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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短篇作品选 - 04 大红宝石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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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大红宝石①
  ——白山的秘密——
  ①此篇颇为夸张的故事,根据印第安传说写成。它太荒唐又太动人,实在无法用散文来恰到好处地表现。沙利文在其独立战争以后所写的《缅因州历史》一书中指出,就连那时候,大红宝石的存在也并非完全不可信。——作者注
  很久以前的一天,夜幕降临,水晶山坎坷的山坡上,一群寻找大红宝石的探险者白白奔波一天,筋疲力尽之后坐下休息。他们来此地冒险,既非朋友又非伙伴,除一对年轻夫妻外,各自都对这块神奇的宝石怀有自私而孤寂的向往。不过,同舟共济的情谊倒还挺浓厚,大家一齐动手,用树枝搭起一座简陋的小棚子,还用顺阿莫诺沙克河急流中漂流而下的松枝燃起一大堆篝火。他们就是在这条河下游的岸边过夜。他们当中大概只有一个人被寻找红宝石迷了心窍,与大家自然产生的共鸣格格不入,连攀登到这么个远离人烟的荒凉地方有众人作伴还不知足。大片荒野横在他们与最近的村落之间,头顶不足一哩就是黑黝黝的森林边缘。那儿,山峦脱去它浓郁的林木斗篷,把自己裹进云海,或赤裸裸直指蓝天。阿莫诺克沙的咆哮会令孤独者心惊胆战,不堪承受,而淙淙的山溪却在与风儿交谈。
  于是,探险者们相互致意,相互邀请到小棚内做客。人人都是主人,又都是全体伙伴的客人。在石板上铺开各自带来的干粮,大家共享一顿美餐。吃完饭,人人脸上都洋溢出友好情谊。然而还有所克制,因为知道明天早晨再度出发寻找大红宝石,大家又会形同陌路。就这样,七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围着篝火取暖。火光腾腾,照亮小棚屋的正面。他们相互打量各自对比鲜明的外表,以及映在摇曳火光中的滑稽模样,不约而同地得出结论,不论在城市还是荒野,高山还是平原,再没比他们更奇怪的一群人了。
  众人当中最年长的是位又高又瘦、满面风霜的汉子,约六十岁光景,穿一身兽皮。这衣裳的式样模仿野兽真是唯妙唯肖,因为鹿、狼、熊们长期以来是他最亲密的伴侣。他正是那种印第安人所谓的倒霉蛋,年纪轻轻就被大红宝石迷得痴痴癫癫,寻找红宝石成了他一生热烈追求的美梦。到过这一带的人都知道他叫“寻宝者”,而不知他还有别的名字。谁也记不清他何时起就开始了寻宝生涯。萨柯山谷里人人都说他对红宝石贪欲过度,命中注定要一辈子在山野间流浪,直到末日,老是在太阳升起时满怀希望,太阳落下时痛失信心。这位凄惨的寻宝者身旁坐着位个头小小年纪一把的要人,戴一顶状如坩锅的高帽子。这是来自海外的卡卡福代尔博士,从事化学与炼金术的研究。他总是弯腰面对炭火炉,吸入有害健康的烟气,结果把自己弄得干瘪萎缩,活像一具木乃伊。不知是真是假,据说他开始从事研究时,就抽干了自己身上全部健康的血液,把它与其它一些贵重配料混在一起,在一次失败的实验中消耗殆尽——从此身体就没恢复元气。