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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短篇小说集 - 07 春天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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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从树林穿过去要近!”英里。辛森机械地从铁匠铺旁边拐过去,打开栅门。铁匠和他的伙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瞧着这个不速之客。可是,辛森太像绅士了,他们没法走上前跟他打招呼。他们就这样一声不吭地看着他穿过这块地朝森林走去。
  这天上午与6年或8年前那些阳光明媚的春天的上午没有丝毫的不同。白色的、沙黄色的鸡仍旧在篱门周围扒土,地里到处散落着杂乱的羽毛和扒出来的脏东西。树林那边的矮篱,夹在两堆浓密的冬青灌木中间,有一个遮蔽了的缺口。越过这个篱笆可以进入森林。篱笆上的棍条被看守踩来踩去,全都变样了。他终于回来了。
  辛森太高兴了,他像个不安的幽灵回到自己过去生活过的乡村。然而他发现这里正等着他,没有改变一点。榛树仍旧高兴地向下伸展着它的小手,风铃草依旧苍白,在灌木丛的阴影下,在繁茂的青草中间,稀稀落落地摇曳着。
  穿过树林的这条小径,恰好在坡顶,弯弯曲曲通向很远。
  四周枝繁的橡树,在展示着它们的娇姿。香车叶草、一丛丛的山毛榉和一簇簇的风信子把地表装饰成了菱形图案。两棵被放倒了的树横挡在小道上。辛森踉跄着下了一个陡峭崎岖的山坡,又一次来到开阔地。从这里往北看就好像透过树林中的一个大窗户一目了然。他呆在那儿,越过山顶的田野凝视着村庄。村庄点缀着这片光秃秃的山地,仿佛它是从经过的工业货车上掉下来的,并且被遗弃了。村子里有一座直挺挺地立在那儿、有些现代风格的灰蒙蒙的小教堂。红色的住所一排排、一行行胡乱地散落着;村子后部,矿井的车头箱闪闪发亮,还有那赫然耸现的矿山。所有这一切都是光秃秃地裸露在露天里,没有一棵树!这村子确实一点没变。
  辛森满意地转身继续沿着小路往山下的树林里走。他莫名其妙地兴高采烈起来,在一种持久的幻想中觉得自己回到了过去。突然,他吃了一惊,一个守林人站在他前面几码远的地方,挡在道上。
  “先生,走这条路要到哪儿去?”这男人问,话中带着挑战的意味。辛森仔细打量眼前这小伙子。这是一个脸色红润、容貌不错的青年,大约二十四、五岁,黑色的胡子,很浓密、很短,覆盖在小小的、相当柔软的嘴上。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小伙子都很有男人味道,长得很帅气。他个子中等,站在那儿,健壮的前胸凸起,非常得意地挺直着傲慢的身体,有种很野性的感觉,就像喷泉猛烈喷射平衡着自身。他站着,枪托支在地上,犹疑不定地看着辛森。这个不速之客黑黑的、转个不停的眼睛在审视着对方,并且看透了他,却没有留心他的暗示。这使得看林人不安起来,脸变得通红。
  “内勒在哪儿?你接了他的工作?”辛森问。
  “你不是从豪斯来的,对吧?”看林人探询地问。他是不可能从那儿来的,因为那早没有人了。
  “是的,我不是从豪斯来的。”辛森一本正经地答道,似乎要消遣他。
  “那我是否能问你要到哪儿去?”看林人恼火地说。
  “我要到哪儿去?”辛森重复着说,“我要到威利·瓦特农庄。”
  “不是这条路。”
  “我想是。从这条路下去,路过一口井,从白门出去。”
  “可那不是公路。”
  “我想那确实不是公路。不过我过去经常走,噢,我忘了,那是在内勒看林的时候。顺便问一句,他在哪儿?”
  “因为风湿病,跛脚了。”看林人勉强答道。
  “是吗?”辛森痛苦地叫道。
  “那你是谁?”看林人换了一种语气问道。
  “约翰·安德雷·辛森;我过去住在考迪雷恩。”
  “过去也追求过希尔达·米勒雪普?”
  辛森痛苦地笑了笑,睁大了眼,点了点头。接着是一阵尴尬的沉默。
  “那你——你是谁?”辛森问。
  “亚瑟·佩尔比姆——内勒是我叔叔。”看林人说。
  “你住在这儿,在纳特坳吗?”
