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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如此险恶 你要内心强大 - 第八章 说说死亡恐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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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说说死亡恐惧
  2.一个人怕死,是因为他还没有真正体验到生活的价值
  一个牢牢地吸附在“现实”之上的人是一个切断了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的人,也就是说,是一个拒绝了“永恒”的人。在与死亡的角逐中,在心理上他比那些感觉自己在思想和心理上活在一个前后延伸的时空结构的人,会更早地失败。
  对付死亡恐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让我们先看人们动用了哪些方法,又是如何操作的。
  我把它们概括为六种:找到平衡、蔑视死亡、接受死亡、把死亡宗教化、把死亡哲学化、不害怕生活。
  (1)找到平衡
  找到平衡这一招的经典名言是“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了!”人们平时最喜欢玩心理竞争。假如一个人看到别人比自己混得好,心里就不舒服,他心里实际上期待这个混得好的人倒霉,这样才能找到心理平衡,让自己在心理上生存下去。
  在克服死亡恐惧上,也可以玩这一招0找到平衡的本质就是把心理竞争延续到死亡问题上。细细考察,它有两种表现手法:
  第一种,既然大家在死亡上是平等的,都要死,那么,谁如果在生前占有更多社会上的东西,谁来世间一趟的价值就更高一些,一比,也就赚了。如果2012年真的就是世界末日,大家一起完蛋。富人只要一想到比起穷人来,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占有太多、享受太多,相形之下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太多的遗憾,比起他来,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仅得不到什么,还被榨取了太多呢!
  第二种,比较极端的,就是不再比谁占有更多社会上的东西,而是比谁毁灭更多的生命。电视电影上经常有这样的画面:战士A在挥刀砍翻几个敌人后,毫不畏惧地说:“×××,来吧,老子够本了!”既然A知道自己肯定会死,那么,杀死一个人,死就获得了平衡;而杀死两个人,在他看来已经赚了。死这一档生意,值得做!
  没有直面生和死的勇气的缩头乌龟,最喜欢用精神胜利法和疯狂的物质追求来武装自己,比如Q哥。对于很多人来说,找到“平衡”这一克服死亡恐惧的方法,比较契合他们的精神结构,是很有效的。但问题在于,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只适合在面临死亡真实威胁的情境下用,毕竟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既没有战争,也没有持续的大规模灾难,2012年和过去基督教所说的“末日审判”,只是一个预言而已。
  (2)蔑视
  人害怕死亡,就是人在死亡面前处于心理劣势。所以,如果能够找到一种方法,让一个人在死亡面前保持心理优势,那好像就可以战胜它。
  一般来说,一个人在他所害怕的人或物面前要保有心理优势,有几种情绪可以用:愤怒、仇视、蔑视。愤怒和仇视有一个特点,就是一个人把心理能量集中贯注到他指定的对象上,意在毁灭这个对象。但死亡并不是一个可以毁灭的实体,所以愤怒和仇视无效。那就只剩下蔑视了。所幸,蔑视和愤怒、敌视不同,它只是把一个人的心理能量投注出去,目的是为了说明这个人多么高尚、牛叉、有勇气,并贬低心理能量投注的对象,而不是毁灭它。
  在克服死亡恐惧时,蔑视这一方法可以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就是人全凭自己的情绪调动个人表演,单打独斗。比如,有人要来取自己的命,或面临死亡时,便对对方和死亡表现出极大的蔑视,或在心理上战胜对方,从而战胜死亡。
  有个叫成瑞龙的杀人狂魔就是这样干的。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不是命案本身,而是出庭受审时的“斯文靓仔”形象。
  成瑞龙,广东连州人,公安部A级通缉犯,2010年11月2日在广东佛山被处以死刑。此人曾经流窜多个省市,杀人如麻,历经13年,直到2009年才被警方识破身份抓获。死在他刀枪之下的不仅有男人、女人、孩子,还有4个警察。据说,直到他落网后,他哥才松了一口气,说:“终于不再有人遇害了”。
  成瑞龙这个狠角色虽然在心理素质、凶狠程度上可能不如当年北京的白宝山,但也差不了太多。他还让我们想到了邱兴华、石悦军这类杀人如麻的主儿。
  “杀人狂魔”“冷血杀手”这类角色在我们眼中好像都显得面目可憎,残忍至极,极为猥琐。对这类人我们很害怕。但是,只要他们被抓住,只要他们被押到法庭上进行审判,他们就没有什么心理优势了。无论他们在法庭上如何咆哮,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都绝不是什么强者。想通过“藐视法庭”来显示自己不怕死,反而给人留下垂死挣扎、色厉内荏的印象。
  所以,当一个“冷血杀手”被押上审判台,为了战胜死亡,要么就不表演,痛快承认杀人事实,表明敢于担当,另外不理会公众的存在,只求快死;要么就不展示“冷血杀手”形象,而把自己打扮成另外的人种。成瑞龙选择了后者。
  他很清楚,他已经被解读成面目狰狞的“杀人狂魔”,在法庭上,他不仅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还要受到围观人民群众的唾弃。而这也就意味着,他无论是在国家机器,还是在人民群众那儿,都不再有心理优势!
