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基督山伯爵 - 大仲马小说 基督山伯爵·第24章秘密洞窟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太阳差不多已升到半空了,它那灼人的光芒直射到岩石上,岩石似乎也受不了那样的热度。成千只知了躲在草丛里,吱呀吱呀地叫个不停,那叫声很单调。杏桃木和橄榄树的叶子在风中摆动,索索作响。爱德蒙每走一步,总要惊跑几只象绿宝石一样闪闪发光的蜥蜴。他看到野山羊在远处的岩上跳来跳去。总之,这个小岛上的确是有生灵居住的,可爱德蒙却觉得他自己是孤独的,只有上帝的手在引导着他。他有一种说不出感觉,有点近乎恐怖,那是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使在沙漠里我们也怕被人看到的恐怖。这种情绪是这样的强烈,以致于当爱德蒙快要开始工作的时候,又放下了他的鹤嘴锄,抓起了枪,爬到了最高的一块岩石顶上,从那儿向四下里观望了一下。
  他所注视的地方,既不是那房屋隐约可辨的科西嘉岛,也不是撒丁岛,也不是那富有历史意义的厄尔巴岛,也不是延伸到无际的那一条隐隐约约的线条,只有水手老练的目光才能知道它是壮丽的热那亚和商业繁荣的里窝那。爱德蒙的眼睛所盯住的,是那艘清晨时动身的双桅船,和刚才开出去的那艘独桅船。前者刚刚消失在博尼法乔海峡里,后者所取的方向却正好相反,已快要经过科西嘉岛了。这一望使他放了心。他又望望自己附近的目标。看到自己正站在小岛的至高点上,就像这座巨大的花岗石台座上的一尊塑像,视野所及之处,渺无人迹,只有蓝色*的天海拍击着小岛海岸,给小岛镶上了一圈白沫所组成的花边。他小心翼翼地慢步下来,深怕他假装出来的那种意外会真的发生。
  我们上文说过,唐太斯曾从大岩石那个地方出发,顺着记号往回走的。他发现,这些记号通到一条小溪,而这条小溪隐蔽的通向一个小湾,它象古代神话里管山林水泽女神的浴池。
  小湾的中部很深,开口处很宽,足以容纳一艘斯比罗娜[古代的一种简易平底小船]的小帆船藏在里面,外面望来是完全看不到的。
  唐太斯根据法里亚神甫嘱咐他的方法认真推敲手中的线索,他想,红衣主教斯帕达,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行动,曾到过这个小湾,把他的小帆船藏在里面,然后从山峡中循着留记号的这条小径走,在小径尽头的大岩石处埋下了他的宝藏。这样一想,唐太斯就又回到了那块圆形大岩石那儿。只有一件事与爱德蒙的推理不合,使他感到很迷惑。这块大石头重达数吨,假如没有许多人一起用力,怎么能把它抬到这个地方上去呢?突然间一个想法闪过了他的脑子。“不是抬上来的,”他想道,“是把它推下来的。”他连蹦带跳的离开岩石,想找出它原先所在的位置。他很快就发现了一道斜坡,岩石正是顺着这条斜坡滑下来,一直滚到它现在所在的位置。圆形的大岩石旁边,还有一块大石头,这块大石头以前一定是用来顶住大圆石的滚势而做垫石的,岩石四周塞了许多石片和鹅卵石来掩饰洞口,周围又盖上了些泥土,野草从泥土里长了出来,苔藓布满了石面,香桃木也在那里生了根,于是那块大石就象是根深蒂固地长在地面上的一样了。
  唐太斯小心地扒开泥土,看出了或他自以为看出了这个巧妙的人间杰作。他用他的鹤嘴锄开始去刨这道被时间风化了的墙。在十分钟的劳动之后,这道墙屈服了,露出一个可以伸进一条手臂的洞口,唐太斯砍断了一棵他所能找到的最结实的橄榄树,削丫枝,插入洞里,把它当撬棒用。但那块岩石实在太重了,而且顶得非常结实,一个人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搬不动的。就是大力士赫拉克里斯来也是不行的。唐太斯知道他必须先想法搬开那块作为楔子的大石头。可怎么个搬法呢?