另一位冒险者是伊卡博德·皮戈斯诺特老板,一位颇有影响的商人兼波士顿市政委员,也是著名的诺顿先生教堂的一位长老。他的冤家中间流传着一个荒唐说法,皮戈斯诺特老爷每天早晚祷告之后都要脱光衣服,精赤条条地在一大堆松树先令①——马萨诸塞州最早期的一种银币——中打滚,长达一小时之久。咱们要看的第四个人,同伴们谁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只要瞧瞧他那张瘦脸和那副大眼镜,就能认出来。这张瘦脸总是被挂在上面的一丝冷笑扭歪,而那副大眼镜则使他看到的大自然整个变了形失了色。第五位冒险者同样无名无姓,这着实遗憾,因为他看起来像位诗人。此君目光明亮,但可悲地形容枯槁。假使照有些人断言的那样,平日里只食晨光暮霭,外加伸手可得的一片最厚的云彩,蘸上不论何时能搞到的月光调味,弄成这形销骨立的尊容也就自然不过。当然,从他胸中涌出的诗句也就颇具这一切佳肴的风味儿。这群人中的第六位是个神情高傲的青年,与众人坐得远些,在长者面前也神气地戴一顶羽毛帽。火光映照着他华贵的绣花衣裳,在他镶着宝石的剑柄上闪闪发光,原来是维尔勋爵。据说此君在家时,要花不少时间到自家祖先的墓窖去,在发了霉的棺材里翻来翻去,从尸灰中寻找先人生前的荣耀与骄傲,结果呢,除了他自己那份自负外,还一脉承继了列祖列宗的傲慢——
  ①松树先令:1621年——1684年间,北美殖民地马萨诸塞州违反英国法律自行铸造发行的一种钱币,币面铸有松树,故名。
  最后,还有一位乡下打扮的英俊后生,身旁坐着位如花似玉娇小玲珑的姑娘,她那处女含情脉脉的娇羞正在化为年轻妻子爱意浓浓的红晕。她芳名汉娜,丈夫叫马修。名字虽质朴无华,对一双单纯的小夫小妻倒十分合适。在这群被大红宝石弄得神魂颠倒的人们中间,他俩似乎很不相称。
  同一座陋棚之中,同一堆火光映照之下,坐着这些形形色色的冒险者,全都专注于一个目标。不管谁先开口,最后总会说到大红宝石上来。有几位谈到把他们带到这儿来的详情。一位在自己遥远的国家听一个旅人谈到这颗神奇的宝石,立刻产生了亲眼一睹的渴望,非红宝石耀眼的光芒才能解除心头之痒。另一位则早在声名赫赫的史密斯船长①航行到达这一带海域时,就在迢迢的海上领略过它的辉煌。结果这么多年都心神不安,干脆投入找它的冒险。第三位说道,有一回他出门打猎,在距白山以南四十哩的地方宿营,夜半醒来,只见大红宝石光芒四射,宛若流星,连树影都直往后退。大家谈到为寻找红宝石藏身处的无数次尝试,还有迄今为止使所有冒险者败下阵来的厄运,虽说追踪比月亮更亮,简直亮似太阳的宝石光辉似乎易如反掌。看得出来,每个人都在嘲笑别人自以为会比前人运道好的狂妄,却又同时遮掩不住以为自己一定走运的想法。为了减少大家过分乐观的希望,众人又重提那个印第安传说。说是有位神明在护着宝石,专门跟找宝者捣乱。不是把宝石从这座高山之巅移到那座高山之巅,就是在悬着红宝石的富于魔法的湖上唤起一层迷雾。不过这类说法均不足信。大家都认为,前人之所以失败,是由于不够精明或缺乏毅力,抑或迷宫般的森林、峡谷、崇山峻岭之中,有其它原因自然而然地阻挡了他们奔向某处的去路——
  ①约翰·史密斯(johnsmith,1580—1637):英国航海家。1607年到达北美洲大陆的詹姆斯敦(美国弗吉尼亚州东部历史遗迹,英格兰人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并成为这块殖民地的首脑。

  谈话中断时,戴大眼镜的家伙环顾众人,以他永不消逝的冷笑,把大家挨个儿变成嘲讽的对象。
