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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 亨利·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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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伊迪丝·华顿
  蒲隆译
  一
  命运恰巧把一个人跟朋友们联系在一起,离开了朋友的个性,那么这个人还有什么个性可言呢?撇开我一生中两三例最伟大的友谊的影响,就谈不到我自己,因此,描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就必须描述这些友谊的激励和启迪性的影响。青少年时代,我在智力的发展上完全与世隔绝——彻底隔绝到除了跟他人相处时,我慢慢感觉不到寂寞的程度——三十多岁时,我从这样一种青少年时代进入了一种最稀奇珍贵、最丰富多彩的心照神交的境界。我的一些朋友是男子,他们在各自的行业中都是出类拔萃的,但不是社会名流;另一些朋友我初次相识时已闻名遐迩,对于他们,我觉得很难进行恰如其分的描述,很遗憾,我缺乏善于记忆字句的能力。一旦从漫长的内心孤独中解脱出来,我的机会——虽然程度有限(我基本上是不善于“交际的”)——却具有一种珍奇得足以使我的文章满篇生辉的特点。我和两三位伟大的智者结成了莫逆之交;然而,我自己不是个博斯威尔①,而且也不曾有过自己的博斯威尔,对于这两种情况我都抱憾终身,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我可以记录下在众多使人心驰神往的时刻里洗耳恭听到的精彩谈话,在第二种情况下,我可以把这种谈话传达给我的记事侍从。事实上,每当高朋满座之际,由于想进入一种心旷神怡的境地,排除做记录之类的精细事务,我跟伟人们谈心时,宁肯当一名陶醉于阿尔卑斯山草地瑰丽景色的画家,也不愿做一个编列草地植物标本目录的植物学家。
  ①博斯威尔(James Boswell,1740—1795),苏格兰作家,他与英国大作家约翰生过往甚密,后来出版了以翔实著称的《塞缪尔·约翰生传》,因此,“博斯威尔”已经成为忠实的传记作家的代名词。
  有一回,我碰巧坐在柏格森①先生旁边吃饭,便向他吐露了对自己记忆中奇怪的阴差阳错所感到的苦恼和困惑。我问他,我能把我所认识的每个人的地址以及我十八岁以后听过的每个歌剧的歌词作者之类的鸡毛蒜皮的事记得分毫不差——而涉及到诗,我的首要激情和最大快乐时,我记忆词句的能力几乎丧失,我只能听见内心的音调,却很难填上适当的歌词,这是怎么回事呢?
  ①柏格森(1859—1941),法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作品有《试论意识的直接材料》、《物质与记忆》等。
  我讲完话前就感到;我的问题并未引起我卓绝的邻座多大兴趣,而他的回答也显然令人失望。“Mats c‘est predsement parse que vons etes eblouie”①,他若无其事地回答着,同时转过身去注视着递给他的菜肴,并不费心去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只是到了后来,我才发现他的确把该谈的都和盘托出了。心醉神迷中的精确本领(这是我对绝妙好诗找到的最好定义)也许在欣赏者身上和创造者身上几乎同样罕见,而我多年的智识隔绝已经使我对聆听精彩的谈话的快乐极其敏感,因此对我来说,精确地记录这种谈话是不可能的。然而精彩的谈话似乎用一种渐进的滋补力量进入我的心田,有时只能在很久以后才感觉得到;它作为一种力量,一种影响,渗透了我的周身,它把我的宇宙封闭在一个五彩玻璃的圆顶之中,当这圆顶在我四周竖立起来时,我很难拆下一些碎片来。也许读者要在这里抗议,说我用一页多的篇幅只说明我的记性坏;然而,光这么说说似乎解决不了全部问题,因为我听到的话并未被忘却,而是储藏在某种深处,它仍然带着自己的基本含义从这种深处返回来,不过很难诉诸于文字形式罢了。
  ①法语:“那正是因为您受到迷惑”。
  我在“山宅”度过了几年时光,在此期间和而后的年月里,我有一些最亲密的朋友。既然我已经提到亨利·詹姆斯访问“山宅”的事,因此把他的名字列在这批朋友名单之首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其实,我跟亨利·詹姆斯初次见面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也许是八十年代末;不过只是在“山宅”,他才初次进入了显著地位。
