囊里我决定装无论如何也少不得的东西。衣服最不好挑选。内衣要几套吧?毛衣要几件吧?衬衫呢长裤呢手套围巾短裤大衣呢?考虑起来多得很。不过有一点是明明白白的
  ——我可不想扛着大行李以一副十足出走少年的形象在陌生的地方游来逛去,那样很快就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者转眼之间就被警察领走,遣送回家,或者同当地的地痞无赖同流合污。
  不去寒冷地方即可。我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很容易,找暖和地方就是。这样就用不着什么大衣了。手套也不用。不考虑防寒,必需衣物足可减去一半。我挑选容易洗容易干又不占地方的薄衣服,迭成一小团塞入背囊。除了衣服,还装了这样几件东西:可以排除空气小小迭起的四季通用睡袋、简易洗漱用具、防雨斗篷、笔记本和圆珠笔、能录音的索尼MD随身听、十多张唱片(音乐无论如何缺不得)、备用充电式电池。大致就这么多了。野营用的饮具大可不必,太重太占地方。吃的东西可以在小超市里买。如此花了很长时间,终于将必需用品一览表缩短了许多。这个那个写上去不少,随即勾掉。又加进不少,又勾掉。

  我觉得十五岁生日是最适合离家出走的时间。这以前过早,以后又太晚。
  为了这一天,上初中后两年时间里我一直努力锻炼身体。从小学低年级开始我就去学柔道,成了初中生后也大体坚持下来了。但在学校里没参加体育俱乐部,一有时间就一个人跑马拉松,在游泳池游泳,去区立攀?欢晡{?体育馆用器械锻炼肌肉,那里有年轻教练员免费教给我正确的伸展运动方式和器械使用方法——如怎样做才能使全身肌肉快速强劲,哪块肌肉日常生活中使用哪块肌肉只能通过器械强化等等。他们教我卧举扛铃的准确动作。幸运的是我原本长得高,每天的运动又使肩部变宽,胸脯变厚。在不相识的人眼里,我应该足有十七岁。如果我十五岁而看上去又只有十五岁,那么所到之处势必麻烦缠身。
  除去同体育馆教练员的交谈,除去跟隔一天上门一次的家政阿姨之间的三言两语以及学校必不可少的几句话,我差不多不向任何人开口。同父亲很早以前就回避见面了。一来虽然同在一家,但活动时间段截然不同,二来父亲一天之中几乎所有时间都闷在位于别处的工作室里。何况,不用说我总是刻意避免同父亲见面。
  我上的是一所私立中学,里面几乎全是上流家庭或有钱人家的子女。只要不出大格,就能直接升入高中。他们个个牙齿整齐、衣着干净、说话无聊。在班里我当然不受任何人喜欢。我在自己周围筑起高墙,没有哪个人能够入内,也尽量不放自己出去。这样的人不可能讨人喜欢。他们对我敬而远之,并怀有戒心。或者感到不快、时而感到惧怕也未可知。然而,不为他人理睬这点莫如说正中我下怀,因为我必须独自处理的事堆积如山。休息时间我总去学校图书室,贪婪地阅读不止。
  不过学校的课我还是听得相当专心。这是叫乌鸦的少年再三劝我做的。
  初中课堂教的知识和技术,很难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大用处,是这样的。老师也差不多全部不值一提。这我晓得。可你得记着:你是要离家出走的。而那一来,日后进学校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因此最好把课堂上教的东西——喜欢也好讨厌也好——一点不剩地好好吸进脑袋。权当自己是块海绵。至于保存什么抛弃什么,日后再定不迟。

  我听从了他的劝告(总的说来我对叫乌鸦的少年是言听计从的)。我全神贯注,让脑袋变成海绵,侧耳倾听课堂上的每一句话,使之渗入脑袋。我在有限时间里理解它们记住它们。这样,尽管课外几乎不用功,但考试成绩我经常在班上排在前面。
  肌肉如合金一般结实起来,我也愈发变得沉默寡言。我尽可能不让喜怒形诸于色,注意不使自己所思所想为老师和身边同学注意。我即将融入剧烈争斗的大人世界,要在那里边孤军奋战,必须变得比任何人都坚不可摧。
  面对镜子,我发现自己的眼睛泛出蜥蜴般的冷光,表情越来越僵硬麻木。回想起来,自己从不曾笑过,甚至连微笑都不曾有过——至少记忆中如此——无论对他人还是对自己本身。
  但是,并非任何时候我都能彻底保持静静的孤立。以为自己围筑妥当的高墙一下子土崩瓦解的时候也是有的。虽然不很频繁,但时而还是有的。围墙在我不知不觉之间崩毁,我赤身裸体暴露在世界面前。每当那时脑袋便一片混乱,极度混乱。况且那里还有预言。预言总是如黑乎乎的水潭出现在那里。