  “好啦,朝拜宝石的同伴们,”他说,“咱们来啦,七个男人外加一位漂亮姑娘——毫无疑问,她跟咱们当中任何一位白胡子老头都一样聪明。是啊,咱们来啦,为了一项共同的大事业。依我看,咱们现在倒可以都来说说,要是自己交好运,找到了红宝石,会拿它怎么办。披熊皮的朋友,你先说,打算如何消受一直在追求的这个宝贝呀,好伙计?天晓得你在这水晶山中已找了多久。”
  “如何消受?”上年纪的寻宝者苦涩地叫道,“我可没指望从中得到什么快乐,这号傻念头早过去啦!我一直在找这块混蛋石头,只因为年轻时傻乎乎的野心到老成了命定,只有找它我才有力量——它是我灵魂的动力——血中的暖流——骨中的精髓!我要是掉转头不去找它,就会一头栽倒在这诺奇山坡上死掉。这儿是通往这一带山区的门户啊。可要是我浪费了一辈子的光阴还能倒流,我还是不会放弃找到大红宝石的希望!一旦找到它,我要把它带到一个我知道的山洞里去,紧紧抱着它,躺下来等死,把它和我永远埋在一起。”
  “啊,坏蛋,就不为科学的利益想想!”卡卡福代尔博士嚷起来,满腔哲学家的愤怒。“你压根儿不配看到它的光辉,连远远地看都不配。它是大自然这个实验室制造出来的最最珍贵的宝石。至于我的目的,不过是一个有头脑的人想得到它的唯一目的。一得到它——我有种预感,诸位,这宝贝是特地留给我的,好使我在科学研究上的荣誉登峰造极——我要回欧洲去,把自己的余生都用来将它还原为最初的元素,还要把一部分宝石研成极细的粉末,把另一部分溶解于酸,或别的任何能溶解这么美妙的合成体的溶剂。剩下的,我打算给它放进坩锅熔化,或用吹管使它燃烧。采用这种种方法,我将得到一份精确的分析,最终将我的研究成果写成一本巨著,献给全世界。”
  “妙极了!”大眼镜赞道,“博学的先生,您也用不着为破坏这颗宝石有无必要而拿不定主意啦。反正只要仔细看看您的大书,咱们人人都能造出一颗宝石来。”
  “可老实说,”伊卡博德·皮戈诺斯特老板开了口,“我反对造出这种假货,因为这么干势必降低真宝石的市价,直说了吧,先生们,保住它的价格对我至关重要。我撂下日常的生意,把仓库交给伙计照料,在拿自己的信誉冒风险。再说,还有生命危险呐,说不定就给那些该死的异教徒野蛮人逮住——代价这么大,我却不敢请求教友们为我祷告一声,因为人家都认为,寻找大红宝石就跟与魔鬼做交易差不多。现在你们想想,我会这么委屈我的灵魂,我的肉体,我的名誉和财产,而连从中获利的一个合理机会都没有么?”
  “是啊,虔诚的皮戈诺斯特老板,”大眼镜表示同意,“我绝不会以为你有那么傻。”
  “没错儿,但愿不会。”商人道,“这颗大红宝石,老实说,我连一眼都没见过。它只要有人们传说的百分之一那么亮,就肯定比莫卧儿大帝①视为无价之宝的那颗钻石还要值钱。所以,我打算把它带上船,航行去英格兰、法兰西、西班牙、意大利,或者只要是上帝的旨意,还可以去异教徒的国家。一句话,把这颗宝石卖给人间肯出最高价的帝王,让他把它镶在自己的王冠上。你们谁要是还有比这更明智的办法也请说说看。”
  “我有!你这利欲熏心之徒!”诗人叫道,“你难道以为世上再没比黄金更明亮的东西么,就打算把这颗宝石非凡的光芒也变成你已经在里头打滚的铜臭么?要是我,就把宝石藏进我斗篷下面,赶紧回到伦敦那条黑胡同里我的小阁楼间去。在那儿,日日夜夜,我要凝视着它,让我的灵魂汲取它的光彩。这光彩会浸透我的全部智力,在我写下的每一行诗中闪耀光芒。于是,我死后多年,大红宝石的灿烂光华仍会照耀着我的名字!”