  长期以来,他在那儿露面的希望似乎不大,因为我们初次见面时,我在伟大品格面前呆若木鸡。对亨利·詹姆斯的伟大我从一未怀疑过,但在对其人其书了解之前,我无法揣测他究竟有多么伟大。我是在爱德华·博依特家里跟他邂逅的。博依特是一位卓越的水彩画画家,沙尔金①对他的才华推崇备至。博依特夫妇都是波士顿人,又是我丈夫的老朋友,许多年来一直住在巴黎。正是在那里,有一天他们请我们跟亨利·詹姆斯一起吃饭。我简直不相信那种荣幸竟会降临到我的头上,为了不辜负这次荣幸,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穿上我最新的杜塞装,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也许还不过二十五岁,我就是在这种原则下生长起来的,而且我从来没有想到除了我的青春。我的漂亮的上衣外,还有什么东西能把我举荐给那位我连解鞋带都不配的男子。那件衣服至今历历在目——它就是漂亮,茶玫瑰般的粉红,绣着彩虹般的珠子。然而,哎呀,它既没有给我说话的勇气,也没有引起那位伟人的注意。那个晚上一事无成,我垂头丧气地回了家。
  ①沙尔金(John Singer Sargent,1856—1925)。美国肖像画家。
  一两年后,在威尼斯(也许在1889年或1890年),我又遇到同样的机会。我丈夫的另一个朋友,波士顿的拉尔夫·柯蒂斯盛意邀请我们去见亨利·詹姆斯。我想,他不是在巴巴罗宫跟柯蒂斯住在一起,就是跟罗伯特·勃朗宁①的老朋友阿瑟·布朗森夫人住在一起。幸运再次伸出她的手——我的手又一次从她的手中滑落。我再一次沉思:我怎样才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赢得他的青睐呢?哦——这一回我有一顶新帽子;一顶漂亮的新帽子!我几乎敢肯定这顶帽子挺合适。我觉得只要他对我说这样的话,我就可以鼓起勇气大谈我对《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画像》的赞赏。然而,他既没注意这顶帽子,也未注意戴帽子的人——我们的第二次见面同第一次一样未达到预期效果。几年以后,我对他提起这两次会见时,他承认他甚至不记得在哪儿见过我!至于最后毫不犹豫、又未经准备地把我们联结到一起的那次会见日期,我们谁都记不起来了,不知道这次会见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进行的。我们只是知道:突然之间。我们好像一见如故,而且(正如他在1910年2月写给我的信上所说的那样)“越来越难舍难分了”。
  ①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ning,1812—1889),英国诗人。
  其原因当然是,在这一段时间里,我有了自知之明,而且再也不怕同亨利·詹姆斯讲我们俩都关心的事;而他呢,总是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对待青年作家,并且立刻利用他的魔力吸引谈话者交出心来。也许是我们共同的诙谐感首先促成了我们的理解。真正的神交对两个人说来就是要具有音调完全相同的幽默感和反嘲感,这样,他们对待任何问题的共同眼光就像互相连成拱形的探照灯光一样相交。我有一些好朋友,我和他们之间缺乏这种纽带,所以同他们不是真正的莫逆之交;在这种意义上说,亨利·詹姆斯也许是我交往中最亲密的朋友,虽然在很多方面,我们大相径庭。
  最初几次见到的亨利·詹姆斯是沙尔金优美绘画中的大胡子彭西罗索,一味讲究衣着和风度,一副举世公认的八十年代bomme du moude①的派头,然而,到我们彼此熟悉的时候,他那结实笔挺的身材已经变得有点臃肿了,他不再追求衣着的雅致,而是首先讲求舒适。脸刮得净光,这在雕像般的美中显示出高贵的罗马式面型和引人注目的大嘴巴来。这种变化象征着某种深沉而不外露的东西。在这一段时期内发生了两件事:亨利·詹姆斯已经对上流社会做出了判断,这种社会约束了他青年时代的想像力,就像它曾经约束过巴尔扎克的想像力,而后又约束过普鲁斯特②的那样。他离开这个社会住到乡下,带着他历险中获得的全部战利品,在离群索居的新环境中,他终于把握住了自己的天才。他早期的小说尽管精妙——但就完美而言,没有一部能比得上《一位女士的画像》——然而按即将达到的标准来衡量,他的早期作品,仅仅掠过生活和他的艺术的表面。甚至在《一位女士的画像》中写下伊莎贝尔夜里在炉火边沉思自己命运的那个人,也远远不是心里酝酿成熟了一篇更杰出的夜景描写的那个人,在后面这幅画面里,玛吉③在范斯阳台上观察着四个打桥牌的人,并放弃了她的报复打算,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一支粗犷的东方商队更接近经历了,这支商队隐隐约约出现了,在太阳下显示出粗犷的色彩,激越的笛声响彻云霄,长矛直刺苍穹……然而,商队快来到她面前时却忽地一转弯拐进了另一些峡谷。”
  ①法语:上流社会人物。
  ②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国作家。
  ③詹姆斯后期写的小说《金碗》中的女主人公。
  虽然他发现了自己的天才,摆脱了日常社交事务,但他在小事中,从没有把自己从循规蹈矩的境地中解放出来。现在虽然他假装迁就笨拙的身躯,因为首先得考虑身体的安逸,但他依然不时地讲究衣着和其他一些琐碎的社会礼仪。1907年,有一次他跟我们驱车在法国旅行,他突然决定(不在别处,偏偏在瓦普蒂埃①!)必须在此时此地买一顶新帽子。选这样一顶帽子带来了简直无法克服的困难。直到他宣布他无法使帽商明白“他所要的就是别人都戴的普通帽子”,而我颇不耐烦地建议他要一件盖头的东西pour l’homme moyen sensuel”②时,才打消了他的犹豫,于是在一阵笑声中,帽子买下了。