  他向四周看了看,看到了他的朋友雅格布留给他的那—满满的山羊角火药。他笑了。这一魔鬼的发明可以助他达到目的了。唐太斯拿起鹤嘴锄,在大圆石和那块顶住它的大石头之间挖了一个如同工兵开路时想节省人力的坑沿,里面填满火药,然后用他的手帕卷了一点硝石作导火线,点燃导火线,赶快退开。爆炸声立刻随之而起。在圆石被火药的巨力一震,底部立刻松动了,下面的那块垫石碎成了片,四散乱飞,一大堆小昆虫从唐太斯先前所挖成的洞口里逃了出来,一条象是保护宝藏的大蛇,游动着窜了出来,一会儿就不见了。

  这时唐太斯走近那块大圆石,它现在已失去了支撑物,斜临着大海。这位勇敢的探宝者绕着大石转了一圈,选了一处似乎最容易进攻的地方,把他的撬棒插入一道裂缝,用尽了全力来撬那块大石头。大石被火药震过以后,本来就已松动,这时更是摇摇欲坠。唐太斯加倍用力。他就象古代拔山抗山神的提旦的子孙。巨石终于让步,滚动了,连翻着跟斗,最后消失在大海里了。
  在大石所呆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圆形的空间,中间有一块四方形的石板,上面有一个铁环。唐太斯又惊又喜的大叫了一声,想不到第一次尝试就取得了这样圆满的成功。他很想继续干下去,但他的两条腿直发抖,他的心也跳得很厉害,他的眼睛也有些模糊了,因此他不得不暂时停下来,这种感觉只停留了一会儿。爱德蒙把他的撬棒插进铁环里,用尽全力一撬,大石板掀开了,露出了一个地下岩洞,洞口有象楼梯似的石级,一直向下延伸而去,直至消失在黑暗里。如果换了别人,此时一定会高兴地大喊一声,向洞里冲去的。但唐太斯却脸色*苍白,站在洞口迟疑不决,现出深思的样子。“嗨,”他对自己说,“我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不走运对我来说已是常事,我绝对不能被失望所压倒。不然,我岂不是白吃了那么多的苦?法里亚只是做了一个梦。红衣主教斯帕达并没在这儿埋什么宝藏。
  或许他根本就没到这儿来过。即使他来过,凯撒·布琪亚,那个大胆的冒险家,那个不知疲倦,心狠手辣的强盗,一定也曾跟踪来过这里,发现了他的踪迹,象我一样循着这些记号来到了这里,也象我一样的撬起了这块石头,然后跑下洞去,他在我之前就已来过了,所以什么也没留给我了。”他依旧木然地站着,眼睛盯住他脚下那个幽暗的洞口,又说道,“我现在不想得到任何东西,我已对自己说过,要是对这件事还抱有任何希望,那实在是太蠢了,这次冒险只是出于好奇而已。” 他依旧一动不动地站着,露出沉思的样子。
  “是的,是的,这样一次冒险是该在这位强盗国王一生的善恶大事中占有一席之地的。这件事看来尽管似乎荒诞无稽,但线索极多。是的,布琪亚曾来过这儿,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拿着剑,在二十步之内,或许就在这块岩石脚下,曾有两个卫兵守望着陆地和海上,而他们的主人就象我呆会儿要做的那样下到洞里,驱着黑暗冒险前进。”
  “既然两个卫兵知道了他的秘密,他们的命运又怎样了呢?”唐太斯自问道。“他们的命运,”他微笑着说道,“就象那些埋藏阿拉列[阿拉列是古代西哥特人的国王。他死后,怕别人侵犯他的坟墓,所以把墓地设在河床下。]的人一样,同样被埋葬了。”
  “可是,假若他来过的话,”唐太斯又想道,“他一定找到了那宝藏。而布琪亚,既然他把意大利比作一棵卷心菜,想一片一片地把它剥来吃掉,肯定对时间的价值是知道得很清楚的,他是不会再去费时间把这块大石重新安放在原处的,我还是下去吧。”