  预言总是如黑乎乎的神秘水潭出现在那里。
  平时静悄悄潜伏于某个人所不知的场所,一旦时机来临,它就无声无息地涌出,冰冷冷浸满你身上每一个细胞。你在残酷的洪水泛滥中奄奄一息,痛苦挣扎。你紧紧抓住靠近天花板的通风口,苦苦乞求外面的新鲜空气。然而从那里吸入的空气干燥得几乎起火,热辣辣地灼烧你的喉咙。水与渴、冷与热这理应对立的要素齐心合力朝你袭来。
  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你寻求声音之时,那里唯有沉默;你寻求沉默之时,那里传来不间断的预言。那声音不时按动藏在你脑袋某处的秘密开关。
  你的心如久雨催涨的大河。地面标识一无所剩地被河流淹没,并冲往一个黑暗的地方。而雨仍在河面急剧倾泻不止。每当在电视新闻里看见那样的洪水,你便这样想道:是的,一点不错,那就是我的心。
  离家之前我用香皂攀?欢晡{?在洗漱间里洗手、洗脸。剪指甲,掏耳,擦牙。花时间尽可能使身体清洁。在某种情况下,清洁比什么都重要。然后面对洗面台的镜子,仔仔细细审视自己的脸。那里有我从父亲和母亲那里——话虽这么说,母亲的长相我根本记不起来——作为遗传接受下来的脸。即使再抹杀脸上浮现的表情,再淡化眼睛的光亮,再增加身上的肌肉,相貌也是改变不了的。就算我深恶痛绝,也不可能把两条只能认为受之于父的又长又黑的眉毛和眉间深深的皱纹一把扯掉。如果有意,我可以除掉父亲(以我现在的力气,决非什么难事),也可从记忆中将母亲抹消。可是我无法将两人的遗传因子从身上驱逐干净。如果我想驱逐,只能驱逐我自身。

  并且那里有预言。它作为装置深深埋在我的体内。
  它作为装置深深埋在你的体内。
  我熄掉灯,走出洗漱间。
  家中充溢着又湿又重的沉默。那是并不存在的人们的低语,是活着的人们的喘息。我环顾四周,站住不动,深深呼吸。时针划过午后三时。两根针显得那般陌生,它们摆出一副中立面孔,不肯站在我这边。差不多是离开这里的时候了。我拿起小型背囊,挎上肩。不知挎过多少回了,却觉得比往常沉重得多。
  目的地定在四国。并无理由必须是四国。只是查看地图时,不知什么缘故,觉得四国像是自己应去之地。看了几次都觉得——或者不如说越看越觉得——那地方令我心往神驰。远在东京南方,海把它同本土隔开,气候也温暖。那是我从未去过的地方,一个熟人一个亲戚也没有。所以就算有人查寻我的行踪(我不认为会出现那样的人),也不至于把目光投向四国。
  我在窗口接过预定的车票,坐上夜班大巴。这是去高松最便宜的交通手段。一万日元多一点点。没有人注意我,没有人问年龄,没有人盯视我的脸。乘务员只是事务性地验票。
  车上座位仅坐满三分之一。乘客大半都是和我一样的单客,车厢静得有些不自然。到高松要跑很长的路。看时刻表,要跑十个小时,明天早上到。但时间长短不在话下。倘说时间,现在的我可是要多少都有。晚上八点多汽车刚出总站,我就放倒椅背,躺下睡了过去。身体一沉进座位,意识就好像电池没电一样模糊起来了。
  快半夜时突然下起了大雨。我不时醒来,从廉价窗帘的缝隙看夜幕下的高速公路。雨点出声地猛打车窗,沿路排列的路灯变得隐隐约约。路灯宛如刻在世界上的刻度,以相同的间距无限延展开去。新灯光被拉到跟前,下一瞬间便成旧灯光闪去背后。意识到时,时针已移过半夜十二点,我的十五岁生日于是自动来临,就好像被谁推上前来的。
  “生日快乐!”叫乌鸦的少年说。
  “谢谢。”我应道。
  但预言如影随形地跟着我。我确认自己周围的墙尚未崩毁。我拉合窗帘,重新睡去。
或许您还会喜欢:
高老头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第一章伏盖公寓一个夫家姓伏盖,娘家姓龚弗冷的老妇人,四十年来在巴黎开着一所兼包皮容饭的公寓,坐落在拉丁区与圣·玛梭城关之间的圣·日内维新街上。大家称为伏盖家的这所寄宿舍,男女老少,一律招留,从来没有为了风化问题受过飞短流长的攻击,可是三十年间也不曾有姑娘们寄宿;而且非要家庭给曲生活费少得可怜,才能使一个青年男子住到这儿来。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一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天下精灵铸三戒,地底矮人得七戒,寿定凡人持九戒,魔多妖境暗影伏,闇王坐拥至尊戒。