  ①法国西部一城市,那里有古罗马遗迹。
  ②法文:“为这个耽于声色的普通人”。
  他对体型比衣着更挑剔,如有人暗示他的体态不够刚健,有点臃肿,他就感到愤懑。有一次,我的朋友雅克·爱米尔·布朗歇给他画一幅优美的侧面坐像,这是唯一的一幅“逼真”的画像,可是他私下让我向布朗歇建议:“不要——把我画成丹尼尔·兰伯特①。”
  ①丹尼尔·兰伯特(Daniel Lambert,1770—1809)、英国人,有案可查的最胖的人,23岁时体重448磅,临死时,不轻于733.5磅。
  他属于旧式的美国,这是无法掩盖的事实,我也是从那里来的——说起来几乎有点自相矛盾。据说为了追求美国最后的踪迹,非一个人来欧洲不可。我有这样的发现,因为我的法国和英国朋友读了《天真的时代》后告诉我,他们没有想到七十年代的纽约生活,竟然如此像同时期英国有大教堂的城镇或法国的“外省城市”的生活。年轻一代的批评家从不认识詹姆斯,更不了解他所成长于其中的那个世界,却妄说什么他生活在欧洲损害了自己的天才,当他明白自己的错误时已为时太晚。我亲眼见过他于1904、1905和1910年在美国长期逗留,并亲眼看到这几次逗留所发生的反应(在当时写的所有信件中已表现出来),所以,我可以证明:他在那里从来没有感到真正的快乐,也没有感到自在。他到“山宅”来过几次,每次呆的时间都很长,1904—1905年他第一次回美国期间,跟我们一起在纽约呆了一段时间,由于生性敏感,他对新人、新事、新思想都感兴趣,非常好奇,也容易接受。他对这一切的眷恋之情在他给艾德蒙·高斯爵士①的一封信(在‘山宅”写的)里讲得十分痛切,这种情绪一刻也没有中止过。亨利·詹姆斯是一个风俗小说家,他的性情和处境使他观察到的风俗是那行将消灭的一小撮人的风俗(而他就是在这一小撮人中间长大的),或者是昔日的社会中这些人更加生动的原型人物的风俗。不论好坏,他非得在他能够发现食物的地方寻找食物不可,因为那是他的想像力能够完全消化的唯一食物。他痛切地意识到这种局限性,并常常对我悲叹他没有利用现代美国生活中金融和工业方面的“素材”的能力。华尔街以及与大实业界相关的一切,对他来说依然是一个猜不透的谜。意识到这一点,他感到自己在小说中永远不能充分描绘“美国风情”②,而且总是坦白地承认这一点。他试图把维韦先生③塑造成一个退休的金融家,试图把这个人物或他土生土长的“美国城市”与任何一种具体的现实挂起钩来,这种尝试也许足以证明詹姆斯在设法描绘行动中的美国钱商时的种种困难。

  ①艾德蒙·高斯爵士(Sir Edmund Gosse,1849—1928),英国作家。
  ②作者借用詹姆斯一部著作的书名。
  ③《金碗》中的人物,前面提到的玛吉的父亲。
  他第一次回美国时,身体相当健康,精神也极佳,他(起初)对历险的新奇感到欢欣鼓舞,对成功地改变自己足不出户的习惯(他管我叫“钟摆女人”,因为我每年都要横渡大西洋!)感到心花怒放,更重要的是被开车的新经历迷住了。我们用“阿尔弗雷德·德·缪塞”车和“乔治”车练习时正值夏天;尽管几经挫折,大家坐着“华顿家宽敞方便的新车,成功地进行了一些惬意的旅行,这辆车使我意识到它可以为一个人所做的一切,一个人可以从他那里得到的一切”;这种运动方式在他看来,就像曾经对我来说一样,是生活的一种放大。
  二
  说到亨利·詹姆斯,令人特别遗憾的是,跟他特别亲近的人中没有一个有记性的人,或者说有记性的人没有运用记性把他的谈话记录下来,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作家的谈话和他的作品如此相得益彰。才华往往像一个装饰瘤;然而这种被笼统地称之为天才的品质通常会使人格生辉。“就是他仅仅剪剪指甲,”这是歌德关于席勒的通俗说法,“人们一眼就看出他比他们任何人都高明。”这种普照亨利·詹姆斯的朋友们的光辉,却照不到那些只凭身体上的特点对他略知一二的人身上。他讲话慢条斯理的,有时候被误认为装腔作势——或者更加离奇的是,被误认为是一种拙劣的英国狂!——其实是对童年时代被认为不可救药的一种口吃病的不完全矫正。他对待泛泛之交彬彬有礼,讲起话来语句繁复,于是这些人感到很难跟他随便交谈。那种礼貌,那种语句大概也是同一缺点造成的。他先花过多的时间斟酌字句,然后才开口讲话,就最机灵和最敏感的人而言,这样做只能导致腼腆和自咎;这一事实往往被看成矫揉造作的犹豫态度。有一次在纽约,我安排了他与了不起的杜利先生①的会见,他对杜利先生关于人生世相的评论十分欣赏,饭后我注视着他们,发现彼得·邓恩在詹姆斯插话的汪洋大海里绝望地挣扎着;下一次我们见面时,他说终于见到了詹姆斯,十分高兴,随后又凄然地说:“遗憾的是他说什么事都用那么多时间!他说的每一件事都精彩极了一不过我一直想告诉他:‘竹筒倒豆子照直说吧。’”
  ①杜利先生(Mr.Dooley)是芝加哥新闻作家兼《柯里尔》杂志的编辑芬利·彼得·邓恩(Finley Peter Dunne,1867—1936)的系列作品中的人物,他是个酒吧老板,以幽默风趣的言谈针泛时弊。这些作品的第一集名为《和平与战争中的杜利先生》。本文说的杜利先生其实就是彼得·邓恩。