  于是,他嘴角挂着半信半疑的微笑,走进了洞里,嘴里喃喃地说着人生哲学最后的两个字——“也许!”,唐太斯本来以为洞里一定很黑暗,空气中一定带着浓重的腐臭味,但到了里面,他却看到一片浅蓝色*的昏暗的光线,这种光线,象空气一样,并非只是从他刚才挖开的洞口那儿射来的,是从岩石的裂缝里穿进来。这些在洞外是看不到的,但到了洞里,却可以透过它们看到那蔚蓝的天空,看到那些长在石缝里的常春藤,卷须蔓和野草的枝叶。唐太斯在洞里站了几分钟,里面的空气并不潮湿,反倒很温暖,他的眼睛早已适应了在黑暗中看东西,所以即使是岩洞里最深的角落他也可以看得到。岩洞是由花岗石构成的,四壁生辉,就象钻石构成的。“唉!”爱德蒙微笑着说,“这不就是红衣主教留下的宝藏嘛!那位善良的神甫在梦中见到了这些闪闪发光的墙壁,就异想天开地妄想起来。”

  可他又想起了那遗嘱上的话,那些话他早已熟记在心里。
  红衣主教在遗嘱中说:“在第二个洞口之最深角。”他只找到了第一个洞口。现在得把第二个也找出来。唐太斯开始他的搜寻。他心想,这第二个洞口自然应该在岛的纵深处,而且为了预防被人发觉,自然也是很隐蔽的。他仔细在石块间察看着,看到有一面洞壁象是洞口,就敲敲听一下声音。鹤嘴锄最初敲上去时只发出了一声沉重浑浊的声音,那种声音使唐太斯的前额挂满了大滴的冷汗。最后,他觉得有一处洞壁似乎发出了一种较空洞和较深沉的回声,就赶紧把目光盯上去,凭着一个囚犯所特有的那种敏捷的观察力,他看出洞口很可能就在这里。
  但是,象布琪亚一样,他也知道时间的价值。为了避免做无用之功,他又用他的鹤嘴锄敲遍了其他各面的洞壁,用他的枪托敲遍了地面,直至发觉似乎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了,才又回到了刚才他听到发出那种使人兴奋的声音的那一处洞壁前面。他又敲了一下,这一次用力较大。于是奇迹出现了。洞壁上掉下来一块象阿拉伯式雕刻衬底用的那种涂料,跌在地上碎成了片片,露出了一块白色*的大石块来。这个洞口是用花岗石那样的石块封起来的。象在上面抹了一层色*彩透明的涂料。
  唐太斯用鹤嘴锄尖利的一头敲上去,尖头嵌入了石缝。他必须在这个地方挖进去。但由于人体机能上某种奇怪的现象,唐太斯越是看到眼前这些事实,证实了法里亚神甫的话,他越是不觉得定心,越来越感到无力、沮丧,几乎失去了勇气。这新的进展不但没有使他增加新的力量,而且把他原有的力量也削弱了。鹤嘴锄落下来的时候,几乎是从他的手里滑下来的。他把它放到地上,用手擦了擦额头,回身跑上石级,虽说是去看看有没有人在窥视他,但实际上是因为他觉得快要昏倒了需要呼吸点新鲜空气。小岛上空无一人,火一样的骄阳照射着全岛,远处有几艘小渔船点缀在蓝色*的海面上。
  唐太斯还没吃过一点东西,但此时,他并没觉得饿;他匆忙地喝了几口朗姆酒,便又回到了洞里。鹤嘴锄刚才似乎那样沉重,现在抓到他手里却已象一根鹅毛一般,他又拿它开始挖起来,几锄下去他发觉石块并没有砌死,只是一块一块的迭着,在外面抹上了一层涂料而已。他把鹤嘴锄的尖头插进去,用它的柄当撬棒用,不久就很高兴的看到那块石头开始转动了,并落在了他的脚下。现在他只要用鹤嘴锄的铁齿把石头一块一块的勾到身边来就得了。最初出现的洞口已足可容纳一个人进去但多等一会儿,他就可以多抱一会儿希望,迟一会儿证实自己是被欺骗了。终于,在略微迟疑了一下以后,唐太斯进入了第二个洞窟。这第二个洞窟的地势较第一个洞窟的低,光线也较-阴-暗,空气因为只能从新开的洞口进来,所以带有一股腐臭气味,这正是在第一洞窟中所没有而使唐太斯感到诧异的。他出来等了一会儿,让里面的空气换一下气,然后再进去。在洞口的左面,有一个又黑又深的角落。但对唐太斯的眼睛来说是没有黑暗可言的。他环视了一下这第二个洞窟,它象第一个一样,也是空空的一无所有。