  特别重要的是,他有一种“英雄”情结,自视甚高,认为当年如果他能够当兵的话,肯定是一个英雄。从骨子里,他就瞧不起邱兴华、郑民生之类低层次甚至显得猥琐的杀手。如果公众指控他残忍并把他和邱兴华、郑民生之流相提并论,那无异于摧毁了他的“自我认同”,对于他来说将是一个噩梦。
  所以,要保持心理优势,成瑞龙就必须反抗这种解读。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以语言、表情、外貌包皮装等来颠覆“杀人狂魔”的形象。在这个媒体时代,成瑞龙非常懂得什么叫做表演,什么叫做“公众形象”,又如何利用媒体来塑造这一形象。
  2009年6月,成瑞成被押解回佛山时(他原来在佛山杀了几个警察),公众从媒体上注意到,那时的他满脸憔悴,皮肤黝黑,身材干瘦,甚至显得有点秃顶,典型的落网杀人犯的形象。但是,在2010年1月8日第一次开庭他露面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他皮肤白皙,穿着时尚,面带微笑,头发整齐,还打了水摩丝,戴着黑框眼镜,侃侃而谈。无论是从外貌上还是从语言上,他看上去都太不像一个“杀人狂魔”了!

  这一“转型”,经过了精心的策划。首先,落网后,在看守所不用晒太阳,他皮肤变白了,不用擦什么增白霜之类;然后,据说他喜欢吃牛腩、叉烧,还指定佛山市最好最贵的一家,每斤要20多元,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警方出于“人性化考虑”,满足了他的要求,于是长胖了;另外,他要求看守所给他提供了全新时尚的运动服,也叫他哥给他送来了黑框眼镜。在出庭前,也就是2010年1月8日早上,他7点就起床,花了不少时间打扮自己,尤其对头发打了“水摩丝”,并用木梳子把它定型。一个“斯文靓仔”就这样出炉了。
  成瑞龙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死定了。但为了在公众面前保持心理优势,并通过这种表演来让自己克服死亡恐惧,他采取了五个策略。
  ①故作轻松,面带笑容,且老实交代他的一些罪行一个人如果怕死,就无以证明他的心理强大。铁板钉钉的事实在法庭上都还抵赖,不能说明一个人多么聪明,相反只能给别人他怕死的印象。成瑞龙知道这一点,所以关于他杀人的事,他都痛苦地承认,并且有些细节还是首次披露,表明他敢于担当。只是,他还要掌握主动权,对某些案情的认定提出了异议,他想用这种表演传达出这样的信息:他可以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担当,但是,他绝不是一个被动地让人主宰自己命运的人。
  ②提出精神病鉴定这一招可能连成瑞龙都觉得好笑,他是精神病吗?但是,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他一定要玩这个表演。这等于向观众表明,他绝不是层次低的混混级或粗俗的罪犯,而是熟知法律程序,有明确“权利意识”的人。
  ③否认自己“残忍”他杀了那么多人,显然属于“杀人狂魔”。但是,他争辩说,这完全是公众的误解:“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我是当自己有生命危险时才杀人,自己的生命最大。”他想强调的是,他只是自私,只是为了保命。尽管辩解是无效的,因为事实是他连读初二的小女孩都不放过,并且还是奸杀,这一招确实毒辣,因为“残忍”“杀人狂魔”这样的词语指称,都包皮含有“心理变态”的意思,但“自保”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获得“理解”的,且没有说一个人在心理上怎么样。
  ④通过外在形象包皮装解构“残忍”的形象公众并没有亲眼见到成瑞龙杀人的场面,他们所获知的事实是媒体报道出来的。也就是说,成瑞龙很可能明白这一点,就是他“杀人狂魔”的形象是媒体告诉公众的。既然如此,他也可以通过媒体,让公众看到他是什么形象,只要他以“斯文靓仔”的形象出现,那么即使不能颠覆公众关于他是“杀人狂魔”的形象认知(毕竟是事实),那也足以造成视觉形象与观念的反差:这么一个“斯文靓仔”可能是杀人狂魔吗?而这样,成瑞龙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公众的判断力只要一被扰乱,成瑞龙就会感觉到他操纵了这一切,也就获得了心理优势!
