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群山回唱 - 第四章(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以至仁至慈的真主的名义。
  我知道,马科斯先生,在您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肯定已经离世,因为把信交给您的同时,我请求过您,在我死以前不要把它打开。我要告诉您,马科斯先生,在过去七年里与您相识,相处,是何等的愉快。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充满感情地回想起这段岁月,我们在花园里年复一年地种西红柿,您每天早晨到小屋来看我,陪我喝茶,聊天,我们还随兴所至,互教互学,做过不少波斯语①和英语的功课。我感谢您的友谊,您的体贴,以及您在我国从事的工作,我也深信,您一定会把我的谢意转达给您善良的同事们,特别是我的朋友阿姆拉·阿德莫维奇女士,她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也请您代我向她勇敢、可爱的女儿罗诗致意。
  我应该告诉您,马科斯先生,这封信不仅仅是写给您的,还另有他人,我希望您把信转交此人,其中的缘由,我会在后面加以说明。因此,如果我重复了一些您已经知道的事,还要请您海涵。之所以有写下这些事的必要,是因为她。马科斯先生,您将会看到,信中不仅包皮含忏悔的成分,也有一些具体的事,让我产生了写信的念头。基于上述原因,我的朋友,恐怕我必须向您求助。
  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这故事该从何说起。这对一个肯定已有八十五六的老头子来说,实非易事。就像我这一辈的很多阿富汗人一样,我到底多大年纪了,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可要是说个大概的岁数,那我心里还是蛮有谱的,因为我非常清楚地记得和萨布尔打过的那一架。他是我的朋友,后来成了我妹夫。打架的那天,我们听说有人朝纳第尔沙开了枪,把他杀了,纳第尔沙的儿子,年轻的查希尔,已经登基做了国王。那是1933年的事。我蛮可以从那个时候讲起,不过还是换个别的开头吧。故事就像行进中的火车:不管你在哪儿跳上去,都能到达目的地,早一些晚一些而已。但是我觉得,这个故事在哪儿结束,也就该从哪儿开始。是的,我认为这样才合情合理,那就从妮拉·瓦赫达提开始吧。
  我是1949年遇见她的,那一年她嫁给了瓦赫达提先生。当时我已经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工作了两年,之前我在同一片住宅区,在另一户人家干过一年。我1946年来了喀布尔,老家在沙德巴格,我就生在那村子。马科斯先生,我离开沙德巴格的前因后果,可不是什么引以为荣的事。请把这当做我的第一个忏悔吧,因为我要说的是,当时我感觉村子里的生活扼杀了我。我和两个妹妹一起过,有一个还是残疾。我无意为自己脱罪,马科斯先生,可我当时是个大小伙子,渴望着闯荡世界,满脑子的梦想,很简单,也很模糊,我的梦想历来如此,可是,眼看着青春慢慢消逝,未来的路越来越窄,我就离开了,去找事做养活两个妹妹。是的,这是实话,可那也是我的逃亡。
  我为瓦赫达提先生全职工作,所以也全天住在他家里。当时这房子,马科斯先生,可一点都不像您2002年刚到喀布尔时看到的那样破败。它是个漂亮的、宏伟的宅邸。那个时候,这房子洁白耀眼,好像周身镶嵌着钻石。正门外是一条宽宽的柏油车道,一进来就是屋顶高高的门厅,摆放着高大的陶瓷花瓶,一面胡桃木镜框的圆镜子,正好位于有段时间您挂照片的地方,就是您童年时代朋友的照片,用自制老相机在海滩上拍的那张。客厅的大理石地板亮闪闪的,有一部分铺上了深红色的土库曼地毯。地毯现在已经没了,皮沙发、手工茶几、青金石的棋具、高高的红木柜子也都没了。那些豪华的家具几乎什么都没剩下,现在它们恐怕也不是原来的模样了。
