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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子一样,苏莱曼和我也是每况愈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济,膝盖疼起来就没完。原谅我的粗俗,马科斯先生,但我就连小便一下,也会变成痛苦的煎熬。可想而知,衰老对苏莱曼的影响比我还要严重。他萎缩了,变得瘦小,脆弱得吓人。有两次,他差点儿就死了,一次是在最糟糕的那段时间,两派武装正在交战,一派是艾哈迈德·沙阿·马苏德,另一派属于古尔布丁·希克马蒂亚尔,死尸躺在街头,几天无人认领。苏莱曼当时得了肺炎,医生说他之所以染病,是因为吸入了自己的唾液。医生,还有医生开的药,都是稀缺之物,可我仍然尽力照料苏莱曼,真是让他从死亡边缘捡回了性命。
也许是因为天天足不出户,加上彼此已亲密无间,那段时间苏莱曼常常和我拌嘴。我们像夫妻那样,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固执己见,热火朝天。
这礼拜你已经煮过豆子了。
我没有。
你有。你礼拜一煮的!
争论还涉及到我们前一天玩过多少盘象棋。为什么我明明知道太阳会把水晒热,还老是把杯子往窗台上放。
你就不能叫我给你端便盆吗,苏莱曼?
我叫了,我叫了一百次!
那你以为我是什么,聋子还是懒虫?
还用得着选吗?你两个都是!
真不要脸,自己成天躺在床上,还说我是懒虫。
没完没了。
我喂他吃东西,他使劲把脑袋拧来拧去。我干脆不管他了,临走时还把门重重地一摔。我承认,有时候我是成心气他。我走出家门,让他哭去。你要去哪儿啊?我不搭理他。我假装一去不返。当然了,我只是上街转转,抽根烟,抽烟是我的新嗜好,老了才养成的,不过只是生气的时候才抽。有时我在外面待好几个钟头。要是他真把我惹毛了,我会在外面待到天黑。可我每次都回去。我一言不发地走进他的房间,把他翻过去,抖松枕头,我俩谁也不看谁,谁也不和谁说话,等着对方求和。
战火终于平息了,因为塔利班来了。那是一帮年轻人,脸瘦瘦的,留着黑色的大胡子,画着黑眼圈,拿着鞭子。对他们的残忍和暴虐无度,已经有了详尽的记录,所以我还是要说,马科斯先生,没有什么必要再给您一一列举他们的暴行了。应该说,足够讽刺的是,他们在喀布尔这几年,倒让我多活了一阵子。他们把大部分侮辱和狂热都留给那些年轻的,尤其是穷苦的女人了。而我呢,我只是个老头子。我对塔利班政权的主要让步,就是蓄起了胡须,老实说,这让我免去了每天都要刮脸的苦差。
“这太正式了,纳比。”苏莱曼躺在床上喘息着,“你不好看了。你看上去就像个先知。”
在大街上,塔利班从我身边经过,好像我是头正在吃草的母牛。我故意给他们留下这种印象,装出一副温顺的蠢牛模样,免得引起特别的注意。一想到他们会怎样看待妮拉,怎样对待妮拉,我就不寒而栗。有时,我在心中唤她出场,看她手拿香槟,在派对上大笑,看她光裸的双臂,又细又长的双腿,这一切真仿佛出自我的凭空想像。仿佛她从未真正地存在过。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不只是她,还有我,以及帕丽,以及年轻而健壮的苏莱曼,甚至我们共同生活过的那段时间,那个家。
后来,2000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我端着盘子,里面放着茶和新烤的馕,走进苏莱曼的房间。我一下子就知道出事了。他喘起来上气不接下气,枯死的脸色突然变得远甚以往,他想说话,却只能发出一串沙哑的噪音,比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也好不了多少。我放下盘子,冲到他身边。
“我去叫大夫,苏莱曼。”我说,“你等着就行。我们一定能让你好起来,像从前那样。”
我转身要走,可他猛烈地摇晃着脑袋,用左手的手指比画着。
我凑近了,把耳朵贴到他嘴边。
他不断地努力,想要说些什么,可我怎么也听不清。
“对不起,苏莱曼。”我说,“你必须放我走,去找大夫。我很快就回来。”