  ⑤有“礼貌”,通情达理成瑞龙受审时,礼貌性地向法官问候“新年好”,这与很多“杀人狂魔”完全不一样,让人感觉很有教养。同时,面对受害者家属的索赔,他表示,家属提出多少都不为过,不过,他十多年来一直处于逃亡之中,根本没有能力赔偿,不要说几十万,就是几千元都没有,希望家属能够理解。这番表白几乎无懈可击,让人感觉通情达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成瑞龙说自己之所以轻松自然,是因为“把生命都放下了”。这当然是一个谎言,他所有的这些都是装出来的。但是,恰恰也是通过以上这五个策略,在不可抗拒的死亡面前,他最大限度地保持了蔑视,并且还在观众面前获得了心理上的优势!
  用蔑视来对付死亡还有一种表现形式,就是不再是个人单打独斗,而是请一套社会仪式来帮忙。
  2005年1月9日晚,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安德烈斯·拉亚携带一支半自动步枪来到斯坦尼斯洛斯县的一个便利店,随后与赶来的警察展开激战。一名39岁的警察身中数枪,惨死在拉亚的枪口之下。而另一名50岁的警察也多次中弹,但侥幸活了下来。随后,更多的警察闻声赶到现场,拉亚拒绝缴械投降,又同他们展开枪战,最终被警方击毙。
  负责调查此案的斯坦尼斯洛斯县警官比尔·海涅对新闻界透露:“从嫌犯(拉亚)在(枪战)现场说的话来看,他就是想被打死。”后来的尸检显示,拉亚的血液里含有大量的可卡因。巧合的是,加利福尼亚警方在侦破一起中学抢劫案时,曾经搜查出一盘录像带,上面有拉亚的身影。他一边吸食大麻,一边吹嘘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录像带中,还可以看到一面美国国旗被剪碎,并被用来拼成咒骂美国总统布什的话。
  比尔·海涅可谓一针见血,准确描述了事实。可以想象,拉亚在伊拉克一定经历了生与死的炼狱。休假后还要回伊拉克去打仗,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比死更可怕的噩梦。当他作为一名军人却必须这样做时,那就宁愿去死。
  但是,如何战胜死亡恐惧仍然是一个问题。自杀不足以让他产生勇气。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借助一个仪式死去。这个仪式就是枪战。一方面,他向警察开火,象征着他向逼迫他去伊拉克的抽象国家暴力体系开火;另一方面,他也可以被打死。
  仪式是对死亡的超度。个人可以借助一套仪式毫无畏惧地去死。一个群体也可以借助一套仪式战胜死亡恐惧。
  有一个非洲原始部落,每当男人们要去打猎,面对野兽的威胁,或者要去和别的部落作战时,出征前都有一套巫术仪式,巫师又跳又唱,大家也按剧本配合表演,祈求神灵能够给男人们以力量和护佑。而因为这种仪式,男人们在死亡面前将不再害怕,因为他拥有了部落和神灵的力量,他是在部落和神的注视下出征的。死亡和对手,都足以让他蔑视。
  蔑视死亡尽管从心理动机上讲是因为一个人心里虚弱,但对于克服死亡恐惧来说是成功的。但它同样有着让人遗憾的缺陷,就是要讲究一个特定的情境,而且发生和消失的时间也很快,无法成为一种常态。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仅仅是蔑视死亡,一个人还是不能躲过死亡恐惧的追杀。

  (3)接受
  如果A被B欺负,非常怕B,打又打不过,为了获得安全感,怎么办?有一个方法,就是接受B对自己的欺负,认为B欺负自己是合理的。