  宝藏如果的确存在的话,它一定是埋在那个黑暗的角落里。令人激动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只要挖开两尺土,唐太斯的命运就可以决定了。他向那个角落走去好象突然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似的,用鹤嘴锄猛击地面。掘到第五下或是第六下时,鹤嘴锄碰到了一样铁东西。这一个声音在听者耳中所产生的效力,简直比丧钟或警钟更为厉害。假如唐太斯发掘的结果是一无所得,他的脸色*恐怕也不会比现在更惨白。他再把鹤嘴锄敲下去遇到了同样的抗拒力,但却是不同的声音,他想:“这是一只包皮了铁皮的木箱子。”正在这时,一个影子掠过了洞口,唐太斯抓起枪,窜出洞口,奔上石级。原来是一只野山羊奔过了岩石,下在不远处吃草。他如果想得到一顿午餐,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的,但唐太斯深怕他的枪声会引起注意。

  他想了一下,砍下一条多脂的树枝,在走私贩子们准备早餐的火堆上点燃了它,然后举着这支火把又下到洞里。他希望把一切都看清楚。他举着火把走近他刚才挖成的洞的前面,看到鹤嘴锄的确掘到了铁皮和木头。他把火把插在地上,重新开始了工作。一霎时,挖开了一块三尺长两尺宽的地面,唐太斯看到了一只橡木钱柜,外面包皮着一层已被挖破了的铁皮。在箱盖的中央,他看到镶着一块银片,尚未失去光泽,上面雕刻着斯帕达家族的武器,即一面椭圆形的盾牌,样子和意大利一般武器的式样差不多,上面插着一把宝剑,在剑和盾之上则是一顶红衣主教的帽子。唐太斯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法里亚以前曾常常画给他看。现在再没什么可怀疑的了,宝藏就在这儿,谁也不会这样费心费力的来埋藏一只空箱子的。一眨眼的功夫,他就清除了箱子上的杂物,看到在两把挂锁之间,稳稳地扣着一把大锁,箱子的两头各有一只提环,所有这些东西上面都有那个时代的雕刻。那个时代,艺术可以使最平凡的金属品变成宝物。唐太斯抓住两个提环,想用力把银柜提起来,但是提不动。他想打开它,但大锁和挂锁都扣得很紧,这些忠实的守卫者似乎不情愿交出它们的宝藏。唐太斯用鹤嘴锄尖利的一头插入箱盖缝里,用尽全力想把它们撬开。这一次只听箱盖一声响,木箱打开了,铁包皮皮也碎裂了,掉了下来,但仍紧紧地连在箱板上,木箱被完全打开了。
  唐太斯顿觉一阵头晕目眩,他扣上枪机,把它放在身边。
  起初他闭上眼睛,象小孩子一样,在星光皎洁的夜晚合目瞑想,想在他们自己的想象中看到比天上更多的星星,然后他又睁开眼睛,惊奇地站着。那只钱柜分成了三格。在每格里,闪耀着成堆的金币;在第二格里,排放着不曾磨光的金块,除了它们的价值以外,倒也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在第三格里,爱德蒙抓起成把的钻石,珍珠和红宝石,它们落下来的时候互相撞击着,发出象冰雹打在玻璃上那样的声音。他摸过,嗅过,详细察看过这些宝物以后,象一个突然发疯的人似的冲出洞外,跳到一块可以看到大海的岩石上。确实只有他一个人,只有他一个人伴随着这些连听都没听说过,数都数不清的宝物!他究竟是醒着呢,还是在做一场梦?