他又摇起了头,这一次摇得很慢,泪水涌出他被白内障阻遏的双眼。他的嘴张开了又合上。他把头转向床头柜,我问他是不是里面有他需要的东西,他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我拉开最上面的抽屉,里面只有药,老花镜,一瓶旧古龙水,一个记事本,他几年前就不再使用的炭笔,除了这些,我什么也没看到。我正要问他让我找什么,就一下子看见了。它折迭着放在记事本下面,是个信封,背面写着我的名字,正是苏莱曼歪歪扭扭的笔迹。信封里有一张纸,他在纸上只写了一段话。我读了。
我俯看着他,他下凹的太阳穴,嶙峋的脸颊,深陷的双眼。
他又动了一下,我凑上前,感受到他阴冷、吃力、时松时紧的呼吸吹在我脸上。我听到他在挣扎,舌头在干巴巴的嘴里奋力蠕动。不知何故,或许纯粹出于意志的力量,他最后的力量,他竟在我耳边低低地说出了话。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骨鲠在喉,拼命才挤出几个字:
“不,别这样,苏莱曼。”
你保证过。
“还没到那分上。我照顾你,你一定能好起来。一定能。我们一定能撑过去的,就像过去一样。”
你保证过。
我在他身边坐了多久?劝了他多久?我无法告诉您,马科斯先生。只记得最后我站起身,在床头走来走去,终于躺到他身边。我把他转过来,让他面对着我。他好轻,轻得像一个梦。我亲吻他干裂的双唇。我把枕头放到胸前,挨着他的脸,然后捧住他的后脑勺。我把他搂在怀里。一个长长的、紧紧的拥抱。
后来,我只记得他瞳孔放大的模样。
我走到窗前坐下。苏莱曼那杯茶还在,还放在盘中,搁在我脚边。我记得,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晚起的店家很快就要开门。小男孩走在上学的路上。已然尘土飞扬。马路上走着一条懒洋洋的狗,蚊子如黑云,围着狗头盘旋。我看见两个小伙子合骑一辆摩托车,后面那位跨坐在车尾的货架上,一边肩膀上扛着台电脑显示器,另一边是西瓜。
我把脑门顶在了暖洋洋的玻璃上。
苏莱曼抽屉里的字条是一份遗嘱,写明他把一切都留给我。这房子,他的钱,他个人的财物,甚至那辆汽车,尽管它朽烂已久,尸首却栖留于后园,车胎尽瘪,徒然一堆锈蚀不堪、委顿于地的铁皮。
有一段时间,我真真确确地感到手足无措,不知道拿自己怎么办才好。半个多世纪了,我一直都在照顾苏莱曼。我每天的生活都囿于他的需要,始终都有他的陪伴。现在我自由了,可以做我想做的事,但我发现这自由不过是个错觉,因为我最想做的事已不复存在。人家说,去发现,发现你生活的目标,然后去过那样的生活。可是有的时候,你只有生活过,才能认识到早已有了生活的目标,也许这目标你从来不曾想到。现在我的目标已经实现了,我觉得自己失去了方向,只剩下了随波逐流。
我发现自己在大房里怎么也睡不好了,我在里面待都待不下去。苏莱曼一死,我就感觉这房子太大了。每个角落,每个暗处,每条裂缝,都隐藏着鲜活的记忆。所以我搬回到了院子尽头的老窝棚。我花钱请了几个工人,在棚子里通上电,好让我能就着灯光读书,到了夏天,可以吹吹电扇。至于空间,我需要的不多。我的财产加起来,不过就是一张床,几身衣服,还有那个装着苏莱曼画稿的纸箱。我知道,马科斯先生,您可能会觉得这有些古怪。的确,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还有这房子里的一切,现在都属于我了,可我对任何一件东西都没有主人的真情实感,而我也知道,我永远也不能真的产生那种感觉。
我读了很多书,从苏莱曼的旧书房里拿的。每次一读完,我就把它们放回去。我种了些番茄,一点儿薄荷。我到附近散步,可是膝盖老是疼,后来我索性走到两个街区之外,再强迫自己往回走。有时候我搬上一把椅子,到花园里干坐着,无所事事。我跟苏莱曼可不一样:我习惯不了孤独。
后来,2002年的一天,您摇响了大门的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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