  “说得好,大诗人!”大眼镜又开腔,“把它藏在你斗篷下面,你是说?嗨,它会从你斗篷的破洞里透出光来,让你像盏南瓜灯笼的!”
  “想想看!”维尔勋爵突然发话,不像对同伴倒像对自己,大约认为他们当中最出色的也完全不配跟他交谈——“想想看,一个披一领烂斗篷的家伙,竟敢说要把大红宝石弄到格拉布街②的破阁楼上去!我不是早就主意已定,世上再没比大红宝石更适合装点我祖传城堡的门厅的么?它将在那儿世世代代放射光芒,使午夜亮如白昼,照耀着悬挂四壁的铠甲、旗帜和盾徽,使英雄们万古流芳。所以,其他人统统白费力气,不正是为了让我赢得它,把它做为我们崇高家族荣耀的象征么?再说啦,白山顶上的这块红宝石,还从没有过比维尔家大厅为它保留着的位置那么体面的地位呐!”——
  ①莫卧儿大帝(thegreatmogul):16世纪征服并统治印度的君主。
  ②格拉布街(grubstreet):17世纪英国伦敦穷文人和雇佣文人集居的街道,即当今的弥尔顿街。
  “了不起的想法。”讽刺家嘲弄道,“不过,可否冒昧说一句,用红宝石做上一盏稀罕的墓灯,挂在您先人的墓窖里,比挂在您家城堡大厅,更能显摆您先人的荣耀哩。”
  “呣,没错儿,”年轻的庄稼汉接口了,他和新娘子手拉手坐在一起。“这位先生替这块发光的石头派了个好用场,汉娜和我找它的目的也差不多。”
  “什么,小伙子!”勋爵大人失惊叫道,“你有什么城堡配挂它呢?”
  “没啥城堡,”马修回答,“只有一幢跟水晶山这带地方上,任何干净农舍一样的小房子罢了。伙计们,要知道,俺跟汉娜上礼拜才成亲,就赶着来找大红宝石了,因为长长的冬夜俺们需要它照明。再说,左邻右舍来看俺们,也好让他们见识见识这漂亮的东西。它能把屋子照得通明透亮,不管把针掉到哪个旮旯都找得着。还让所有的窗户都亮着红光,就像壁炉里烧着一堆松树节疤的大火一样。那样的话,俺们半夜醒来,就能瞧清楚彼此的脸,该有多开心哪!”
  冒险者们一听这对年轻人的打算全都笑了。要知道,这块美妙无价的宝石,连世间最伟大的君王都愿用来装饰自己的宫殿,并为之骄傲,而这对年轻人的打算却如此朴素简单。尤其那位大眼镜,他已逐个儿嘲笑过所有的人,这下满脸恶意的笑容,连面孔都扭歪了。马修有些恼火,就问他自己要拿大红宝石怎么办。

  “大红宝石!”讽刺家的轻蔑难以形容。“嗨,你这个蠢货,天底下根本没这么个玩意儿。我已经走了三千多哩路,打定主意要踏遍这一带所有的山峰,把脑袋探进每一条峡谷,就为了一个目的,要让任何没你那么蠢的家伙明白,大红宝石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多数到水晶山来的冒险者的动机都虚妄愚蠢,可谁也不如这位戴一副巨大眼镜的嘲世者更虚妄更愚蠢更邪恶,他是那种可鄙且心术不正的家伙,向往的是地狱里的黑暗而不是天堂。这种人若能扑灭上帝为人类点燃的明灯,宁肯将午夜的昏暗视为最大的荣耀。嘲世者讲话时,他们中有几位被一道璀灿的红光吓了一跳,这红光照亮了四周的崇山峻岭,岩石遍布的急流河床,与他们映照林木枝杈的火堆发出的光芒迥然而异。他们侧耳倾听雷声,却什么也没听到,庆幸暴风雨不曾袭击他们。满天的繁星,这些天堂的指针,此刻警告他们闭眼不看熊熊燃烧的柴火,而到梦中去向大红宝石的光芒顶礼膜拜。
  年轻的新婚夫妇在棚屋最远的角落睡下,以一道用细枝精心编成的屏障把自己与众人相隔。这屏障恰似夏娃新房悬挂的层层花彩,是那位羞答答的新娘趁众人交谈时动手编成的壁毯。她和丈夫亲热地手拉手堕入梦乡,又从神奇光芒的梦幻中苏醒,彼此交换更愉快的目光。他俩同时醒来,脸上挂着同样幸福的微笑。想到鲜活的生命与爱情,他们的笑容也更为亮丽。然而一想到自己身居何处,新娘便透过那块枝叶编成的壁毯向外张望,发现棚屋外间竟空空荡荡。
  “快起来,亲爱的马修!”她忙叫,“那伙怪人全走光啦!