  我头一次走进那贴着石头墙砖的厨房时,嘴巴都合不拢。我想,厨房盖这么大,让我老家沙德巴格的全体村民来这儿吃饭都成。六灶的炉子,一个冰箱,一个烤箱,好多好多的罐子、锅、刀,还有各种各样的厨具供我使用。卫生间总共有四个,贴着精雕细刻的大理石墙砖,装着陶瓷的洗手池。马科斯先生,楼上您卫生间的台子上,有四个方洞对吗?里面本来镶的是青金石。
  接下来要说说后园。马科斯先生,您一定得找一天,坐在您楼上的办公室里,往下看看花园,努力想像一下它原先的模样。过去要进花园,得经过一个半月形的游廊,栏杆上爬着绿色的葡萄藤。草坪厚实,翠绿,处处花团锦簇,有茉莉花、野玫瑰、天竺葵和郁金香,草坪的边上是两排果树。马科斯先生,人要是躺在樱桃树下,闭上眼睛,听着微风从树叶之间侧身而过,一定会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住处了。
  我自己住的,是后园最里面的一间窝棚。它有一扇窗户,四面白墙,粉刷得干干净净,对一个没有太多需要的未婚男青年来说,屋里的空间已经足够大了。我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还有足够的地方,让我一天五次铺开礼拜毯。小屋当年对我来说刚刚好,现在我也觉得挺合适。

  我给瓦赫达提先生做饭。之所以学会这门手艺,最早是看我已故的母亲下厨,后来在喀布尔的一户人家,有个上了年纪的乌兹别克厨子,我给他打过一年的下手。我也非常高兴地做了瓦赫达提先生的司机。他有一辆雪佛兰,四十年代中期的款式,车是蓝色的,带皮篷,同样蓝色的树脂座椅,镀铬的轮毂,非常漂亮的小汽车,不管我们去哪儿,都能让人驻足围观。他让我开车,因为他看出我是个好司机,谨慎,熟练,还因为他是那种不多见的男人,不喜欢摆弄汽车。
  我是个好仆人。马科斯先生,请不要认为我在自夸。通过细心的观察,我对瓦赫达提先生的好恶,有什么怪癖,有哪些脾气,已经了如指掌。我也弄清楚了他有哪些习惯,有怎样的规范。比如,每天早晨吃过早餐,他都喜欢出门散散步。可他不喜欢一个人散步,所以就希望我陪着他。我只能从命,尽管我不明白自己有啥用。散步的时候,他几乎一句话都不和我说,好像永远在想自己的事。他走起来很快,背着手,对路人点头致意,一双乐福鞋,皮子擦得锃亮,鞋跟在人行道上咔咔作响。他两条大长腿,步子也大,我跟不上,老是掉在后面,只好不停地往前赶。一天当中其余的时间,他大部分都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跟自己下象棋。他喜欢画画,画得有多好我说不上来,至少那会儿还不清楚,因为他从来不让我看他的画。我经常能看到他,不是待在书房的窗口,就是在游廊里,皱着眉头,聚精会神,拿炭笔在速写本上又涂又抹。
  每隔几天,我就开车拉上他,到城里转一转。他去看他母亲,一个礼拜一次。还有家族聚会,不过大部分聚会瓦赫达提先生都推掉了,只是偶尔出席,所以我载着他去那儿,去葬礼、婚礼、生日派对。每个月,我拉他去一次美术用品商店,他到那儿备足蜡笔、炭笔、橡皮、铅笔刀和写生簿。有时他坐到后座上,只想出去兜个风。我问他:去哪儿啊,瓦赫达提先生?他耸耸肩,那我就说:好咧,老爷。然后我挂上挡,我们就出发了,在城里一转就是好几个小时,没有目标,也没有打算,从一个区到另一个区,沿着喀布尔河,开到巴拉喜萨尔堡,有时出城,就到了达鲁阿曼宫。有的日子,我俩开车离开喀布尔,去加尔加湖。到了那儿,我会把车停在离湖畔不远的地方,关掉引擎,瓦赫达提先生在后座上一动不动地坐着,一个字也不和我说,好像让他心满意足的只是摇下车窗,看着小鸟在树间飞来飞去,阳光播洒在湖面上,散映成千千万万细碎的光斑,在水波中起伏荡漾。我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他也看我,一副天底下最孤单的模样。
  瓦赫达提先生非常大方,让我每月一次借用他的汽车,开回村里,我的老家沙德巴格,看我妹妹帕尔瓦娜和她丈夫萨布尔。我开着车一进村,就有成群的小孩,大呼小叫地上前迎接,围着车跑啊,跳啊,拍着车身,敲着车窗。有些小崽子还想往车顶上爬,我不得不把他们轰到边上,就怕他们刮花了漆,把车身顶出坑。
  瞧瞧你,纳比。萨布尔对我说,你成大明星了。