  对詹姆斯的密友来说,这些苦心的犹豫非但不是一种障碍,反而像一座蛛网搭成的桥梁,从他的心里直通到别人心里,像一段看不见的通道,在上面,人们了解到:巧妙的反语,含蓄的笑话,谨慎的恶意使人不由得捧腹大笑。在这悬念丛生的时刻,就有机会看见恶意与快乐两种力量聚集在他多变的面容上,这也许是跟亨利·詹姆斯谈话的独特经历中最罕见的时刻。
  他的信,尽管令人愉快,只给了他谈话中的片言只语,对他的密友来说,每当他的健康和环境有利时,这种谈话带着一系列栩栩如生的意象和鞭辟入里的鉴赏倾吐出来,全部内容充满了反话、同情和妙语如珠的玩笑,他曾经对我说到布尔热①:“在我见过的所有谈话者中间,他无疑是个佼佼者。”凡是听过他的精彩谈话的人也许都赞成把这句话用到他身上。他的信里最不可能保留的特点之一(因为不管脚注多么详尽都难以解释)就是戏谑——往往是纯抽象的“玩笑”——这就是他的谈话使人惊喜交集的特点。他写给沃尔特·贝里关于“化妆用品袋礼物”的信几乎是一般读者都能理解的这种亲切玩笑的唯一例子。从他给许多最亲密的朋友写的信中,有必要删去大段大段的戏言和反复提及的陈旧笑话的堆砌、积聚如山的妄语。亨利·詹姆斯记忆笑话的能力是惊人的;一旦掌握住了一句精彩的笑话,他不仅虔诚地把它保存下来,上面还要加上一种结构复杂的类似的妄语,朋友们增添的一砖一瓦都要巧妙地合并到这一层建筑中去。如果读者没有事先研究每个通信者的个人历史和一般经历,就很难进入他的妄语世界中去,这个世界就像《镜子》或《奇境》②里各种角色生活的那种四维结构的世界。小小的暗示通常就足以开动火车;就像他写故事时,一粒隐射的小小芥子就会繁衍成一个枝繁叶茂的“题材”一样,他最妙的妄语也同样在无人记得的琐事中开花吐艳。
  ①布尔热(Paul Bourget,1852—1935),法国诗人,评论家和小说家。
  ②这里指的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洛尔的《艾丽丝漫游奇境记》和《镜子背后》。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在马萨诸塞西部群山中愉快地驱车旅行,这次旅行中真是妄语四溢。过去我们经常一起在欧洲驾车旅行,所以大部分笑话都与罗马遗迹和哥特式大教堂有关。他就用这种笑话赏玩他所谓的“清瘦空旷孤寂的美国美景”。一天,他注意到迪尔菲尔德和斯普林菲尔德之间的谷地中傲然屹立的一座秀峰,峰巅有一所“夏季别墅”模样的木棚。我告诉他,这座山叫“汤姆峰”,那座建筑物就是“有名的卡尔特会修道院”。“对了,和尚们都在那里制造‘莫西克’,”他把话锋一转,讲到一种软饮料,那年夏天,有成千上万的囤积品涌出来糟踏风景。
  有时候他的打趣并非没有恶意。我记得一次,他来访时,我丈夫不慎说漏了嘴,他说,“伊迪丝的一篇新小说——你在上一期的《斯克里布纳》杂志上见到了吧?”我的心往下一沉;我知道要詹姆斯当着作者的面说出“欣赏”的话来会使他非常为难的。他自己热衷于技巧和结构问题——越来越不把短篇小说的形式当成一种手段——因此,除了他自己的作品,很少有“小说”(如他所说的)会引起他的兴趣,不过威尔斯①先生的小说除外。他曾经对我坦率地说,他对威尔斯先生的小说喜欢得不得了,“因为他写的一切都栩栩如生”。我总是想方设法不让他见到我的作品,还曾经责备他把我的作品搜寻出来读,只为惹我生气——对于这种指责,他唯一的反应是抿着嘴内疚地笑笑。眼下,他像往常一样,立即回答道:“啊,读了,亲爱的爱德华,我已经读过这篇小小的作品——我当然读过它了。”然后是轻轻的一顿,我知道这是不祥之兆;然后他细声细气地接着说:“佩服,佩服,一篇小小的杰作。”他转身面对着我,和善得叫人害怕。“当然这么一位娴熟的女艺术大师,不深思熟虑,是不会用奇妙的传统手法写这篇故事的。不过,说实在的,在这一特定情况下,除了传统手法,别的都是不可能的。亲爱的夫人,经过再三考虑我觉得这种手法也许会使你放弃你写的题材,因为……呕……因为题材本身是格格不入的。”
  ①威尔斯(H.G.Wells,1866—1946),英国作家。
  在“山宅”宽敞可爱的阳台上,客人们哄堂大笑,为“刮我的鼻子”叫好。我不愿否认面对这种喧声他也许只是沉默地眨眨眼睛。然而,认为他存心糟踏我可怜的故事就错了。我相信,他起初是要诚心诚意赞扬一番的,但他一开口就忍不住要说实话,凡是与他认为的神圣艺术有关的事,他容不得半点虚假,在他身上,心地的单纯与珀西·卢伯克①先生正确地称之为头脑的健全结合起来了,只是他对朋友感情上的无微不至的关怀被他在文学问题上的忠诚抵消了,朋友们请教他时,有时未加请教,他就以这种忠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除了书信方面的一切问题上,他的忠诚被一种几乎是过分的柔情软化了;但在讨论le metier②时,就没有温情流露了。
  ①珀西·卢伯克(Percy Lubbock,1879—1965),英国历史学家,作品有《伊迪丝·华顿画像》等。
  ②法文:手艺,职业。
  还有一天——到我们友谊的后期了,因为这一次他解剖刀下的作品是《乡俗》——他对我的作品谈了一大堆溢美之词后,突然忍不住说道:“不过你当然知道——你的感觉敏锐得很,你怎么会不知道?——你在写故事的时候,笔下有一个极好的题材,这应当是你的主题,而你只把它当作一个小小插曲,放过去了?”