  快起来吧,不然咱们就错过大红宝石啦!”
  说真的,这对贫穷的年轻人也实在不配得到引诱他们来这儿的无价之宝。他俩竟酣睡通宵,直到山顶阳光普照。而其他冒险者却彻夜兴奋难熬,辗转反侧,或梦中都在攀登悬崖峭壁。拂晓时分便统统出发圆他们的梦去了。不过,马修与汉娜安歇一夜,脚下生风,快似两只小鹿。他们只停下来祷告片刻,并在阿莫诺沙克河清凉的水潭中洗了把脸,吃了几口东西,就开始爬坡。二人艰难跋涉奋力攀登,夫妻情深相濡以沫。一路出现了几次小小的事故,衣服挂破啦,鞋子跑丢啦,汉娜头发缠到树枝上啦,等等。终于走出森林上缘,眼前正是一段更艰苦的道路。方才,数不清的树干和稠密的树叶禁锢了他们的思绪。此刻面对头顶的山风白云,裸露的岩石,孤独的阳光,他们不由惊慌畏缩起来。回头望望刚刚穿越的那片黑压压的森林,倒宁肯重新湮没在林深之处,而不要把自己交给如此广袤如此鲜明的一片荒凉。
  “还往上爬么?”马修问新娘,一面伸手搂住汉娜的腰肢,既为保护她,也为贴近她的心,好使自己宽慰。
  然而小新娘虽天真质朴,却具有女人喜爱珠宝的天性,无法放弃拥有人间最灿烂的宝石的念头,哪怕为此必须历尽艰难险阻。
  “咱们再往高处爬一点儿吧。”她悄声道。然而仰望寂寥的天空,她声音发颤。
  “那就来吧。”马修鼓起男子汉的勇气,拉着她就走,因为他刚刚壮起胆子,她倒害怕起来。
  于是,两位红宝石朝拜者向上攀登,一路踩踏矮小却枝繁叶密盘根错节的松树枝松树梢。这些松树已生长好几百年,苔藓遍布,却只有三尺来高。他们又爬上乱七八糟挤作一堆的岩石,大大小小赤光裸露,活像由巨人们堆起来的一座纪念他们头领的石冢。在这片凄凉的高空地带,没有东西呼吸,没有东西生长,除却集聚在他俩胸中的生命便没有其它生命。他俩爬得这么高,连自然母亲也仿佛无法再与他们做伴。她在他俩的脚下,在森林边缘以内踟蹰不前,并向他们投来告别的一瞥,目送孩子们走上她自己绿色的足迹不曾到过的地方。然而,很快她就看不到他们了。一片又浓又暗的雾霭正在下面聚拢,给广袤的景色投下一块块黑影。它们密密地飘往一处,仿佛最高的山峰在召唤与之亲近的云朵前来聚会。最后,层层雾霭相融相合,化为一体,呈现出一条通天大道的模样,好像两位漫游者可以顺其走去,只可惜他们一旦离开幸福的大地,就会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唉!此时此刻,这对恋人多么渴望重新看到绿色的大地,比当初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下,向往着看一眼天堂的愿望强烈多啦。雾霭渐渐漫上山头,将孤零零的峰顶笼罩,于是完完全全湮没了他俩的全部视野。这反而减轻了两人的孤寂感。他俩偎依得更紧,相互深情而忧伤地凝望,深恐铺天盖地的云雾会把对方一把夺走。
  然而,要不是汉娜渐渐体力不支,勇气也随之减少的话,他俩本决心只要能找到立足点,就要在天地之间尽量攀得更高,登得更远。汉娜气喘吁吁,又不肯拖累丈夫,但又时时踉踉跄跄倒在他身上,重新站稳的力气越来越小。终于,倒在了一片岩石遍地的山坡上。
  “亲爱的马修,咱们迷路啦,”她伤心地说,“再也找不到回地面的路了。唉,在咱俩的小茅屋里本来有多快活哟!”