  “我寄住在我叔叔家——在内勒家。”
  “我明白了!”
  “你说要下去到威利·瓦特去?”看林人问。
  “对。”
  两人停顿了好一会儿之后,看林人脱口说道:“我在追求希尔达·米勒雪普。”
  年轻人极具挑衅似地、差不多是悲哀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辛森眼睛一亮。
  “是吗?”他惊异地问。看林人满脸通红。
  “她和我一直有交往。”他说。
  “我怎么不知道!”辛森说。看林人极不自在地等着对方说下去。
  “这事,怎么解决的?”不速之客问。
  “怎么,解决?”另一个愠怒地反驳道。
  “比如说,你们很快要结婚吗?”
  “我想是的。”他说,充满着怨恨。
  “噢!”辛森盯着他说。
  “我已经结婚了。”过了好一会儿,他补充道。
  “你结婚了?”看林人有些不相信。
  辛森响亮而令人不愉快地笑了笑。
  “!”5个月之前。”他说。
  看林人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疑惑的眼光盯着他,显然在思前想后,试图把事情想清楚。
  “怎么,难道你不知道?”辛森问。
  “是的,我不知道。”另一个阴沉沉地说道。
  一阵沉默。
  “啊,好了!”辛森说道,“我要走了。我想我可以走吧。”
  看林人一声不吭地站在对面。两个男人僵持在这开阔、青草茂盛的地方,四周点缀着一小束一小束蓬勃的风铃草,这是在山顶的一个开阔的平台上。辛森犹豫地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停住了。
  “唷,多美啊!”他叫道。
  整个山坡下的景色一收眼底。平整的小路像条小河从他脚下逶迤而去。往下看去,除了中间看林人踏出的弯弯曲曲的绿色浅带以外,路上长满了风铃草。小路像条小溪通往水平面的蔚蓝色浅滩,映衬着一池的风铃草,弯弯曲曲的绿带仍然从风铃草中穿过,就像穿过蔚蓝色湖水的一条窄窄的冰水流。被浓荫遮蔽了的翠绿在灌木丛紫色枝条下摇曳着,仿佛花儿越过林地卧在碧波之中。
  “啊,真可爱!”辛森惊叹道。这就是他过去生活过的地方,这就是他抛弃了的乡村,看到它如此美丽,令他痛心。斑尾林鸽在头顶咕咕叫着,空气中充满着鸟儿欢快的歌唱。
  “要是你结婚了,为什么还一直给她写信,给她寄诗集,还有其他的东西?”看林人问道。辛森盯着他,吃了一惊,觉得羞愧无比。然后他开始微笑起来。
  “嗯,”他说,“我不知道你……”
  看林人又一次满脸通红。
  “可要是你结婚了……”他指责道。
  “我是结婚了。”另外一个嘲弄地答道。
  接着辛森看着下面美丽的蓝色小径,感到羞耻。“我有什么权利紧紧抓住她?”他痛苦而自我轻蔑地想道。
  “她知道我结婚了这类的事。”他说。
  “但是你一直给她寄书。”看林人挑战似地说。
  辛森一言不发,嘲弄地,又半带怜悯地看着这个男人。然后,他转身走了。
  “再见。”他说着,走了。现在他觉得周围的一切都让他烦躁:两棵阔叶柳,一棵金黄,散发着香气,轻柔摇曳着;另一棵是浅绿色,在风中轻快地响着,这使他想起在这里教过她传花粉的事情。他真是个傻瓜,真他妈在干蠢事!