  这种思维就是“奴隶思维”。奴隶在遭受奴隶主的压迫、奴役时,如果反抗只是意味着自己被屠杀,此外别无成功的希望,那么他们必须采取另外的策略。通常的做法是:打消反抗的念头,让自己在生理上活下去;认为自己被压迫、被奴役是合理的,在心理上活下去。不想死、抗不过奴隶主,这两点明摆着,却又认为奴隶制度是不合理的,那就是一种痛苦的心理折磨,大多数聪明的奴隶都不会这样选择。
  同理,如果死亡无法抗拒,那么为了克服死亡恐惧,也可以屈服它,就是接受死亡的命运。这个时候,人不再与死亡为敌,而是承认它,向它表示亲近。
  一个接受了死亡命运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心是平静的。他对疯狂地追逐物质成功、进行感官享受已经没有多大兴趣。他也不再盲目投身于任何一场社会运动。他意识到,所有这些东西在死亡面前都是浮云,都不堪一击。任何挣扎和对抗都是徒劳,人要做的只是顺应自然,静候死亡的来临。有此心理特点,有一个限定性条件,就是一个人必须在心理中触摸到了死亡。因此,真正运用接受这种方法来战胜死亡恐惧的,要么是有太多生活经历的老年人,要么是目睹至亲至爱的人死亡、产生的心理剧痛无异于自己死亡一次的人。
  “接受”其实是一种把死亡合理化的心理防御机制。之所以说它是心理防御机制,是因为对于死亡,人没有对它进行理性的反思。它的缺陷也显而易见,就是要求特定的心理经历与之对应,只适用于老年人和好像自己死过一次的人,无法在大规模的人群中采用。
  (4)把死亡宗教化
  一个把自己全部交给信仰的人不可战胜,因为有上帝罩着他。
  前面已经说过,人类需要设置一种精神装置来应对死亡恐惧的威胁。大多数宗教和文化是借助于一套把死亡庄严化的仪式。如果人类看到自己同类的死,结局就像看到蚂蚁之类生灵的死那样悲哀,那样渺小,那么打击是相当大的。但在一套把死亡庄严化的仪式中,人的死有别于动物的死,死是一件庄严的事情。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没有消除人类的死亡恐惧,因此,很多宗教无一例外地要继续对死亡进行“造魅”,把死亡设置成得救的手段、超越苦难的途径、进入天堂的大门。
  宗教极端分子之所以敢于充当人体炸弹,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的宗教给死亡赋予了神圣的色彩。死是他最好的归宿,是他尽了信仰者的义务而受到上帝眷顾、恩宠的必要程序。很多意识形态上的信仰者,比如革命者不怕死,同样是因为这种意识形态具有类宗教色彩,死就是他为信仰而献身。他终会被人们记住,神圣的事业因他的死而更显神圣。
  (5)把死亡哲学化
  正如所有其他恐惧一样,死亡恐惧也是一种心理反应,虽然它来自于一个最终确定的事实,来自于生物规律,来自于人精神结构的最深处。
  综观以上五种克服死亡恐惧的方法,无一例外地都没有跳出心理结构的运作这一路数。它或许能让一些人克服死亡恐惧,但毕竟不适用于平常的生活情境,也不具有恒久性。
  正由于此,哲学家们发明了一种方法,就是把死亡上升到哲学的层面来审视。他们希望借助理性思考来探触死亡的真相,驱散死亡恐惧。
  我在前面讲苏格拉底时说过,理性的力量非常强大,它对人构成了一种真正的说服。
  柏拉图在《欧绪弗洛篇》里记载,某一日,苏格拉底在法庭的入口处和一个叫欧绪弗洛的人偶然相遇。当苏格拉底得知欧绪弗洛准备大义灭亲,告发他父亲犯了谋杀罪时,表示了惊奇。他们开始了一场讨论,其中欧绪弗洛认为,一个东西之所以是虔敬的,是因为它是神喜爱的。这涉及了一个西方哲学的经典命题:一种行为,是因为上帝认为它是正确的,所以它才是正确的;还是因为它是正确的,所以上帝才命令人去做这种行为?换言之,真理是客观存在的,还是它只是上帝的命令?