  “宝贝心肝!——咱们还会回到那儿去的。”马修回答,“瞧!阳光从这个方向穿透了这阴湿的云雾,凭这点光,俺可以找到回峡谷的路。亲爱的,回头吧,甭再梦想大红宝石啦!”
  “太阳不可能在那边,”汉娜垂头丧气,“这时候该到中午啦。这儿要还有阳光的话,也该从咱俩头顶照下来。”
  “可你瞧!”马修口气有些变了,“这光越来越亮。要不是阳光,还能是啥?”
  此刻,小新娘也无法否认,一道光明正在穿破迷雾,将其昏暗的色彩变成暗红色,红得越来越鲜明,仿佛浓雾中掺和了灿烂的微粒。这时,山顶的浓云也开始消散,渐渐退隐,山上的景物从无法穿透的昏暗中显现出来。这情景正如旧的混沌被完全吞没之前,新的生命已经诞生。目睹眼前的变化,他俩忽然发现脚下有一片小光,原来已到了一座高山湖泊岸边。这湖打坚硬的岩中凹出一眼深潭,湖水充溢,幽深明亮,澄澈宁静,美不胜收。湖面闪过一道灿烂光芒。两位寻宝者想弄清这光从何而来,却又由于极度的兴奋与赞叹,赶紧闭上眼睛,好避开迷人的湖面上方,悬崖峭壁之间射出的刺目光芒。原来,这对朴实的男女已来到那座神秘的湖畔,终于找到了人们苦苦寻觅的大红宝石圣地!

  他俩热烈拥抱,为胜利颤抖不已。有关神奇宝石的种种传说潮水般涌上他们的记忆,他们感到自己竟被命运挑中,反而胆怯起来。打孩提时代起,他们就时常看到它似一颗遥远的星星,闪闪发光。此刻,这星星最强烈的光芒正照在他们心上。他俩在彼此眼中似乎变了模样,绚丽的红光在他们脸上燃烧,同样火一般映红了湖水、山岩、天空,以及那被它的威风吓得退去的迷雾。可是定睛再看,一样东西把他们的注意力从那颗奇妙的宝石吸引开来。峭壁脚下,红宝石正下方,有一个人形,双臂前伸,一副攀登的姿势。面孔上仰,仿佛在痛饮那宝石的光芒。可是他一动不动,像是化做了一块大理石。
  “是寻宝者,”汉娜悄声说,震惊地抓住丈夫胳膊,“马修,他死啦!”
  “成功的狂喜乐死了他。”马修战栗不已,“没准儿大红宝石的光就是死光!”
  “大红宝石!”身后传来一个忿怒的声音,“大骗局!你们要是找到了它,就请指给我看看。”
  他俩回过头,原来是讽刺家,鼻梁上小心翼翼地架着他那副大眼镜,时而瞧瞧湖面,时而看看岩石,时而打量远方的水汽,时而正对大红宝石,可他似乎并未感觉到它的光芒,似乎所有四散的云块又重新密集在他的周围。其实,大红宝石的光芒已将这位不信者的身影投在他自己脚下,他还是不相信那儿有什么闪光,因为他正背对着那块光芒四射的宝石。
  “你们的大骗局在哪儿?”他又问一遍。“看你们能使我也瞧上它一眼!”