  他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他看来,这本书的主要兴趣及其最独到的主题在于安德茵·斯普拉格这样一个粗俗的青年妇女,完全无准备、无意识地闯进了古老的法国贵族的家庭生活的迷宫。我明白他的意思,而且认识到安德首·斯普拉格们和她们所嫁给的法国家庭之间的联系正如法国人自己所说的,是一种风俗小说家十分感兴趣的“现实”,而且也是迄今人们很少触及的一种现实,然而,我争辩说,在《乡俗》里,我只是在给某个青年女子的经历编写年史,不管他的命运把她带向哪个半球,我的任务是记录她的创伤,接着写她的下一个阶段。然而,这对詹姆斯来说,并不成为理由,他对编年小说的兴趣早就丧失殆尽,关心的只是苦心描绘一个中心情景的各个方面。因此,如果不好明讲,他只好含蓄地回答:“我的宝贝,那你就选错题材了。”

  有一次,他跟我们一起呆在巴黎时,我对这种忍不住要说实话的冲动有过一次更有意思的体会。他偶然探听到了这样一件事:《两个世界评论》原准备刊登我的一篇小说的译文,由于译文未准备就绪,该刊临时求援,我答应自己另写一个短篇来代替这篇译文——用的是法文!我知道詹姆斯对这种实验会作何感想,我千方百计想对他隐瞒这一讨厌的秘密;但他人未到却早已探听到了这个秘密。某个白痴竟然当着我的面向他挑逗:“呃,詹姆斯先生,华顿夫人竟然用法文给《评论》写了一篇小说,难道你不认为这件事办得漂亮?”他眼角上浮现的神采慢慢下移到抽搐的嘴唇上,这说明回答已经准备好了。“漂亮——再漂亮不过了!惊人的功夫。”他猛地扭过身来,慢条斯理地对我说,峨祝贺你,亲爱的,在巴黎街头撂了二十年文学上的陈词滥调,给你一古脑儿捡来了,而且成功地塞进了短短几页的篇幅里,真有两下子。后来他跟我的一个朋友谈到这篇小说时,在这一苛刻的评语上,更加严肃、更加善意地加上这么一句:“她一生中一次令人钦佩的插曲。不过她千万别再干这种事了。”
  他知道我喜欢我们文学的粗犷风格,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就更加放肆地进行攻击;要是遇上旁人,虽然尽量留情,但真实思想还是显而易见的。亲身经历使我们体会到:再没有比漠不关心或虚情假意地谈论一个人的技艺更为难的事了。作家可以不假思索,对绘画滔滔不绝地讲一通恭维话,画家对书也可以这么作;但是要一个人对自己实践的艺术撒谎,那真是苦不堪言。詹姆斯对文学一丝不苟的良心,对文学的热爱和崇敬,尽管可以使他留情,却决不能使他行骗。
  我想,正是詹姆斯首先使我明白天才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元素,但又是一种分配不均的元素,因此把人的特性分成天才非天才的通行作法在估价人的复杂性方面极不妥当。我记得,有一次,我带给他一个从文学评论中挑选出来的词语:“某先生几乎有一丝天才”。詹姆斯总热衷于搜集奇词妙语,看到这个说法,他真是喜出望外,于是恳切要求每个人说明一下“几乎有一丝天才”的确切程度,这件事在以后的几个月里给了他极大乐趣,我之所以提及此事,是因为似乎很少有人知道詹姆斯身上的这种永远冒泡的戏谑之泉,这是他的密友们感到欣慰莫如的。
  当谈话涉及到一篇优美的散文或一首精彩的诗时,我们喜欢从书架上取下书来,请我们中伺的某个人大声朗读。这一群人中,有些人朗读得十分出色,长期以来,我对他们的天赋感到十分高兴;可是我从来没听过詹姆斯大声朗读——也从不知道他也喜欢这么做——直到一天夜里,有人提到艾米丽·勃朗特①的诗,我说我从来没有读过《忆》。于是他立即从我手里接过那本诗集,眼睛里充满了泪水,某种渺远的感情加深了他那丰富、婉转的声音,
  ①艾米丽·勃朗特(Emily Bronte,1818—1848),英国女小说家,也是杰出的诗人。
  他开始朗读;
  冷冰冰地躺在地下
  厚厚的积雪堆在上面,
  冷冰冰地躺在凄凉的坟墓里,
  远远离开了人间,
  断绝一切的时间之波终于把你我分离,
  我唯一的爱人啊,
  我岂能忘了爱你?
  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过有谁像他这样朗读诗,此后也没有。他在吟唱,而且不怕吟唱。但许多善于朗诵诗的人是怕吟唱的,这些人虽然本能上感到英语诗歌语言的天赋要求把诗当诗来讲,然而,他们又怕屈从于本能,因为目前的时尚就是把高超的诗歌念成顺口溜,好像诗歌就是口语体的散文似的。相反。詹姆斯非但不回避对节奏的强调,反而给它以充分的表现。他一开始朗读,口吃现象就仿佛被魔法医好了,他的耳朵,由于对繁复的散文体的萦回极端敏感,因此从来不允许他在最复杂的韵律学上支吾,而是把他卷在音响的巨浪上滚滚向前,直到他声音的全部重量落到最后一个节奏上。
  詹姆斯的朗诵是一件迥然不同的事,是他内心世界的一种放射,不受时尚或矫揉造作的辩论术的影响。他从灵魂深处来朗读,没有听过他诵诗的人谁也不知道他灵魂的模样。有一天,有人谈起惠特曼,我高兴地发现,詹姆斯和我有同感,也认为他是最伟大的美国诗人。《草叶集》递到了他手里,那天晚上我们心醉神迷地坐着,而他从“自己的歌”徜徉到“最近紫丁香在前院开放的时候”(当他读“美丽而安抚人心的死亡”时,他的声音像风琴的柔板充满了寂静的房间),然而,他又任凭自已被吸引到“从永久摇荡着的摇篮里”的神秘音乐上,读着,读着,或者毋宁说是用一种抑制住的陶醉心情轻轻地唱着,直到对死神的五重祈祷像《第五交响乐》①开头几节里敲门声一样鸣响。