  “啊,好吧,”他自言自语道,这可怜虫看来对我心怀妒忌,我为他尽力而为吧。”他咧着嘴,情绪很坏。
  二
  农舍离林边不到!”00码远。树墙围成了一个开阔的四方院落。农舍朝向森林。辛森心绪烦乱。他注意到李花缤纷地落在长得茂盛艳丽的樱草花上。这些是他带到这儿栽种的。它们已经长得多么茂盛啊!李子树下,长满了一丛丛、一簇簇的樱草花,有深红的、粉红的、浅紫的。他看见有个人从厨房窗口向他扫了一眼,并且听见男人们说话的声音。
  门突然开了,她已经长大成一个婷婷玉立的姑娘了!他觉得自己脸发白了。
  “你?——艾迪!”她惊叫着,呆立着不动。
  “是谁?”是农夫在问,男人们低沉的声音应答着。那些低沉的声音,好奇又几乎带着嘲弄,令来访者心生苦痛。他等在那儿,满面春风地对她微笑。
  “是我——干吗不是呢?”他说。
  她脸颊倏地红了,一直红到脖根。
  “我们马上就吃完饭了。”她说。
  “那我呆在外面。”他打个手势示意自己可以坐在红色的陶桶上,这桶掩映在黄水仙中,装着饮用水,放在门边。
  “噢,别,进来。”她急忙说道。他跟着她进去。在门口,他飞快地朝这家人扫了一眼,并鞠躬示意。屋里每个人都很尴尬。农夫,他妻子,还有四个儿子围坐在粗糙的饭桌旁,男人们胳膊肘以下都裸露着。
  “很抱歉午餐时间来打扰你们。”辛森说。
  “喂,艾迪!”农夫说,采用旧的称呼,但是音调冷淡。
  “你好啊。”
  然后他们握了握手。
  “吃点吗?”他邀请年轻的客人,但想当然地认为他的邀请会被拒绝。他认定辛森很讲究饮食,不会吃这粗茶淡饭。年轻人对这种邀请有些畏缩。
  “你吃了饭没有?”做女儿的问道。
  “没有。”辛森答道,“太早了。我要在一点半回去。”
  “你叫它午餐,对不?”大儿子问,讥讽着他。他曾经是辛森的密友。
  “等我们吃完了,我们给艾迪弄点东西吃。”母亲在表示反对,这是位病弱的妇人。
  “别——别麻烦了。我不想给你们添任何麻烦。”辛森说。
  “你在新鲜空气和美景中就可以活命。”小儿子,一位!”9岁的小伙子大笑着说。
  辛森绕过这些房子,走进屋子后面的果园里。那里有沿着树篱栽种的水仙,它们像停在栖木上的黄羽毛竖起的小鸟一样摇荡着。他非常爱这地方。这里山峦绵延起伏,熊皮似的树林覆盖在它们巨大的脊背上,小小的红红的农舍便如胸针紧扣在它们的外衣上;溪谷里的水蓝蓝的,浅浅的。还有光秃秃的家庭牧场,几乎听不见的无数只鸟儿欢唱的声音。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都会梦见这个地方,都会体味到太阳照在脸上暖洋洋的感觉,或者在冬日看见漫天的小雪片的欢愉,或者嗅到春天来临的气息。
  希尔达长得很有女人味儿。她一在场他就觉得紧张不自在。她跟他一样都是29岁,但她看上去要比他大得多。他在她身边感觉自己很傻,几乎不具真实感。当他正在一枝低垂的树枝前弹弄着要脱落的李花时,她静静地来到后门,抖抖桌布。家禽在稻草堆边追逐,鸟儿们在林间欢快地跳跃着。她的黑发束在一起盘在头上像顶王冠。她的举止很有条理,迭桌布时,眺望着群山。
  没多久,辛森回到了屋内。她已经准备好了鸡蛋、乳酪、煨过的奶油醋栗。
  “既然你今晚要吃饭,”她说,“我只给你一份分量很轻的午餐。”
  “太好了,”他说,“你仍旧保持着质朴宜人的作风。”
  他们仍在刺痛对方。
  他在她面前不自在。她简短果断的话语,她疏远的举止,对他来说都很陌生。他再一次钦羡地看着她黑色的眉毛和眼睫毛。他们的眼睛对视着。在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的一瞥里,他看见了眼泪和一道奇异的光亮。在这一切后面,他看见了她对自己平静的接受和对他的胜利。
  他感到自己在退缩,尽量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她把他送进起居室,自己去洗盘子。这间长长的低矮的房间是用教堂拍卖品重新装饰起来的:套着陈旧的紫红色梭纹布的椅子,一张椭圆形的磨得锃亮的胡桃木桌子,还有一架钢琴,尽管陈旧但很漂亮。虽然有些陌生,他还是对这些很满意。打开高高的嵌在厚墙里的小橱柜,他发现里面装满了他的书,他用过的课本,还有他送给她的很多册诗文,有英语的、德语的。黄水仙在白色窗户下面照耀着房间,他几乎能感觉到它们的光辉。古老的魅力又一次迷惑住了他。墙上他年轻时画的水彩画再也不会使他得意洋洋;他记起!”2年前那么热烈地试着为她作画的情景。
  她进来了,边揩着盘子。他又一次看见她核仁般光润白嫩的胳膊。
  “这儿真是太好了。”他说,接着两人对视着。
  “你喜欢吗?”她问道。这是一种熟悉的低沉沙哑的亲密语气,令他热血沸腾,灵魂仿佛得到了解救。
  “嗯。”他点点头,像当年的小男孩一样对她微笑着。她低下了头。
  “这是伯爵夫人的椅子。”她低声说,“我在垫子中发现了她的剪刀。”
  “是吗?在哪儿?”