  我把他们的对话简单抄袭如下。
  苏格拉底:请你想想,虔敬的东西是因为神喜爱它因而才是虔敬的,还是因为它是虔敬的,所以才得到了诸神的喜爱?
  欧绪弗洛: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好吧,让我试图说得更清楚一些:我们谈论被携带的东西和进行携带的东西,谈论被引导的东西和进行引导的东西,谈论被看见的东西和进行看见的东西,你知道这些东西都是有区别的,也知道它们区别何在吗?
  欧绪弗洛:我想我是知道的。
  苏格拉底:所以,被喜爱者是一个东西,喜爱者是另一个不同的东西。
  欧绪弗洛:当然。
  苏格拉底:那么,请告诉我,被携带的东西是因为它被携带,还是因为某个其他的原因,因而就是一个被携带的东西?
  欧绪弗洛:当然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别的原因了。
  苏格拉底:还有,被引导的东西是因为它被引导所以就是一个被引导的东西,被看见的东西就是因为它被看见所以是一个被看见的东西,对不对?
  欧绪弗洛:对,确实如此。
  苏格拉底:那么,一个东西并非因为它处于被看见的状态因而才被看到,相反是因为它被看到所以才处于一个被看到的状态;一个东西不是因为它处于被引导的状态才被引导,相反是因为它被引导所以才处于一个被引导的状态;一个东西不是因为它处于被携带的状态因而才被携带,相反是因为它被携带所以才处于一个被携带的状态。欧绪弗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想要说的是:如果任何东西以任何方式处于被改变或被影响的状态,那么,那不是因为它是一个被改变的东西所以才被改变,而是因为它被改变了所以才是一个被改变的东西;不是因为它是一个受到影响的东西所以才受到影响,而是因为它受到影响所以才是一个受到影响的东西。难道你不同意吗?

  欧绪弗洛:对,我同意。
  ……
  苏格拉底:那么,关于虔敬我们应该怎么说,欧绪弗洛?按照你的定义,虔敬的东西不就是得到诸神喜爱的东西吗?
  欧绪弗洛:是的。
  苏格拉底:诸神喜爱虔敬的东西是因为它是虔敬的,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欧绪弗洛: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别的原因了。
  苏格拉底:如此说来,虔敬的东西被喜爱是因为它是虔敬的,但不是因为它被喜爱所以它才是虔敬的。
  欧绪弗洛:看来是这样。
  苏格拉底:所以诸神喜爱的东西与虔敬的东西不是一回事,欧绪弗洛,按照你的说法,虔敬的东西与诸神喜爱的东西也不一样,它们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欧绪弗洛:怎么可能呢,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因为我们都同意虔敬的东西是因为它是虔敬的,而不是因为它得到诸神喜爱所以它才是虔敬的,难道不是这样吗?
  欧绪弗洛:正确。
  看到没有?在这篇对话里,苏格拉底用理性的反诘式方法,一步一步地澄清了命题,最终使欧绪弗洛承认,他认为“神喜爱才虔敬”的观点并没有理由支持。事实上,他对于他的观点并不真正清楚地了解,而只是自以为了解;假如他真正知道的话,他就不会持有这样的观点,因为它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
  在这里,无论欧绪弗洛多么信仰神,只要他承认自己是一个讲理的人,承认思想不能有混乱和矛盾,承认很多观念要经受头脑的检验,他就必须承认,自己是错的,而苏格拉底是对的。也就是说,他就必须承认理性的力量,这种力量远比情绪、信仰、利益等力量强大得多,因为它是对人的真正说服。而后者,只是对人的催眠、暗示和强迫!