  他本来很想老盯着他的金子,但他的精力支持不住了。他把头伏在手里,象是要防止失去理智似的。这样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在基督山岛上的岩石间狂奔起来,他那种野性*的喊叫声和疯狂的动作惊起了海鸟,吓坏了野山羊,然后他又返回来,心里仍然不敢相信自己刚才所看到的一切,他又再次冲进洞里,发觉自己的确是站在这些黄金和珠宝面前。这次,他跪了下来,作了一个只有上帝知道的祷告。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平静了一些,也比较快乐了一些,因为直到现在他才开始相信自己的福分。于是他开始计算起他的财产来。金条共有一千块,每块重两磅至三磅,接着他堆起了二万五千个金艾居,每个艾居约值我们的钱八十法郎,上面刻有亚历山大六世和他以前的历代教皇的肖像,而他看到那一格只掏空了一半。然后他又捧了捧宝石,其中有许多是当时最有名的匠人镶嵌的,且不说其内在的价值,单是那种艺术化的嵌工就已非常名贵了。唐太斯看到光线渐渐幽暗了下来,担心继续留在洞里会被发现,就拿着枪走了出来。一片饼干和几口朗姆酒成了他的晚餐,他在洞口边上躺下来,睡了几小时。
  这一夜是甜密的一夜,也是恐怖的一夜,正如这个感情强烈的人在过去的生活中已经经历过的那两三夜一样。
  (第二十四章完)
或许您还会喜欢: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1块8毛7,就这么些钱,其中六毛是一分一分的铜板,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在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硬赖来的,每次闹得脸发臊,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德拉这样做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点击阅读]
歌剧魅影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歌剧魅影作者:卡斯顿·勒鲁引子:这本奇书异著讲述的是作者如何追踪调查,最后终于证实歌剧幽灵并非子虚乌有的经过。歌剧幽灵的确存在,而非如人们长期以来所臆测的只是艺术家的奇想,剧院经理的迷信,或者是芭蕾舞团女演员、她们的老母亲、剧院女工、衣帽间和门房职员这些人凭空捏造的谣传。是的,它也曾有血有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只是个影子而已。 [点击阅读]
此夜绵绵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终了也就是开始”……这句话我常常听见人家说。听起来挺不错的——但它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假如有这么一处地方,一个人可以用手指头指下去说道:“那天一切一切都是打从这开始的吗?就在这么个时候,这么个地点,有了这么回事吗?”或许,我的遭遇开始时,在“乔治与孽龙”公司的墙上,见到了那份贴着的出售海报,说要拍卖高贵邸宅“古堡”,列出了面积多少公顷、多少平方米的细目,还有“古堡”极其理想的图片, [点击阅读]
死亡之犬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1我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是从美国报社的通讯记者威廉-皮-瑞安那儿听来的。就在他准备回纽约的前夕,我和他在伦敦一起吃饭,碰巧我告诉了他,次日我要到福尔布里奇去。他抬起头来,尖叫一声:“福尔布里奇?在康沃尔的福尔布里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在康沃尔有一个福尔布里奇了。人们总觉得福尔布里奇在汉普郡。所以瑞安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是的,”我说道,“你也知道那个地方?”他仅仅回答说,他讨厌那个地方。 [点击阅读]
死亡区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 [点击阅读]
死亡约会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怎样,非把她杀掉不行吧?”这句话流进寂静的暗夜,在附近回响片刻,旋即在黑暗中向死海消逝。赫邱里·白罗手搁窗环上,迟疑了一阵。随即双眉紧皱,猛然关起窗子,仿佛要把有害的夜气全部关在外头一样,白罗自幼就相信,外头的空气最好不要让它流进房间,尤其夜晚的空气对身体更是有害。放下窗帘,紧紧挡住窗户,他向床铺走去,微微一笑。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死亡绿皮书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碍…”美也子不知不觉地小声叫了起来(这本书,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是专门陈列古典文学、学术专著之类的书架。进书店的时候,虽说多少带有一线期待,可是会有这样心如雀跃的感觉,却是万万没有想到。美也子每次出门旅行的时候,都要去当地的书店逛逛。地方上的书店,几乎全部都只卖新版的书刊杂志和图书。 [点击阅读]
死亡草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不解之谜。”雷蒙德-韦思特吐出一圈烟云,用一种自我欣赏,不紧不慢的腔调重复道:“不解之谜呀。”他很满意地环顾着四周。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屋顶的房梁已经变黑。房间里陈设着属于那个年代的家具,做工考究。雷蒙德-韦斯特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作为一名作家,他喜欢完美。他在简姑姑的房间里总能找到那种舒适的感觉,因为她把房间布置得很有个性。他一眼望过去,她直直地坐在壁炉边祖父留下来的那把椅子上。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