至尊戒,驭众戒;至尊戒,寻众戒,魔戒至尊引众戒,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境暗影伏。※※※当袋底洞的比尔博·巴金斯先生宣布不久后会为自己一百一十一岁大寿举行盛大宴会时,哈比屯的居民都兴奋的议论纷纷。比尔博不但非常富有,更是个特立独行的奇人。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三部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在首部曲《魔戒远征队》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爱隆在该处慎重地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戒第二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这是魔戒三部曲的第二部分。在首部曲“魔戒现身”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去。爱隆在该处慎重的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的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手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我经常回想起收到第一封匿名信的那个早晨。信是早餐时分送来的,当时,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非常慢,所以我做任何事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我慢吞吞地拿起信,发现是本地寄出的,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除了这封信之外,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显然地帐单,另一封看得出是我那个无聊的堂兄写来的,所以我先看手上的这封。现在回想起来,乔安娜和我会对那封信特别感兴趣,倒是有点奇怪。 [点击阅读]
魔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0
摘要:你干得汗流满面,才能维持可怜生计,长年劳动,精疲力竭,如今死神召唤着你。这用古法文写成的四行诗,题在霍尔拜因①的一幅版画下面,朴实中蕴含着深沉的忧愁。这幅版画描绘一个农夫扶着犁把犁田。广袤的原野伸展到远方,在那边可以看到一些可怜的木板屋,太阳沉落到山丘后面。这是一天艰辛劳动的结尾。农夫虽然年老,却很粗壮,衣衫褴褛。他往前赶的四匹套在一起的马儿瘦骨嶙峋,有气没力;犁刀铲进高低不平的坚硬的泥土里。 [点击阅读]
魔法神刀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威尔拉着他母亲的手说:“快点,来吧……”但他的母亲畏缩不前,她还是害怕。威尔在暮色中打量着这条狭长的街道,街边是成排的房子,房前是小花园和方形篱笆,阳光在房子一侧的窗户上闪耀着,却将另一侧置于一片阴影之中。没有多少时间了,人们现在大概正在吃晚饭,周围很快就会出现别的孩子,会注意到他们,议论纷纷地盯着他们看。等待很危险,但他所能做的还是像往常那样劝她。 [点击阅读]
魔牙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1九月四日。重宗祐下午两点准时离开银行。银行座落在新宿第一百货大楼对面,位居繁华街道一角。重宗徒步朝歌舞伎町走去。他是去歌舞伎町那家叫吉野的餐厅出席定期的银行支店长会议的。这种宴会带有和睦的性质。聚会下午七时才开始。现在的时间尚早,重宗便拐进了一家电动弹子游艺室。他每月都要玩几次这种电子游戏。虽然他十分喜爱这项游乐,但怕别人笑话。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