  ①贝多芬的名曲。
  超过一定水平后,分歧最大的智者就像神祉一样以某种方式并肩同行,詹姆斯对惠特曼的敬仰,对那种巨大的感染力的立即回应就是对这种方式的新的证明。在朗诵《草叶集》的那天夜里,我们如数家珍一般,谈了好久好久;他往往突然幽默地从高峰跌落到深谷,到了最后,他双手一扬,像以往一样结结巴巴,眼睛浮现出神采,嚷道:“啊,不错,一个伟大的天才;毫无疑问是一个伟大的天才!只是人们对他过多的通晓外语不由得感到遗憾。”①
  ①华顿夫人这段关于詹姆斯对惠特曼的态度的记述引起批评家特大的兴趣,因为詹姆斯早年(1865)曾写过一篇题名为《华尔特·惠特曼先生》的评论,对惠特曼颇有微词,还特别提到惠特曼不用英文Pavement(人行道),而用法文trottolr;不用英文Americans(美国人),而用西班牙文Americanos;不用英文Comrade(同志),而用camerado等等。
  三
  我相信詹姆斯喜欢他在“山宅”度过的那些日子,就像喜欢与美国风情有关的任何事物一样;证据就是他来的次数多,每次呆的时间又长。可是有一次,他跟我们相处时正好碰上一股持久的热浪,这股热浪真是热得不同寻常,在“山宅”里,通常是凉风习习的夜晚也像白天一样闷热难当。我自己就怕热,因此对詹姆斯充满了同情,他觉得痛苦难熬。像许多天才人物一样,他不善于处理日常琐事,如使唤仆人呀,决定穿什么衣服呀,买火车票呀,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呀等等,写巨变小品的作者在他著名的“假如——”系列小品中如果写一篇“假如亨利·詹姆斯写了布拉德肖①”,他写的真实性也要比詹姆斯可能知道的多得多。想到这里,我常常忍俊不禁。
  ①《布拉德肖铁路指南》,最初于1839年由乔治·布拉德肖(1801—1853)以《铁路时刻表》的形式出版,1841年发展成《布拉德肖每月铁路指南》一直出版到1961高兴极了。
  对环境这样难以适应,再碰上一次热浪,那就十分可悲了。他的身体已经相当胖了,似乎还在扩展以迎接这次热浪,而他的想像力仿佛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这样,一方流露出一些丧气活,另一方则流露出一些水汽来。他老是对自己的健康惴惴不安,一遇上炎热的天气,就更加担心了。他的担忧大大增强了他的痛苦,于是他的景况就显得十分可怜。电风扇、冰镇饮料、冷水浴似乎都不能给他什么宽慰;后来我们终于发现唯一的灵丹妙方就是不停地驱车旅行。幸好,那时候我们有了一辆会跑的汽车,于是我们每天不断地跑,光彩夺目的风景一动不动地躺在果果的热光下,我们一里又一里地驱车而过。我们在运动时,他变得兴致勃勃,神采又回到嘴唇上,眼睛上;我们从不停车,除非在高高的山坡上要喝茶,或在村边的药铺里喝杯“冷饮”——有一次他叫我们中的一个人给他拿点“不像阿波里奈里斯矿泉水那样无害的东西”,当这句话被解释成“桔子酸”——一种当时最高级的饮料时,他
  有一天下午,我们在大树荫下的一块长满青苔的高地上扎营喝茶,他似乎比平常舒畅一些,于是有人抽出一本文选来,我请我们当中的一个人朗读史文明①的《时间的胜利》,我知道詹姆斯很喜欢这首诗;然而,读了一两节之后,我看到他那种神采消失了,一只极端痛苦的手举了起来,也许考虑到不正常的天气状况,我们年轻的朋友最好能选一首长度适中的诗来——这样,大家急忙钻进汽车,又开始不停地追寻凉气了。
  ①史文明(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1837—1909),英国诗人。
  詹姆斯大约半个月后要启程到英国去;他的痛苦使我忧心忡忡,所以这次远征后的第二天,我觉得如果他执意要走,就毫无办法把他挽留在美国了。于是我请正住在我们家的一位朋友向詹姆斯建议:由我来打电话订购两天后启航的一艘波士顿轮船的船票。我的使节完成了使命,赶回来汇报说,只是暗示一下这样的计划,就已经使詹姆斯狼狈透顶了。通知他两天之内改变启航日期——两天之内,“山宅”到波士顿(坐火车要四小时)——我怎么能轻率地提出如此不切合实际的建议呢?他沉重的行李还在新罕布什尔他哥哥威廉家里,这该怎么办呢?还有他要洗的衣服,前一天才送到洗衣店去,那又该怎么办呢?电扇捏在手里,一堆咂干了的桔子放在肘边,他蜷缩在那里,痛苦不堪,一个劲儿失望地念叨着:“天啊,多厉害的女人——多厉害的女人啊!她什么事都能狠心干出来的!她连叫我淬不及防地横渡大西洋也在所不惜……”酷热造成的身体衰竭比起我鲁莽的建议把他抛进的深渊来,算不了什么。我花了几小时才使他平静下来,并且说服了他,如果他宁肯呆在这里受酷暑的熬煎,能把他留在“山宅”那我们就太高兴了。