  她动作轻快地马上拿来了针线盒,两人一起仔细查看这把旧剪刀。
  “逝去红颜歌几多!”当他手指套进这把伯爵夫人剪刀的圆环时念了句诗,并笑了起来。
  “我早知道你能用它。”她肯定地说。他看着自己的手指,又看看剪刀,她的意思是他的手指刚好套住这把剪刀的小环。
  “这大概是为我准备的。”他笑着说,把剪刀放在一边。她脸朝着窗户,他注意到她姣好细嫩的面颊和上唇,她柔软白皙的脖子像花儿一般,她的前臂如同新漂白的果仁一般光亮。他用全新的眼光打量着她。她对他而言是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并不认识她,现在他可以客观地看待她了。
  “我们出去走一会,好吗?”她问。
  “好的!”他爽快地答道,但心里却很害怕。这种心理一直困扰着他,令他窘惑,没法兴奋起来。他害怕所看见的一切。她跟以前一样有着同样的举止,同样的声调,但却不是他认识的她。他非常清楚她是什么样子,但逐渐地意识到她已经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人,而且永远会是这样。
  她头上根本没戴头巾,只是解下围裙道:“我们到森林里去。”经过果园时,她指给他看一棵苹果树上的蓝山雀巢,还有树篱里的山鹬窝。他对她口气中的肯定带着生硬、仿佛躲藏在谦卑之下的傲慢感到相当惊讶。
  “看这些苹果芽。”她说,于是他才发觉低垂的树枝间无数的绯红色的小球。她转头看着他的脸,眼神冷淡下来。她慢慢减少对他的注意力了。终于他在认真看着她。这是他过去最怕,而从心灵上说又是最渴望的事情。现在他看她如同她看他那样。他不会爱她了,他将明白,他从来不曾爱过她。
  幻想破灭了。他们成了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了。但他会公平对待她的,——她会从他那里得到应得的东西。

  她美丽动人,就像他从未认识过她一样。她把鸟巢指给他看:一株低矮灌木上的一个雌鹪鹩巢。
  “看这巧妇鸟窝!”她大声叫道。
  听到她说方言,他感到很惊异。她小心翼翼躲开树刺挨近窝边,手指伸进巢里。
  “有5个!”她说道,“多小的东西。”
  她指给他看一大堆鸟巢,有知更鸟的、苍头燕雀的、红雀的、黄胸鹀的,还有水边的鹡鸰鸟巢。
  “要是我们下去,靠近湖边,我会指给你看那些翠鸟的……”
  “在这些小冷杉树里,”她说,“差不多每个树枝每根枝丫都有画眉巢或者乌鸦巢。我头一次看到这些,就觉得自己不能往树林里钻。它就像一座鸟的都市。清晨,听到鸟的鸣叫,我就想起了喧闹的嘈杂的早市。我很怕走进我自己的树林。”
  她在使用他们两人创造的语言。现在,这语言只归她使用了,他已经不用了。她没有理会到他的沉默,但是总带着优越感让他看她的树林。他们走上一条湿软的小径,那里开放着一片勿忘我花,她说道:“这里的鸟我们都认识,但花却有很多叫不出名字。”这对他有一半的吸引力,因为他知道这些东西的名称。
  她轻盈飘逸地穿过小道,朝酣睡在阳光下的开阔田野走去。
  “你知道,我也有个情人。”她自信而又不知不觉地用亲密的口气说道。
  这振奋了他跟她斗嘴的情绪。
  “我想我见过他。他长得很帅,——而且生活在田园牧歌式的淳朴的地方。”
  她没有作声,转而走上一条上山的幽暗小路。山上的树和灌木林非常浓密。
  “过去他们做得很好,”她终于开口道,“上什么庙敬什么神。”
  “啊,是的!”他赞同道,“新近敬的是谁?”
