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阿甘正传 - 第十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没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个邮局信箱号码,但是,我有她的乐团演出场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乐部。我试着从火车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最后,我叫了辆计程车。当时是下午,俱乐部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个醉汉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个家伙说,珍妮他们九点左右会到。我问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说,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个小时,让两只脚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归正传,那地方渐渐客满。客人多半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但打扮像杂耍中的畸型人。人人都穿着肮脏的蓝色牛仔裤和T恤,所有男生都留胡子戴眼镜,所有女孩的头发都好像随时会有只鸟飞出去。一会儿乐团上台,布置乐器。总共有三、四个家伙,他们拿着那种巨大的电玩意,到处插电。这跟我们在大学学生会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没看见珍妮的影子。
  他们安装好那些电玩意之后,开始演奏。我跟你说,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种彩灯开始闪烁,而他们演出的音乐像喷射机起飞的声音。但是观众爱它,等他们表演完了,所有人欢呼呐喊。继而一束灯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认识的她不一样了。其一,她的头发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内戴太阳跟镜,还是在晚上!她穿着牛仔裤,衬衫上挂着许多金属片,活像电话接线盘。乐团又开始演奏,珍妮开口唱歌。她抓着麦克风,一面绕着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挥动着胳膊,还甩头发。我极力了解歌词内容,但是乐团奏的音乐太响,捶着鼓,敲着钢琴,狠拨电吉他,轰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会儿,他们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进通往后台的那扇门。但是,门口站着一个家伙,他说我不能进去。我回座位时,注意到大家都盯着我的陆军制服。你那身服装可真不一样啊!有人说,另一个人说:滚出去!又有个人说;他是真人吗?
  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许可以散散步,理出个头绪。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时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有一大排长龙等着进去。我走到前头,试图跟那家伙解释我的东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着。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左右,听着里面传出的音乐。老实说,从外面听那音乐实在悦耳些。
  总之,等了一阵子之后,我感到无聊,于是沿一条巷子绕到俱乐部后面。那儿有几级小阶梯,我就坐下来看着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里,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拿出来吹了一下。我仍旧听得见珍妮的乐团奏出的音乐,过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可以配合他们;好比用变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们的调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能够自己发挥,可以飘到C大调,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来那曲子并不那么难听——只要不必同时去听它。

  突然间,我身后的门砰的打开,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们又休息了,但是我没在意,继续吹我的。
  外面是谁?她问。
  是我。我说,但是巷于漆黑,她把头探出后门,又说:是谁在吹口琴?
  我的起来,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是陆军制服,但是,我说:是我。阿甘。
  是谁?她说。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间她冲出门,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俩坐在后台叙旧,直到她必须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是辍学,她是被退学的,因为,有天晚上他们发现她在一个男生房间里。当年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是要退学的。五弦琴手不愿当兵,逃到加拿大去了,乐团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阵子,还在头发上插朵花,但是,她说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药喝得昏沉沉,后来她遇见这个家伙,就跟他来到波士顿.他们做过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来他竟是个同性恋,因此她跟他分手,后来跟上一个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弹等等,炸毁建筑物。那段关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个在哈佛大学教书的家伙,但结果他是有妇之夫。过后,她交上一个看起来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偷东西害得他俩被捕,她这才决定该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乐团,他们演奏一种新的音乐,渐渐在波士顿附近相当受欢迎,下个星期他们甚至要去纽约录音准备灌唱片了。她说目前她跟一个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个哲学系学生,不过,今晚演出完毕,我可以去跟他们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无处可去,因此就这么办了。
  她男友名叫鲁道夫。他个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头发橡拖把,颈子上接着许多珠子,我们到达公寓时,他正坐在地板上,像个印度宗师似的静坐冥思。