  如果要他解释他的书里似乎不太清楚的语句,或者要他说明主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情景,也会产生类似的狼狈局面(这是我后来吃了苦头以后才知道的);但更加悲惨的是让他知道他的作品遭到戏弄后产生的效果。我总以为谁的作品被戏弄,就证明谁的声誉高。有一次他跟我们呆在纽约,我兴冲冲地带给他一篇评论他的小说的离奇有趣的文章,是《想象的义务》的作者弗兰克·科尔比①写的。这次的结果是灾难性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种痛苦,甚至屈辱,这种情绪还力图隐藏在一种被冒犯的尊严的神气后面。在那种场合,他那永远冒泡的诙谐感完全不顶用;如果有人用一种非常含蓄的批评方式问及他小说中的某个地方,结果也是如此(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我想;那是在英国——他和我,还有一帮亲密的朋友,一起呆在霍华德·斯特吉斯②家——我天真地把他书中的一段话指给他看,因为我读之再三,仍不解其义。他把书从我手中接过去,把这段话读了一遍,然后把书还给我,我笨拙地想说句笑话,然而我看到——我们大家都看到——即便这种轻微而十分无意的批评,已经伤害了他敏锐得有些病态的感情。

  ①弗兰克·科尔比(Frank Moore Colby。1865—1925),美国历史、政治和经济学教授。他写过许多精彩的论文。
  ②霍华德·斯特吉斯(Howard Sturgis,1855—1920),美国人,生于伦敦,父母是美国马萨诸塞的富豪,他大半生住在国外,跟詹姆斯、华顿夫人、桑塔亚纳等文学名流过往甚密,并著有小说数种,都以英国为背景。
  还有一次——而且还是无意的——我为一个类似的错误感到内疚。我对詹姆斯有关技巧的理论与实验自然很感兴趣,不过我过去认为,现在仍然认为,他有追求技巧而牺牲天然的倾向,而天然才是小说的生命。在近期的小说中一切都得服从预先设计好的结构,而他严格的几何意义上的结构,在我看来则是小说中最次要的东西之一。因此,虽然我对他制定的某些原则推崇备至,如在故事展开时,总让故事通过最能看到故事边缘的心眼来观察这一条原则——然而,要把生活中不正常、不相干的活动都服从这一原则,即便对这种原则来讲,代价也未免太高了。运用他的理论的结果使我感到迷惘。他最近的小说,尽管有深邃的道德美,但在我看来,却越来越缺乏意境,越来越缺乏我们大家赖以生活、运动的滋补性的、浓厚的人间气息。《鸽翼》和《金碗》中的人物似乎隔离在一个阴极射线管里让我们检验:他的舞台清理得像昔日“法兰西剧院”的舞台一样,那时候,与动作无关的桌椅都不能上台(对舞台来说,这是个好规则,但对小说却引起不必要的尴尬局面)。我对这一点耿耿于怀。有一天我问他:“你在《金碗》里把四个主要人物都悬在虚空里,你是怎样想的?他们在彼此不防范、不戒备的情况下,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你为什么把他们所有的人的毛边都剥掉呢?而这正是我们一生中必须拖在身后的东西。”
  他惊讶地望着我,我马上发现这种惊讶是痛苦的,所以真后悔不该说这样的话。我本来以为他的体系是有意而为的,深思熟虑出来的,因此诚心想听他讲讲理由。然而,他沉吟半晌后,用一种烦乱的声调回答道:“亲爱的,——我不知道我这么做了!”我发现我的问题非但没有引起一场引人入胜的文学讨论,反而把他受惊的注意力引向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的特殊方面去了。
  对任何批评或评论都十分敏感,这与虚荣毫无关系;这是伟大艺术家对自己才能的深刻意识所造成的,这种自觉含有痛苦,含有一生对缺乏大众承认所表现的失望。我不能肯定詹姆斯暗暗地梦想着要在那种离奇的文学声名如日中天的时候当一名“畅销书作者”,但不管怎么样,他肯定终生感到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痛苦——因为最喜欢他早期作品的读者对他缺乏承认。他不理解为什么《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画像》所取得的成功在他成熟期写的最伟大的小说里反而得不到。那种天长日久的失意感使他对一点点批评的暗示都极为敏感。哪怕对完全理解、完全同情他后来在技巧和文体上进行的实验的人提出的批评也是如此。
  四
  “山宅”的那些漫长的日子,炎炎夏日,果果秋光,林中的漫步,驱车上山下谷兜风,月夜阳台上的讲话,书房炉火旁的诵读,在我撰写此文时,又带着诱人的光辉返回了。一道来的还有我们几位敬爱的客人:瓦尔特·贝里、贝伊·洛奇,还有三位亲爱的英国朋友;吉拉德·拉普斯里、罗伯特·诺顿和约翰·休·史密斯。
  还有其他一些人既友好而又讨人喜欢,他们来了又去了;然而这几位和詹姆斯,从一开始就形成了我所谓的核心集团的核心,如果不是由于来访频繁,那就是由于参加活动的某种神秘特点。在这个集团里,气质不同的成员一见面就心心相印,因此,我们共同使用的典故、笑话一直与日俱增,对同一本书、同一幅画、生活中任何戏剧性的事件,或者对书信的新的兴趣的波涛会在我们心海里同时涌起。
  我想,我可以万无一失地说,詹姆斯从未像在“山宅”的小集团里那么愉快过,或者说没有像这个集团的某些成员若干年后在温莎好客的霍华德·斯特吉斯家中久别重逢时那么愉快过。我们有那么多共同的话题,那么多不可胜数的典故,光这种情况就足以使詹姆斯在这种场合谈起话来比别的地方更加海阔天空;自由、迅速的思想交流活跃了他在沉闷无聊的聚会中最容易颓唐的头脑。