  “没有什么旧的,”她说,“我一直在寻求这个。”
  “那是谁呢?”他问。
  “我不知道。”她直视着他说道。
  “为了你,我很高兴你满意。”
  “是呀——但是男人并没有那么重要。”她说道。沉默了一会。
  “是的!”他大声说道,非常惊异同时意识到了她的真实自我。
  “只有人的自我才是举足轻重的,”她说,“不管他是他的自我还是为自己的上帝服务。”
  又是一阵沉默,他在沉思默想。小路上几乎没有花草,显得阴暗。走在路边,他的脚后跟陷进了软泥里。
  三
  “我,”她缓缓地说道,“就在你结婚的那个晚上我也结婚了。”
  他看着她。
  “当然不是法律上的,”她答道,“但是——是实际上的。”
  “跟那看林人?”他问,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扭头对着他。
  “你认为我不能吗?”她说。但是为了她的自信,她满脸通红,并一直红到脖根。
  他仍然没说什么。
  “你瞧,”——她在努力解释道—— “我也不得不去理解一番。”
  “这种所谓的‘理解’是什么意思?”他问。
  “含意很多——它对你不是那样吗?”她答道,“人是自由的。”
  “那么你并不失望?”
  “当然不!”她语气低沉而诚挚。
  “你爱他?”
  “是的,我爱他。”
  “那好!”他说。
  这句话让她沉默了一会儿。
  “在这里,在他的环境中,我爱他。”她说。
  自负不允许他继续沉默。
  “还需要环境?”他问。
  “当然,”她叫道,“你总是把我弄得不是我自己。”
  他短促地笑了笑。
  “但这就是环境的问题?”他说,他已经考虑到了她的心境。
  “我就像植物一样,”她答道,“我只能在我自己的土壤里生长。”
  他们来到一处地方,这里没有灌木丛,空出一个光秃秃的棕色的空地,只有砖红、微紫的松树树干。树林外是连成一片的暗绿色的大树,长着花芽,树下是欢愉舒展的三角旗一般的蕨。在这块光秃秃的空地正中,立着看林人的小屋。鸡笼四处乱摆,有些里面装着咯咯叫唤的母鸡,有些里面空无一物。
  希尔达踩着松叶朝小屋走去,从屋檐下拿出一把钥匙,然后打开门。这是一个木结构的地方,有木匠的工作台和模具,斧头,墨斗,铁皮带,杉木钉钉住的毛皮,一切都井井有条。希尔达带上门。离奇古怪的野生动物的皮毛平摊着钉在那里,等着加工处理。辛森仔细查看了一下。她转动着侧墙的疤节,又露出一间小小的房间。
  “多浪漫呀!”辛森说。
  “是的。他很巧,——有着野生动物的狡猾——从好的方面说——而且他具有创造性,很富有思想的——当然并非超出了他的所知。”
  她拽开墨绿色窗帘。这房间几乎完全被一个大大的长沙发占满了,沙发上铺着一块宽大的兔毛毛毯,地板上是拼缀起来的猫皮地毯,还有一块红色小牛皮地毯,而悬在墙上的是其他皮毛。希尔达从墙上摘下一件,穿上。这是一件斗篷,用兔皮做的,中间还混有白色的皮毛,附带着一个兜帽,显然是鼬皮做的。她从这原始的斗篷里对辛森笑着说:
  “你觉得怎么样?”
  “呃!我为你的男人向你祝贺。”他答道。
  “看!”她说。
  架子上的小瓶里插着一些小花枝,脆弱而苍白,是忍冬的花枝。
  “晚上它们使这里充满香味。”她说。
  他好奇地四下打量。
  “那么他哪些地方欠缺呢?”他问道。她紧盯着他——好长一段时间,然后转过脸去:
  “星星对他不是一样的,”她说,“你能使它们闪耀颤动,而勿忘我花对我来说仿佛是萤火。你可以使事情变得‘美好’,我已经发现这一点了——这是真的。但现在,我自己拥有这些东西。”
  他笑了,说:
  “毕竟,星星和勿忘我只是奢侈品。你应该作诗。”
  “是呀,”她赞同道,“但是现在我一切都有了。”
  他又一次对她苦笑着。
  她迅速地转身走开。小小的房间一片昏暗。他正倚着房间的小窗户看着她。她此时站在门口,仍旧穿着斗篷。他摘掉了帽子,这样,她可以在昏暗的房间里清楚地看见他的脸和头。他乌黑、挺直、光泽的头发整整齐齐地从额前梳往脑后。他的黑眼睛正盯着她。他的脸洁净、细腻,而且非常光滑,正泛着光。
  “我们是很不同的。”她苦涩地说。
  他又笑了。
  “我看是你不满意我。”他说。
  “我不满意你变成这样子。”她说。
  “你认为我们——你或我——或许”——他扫了一眼这小屋—— “会像这样?”
