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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一天她能将自己的暗恋写成一本书,黎璃想自己会在扉页上题词:“我期盼候鸟归来,直到生命终结。”
二月十四日,黎璃在移动丁欣的花瓶时,手指不小心被玫瑰刺出了血。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就远远跑到了天边。生活好像小时候玩过的陀螺,被看不见的鞭子抽打着飞快旋转停不下来,来不及看清楚片段就已成为了往事。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两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学的Offer,裴尚轩用绝对属于稀罕事物的移动电话打给黎璃,说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来,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准备和汪晓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门升旗仪式。
接到他十万火急的电话,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门,心急如焚地赶到人民广场附近的茶坊,却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间意气风发。
裴尚轩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个门面,从广州批发服装回上海。他眼光独到,再加上帅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广告,生意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找黎璃叙旧,她去看过他两次,每次到最后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帮着他卖衣服。
“你们是一对吧?”试衣的女孩总是问这个。
裴尚轩哈哈笑着搂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问:“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维持笑脸,心中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与爱情没有关联。黎璃回学校和汪晓峰练口语的时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从新年舞会过后,她和汪晓峰渐渐熟络。他们巧合地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出生时间仅相差了四小时,遂成为关系特铁的死党。春节他回金华过年,还特意给她带了一包火腿回来。黎璃带回家交给母亲,黎美晴大惊小怪她这么难看的外表居然还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没好气地声明,重重关上冰箱门,没理会母亲絮絮的责怪走出厨房。
客厅里,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头扫视黎璃。她没反应,一声不吭地经过电视机前,回到自己的隔间。
汪晓峰是那种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的男生,他的问题是女孩子乐意和他开玩笑,但想要更进一步地交往则集体say
no。黎璃替他分析过个中原因,归根结底是他和女生太没有距离感,试想哪个女孩愿意找个洞悉自己一切隐秘的男友?
“得了,你就乖乖当你的‘妇女之友’吧。”黎璃双手一摊,宣判他无药可救。
汪晓峰挫败地抓头发,冲黎璃上下打量一番,凑过去嬉皮笑脸问道:“黎璃,干脆我们凑一对,考虑一下?同年同月同日生还能碰到,这么有缘一定是上帝要我们在一起。”最末一句,他的语气像吟诵赞美诗,只差没加上“阿门”了。
她抬手给他一拳,“我当你是白痴。”
他揉着胸口哈哈笑,一边大声嚷嚷“You hurt me”。黎璃也笑,顺便再赏他一脚。汪晓峰是个好人,能让她轻松,但她对他没感觉。
感觉是种玄妙的东西,黎璃只对裴尚轩牵肠挂肚,只担心他过得好不好,只想和他在一起。说不上他究竟哪里好,可能仅仅是感觉对了。
汪晓峰知道黎璃喜欢着某个人,是那种沧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欢,他斗不过在她心里的人,大大方方一早弃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地看着坐在人堆里的裴尚轩。他染了目前最流行的金色头发,穿着黑色紧身T恤,脖子上戴一条银色的项链,左耳还戴着银色耳钉,嚣张跋扈。
“裴尚轩,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个都不认识,她在准备英语等级考试,有一阵子没见过他了。看看这些人的装扮,她自动划归狐朋狗友一类。
裴尚轩松开怀中扣着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
“你来了啊。”他的语气漫不经心。
黎璃更生气了,我这么个大活人站这里半天了,你不会才看见我吧?端什么架子,无聊!他身边同样穿紧身T恤的女孩让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头,世上不止韩以晨一个漂亮女孩,她嫉妒也没用。
“如果你让我来看你无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气地转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面前给他难堪。
裴尚轩勃然变色,在场众人愕然注视着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来追了出去,他冲出门,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你吃错药了?”裴尚轩一开口火药味甚浓,想也没想就追出来,像是自己做错了事。他不只恼火还有些委屈,长年相处下来深知以黎璃的性子交不到几个朋友,所以特意安排了聚会想让她多认识一些人,结果她这么不给面子。
她转头注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人,紧咬嘴唇的牙齿松开,殷红的血如同好些年前他们同桌时他常常见到的那样,她又在自虐。
他从牛仔裤袋里摸出一方手帕,递给她去擦血迹。黎璃没伸手,任由他尴尬地举着。她眼神深邃,他看不懂。
“裴尚轩,我晚上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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