  在某一方面,詹姆斯在我所认识的那些健谈家中有鹤立鸡群之势,因为尽管他妙语连珠,却从来没有垄断谈话的倾向。其实,只有在他一个人滔滔不绝地讲话时,方显出他的本色。我尤其记得某个夏天的夜晚,我们在“山宅”的阳台上坐到很晚很晚,透过黑沉沉的树木看得见湖水灰蒙蒙的闪光,我们中间一个人突然对他说(这是对他偶尔提到奥尔巴尼亲戚的反应):“现在给我们讲讲埃梅特一家——把他们的事全讲给我们听吧。”
  我们知道,埃梅特和坦普尔两家构成了他庞大错综的亲戚中的主要成份——他所谓的“埃梅特习性”——好一阵功夫,他站在黑暗中沉思,然后喃喃自语:“啊,亲爱的,埃梅特家——啊,埃梅特家!”随后他开始讲述,忘记了我们,忘记了这个地方,忘记了一切,只记得召回他失去的青年时代的景象,一长串鬼魂在他的魔杖指挥下闯入了夏夜宽广的舞台。乍一听,鬼影憧憧,摇摇晃晃,朦朦胧胧。通过一系列不连贯的惊叹、形容、暗示和附加的更正、重述,这些鬼魂影影绰绰出现在我们面前,不仅我们的头脑,而且晴朗的夜晚,也似乎充满了一种摸得着的雾。突然通过某种光线变换和笔触堆积的奇迹,这些鬼魂活现在我们眼前,那是由千百万条丝一样的线条画成的,像安格尔①的画那样线条分明,像伦勃朗②的画那样笔触浑厚;或者月他自己的艺术作类比,像巴尔扎克笔下的人物那样细致、魁伟。
  ①安格尔(Jean Auguste Dominique Ingres,1780—1867),法国画家,画法工致,重视线条造型,尤擅于肖像画。
  ②伦勃朗(Rembrandt,1606—1669),荷兰画家,善于用概括的手法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我常常看到这种惯伎一再重演;看到有名或无名的角色被召唤到他的幻灯的白色光照下,摇曳着,闪烁着,随他的镜头的转动逐渐定了型。然而,比起召回往昔的埃梅特家和坦普尔家的生命来,也许没有任何东西如此丰富,如此持久。昔日的可爱、昔日的愚昧、昔日的失意早都一古脑儿埋葬在古旧破碎的墓碑下,被遗忘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那个夜晚,那个地方,以及他复杂的联想的帮助,这些人才第一次来到他的心头,并迫使他在《童年》和《儿子兼兄弟》中把他们活现在我们眼前?
  五
  在纽约,詹姆斯却判若两人。他讨厌这个地方,有他的大量书信作为佐证。这个城市丑陋得离了谱,喧闹得过了头,使他的神经不得安宁;然而,他觉得社会风情很有意思,巴不得一览无余。他每次来纽约,我们都邀请很多人来。而他还经常出去吃饭,出去看戏——因为他对戏仍然有浓厚的兴趣。然而,这个生活在尘世的詹姆斯,由于他的注意力分散,由于他花费很长很长的莫名其妙的时间撞击一堵不可理解的闷墙,由于他把这些时间分散在神经质的礼貌上,因此跟“山宅”时悠哉游哉的伙伴有天壤之别。不管在哪里,只要有这种幸运,我总是欢迎他到我家做客,然而,我这位行色匆匆、心事重重的纽约客似乎仅仅是我们乡下的伟大“亨利”的一块碎片。
  这时候的纽约,自然比起我年轻时更有大都市气派,但仍然是个小地方,知识的兴趣和典故范围有限,因此饭桌上的谈话很像乡下报纸的“地方消息”栏;我记得那些令人丧气的晚间聚会,主人献上兰花和金制餐具时,全然意识不到客人带来交换的华贵礼物。
  詹姆斯知道他的珍宝在五马路①大致没有市场,然而,使他感到迷惘、伤心的是这些珍宝在文学界也不受欢迎,而他自然更加热衷于探索文学界。记得有一回,我专门设宴安排他与一位卓越的散文家见面,因为詹姆斯很赞赏此人的作品。令人扫兴的是,这位散文家呆滞的面孔无法揭示他内心的机敏,他虽然也赏识詹姆斯的天才,但对詹姆斯沉吟游移的态度显然感到不快。他们对这次见面各有看法,散文家对詹姆斯口吃开了个玩笑,而詹姆斯则忧郁地感叹:“好一副怪相!”
  ①纽约市的一条繁华街道。
  我估计他在波士顿要比纽约愉快、自在得多。在坎布里奇,在他哥哥威廉·詹姆斯家里,在查尔斯·艾略特·诺顿①家里,在他的亲友圈子里,他可以领略波士顿最好的方面;而在波士顿本身呢,由于昔日感总比在纽约强得多,他找到了各种各样的老关系和早年灯塔山②的种种传说,活动起来就像救生带在奇异的汪洋大海里漂游似的。他总是依恋着自己的表亲关系,依恋着代表过去友情的任何一个人,不管在奥尔巴尼、纽约,还是波士顿。我记得他曾经说“你看,亲爱的,跟他们交谈要容易得多,因为我总会向他们打问舅父、姑妈和其他表兄弟姐妹呀。”他已经把他提问题的一套办法提到高度完美的境地,不仅在亲戚朋友中实践,而且在横渡大西洋到“兰姆宅”来拜见他的人中间实践,他用连珠炮式的友好提问实实在在地打哑了这些人的火力。他问他们坐哪班火车来的呀,是否到过所有的大城镇了呀,他们都玩了些什么呀,这样一来,他们由于受到大人物的友好接待而喜气洋洋地走了。“你看,亲爱的,他们没有功夫跟我谈我的书啦!”——这是不惜一切代价要防止的灾难。
  ①诺顿(Charles Eliot Norton,1827—1908),哈佛大学最著名的美术史教授,著述甚多。
  ②波士顿名流居住的地区。co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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