  她摇摇头。
  “你!不,永远不会!你采到一样东西,看着它,直到你已经知晓你想要了解的一切,然后就把它扔掉。”她说。
  “我是这样?”他问道,“你的路永远不会成为我的路?我看不见得。”
  “为什么该这样?”她说,“我是一个独立的人。”
  “但可以肯定,有时两人会走同样的路。”他说。
  “你从我这里把我夺走了。”她说。
  他知道,他误解了她,把她当作她根本不是的那类人。那是他的错,而不是她的。
  “那你早知道吗?”他问。
  “不——你永远不让我知道。你欺侮我,我无法自拔。你走了,我很高兴,真的。”

  “我知道你高兴。”他说,但脸变得更苍白,差不多像死一样的光亮。
  “可是,”他说,“是你送我走上这条路的。”
  “是我!”她大声说道,露出很骄傲的神气。
  “你让我获得中学奖学金——你让我培养可怜的小波泰尔对我炽热的爱恋,直到她离不开我——而且因为波泰尔有钱,有权势。你成功地要这酒商自告奋勇送我到剑桥读书,去帮助他唯一的孩子。你想要我在这世界上出人头地。而同时你在把我从你身边送走——我每一次新的成功便使我们拉得更开,对你尤甚于对我。你从来不想跟我一道:你只想要送我去看那是什么样子。我相信你甚至想要我去娶一位淑女,你想从我身上来击败这个社会。”
  “那我负责任。”她讥讽地说。
  “我表现得杰出是为了让你满意。”他答道。
  “啊!”她叫道,“你总是想要变化,变化,像个小孩。”
  “没错!而且我成功了,我知道这个。我做一些好的工作。但是……我还认为你变了。对一个男人你有什么权力?”
  “你想干什么?”她说着,充满恐惧的大眼睛看着他。他回视了她一眼,眼睛犀利,像武器一样。
  “呃,不干什么。”他短促地笑笑。
  外面的门闩格格作响,看林人走了进来。这女人扫了他一眼,但是仍旧穿着皮毛披风,站在里屋门口,没有动,辛森也没动。
  这个男人走进来,看见了他们,转过身去没有说话。屋里的两人也一言不发。
  佩尔比姆伺弄着他的毛皮。
  “我得走了!”辛森说。
  “好吧。”她答应着。
  “那么我给你,为我们‘永恒不变的命运’。”他发誓地举起手。
  “为我们永恒不变的命运。”她严肃地答着,口气冷淡。
  “亚瑟!”她喊。
  看林人假装没听见。辛森冷眼看着,开始微笑起来。女人停了下来。
  “亚瑟!”她又喊道,嗓音里带有一种奇怪的向上的变音。
  这声音告诫着这两个男人她的灵魂正为一场危机而颤抖。
  看林人慢慢放下手中的工具,朝她走来。
  “什么事?”他说。
  “我想给你介绍。”她说,声音发颤。
  “我已经见过他了。”看林人说。
  “是吗?这是艾迪·辛森先生,你知道的,——这是亚瑟·佩尔比姆先生。”她转向辛森,补充道。辛森向看林人伸出手,接着他们沉默地握了握手。
  “很高兴认识了你,”辛森说,“我们中断通信联系吗,希尔达?”