  萨布尔有俩孩子,一个叫阿卜杜拉,一个叫帕丽,生母死了(帕尔瓦娜是他俩的后妈),所以对他们,我总是非常关照,特别是那个大一些的男孩,他好像最需要这些。我提出带他一个人开车兜兜风,可他总要把小妹妹也带上。我们围着沙德巴格,在公路上绕圈的时候,他把妹妹放到腿上,紧紧地搂着她。我让他开雨刷,按喇叭。我还给他演示,怎么把大灯一档一档地开到全光。
  玩完了车,全消停了,我就坐下来,和我妹妹还有萨布尔喝茶,讲讲我在喀布尔的生活。我很留心,瓦赫达提先生的事不便多讲。说实话,我很喜欢他,因为他对我好,所以在背后对他说三道四,在我看来就像是背叛。如果我是个嘴巴不那么牢靠的仆人,准会告诉他们,苏莱曼·瓦赫达提在我眼里就是个大怪物,这爷们儿好像拿定主意,就靠遗产打发掉下半辈子了,他没有正经职业,没啥特别的热情,显然也无意在身后给这世界留下什么东西。我还会告诉他们,他过的是一种没有目标,缺少方向的生活。就像我开车带他漫无目的地兜风一样。一种生活在后座上的生活,随波逐流,不求甚解。一种冷眼旁观的生活。
  我要是开口,准会这样说,可我没讲过。我不讲就对了。我要是讲了,那才是大错特错。
  有一天,瓦赫达提先生走进院子,穿着一套漂亮的条纹西装,我以前从来没见他穿过这身衣服。他让我开车送他去城里另一个富人区。我们到了以后,他告诉我把车停在路边,就在一座围墙高高的房子外面。我看到他在大门口摇响了门铃,有个仆人开门让他进去。那房子巨大,比瓦赫达提先生家还大,甚至还要更漂亮。车道两边植有高大细长的柏树,还有密实的灌木,开着一种我叫不上名字的花。后园至少有瓦赫达提先生家的两倍大,墙很高,要是有人想偷看,那他即便踩着另一个男人的肩膀,恐怕也够不着。我看出来了,这是另一个等级的富户。

  这是初夏明媚的一天,阳光灿烂,天空鲜艳。我摇下车窗,让风暖暖地浮荡而入。别看司机的工作是开车,可其实呢,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等人上。等在商店外头,空转着引擎;等在举办婚礼的楼外,听着音乐含混的回声。那天为了打发时间,我玩了几把扑克,玩腻了就下车,朝这边走几步,又往另一边踱一踱。后来我坐回车里,心里合计,瓦赫达提先生出来之前,我也许能小眯一觉。
  就在此时,那房子的大门开了,一个黑头发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她戴着太阳镜,穿一条短袖的橘红色裙子,短至膝盖。她光裸着两腿,双脚也赤露在外。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注意到了我在车里坐着,可就算她注意到了,我也没看出来。她抬起一只脚,鞋跟踩在身后的墙上,这样一来,她裙子的下摆就稍微拉高了一些,露出了里面的一小截大腿。我感到脸上一下就烧起来了,一路往下,烧到了脖子。
  说到这儿,请允许我再做一次忏悔吧,马科斯先生。一种令人有几分愧疚的本能,在我心底蠢蠢欲动。那时候我肯定还不到三十岁,是个大小伙子,正处在欲望的高峰,想有女人作伴。我跟我们村里好多同龄的男人不一样——那些小伙子连成年女人光光的大腿都没见过,就结婚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结了婚,他们才能获得许可,瞅一瞅这样的大腿。跟他们相比,我真该算得上有些经验了。这些经验是我在喀布尔获得的。我偶尔会去拜访某些地方,到了那儿,一个年轻男人的需要,可以得到既审慎又便利的满足。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证明,我与之同寝过的娼妓,没有一个比得上眼前这位——这位刚从大宅子里走出来的,美丽的,优雅的造物。
  她倚靠在墙上,点燃一支香烟,不紧不慢地吸着,带着令人销魂的优雅,用两根手指的指尖夹着烟,每次抬临双唇,手都蜷在嘴前。我看得目不转睛。她这只细腕玉手弓起的模样,让我想起一幅画,那是我从前在一本亮光纸印刷的诗集里看到的,画的是一个妇人,睫毛长长,黑发如瀑,和情人在花园里同寝,她正用细若无骨的手指拿着一杯酒,递给情人。街对面有什么东西,一度吸引了这女人的注意,我利用这短暂的间隙,赶快拿手抓了几下头发,要不然因为天热,头发已经开始粘结成块了。她回过头,我便再次僵坐不动。她又吸了几口,在墙上捻灭了香烟,然后悠闲地走回宅中。
