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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遭遇抢劫时抓住时机,进行反抗
在遭遇抢劫时,一定不要慌张,要稳定好自己的心理情绪,主动反抗,并抓住有利的时机,随机应变将歹徒制服。
遭到抢劫时被害人要及时选准和抓住有利时机进行反抗。选择最佳的反抗时机,既能制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又能保护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安全。
最佳的反抗时机因案件的不同、犯罪人的类型不同、环境条件不同、作案过程不同、作案人数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说来,反抗时机存在于抢劫犯罪的整个过程中,从抢劫犯一闯入室内直到作案后逃离现场,都可能潜伏着反抗的时机。反抗时机的选择,还决定于被害人的主观认识。反抗的最佳时机往往是很短暂的,例如,抢劫犯用刀威迫着你,你很难反抗,但当他的视线移向箱柜时,这一瞬间就是一次良好的反抗时机,你可乘机猛力打击他的手腕,使刀落地,然后再与其搏斗。
反抗的最佳时机并不是犯罪分子“恩赐”的,被害人在与案犯周旋过程中也可创造机会,想法使案犯失去戒心。例如,抢劫犯指令索要某物时,被害人可以将东西拿来,放在地上,这时,犯罪分子见到索要的物品,就会迫不及持地弯腰伸手去拿,丧失对被害人看护的戒心,被害者乘机就可猛击抢劫犯头部,致使其昏迷就擒。被害人主动制造一些有利于反抗的时机,这是被害人智慧和力量的体现,以智取胜当然是对付抢劫犯的上策,也是对付一切犯罪的上策。
△案件发展各个阶段反抗时机的选择
为了叙述上的方便,这里将抢劫家庭案件划分为3个阶段,以便有效地把握反抗的时机。
(1)案发最初阶段
这一阶段犯罪侵害刚刚显露,案犯处于逼近被害人的状态之中。在这一阶段中,被害人的反抗显得十分重要,因为案犯一闯入被害人家,总是怀着惧怕心理的,同时,他摸不着事主的态度究竟如何,是竭力反抗还是束手就擒,是委曲求全还是大声呼救。一进入室内,他就试探着摸被害人的底,察言观色。他先采用硬的手段来对付,若能镇住被害人,之后的抢劫过程就顺利了。这一阶段,如果被害人获胜了就可免遭侵害,制止住犯罪。反之,抢劫犯罪活动就会进一步发展。
(2)案发中间阶段
这一阶段是双方互相搏斗、扭打或一方制服另一方的阶段。这一阶段双方的搏斗可能会很激烈,犯罪分子遭被害人反抗时,要行凶伤人,而被害人则拼命反抗,只有当犯罪分子完全控制住被害人,消除障碍后,才有可能进行抢劫活动,达到抢劫的目的。如果被害人没有进行抵抗,这一过程就明显缩短,直接进入第三阶段。
第二阶段的反抗时机也是很多的,尽管犯罪分子杀气腾腾,直扑而来,当他接近被害人身体时,只要被害人掌握人体中的重要致命的穴位和脏器,就能处处找到反击的机会,将其击伤或击昏。
(3)案发最后阶段
这是案犯抢劫财物和现金,然后逃离现场的阶段。这一阶段中,由于被害人已被犯罪分子控制住(无论是通过暴力的形式,还是精神挟持的方式),他可随心所欲地翻动室内的箱柜、屉斗、衣袋等,或指令被害人交出金银饰品或现金。这一时刻犯罪分子暂时松懈了警惕,再加上抢劫目的达到后,会得意忘形,放松对被害人的看管。这一过程,暴露出的反抗时机特别多。
△借助室内物体进行防卫反抗
当犯罪分子侵入家庭时,受害人正好在厨房做菜或正在干某项活计,手中有工具(菜刀、斧头、棍棒、扫帚、拖把)的,就可直接利用它进行防卫反抗。也可用面粉或水泼向犯罪分子的面部、眼睛。使其一时丧失视觉能力,失去控制,被害人就可乘机上前将他擒获。
手中没拿工具的,可一边退让,一边留意寻找家中可以防卫的物体,退至该物体附近时突然拿起自卫,如拿起花瓶就可砸,拿起扫帚可作反抗的工具等。
当被害人处于徒手状态中时,面对犯罪分子挥刀逼近,受害人可以用室内的物体作为躲避的客体,如利用桌子与其周旋,或将陈设物体推倒,设置障碍,使歹徒跌倒或碰伤,再瞅准有利时机进行有效的反击。
△采用先麻痹后攻击的方法
直接采用硬拼的办法,被害人唯恐力不从心,因为犯罪分子是手持凶器,有准备有目的而来的,而被害人则处于无准备状态之中,被动应付。所以,被害人大多要先避其锋芒,用语言与其周旋。设置一个个圈套,让案犯上当中计,然后再紧紧抓住战机不放,重重地加以还击。这种圈套只能临时引开犯罪分子对自己的密切监视,把注意力转移至其他的事物上,使其放松警惕性,甚至将手持的凶器放下。所有这些良好的反抗机会,被害者都应充分掌握。
被害人可具体设计以下圈套:当案犯闯入室内,面对被害人时,被害人可假装门口又有一个人进来,与其打招呼,或者使用眼色、表情等,案犯必定会回过头去观察。当他回头的瞬间,就是一次反抗机会。
案犯闯入家中的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和现金,所以逼迫、威胁仅仅是一种手段,当他控制被害人后,紧接着就要进行抢劫了。抢劫先是从被害人身上开始,如搜衣袋、夺手表、项链和戒指,在搜索过程中,案犯距离被害人极近,眼睛、头部的要害部位就在眼前,这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拳击对方,也能治他个半死不活。
当案犯索要现金等物时,被害人可指示财物放置的箱柜,案犯自己去翻动箱柜时,必定放松对被害人的看管,这时被害人乘其不注意时,可猛力敲击他的后脑部。
有的案犯相当狡猾,自己不直接动手翻箱倒柜,而是逼迫被害人去取,这类案犯警惕性高,但也会有出现“漏洞”的时候,因为他们需要钱财的心情迫切,当被害人交出珍贵物品或现金之后,他们会迫不及特地前去抢得。鉴赏该物的数量、真假等。这时,一般的抢劫犯会把注意力转移到“物”上来,趁他弯腰取物或捧在手中观察时,是被害人进攻的大好机会。
此外,还有当案犯跳窗、翻墙、从楼梯逃跑时,被害人可快速赶上将其推下,致其受伤,然后再将他生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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