  鲁道夫,珍妮说,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乡老友,会跟我们住一阵子。
  鲁道夫没吭一声,只是挥挥手,就好像教主在赐福什么似的。
  珍妮只有一张床,但是,她给我打了个小地铺,我就睡那儿。它并不比我在军中睡过的许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强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鲁道夫仍坐在房间中央冥思。珍妮给我弄了些早餐,然后,我们让鲁道夫坐在那儿,她带我去参观剑桥。她劈头就说我得弄套新衣服,因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会以为我想唬弄他们。于是我们去到一家旧货店,我买了一套连身裤装和一件夹克,就在店里换了衣服,把军服装在纸袋里。
  我们在哈佛大学闲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约会的那个已婚教授。她仍然对他态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杂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总之,他十分兴奋,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开一门课,是他独个儿想出来的一门课。这门课叫做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

  我开口说听起来这门课很有意思,他就说:呃,阿甘,你何不来旁听?也许会喜欢。
  珍妮神情有点滑稽地看看我们俩个,但是她没说话。我们回到公寓,鲁道夫还一个人坐在地板上。我们进了厨房,我非常小声问她,鲁道夫会不会说话,她说,会,迟早。
  那天下午珍妮带我去认识乐团其他成员,她告诉他们我吹口琴有如天籁,今晚何不让我参加他们的表演。其中一个家伙问我最喜欢吹什么音乐,我说狄克西(即美国南方音乐,或爵士乐),他说他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珍妮立刻插口说:那不重要,等他听惯我们的东西就会跟得上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乐团合作演出,大家都说我很有贡献。能够坐在那儿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满场飞,我很快乐。
  星期一,我决定去旁听奎肯布希博士的课,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这个名称就足以让我自觉有点儿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对班上说,我们有一位客人,他会不时来旁听这门课。请欢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转向我,我略微挥个手。开始上课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说,多年来在历史和文学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听说过从前的乡下自痴,他们通常是住在乡村的某种低能儿。他经常是被嘲弄轻视的对象。后来,皇亲贵胄间形成了一种习俗,养个弄臣在跟前,做些动作取悦皇亲贵胄。在许多例子里,这个其实就是个白痴或是低能儿,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个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这样说了半天,我渐渐觉得白痴显然不只是无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点像丹恩所说的,而这个目的是惹人发笑。起码这是个功劳。
  作家在书中安排一个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说;运用双关语这种策略,使他们能让傻子出洋相,同时让读者明白愚蠢的较深层意义。偶尔,像莎土比亚这样的伟大作家,会让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从而提供一种转折,以启发读者。
  听到这儿,我有点儿迷糊了。不过,这是正常现象。总之,奎肯布希先生说,为了阐释他的意思,我们要演李尔王中的一幕戏,戏中有个傻子,一个乔装的疯汉,还有个真正疯了的国王。他要一个名叫艾默.哈灵顿三世的家伙饰演疯汉汤姆-欧贝兰,要一个名叫露西儿的女孩饰演傻子。另一个叫何利斯的家伙则饰演发疯的李尔主。接着他说,阿甘,你何不扮演格洛斯特伯爵这个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说他会向戏剧系借几样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们准备自己的戏服,这样演起来会比较真实。我在想,我是怎么趟进这码事的?我实在不知道。
  在这同时,我们的乐团裂蛋有了些发展。一个家伙从纽约搭机飞来,听了我们的演出之后说,他要安排我们进录音间录一卷带子,表现我们的音乐。大家都很兴奋,包皮括珍妮;还有我,当然。纽约来的那个家伙名叫费波斯坦先生。他说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是自发明夜间棒球以来最轰动抢手的东西。费波斯坦先生说,我们只要在一张纸上签个宇,就可以开始赚钱了。

  我们的键盘手,乔治,一直多多少少教我一点怎么弹琴,鼓手摩西,也让我偶尔打打他的鼓。学习演奏这些乐器是满好玩的,还有我的口琴也一样。我每天都做些练习,而乐团每晚都在何爹俱乐部演出。
  有一天我下课回家,珍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我问她鲁道夫去哪儿了,她说滚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他跟其他人一样,不是好东西,于是,我说:咱们何不出去吃顿晚饭,谈谈这件事?
  自然,话多半是她在说,其实都是针对男人的一堆怨言。她说我们男人懒惰、不负责、自私、卑劣,都是骗子。她这样怨了半天之后,哭了起来。我说;欧,珍妮,别这样。这没什么。那个鲁道夫看来就不像适合你的家伙,一天到晚坐在那儿什么的。她说:是啊,阿甘,也许你说得对。我现在想回家了。我们就回去了。
  回到家,珍妮就开始脱衣服。她脱得只剩下内裤,我就坐在沙发上极力不去注意,但是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她说:阿甘,我要你跟我好。
  这下子用根羽毛也可以把我打昏!我就那么坐着,瞠目结舌望着她。于是她站到我旁边,动手摸弄我的裤子,接下来我只知道她已脱下我的衬衫,正在搂我吻我什么的。起初那感觉只是有点怪怪的,因为都是她主动。当然我手就梦想这-刻,但是这跟我期望中不太一样。不过后来,呃,我猜想是什么冲昏了我的头,我的期望也就不重要了,因为我们正在沙发上翻滚,衣服也差不多脱光了,然后珍妮脱下我的内裤,顿时她的服睛睁得好大,她说:哇——瞧瞧你那玩意!说着她抓住我,就跟那天法兰琪小姐-样,不过珍妮始终没叫我闭着眼睛,所以我也就没有闭眼。
  呃,那天下午我们做了各种事,都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珍妮教我的那些鬼玩意凭我自己的脑子是绝对想不出来的。我们滚遍了客厅,又滚进厨房——钻破了家具,撞翻了东西,扯下窗帘,弄乱了地毯,甚至还不小心打开了电视。结果是在水槽里办事,可是别问我怎么会这样。完事之后,珍妮就那么躺着,半天才望着我,说:该死,阿甘,我这辈子中你都到哪儿去了?