  终于,我能呼吸了。
  当晚,瓦赫达提先生把我叫进客厅,说:“有事情告诉你,纳比,我要结婚了。”
  看来,对他喜爱孤独的程度,我毕竟是有些高估了。
  订婚的消息传得很快。流言蜚语同样如此。我是从瓦赫达提先生家进进出出的工友那儿听来的。嘴巴最贱的就是园丁扎希德。他每个礼拜来三天,打理草坪,给大树剪枝,修齐矮树。他是个讨厌的家伙,有个让人恶心的习惯,每说一句话,都要吐一吐舌头。就是这条舌头,在不假思索地喷吐着流言蜚语,好像一把又一把地丢撒着粪肥。和我一样,他也是一辈子给人打工的命,我们这些人成了一拨,都是这一片的厨子、园丁和杂役。每个礼拜都有一两个晚上,干完活,吃完晚饭,大伙便挤到我的小窝棚里喝茶。我记不清这个惯例是怎么形成的,不过,一旦成了惯例,我就没办法把它打破了,惟恐表现得没礼貌,不好客,或者更糟的是,让人以为我在同类中间,自觉高人一等。
  有天晚上喝茶的时候,扎希德告诉别的老爷们儿,瓦赫达提先生的家族不同意这门亲事,因为他那没过门的新媳妇品行不端。他说,喀布尔尽人皆知,她既没囊,也没纳穆斯②,没有好名声,才二十岁,就敢“在全城到处抛头露面”,跟瓦赫达提先生的小汽车一样。最糟的是,扎希德说,她不仅不否认这些指控,还拿这种事写诗。说到这儿,满屋子响起了一片非难之声。有个男人说,要是在村里,他们早就把她的喉咙割开了。
  就是这个时候,我站了起来,对他们说我听够了。我痛斥他们,骂他们像做针线活的老婆子一样,聚在一起说小话。我提醒他们,如果没有瓦赫达提先生这样的人,就咱们这副德行,早回自己村子捡牛粪去了。我质问道:你们的忠心,你们的尊重,都到哪里去了?

  片刻的沉默。我本以为自己把这帮蠢汉子镇住了,没想到他们哄堂大笑。扎希德说我是马屁精,说不定这房子未来的女主人会写首诗,名字就叫《舔屁能手纳比颂》。我气急败坏,一跺脚出了窝棚,留他们在里面笑闹不停。
  可我没走太远。他们那些闲话一会儿让我厌恶,一会儿让我着迷。不管我刚才表现得多么正直不阿,说的话多么得体和审慎,我还是待在听力所及的范围之内。我不想错过任何一句让人血脉偾张的细节。
  婚礼没过几天就举行了,不过没有盛大的仪式,也没请人来唱歌跳舞,听不见阵阵欢声笑语,只有一位毛拉和一个证婚人短暂到场,外加一页纸上两个潦草的签名。这样一来,从我第一次看到她,还不到两个礼拜,瓦赫达提太太就搬到家里来了。
  马科斯先生,请允许我稍停片刻,略作说明,从现在开始,我将把瓦赫达提先生的妻子称作妮拉。不用说,回到当年,我不可能得到这样的权利,哪怕人家给了我这个权利,我也不能接受。我过去总是叫她“尊贵的太太”,带着理所当然的恭敬。可是考虑到这封信的用意,我将把礼节放到一边,依照我心里始终所想的来称呼她。
  这么说吧,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桩婚姻不幸福。我很少看到这两口子之间有什么示爱的表情,也很少听见他们说过什么甜蜜的话语。他们是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两个人,各有各的生活,好像一点也不相干。
  一大早,我要按照惯例,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早点——一片烤馕,半碗核桃仁,绿茶里撒点小豆蔻,但不加糖,还有一只煮鸡蛋。他喜欢把蛋戳开,让蛋黄往外流,一开始我老也掌握不好火候,感觉相当焦虑。每天早晨,当我依例陪着瓦赫达提先生散步的时候,妮拉还在睡懒觉呢,通常她要睡到中午,甚至更晚才起。等她起床了,我差不多也该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午餐了。
  整个上午,我一边干着杂活,一边渴望着妮拉出现的时刻,等着她推开客厅通往游廊的纱门。我会胡思乱想,猜她那天的打扮。不知道她的头发是梳起来,在脑后扎成一个发髻呢,还是会让我看到头发放开着,乱乱地披垂于双肩?她会戴太阳镜吗?会穿凉鞋吗?是穿那件配腰带的蓝丝袍,还是那件洋红色的,有大圆扣子的罩袍呢?