  “就在那儿!”马修道。见他这般刚愎自用,闭眼瞎说,小伙子火冒三丈,一把将嘲世者转过来,朝向那座亮闪闪的峭壁。“摘掉你这副可恶的眼镜吧,要看不见它才怪啦!”
  的确,这副有色眼镜大概有碍嘲世者的视线,至少和人们透过烟玻璃观看日蚀的效果一个样。不过,他决心已下,虚张声势地一把扯下眼镜,勇敢地直视大红宝石的红光。可刚刚接触那光芒,他就头一低,发出一声深沉颤抖的呻吟,双手紧紧捂住了那双不幸的眼睛。打那时起,千真万确,这位可怜的嘲世者就再也看不到大红宝石的光,再也看不到尘世任何其它的光,连天堂的光也看不到了。他早已习惯于透过剥夺一切东西光亮的大眼镜来看待一切,结果红宝石的光芒一闪,照到了他的肉眼,就使他永远瞎了。
  “马修,”汉娜紧紧偎依着丈夫道,“咱们走吧!”
  马修发现她在发晕,赶紧跪下来,抱住她,从迷人的湖中撩起冰凉刺骨的湖水,洒在她的脸上、胸前。她苏醒过来,却无精打采。
  “好吧,亲爱的!”马修将她颤抖的身体紧紧搂在怀里——“咱们走,回咱们不起眼的家去。神圣的阳光,温和的日光会照进咱家窗户。天黑了,咱们就点燃快活的炉火,让它的光明照得咱喜气洋洋。咱们再也犯不着要那比世人共享的光更多的光了。”
  “就是嘛,”新娘道,“让这大红宝石吓人的光照着,咱们白天咋过日子,黑夜咋睡觉呀!”
  二人用双手掬一捧清水喝下,这水还从未被任何凡人的唇沾染过。然后牵着瞎了眼睛的嘲世者动身下山。这家伙一声不吭,连痛苦的呻吟也深深埋进了自己痛苦万状的心底。不过,离开在这之前还无人涉足的神湖岸边时,他们朝峭壁投去告别的一瞥,发现水汽浓浓地凝聚起来,宝石穿过迷雾,发出朦胧的闪光。
  至于大红宝石的其他几位朝拜者,相传,虔诚的伊卡博德·皮戈斯诺特老板很快就放弃了追求,觉得这桩买卖太担风险,聪明地决定撤回自己的货栈,它就在波士顿市的码头边。可惜,穿过大峡谷时,一伙印第安勇士抓住了咱们这位倒霉的商人,把他弄到了菲利特尔关了起来,直到他伤心伤肺地从自己那堆松树先令中拿出一大笔赎金。而且,这么长时间不在家,生意也给搅得乱七八糟,结果他后半辈子不但不能在银子堆里打滚,连价值六个便士的铜板也拿不出来了。卡卡福代尔博士,那位炼金术士,带着一大块花岗石重返自己的实验室。把这东西研成粉末,溶于酸性液体,倒入坩锅,熔化,用吹火管点起火来烧着。然后把实验结果写成了当时最重的一卷对开本大书。而且,为达到这个目的,红宝石还真不如那块花岗石有用呐。而那位诗人,也犯了一个差不多的错误,把从大山背阳处裂缝里采集到的一大块冰当作了宝贝,发誓说这东西各方面都与他所想象的大红宝石一模一样。评论家们则说,即算此君的诗缺乏那块宝石的璀灿,到底也饱含着这块冰的寒意。那位维尔勋爵呢,回到了祖居的大厅,面对点蜡烛的枝形烛架也心满意足。时候一到,也就填入了祖宗墓窖里的另一口棺材。既然有葬礼的火把在昏暗的墓道中闪光,又何须大红宝石来炫耀人间浮华的无聊呢。
  嘲世者扔掉了他的大眼镜,在世上到处流浪,成了惨兮兮的可怜虫。由于他从前故意对一切视而不见,如今遭到惩罚,总是痛苦地向往着光明。整夜整夜,他那被光芒刺瞎的眼睛都仰望着月亮和星星。日出时,他与波斯的拜日者一样准时把脸朝向东方。他还到罗马朝圣,去亲眼一睹圣彼得大教堂辉煌的圣灯。最后,他葬身于伦敦的那场大火①,是他自己扑进去的,因为绝望中想在铺天盖地的大火里,捕捉哪怕一丝丝微弱的光明——
  ①公元1666年,伦敦发生火灾,除东北角的一些民房外,全城几乎化为灰烬。
  马修和他的新娘子多年来过得太太平平,老爱讲讲这个大红宝石的故事。不过,他们长长的晚年行将结束时,这个故事已不完全符合那些仍记得红宝石古老光辉的人们所讲的内容,因为人家断言,自打两个凡夫俗子十分聪明地拒绝了这块使人间万物黯然失色的宝石之时起,它的光辉就日渐衰微。待其他朝拜者攀抵峭壁,只发现一块晦暗的石头,表面闪着云母的碎片。另有一种说法是,年轻的一对离开之后,宝石就从峭壁之巅跌落下来,掉入了迷人的湖中。还说,一到中午就能看到寻宝者的身影俯在红宝石无法湮没的闪光之上。