  我在旁边,我说。
  自然.那以后珍妮和我之间的情况稍微不同了。我们开始睡在一起,这件事一开始我也觉得怪怪的,但是我肯定慢慢习惯了。在何爹演出时,珍妮不时会经过我身边,揉揉我的头发,或用指头划我的颈背。我的世界突然间改变了——就好像我的生命才刚开始,而我是世上最快乐的家伙。
或许您还会喜欢: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呼吸秋千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我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边。换句话说:属于我的一切都与我如影随行。当时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带上了。说是我的,其实它们原先并不属于我。它们要么是改装过的,要么是别人的。猪皮行李箱是以前装留声机用的。薄大衣是父亲的。领口镶着丝绒滚边的洋气大衣是祖父的。灯笼裤是埃德温叔叔的。皮绑腿是邻居卡尔普先生的。绿羊毛手套是费妮姑姑的。只有酒红色的真丝围巾和小收纳包皮是我自己的,是前一年圣诞节收到的礼物。 [点击阅读]
喧哗与骚动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威廉·福克纳(WilliamFaulkner,1897-1962)是美国现代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他出生在南方一个没落的庄园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参加过加拿大皇家空军。复员后,上了一年大学,以后做过各种工作,同时业余从事写作。他最早的两本小说是当时流行的文学潮流影响下的作品,本身没有太多的特点。 [点击阅读]
复仇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1东京中野区哲学堂附近。七月二十八日,晚上九点一过,街上已没有行人了。仁科草介知道,自己身后有两个人越走越近,他们用醉醺醺的、含混不清的奇怪腔调喋喋不休地交谈着。“我醉了?总不犯法吧。呃……是吗?”其中一人声音含糊地说着,不知是对同伴,还是对仁科。仁科不由得苦笑了,看来这是个喝醉了酒脾气就不大好的家伙。两人步伐杂乱地从仁科身边擦过,霎时,仁科感到左肋下一阵剧痛,两支手同时被人按住。 [点击阅读]
复仇的女神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玛柏儿小姐习惯在下午,看第二份报。每天早上,有两份报送到她家里。如果头一份能准时送到的话,她会在吃早点时读它。送报童很不一定,不是换了个新人,就是临时找人代送。报童对送报的路径,各有各的做法。这也许是送报太单调了的缘故。 [点击阅读]
夜城3·夜莺的叹息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夜城里任何形式的能量都有,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电力供货商的话,不但需要稳定的能量,还得要不受外界干扰才行。不管怎样,夜城中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光总是得要有电才能运作。身为一座大城市中的小城市,夜城拥有许多能量来源,包皮括某些不合法甚至不自然的能量,比方说活人血祭、囚禁神祇、折磨理智,甚至是吸收了能量力场的小型黑洞。还有一些十分浩瀚恐怖、诡异奇特的能量来源,以人类心智无法承受的方式运作。 [点击阅读]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女妖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庄司武彦是个二十五岁的未婚青年,他父亲是银座有限公司的京丸股份公司的董事长。京丸是战后发迹的美术古董商,他为了扩大经营,组建了京丸股份公司。武彦的父亲是这家公司的股东。武彦去年毕业于大学的文科,至今也没有找工作。他也不愿在父亲的公司做事,但又不是游手好闲之辈,所以整天闷在家里看书。他可以说是个文学青年,但只爱好一般的文学作品,尤其对推理文学有着特殊的兴趣,是文学青年中为数不多的侦探小说迷。 [点击阅读]
如此之爱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风野的妻子并不知道衿子的住处,但是清楚他与她来往。可是妻子从不问衿子的地址和电话。话说回来,即使真被妻子询问,风野也是绝对不会说的。因为妻子的不闻不问,风野才得以安心。但是恰恰如此又给风野带来些许担忧。风野作为职业作家出道不久,上门约稿者还不多。万一他不在家,就很可能失去难得的机遇。风野以前曾打算把衿子的电话告诉一两个有交情的编辑,可又觉得这么做有些唐突也就作罢了。 [点击阅读]
小老鼠斯图亚特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向北,再向北,直到永远——译者序“我希望从现在起一直向北走,直到生命的结束。”“一个人在路上也可能遇到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修理工说。“是的,我知道,”斯图亚特回答。——《小老鼠斯图亚特》不管朝什么方向走行路,只要是你自己想要的方向,就该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结束。斯图亚特是这样想的,怀特是这样想的。我也是。不过,行路可能是枯燥的,艰难的,甚至是危险的。但行路也是有趣的,有意义的。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