  等她终于亮相,我便在园中瞎忙一气,假装看到车头得擦,或是发现野玫瑰要浇水,不过自始至终,我眼睛都没闲着。我看她把太阳镜推上去,揉着眼睛,看她取下绑头发的橡皮筋,向后甩甩脑袋,抛落一头光亮的卷发,或者看她坐着,下巴搁在膝头,望着院子,懒洋洋地吸烟,又或者双腿交迭,一只脚上下摆荡,这姿势在我看来,代表着无聊或烦躁,或许只是一种难以自控,漫不经心的俏皮。
  瓦赫达提先生偶尔出现在她左右,但通常并不这样。他仍然和从前一样,大部分时间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画画,这桩婚事几乎没有改变他的日常起居。妮拉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写作,不是在客厅,便是在游廊上,手拿铅笔,几页纸铺在腿上,而香烟总是必不可少的。到了晚上,我伺候他们用饭,两人以毫不掩饰的沉默,各自接过食物,低头盯住自己的米饭盘子,只有低声的“谢谢”,以及勺子和叉子碰到瓷盘时的叮当声响,才会打破这片寂静。
  每个礼拜有一两次,我要开车载着妮拉出门买烟,买新笔、新本子,或化妆品。如果事先知道要给她开车,我一定会梳个头,刷个牙。我要洗脸,拿一片柠檬,挨个蹭一遍手指头,好把洋葱味去掉。我会掸掉西装上的尘土,把鞋子擦亮。那套橄榄绿的西装,其实是瓦赫达提先生送给我的旧衣服,我希望他没把这事告诉妮拉——不过我猜,他可能已经跟她说过了。他这样做并无恶意,可是像瓦赫达提先生这种地位的人通常意识不到,微不足道的琐事也会让我这样的人蒙羞。有时候,我甚至把父亲死后留下的羊皮帽子也戴上。我站到镜子前面,把头上的帽子往这边拉拉,再往另一边拽拽,全神贯注,想像着自己像模像样地出现在妮拉面前。此时就算有只黄蜂落到我鼻子上,非得蜇我一口,才能让我注意到它的存在。
  一旦出门上路,只要有可能,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我会想法多绕一段,绕远是为了拖长路程,多一分钟——也许两分钟,但是不会多到让她生疑——由此延长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我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死死盯着路面。我奉行严格的自我控制,绝不透过后视镜看她,只在她和我说话时才这样做。只要她坐在后座上,我便已经很满足了,我能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昂贵的香皂、润肤露、香水、口香糖,还有烟味儿。在大部分时间里,这些味道都足以让我情绪高昂。
或许您还会喜欢:
名士风流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0
摘要:柳鸣九文学的作用在于向别人展示作家自己所看待的世界。这部小说的一个人物曾经这样认为:“为什么不动笔创作一部时间与地点明确、而且具有一定意义的小说呢?叙述一个当今的故事,读者可以从中看到自己的忧虑,发现自己的问题,既不去揭示什么,也不去鼓动什么,仅仅作为一个见证。”这个人物这样思忖着。 [点击阅读]
吸血鬼德古拉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东欧,一四六二年自从她的王子骑马出征后,伊丽莎白王妃每晚都被血腥恐怖的恶梦折磨。每一夜,王妃会尽可能保持清醒;然而等她再也撑不住而合眼睡去后,她很快便会发现自己徘徊在死尸遍野、处处断肢残臂的梦魇中。她又尽力不去看那些伤兵的脸——然而,又一次,她被迫看到其中一人。永远是他那张伤痕累累的囚犯的脸,然后伊丽莎白便在尖叫声中醒来。 [点击阅读]
呼吸秋千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我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边。换句话说:属于我的一切都与我如影随行。当时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带上了。说是我的,其实它们原先并不属于我。它们要么是改装过的,要么是别人的。猪皮行李箱是以前装留声机用的。薄大衣是父亲的。领口镶着丝绒滚边的洋气大衣是祖父的。灯笼裤是埃德温叔叔的。皮绑腿是邻居卡尔普先生的。绿羊毛手套是费妮姑姑的。只有酒红色的真丝围巾和小收纳包皮是我自己的,是前一年圣诞节收到的礼物。 [点击阅读]