  只有少数人相信,这无价之宝仍和往日一样光芒万丈,还说他们都亲眼见过,它就像一道夏日的闪电,划破萨柯山谷深远之处。还得承认,距水晶山好几哩远的地方,我也曾看到一种奇妙的光彩在群山之巅熠熠生辉。而且以诗歌的名义起誓,我也为之着迷,愿做大红宝石的最新朝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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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赫邱里·波罗皱起眉头。“李蒙小姐,"他说。“什么事,波罗先生?”“这封信有三个错误。”他的话声带着难以置信的意味。因为李蒙小姐,这个可怕、能干的女人从没犯过错误。她从不生病,从不疲倦,从不烦躁,从不草率,也就是说,就一切实际意义来说,她根本不是个女人。她是一部机器——十全十美的秘书。然而,今天上午李蒙小姐所打的一封十足简单的信竟然出了三个错误,更过分的是,她甚至没注意到那些错误。 [点击阅读]
在人间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二部,写于1914年。讲述的是阿廖沙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激发了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 [点击阅读]
在路上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0
摘要:1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那次令人烦恼、充满灾难性的离婚有关,当时我似乎觉得一切情感都已经死了。自从狄恩·莫里亚蒂闯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有付诸行动。狄恩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 [点击阅读]
在黑暗中蠕动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具体的年代已经忘记。就连是从哪里来,到何处去的旅程也已想不起来。那时我刚过二十,每天在颓废中生活,当时怀疑人生的态度与刚体会到的游戏感受莫名地交织在一起。也许正因为如此,那时的记忆也就更加模糊不清了。那是艘两三百吨,包着铁皮的小木船。我横躺在二等船舱中。这是位于船尾,依照船体呈环状的铺有榻榻米的房间。 [点击阅读]
地狱之旅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人把一个厚厚的玻璃压纸器向右移动了一点,他的脸与其说显得沉思或心不在焉,倒不如说是无表情的。由于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人工光线下,他的面色苍白。你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习惯室内生活的人,一个经常坐办公室的人。要到他的办公室,必须经过一条长而弯弯曲曲的地下走廊。这种安排虽然颇有点不可思议,却与他的身份相适应。很难猜出他有多大年纪。他看起来既不老,也不年轻。 [点击阅读]
地狱的滑稽大师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在环绕东京市的国营铁路上,至今仍有几处依旧带点儿乡间味的道口。这些地方设有道口值班室,每当电车要通过时,不同颜色相间的栏杆就会落下,道口看守员便开始挥动信号旗。丰岛区1站大道口也是这种古董式道口之一。那里是从市中心到人口众多的丰岛区外围之间惟一的交通线,因此,不分昼夜,轿车、卡车、汽车、摩托车的通行极其频繁,步行过往者就更不必说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