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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 第十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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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们再次陷入了世界大战。这次战争不同于上一次。人们本来以为这次战争还会像上次一样。因为我想人们料事总是以过去的经验为基础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莫名其妙地突然爆发了,就好像它是闻所未闻、毫不可能的事。在人们的记忆中,从没发生过这种事,人们便以为决不会发生这种事。
  而这一次大战完全不同。
  起初,人们对一切如常感到惊奇和不可思议。人们以为在第一个夜晚就会听到轰炸伦敦的轰轰声。然而,伦敦没有遭到轰炸。
  马克斯参加了英国国民军,我到托基的医院询问能否同意我到医院药房工作,这样也可以使我的医药知识有所更新,今后或许有用。由于随时都可能发生大批伤亡.药房很欢迎我去。罗莎琳德填写了妇女辅助航空队的登记表.但是她并不热衷于此,只是想作为一个战时女子去试试。
  这时。马克斯在我们的朋友斯蒂芬·格兰维尔的帮助下参加了空军感到很得意。这位朋友是一位埃及学教授,他和马克斯一起在空军部共事,合住一个房间。两人都是烟鬼,马克斯抽烟斗,没停的时候。空气浑浊不堪,他们的朋友把他的房间叫“小炭窑”。
  妇女辅助航空队和其他一些战时服务单位都没有吸收罗莎琳德,就我所知,她也没想干点什么事。她又打算进入空军训练学校,于是又填了一大迭包括日期、地址、姓名和许多官僚们需要了解的鸡毛蒜皮的情况的表格。可是一天她突然对我说:“今天早晨,我把那些表格都撕了。我不想进空军训练学校了。”
  “是吗,罗莎琳德?”我严肃地说,“你干什么应该拿准主意。我不在乎你干什么,干你想干的事。但不要总是三心二意的。”
  “嗯,我想干点更有意义的事,”罗莎琳德说,随后她像她的同龄人在告诉长辈什么事时那样扭扭捏捏地补充说,“我打算下星期二和休伯特·普里查德结婚。”
  这并没奇怪的,只是有些突然。
  休伯特·普里查德是——名正规军少校,威尔士人;罗莎琳德在我姐姐家结识了他。休伯特是我外甥杰克的朋友,常去他家。他也曾来过我家一次,很招人喜欢,文静,黝黑,养了一大群狗。罗莎琳德和他已经好了一段时间了,但是我没想到会谈到结婚。
  “我想,”罗莎琳德说,“你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的,妈妈?”“当然会参加。”我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我又觉得那纯粹是没必要的折腾,我是说,你不觉得没有婚礼更简单、更省事吗?我们得在登比结婚,因为他无法请假。”
  “没关系,”我安慰地说,“我会去登比的。”
  2
  光阴荏苒。战争仍在继续。
  我有许多事要做。每周在医院工作两整天和三个半天,星期六上午隔周去一次,其余时间在家写作。
  我决定两本书同时动笔。因为写作同一题材常使人丧失新鲜感,这对写作很不利。遇到这种情况就得把它放在一—边,干点别的事,可是我没其他事可干。我不想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我相信,如果同时写两本书,不断变换口味,工作会有新鲜感。这两本书一本叫做《藏书室女尸之谜》,这是我已蕴酿好长时间的题目;另一本是《桑苏西来客》,这是本反间谍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我第二本小说《暗藏杀机》的续篇,讲的是汤米和塔彭斯的故事。汤米和塔彭斯的儿女这时已长大成人,他俩对于在战时竟毫无人雇用他们感到心情烦躁。然而,他们这对已到中年的搭档正以旧日的热情在追捕间谍。
  我在战时写作毫无困难。我认为这是由于摆脱外界干扰,进入创作境界的缘故。我可以在书中人物的世界中,咕哝着他们的对话,看着他们在我笔下的房间踱步。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的外孙马修在柴郡我姐姐家附近的一家私人医院里出生。宠基像以前一样喜爱罗莎琳德,她很高兴能在小孩出世之前赶回来。
  马克斯这时去了北非。开始是在埃及,此时已在的黎波里,后来他又去了费赞沙漠。信件传递很慢,有时隔一个多月才收到他的信。我外甥杰克也去了伊朗。
  斯蒂芬·格兰维尔仍在伦敦,有他在我很高兴。有时他给我医院打电话,带我去他家吃饭。

  一天,斯蒂芬·格兰维尔突然对我说:“我给你想个好主意。”
  “噢,什么好主意?”
  “我想让你写一部古埃及的侦探小说。”
  “古埃及的?”