呼啸山庄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夏洛蒂和传记作者告诉我们,爱米丽生性*独立、豁达、纯真、刚毅、热情而又内向。她颇有男儿气概,酷爱自己生长其间的荒原,平素在离群索居中,除去手足情谊,最喜与大自然为友,从她的诗和一生行为,都可见她天人合一宇宙观与人生观的表现,有人因此而将她视为神秘主义者。 [点击阅读]
命案目睹记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在月台上,麦克吉利克蒂太太跟着那个替她担箱子的脚夫气喘吁吁地走着。她这人又矮又胖;那个脚夫很高,从容不迫,大踏步,只顾往前走。不但如此,麦克吉利克蒂太太还有大包小包的东西,非常累赘。那是一整天采购的圣诞礼物。因此,他们两个人的竟走速度是非常悬殊的。那个脚夫在月台尽头转弯的时候,麦克吉利克蒂太太仍在月台上一直往前赶呢。当时第一号月台上的人不挤,本来没什么不对。 [点击阅读]
哑证人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埃米莉-阿伦德尔——小绿房子的女主人。威廉明娜-劳森(明尼)——阿伦德尔小姐的随身女侍。贝拉-比格斯——阿伦德尔小姐的外甥女,塔尼奥斯夫人。雅各布-塔尼奥斯医生——贝拉的丈夫。特里萨-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侄女。查尔斯-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侄子。约翰-莱弗顿-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父亲(已去世)。卡罗琳-皮博迪——阿伦德尔小姐的女友。雷克斯-唐纳森医生——特里萨的未婚夫。 [点击阅读]
哭泣的遗骨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初、高中的同班同学——现在长门市市政府下属的社会教育科工作的古川麻里那儿得知了这一消息。麻里在电话里说:“哎,我是昨天在赤崎神社的南条舞蹈节上突然遇到她的,她好像在白谷宾馆上班呢。”关于南条舞蹈的来历,有这么一段典故,据说战国时期,吉川元春将军在伯老的羽衣石城攻打南条元续时,吉川让手下的土兵数十人装扮成跳舞的混进城,顺利击败了南条军。 [点击阅读]
哲理散文(外国卷)
作者:佚名
章节:195 人气:0
摘要:○威廉·赫兹里特随着年岁的增多,我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到时间的宝贵。确实,世上任何别的东西,都没有时间重要。对待时间,我们也变得吝啬起来。我们企图阻挡时间老人的最后的蹒跚脚步,让他在墓穴的边缘多停留片刻。不息的生命长河怎么竟会干涸?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点击阅读]
喧哗与骚动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威廉·福克纳(WilliamFaulkner,1897-1962)是美国现代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他出生在南方一个没落的庄园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参加过加拿大皇家空军。复员后,上了一年大学,以后做过各种工作,同时业余从事写作。他最早的两本小说是当时流行的文学潮流影响下的作品,本身没有太多的特点。 [点击阅读]
嘉利妹妹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0
摘要:当嘉洛林.米贝登上下午开往芝加哥的火车时,她的全部行装包皮括一个小箱子,一个廉价的仿鳄鱼皮挎包皮,一小纸盒午餐和一个黄皮弹簧钱包皮,里面装着她的车票,一张写有她姐姐在凡.布仑街地址的小纸条,还有四块现钱.那是!”889年8月.她才!”8岁,聪明,胆怯,由于无知和年轻,充满着种种幻想.尽管她在离家时依依不舍,家乡可没有什么好处让她难以割舍.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