  “为什么要?”她问。
  两个男人站在那儿不知所措。
  “没有必要吗?”辛森说。
  她沉默着。
  “随你的便。”她说。
  他们三人一起沿着阴暗的小道往下走去。
  “天空多么湛蓝,而希望是多么殷切!”辛森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在引用诗句。
  “你什么意思?”她说,“何况,我们不可能放荡,——我们从来没放荡过。”
  辛森看着她。看到他年轻的情人,他的修女,他的博梯塞利天使如此鲜明地展现在眼前,他吃了一惊。正是他自己成了傻瓜。他们俩已经生疏得无异于任何两个陌生人。她只是想继续跟他保持通信——而他,当然也想保持这一联系,这样,他就可以写信给她,像但丁对某一个从来没存在过的贝翠丝的情感一样只留在他自己的头脑中。
  到小路尽头时,她离他而去了。他跟着看林人走向开阔地,走向林地的大门,两个男人几乎像朋友一般肩并肩走着,都没有打开话匣子。
  辛森没有径直走到大路口,反而沿着林边走去。潺潺小溪流到一个小泥沼。桤木树下、芦苇丛中大株大株金黄色的金盏花在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色泽,水中点缀着花朵的金黄色,棕色的水流朝远方淌去。一只翠鸟突然飞过,在空中掠过一道蓝色的亮光。
  辛森异乎寻常地被感动了。他爬上岸到荆豆丛中,星星点点的花朵还未积聚成一片锦绣。躺在干枯的草皮上,他发现一小枝一小枝紫色的、粉红色的叫不出名字的植物。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世界——妙不可言,永远充满了新奇。尽管他觉得这仿佛在地下,像一尘不变的地狱的田野。他心中的痛处如同伤口一样疼痛。他记起了威廉·莫里斯的诗,在他的诗中描述了《里昂内斯教堂》里一位骑士受伤躺在地上,矛枪深深刺在他的胸口,他躺在那像死去一样,但并没有死。而日复一日明媚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窗户照到圣坛,然后迅即流逝。他清楚地知道,他和她之间的事情永远不可能成为真的,决不可能,事实始终离得很远。
  辛森翻了个身。空气中充满了云雀的叫声,仿佛空中的阳光凝聚起来,像下雨般地当头落下来。在这明快的叫声里,人们小声说话可以清晰地听见。
  “可是要是他结婚了,而且很乐意丢开它,你干吗还反对?”这是男人的声音。
  “我现在不想谈这件事。我想单独呆会儿。”
  辛森从树丛中看过去。只见希尔达正站在林中靠近门的地方。看林人在田里,在树篱边走来走去,玩弄着停在白色悬钩子上的蜜蜂。
  他们沉默了一会。在这段时间里辛森想象她的思绪飘浮在云雀明快的叫声中。突然,看林人大叫了声:“啊!”然后咒骂起来。他正紧紧抓住衣服袖子,靠近肩膀的地方。他脱掉夹克上衣,把它掼在地上,然后全神贯注地把衬衫袖子一直卷到肩膀。
  “啊!”当他拣出这只蜜蜂,并把它扔掉时报复性地说。他弯着光亮健壮的手臂,笨拙地往肩膀上瞅。
  “怎么啦?”希尔达问。
  “一只蜜蜂——从我袖子里爬进去了。”他答道。
  “到我这儿来。”她说。
  看林人朝她走去,如同一个绷着脸生气的男孩。她双手抓住他的胳膊。
  “在这儿——刺在里面——讨厌的蜜蜂!”
  她拔出刺,嘴贴在他胳膊上,吸吮着毒液。当她看到在他胳膊上印出一个红色的唇形时,大笑道:
  “那是你有生以来得到的最炽热的吻。”
  当辛森再次抬起头朝声响处看去时,瞧见树荫里看林人正亲吻着他爱人的脖子。她的头向后仰着,头发垂了下来,一根乱蓬蓬的发辫悬在他光光的手臂处。
  “不!”这女人说道,“我不是因为他走了心烦意乱,你不明白……”
  辛森听不清男人在说什么话。只听见希尔达清晰明了地答道:
  “你知道我爱你。他已经完全从我生命中走开了,别为他而苦恼了……”他吻着她,喃喃地说着话。她不明所以地笑起来。
  “是的,”她宽容地说,“我们会结婚,我们会结婚的,但不是现在。”他又对她说了些什么。辛森一时间什么也没听见。
  然后听见她说:
  “现在你必须回家,亲爱的……你会睡不好的。”
  又听见看林人咕哝着什么,为担忧和激情所困扰。
  “可是为什么我们应该马上结婚?”她说,“结婚你会多得些什么?像现在这样最美好。”
  终于,他穿上外套走了。她站在门口,没有看他,而是穿越阳光明媚的乡村眺望着远方。
  到最后,她终于走了。辛森也动身离去,回到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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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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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