  理性的强大力量,体现在下面这两点上。
  ①它与世界的客观逻辑结构对应
  尽管对人而言,世界充满了不确定性。但是,忽略人的因素不谈,世界本身有一个客观的逻辑结构,决定了潮起潮落、花开花谢、地震火山。在西方人的观念中,上帝用逻辑创造了世界,而人认识世界,也必须用逻辑。
  道理是明显的:要认识世界客观的逻辑结构,发端于心理结构上的很多东西,比如信仰、愿望等完全无效,你就是再相信人可以飞上天,那也是白搭。要真正让人飞上天,人就必须了解空气动力学等知识。也就是说,只有认识世界,才可能改变世界。而认识世界的前提,就是人必须有一套逻辑结构与世界的客观逻辑结构进行对应。理性恰恰就是这一套逻辑结构。
  几千年来,人类把地球折腾得天翻地覆,没有理性作为工具,根本就玩不转。爱因斯坦说,西方的科技之所以日新月异,全赖逻辑的支撑。这一点也不夸张。
  ②它诉诸于逻辑推理
  1910年,法国一个叫维·布留尔的人类学家出版了一本书,讲了一种“原始思维”的运作过程。其特征是:一个人在思维时,智力水平像原始人或幼儿一样。
  中国现在还在玩“原始思维”的人不少。我就看到两个教授,在媒体上争论。其中A说,富人为社会作出了很大贡献,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所以,政府应该爱护富人;B说,富人在社会上本来就比穷人占据优势,不能再享有特权,政府应平等地为所有人服务。A于是发怒:你这是在“仇富”!
  好,我们看一下,A说B“仇富”这一观点从哪儿能够推理出来?只可能从天上掉下来!我们只能认为,如果A不是个精神病,就一定是个原始人或幼稚园的学生!
  不讲究逻辑,一个人在思维时可以从这儿跳到那儿,大脑一团糨糊。而逻辑的特征却是,它必须环环相扣,从这一步到那一步之间,必须有坚实的基础。这样,它的每一步都是强有力的。只要前提和推理的过程没有问题,无懈可击,整个逻辑链条你就根本砸不烂。
  那么,对于克服死亡恐惧来说,理性能够做什么?
  哲学家们思考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怕死,是不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生活过?
  显然是的。我们的内心越是有没有真正生活过的遗憾,死亡恐惧也就越强烈。平时越是不敢触及生活的意义这一话题的人,也越害怕死亡。
  苏格拉底曾经说过,没有反思的人生不值得过。一直被死亡恐惧纠缠的人往往没有搞清生和死的关系。它们的关系是:只有真正生活过,死亡才能构成一种可接受的自然结果;而没有真正生活过,死亡在心理上就会遭受抵触,因为它给人生留下了永远无法弥补的缺憾。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真正在生活中体验到他自己生活的意义。但现实是,很多人根本就没有真正生活过,他所做的一切,无论是拼命工作、炫耀性消费、买车买房,要么只是为了生存,要么只是为了做给别人看,生活并不是建立在内心体验和追寻生命的意义上。无论他在和别人对比时、在他人对他的羡慕中可以收获多少“幸福”的感觉,内心的声音都会隐隐地告诉他这种存在是有缺陷的。他怕死,是因为他并没有真正找到生的价值!
  所以,哲学家的告诫是:用心生活,死亡恐惧就不再成为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死的本质是什么?
  前面我们说过的哲学家蒂利希曾用理性的方法澄清过这个问题。他发现,事实上从一出生开始,人就在向死亡进军。人的生命,每一天都要被夺走一部分。也就是说,人每一天实际上都处于死亡的过程中,一般所说的“死亡”,也就是人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只不过是完成了死亡的过程而已,并不是它带来死亡。
  既然人每天都在死亡,那有什么可怕的呢?蒂利希发现,我们给这种死亡完成的最终时刻投射了一种想象:想象死后怎么样。但只要把我们投射给死亡的这个恐怖面罩摘掉,恐惧就不再存在了。
  把死亡哲学化的方法远比其他四种克服死亡恐惧的方法好。它的缺陷在于两点:不能单打独斗,不适用于没有学会理性思考的人;另外,由于大多数人没有达到哲学家的高度,它也不能真正让人战胜死亡恐惧。但是,在我们进行心理强大的训练中,它非常值得推荐,因为它即使不能让我们克服死亡恐惧,至少也可以让我们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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