  “对。”
  “可我没这个本事。”
  “啊,你能行。根本没什么困难。一部侦探小说以古埃及为背景和以一九四三年的英国为背景,二者的难易程度不相上下。”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无论生活中哪个世纪,世界任何角落,人都具有某种共性。
  “会很有趣的,”他说,“应该写本这样的侦探小说,喜欢看侦探小说和对那个时代有兴趣的读者能把这两者合二为我仍说我力不从心,知识不够。但是斯蒂芬是个杰出的说客,到傍晚,他基本说服了我。
  “你看了大量的埃及学著作。”他说,“你的兴趣不仅仅局限在美索不达米亚吧?”的确,我过去最爱看的书就是布雷斯特德的《道德的熹光》而且在写作关于埃赫那吞的剧本时,曾阅读了大量有关埃及历史的书籍。
  “你要做的不过是选定—个时代,或者说是—个事件,一个特定的背景。”斯蒂芬说。
  我惶恐地感到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但是你得给我出出主意。”我信心不足地说,“给我提供当时的背景材料。”
  “唔,”斯蒂芬说,“这有一两个事件或许用得着。”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给我指出该读的章节。随后他驾车送我回到花园路我的家,说:“明天是星期六。你可以安心地在家把这本书看上两天。看有什么能启发你的灵感的东西。”
  我终于挑出了三处可能用得上的有趣章节,都不是特别著名的事件或著名的人物,因为我认为那样常常使历史小说留下过多的人工雕琢的痕迹。人们毕竟没见过珀披国王或哈特舍普萨特皇后长得什么样.而诈称知道则有狂妄之嫌。我完全可以把自己想象的人物置于那个时代背景上,而且只要对当时的风土人情和时代精神有足够的了解,就会获得成功。我选中的故事之一是发生在埃及第四王朝的事,另一个是相当晚了,大概是在莱米塞斯王朝晚期的事。
  我最后决定采用的第三个情节是从最新出版的第十五王朝的一个嘎教①祭司的信中选取的——
  ①古埃教宗教的一种,认为灵魂不死。--译注。
  这些信件几乎把——个活生生的家庭勾画出来:父亲是个吹毛求疵、固执己见的人、他对儿子们不听话很生气;儿子们中,一个唯唯喏喏缺少心眼;另一个脾气暴躁,好摆阔气。父亲写给两个儿子的信是关于做父亲的有义务抚养那个中年妇女的事。她明显是一个多少年来寄人篱下的穷亲戚,家庭的长辈们总是待她很好,而孩子们成人以后就厌恶她,因为她常常拨弄是非。
  老人家定下规矩,应该如何用油,怎样吃大麦。他们不会让任何人在粮食质量上做手脚。整个家庭在我脑海里愈来愈清晰。我增写了一个女儿,并且从其他章节中摘录了一些细节,儿子娶了个新媳妇却被老公公迷上了。另外又增加了——个娇惯的男孩子和一个贪婪又精明的祖母。
  我激动地开始动笔。那时手头没有其他作品。《十个小黑鬼》在圣詹姆斯剧场演出场场成功,直到这个剧场被炸毁;而后又到剑桥演出了几个月。
  毫无疑问,我是被斯蒂芬逼着写这篇小说的,他就是这种人。
  在以后的几个星期以及后来的几个月里。我不断地对他说:他肯定会对劝我写这种小说感到后悔。我接连不断地给他打电话,索要资料。他对我说,这些资料得花上他好长时间翻上八大本书才找得到。
  “斯蒂芬,他们都吃些什么?他们吃肉怎么个吃法?他们在特殊的宴会上有没有特别的食品?男人和女人是不是一起吃饭?他们的卧室是什么样的?”“啊,亲爱的,”斯蒂芬抱怨着,随后只好去查找,他对我说,要学会从很少的描述中想象出许许多多的事情来。书中有吃烤芦雀串的场面,有吃面包、采摘葡萄的场面等等。无论如何,我要使书中关于那个时代的日常生活的描写读来可信。而这时,我又产生了几个问题。

  “他们是在餐桌前吃饭,还是席地而坐?女人是否有单独的房间?他们把亚麻衣服放在箱子里还是搁在小橱中?他们的房子是什么形状的?”假如我认为自己在书中的某些描写是对的和符合事实的,我决不会轻易地改动。我今天重读这本书时,很想重新改写结尾部分,这表明对自己作品的不满意。但是,我一直对自己给斯蒂芬带来了那些麻烦以及他敦促我写这本书的想法而由衷地感谢他。无论如何,这本名为《死亡终局》的书如期写完了。
  不久之后,我写了一部得意之作——一个全新的玛丽·韦斯特马科特,她的影象一直在我脑海里,我早就想把她写出来。这是一位有个性的女人,她就是她,然而她却总是被人误解。通过她自己的所做所为和对她思想感情的描写,读者会发现这一切。她好像不断地与自身重逢,而不是在认识自我,她由此而变得愈来愈局促不安。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由于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无人陪伴,在真正寂寞中度过了四五天的时间。
  这不是凭空杜撰的,我本人曾有过这种经历。那是在横穿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途中,我困留在他乡的旅店中,无法继续旅行,周围没有一个讲英语的,只有当地人给你送饭,对你的话只会点头表示同意。我无处可去,也见不到什么人,一直滞留到再次上路。随身带的两本书已翻烂了,只好坐在那儿自我反剩书的开始,女主人公离开维多利亚去探望在国外结婚的女儿,当列车徐徐驶出车站时,地回头望着站在站台上渐渐远去的丈夫,看到丈夫像一个被解脱的人欢度假期,阔步离去时,她突然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痛苦。这太出乎意外了,她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当然,这是她的错觉,她丈夫罗德尼很挂念她。然而这颗不快的种子留在了脑海中,使她忧心忡忡。随后,当她独自一人开始设想时,她过去的生活便一幕幕地展现在眼前。从写作上讲、这是很困难的。我需要的是这种方式:轻松的,谈心式的,但是又有种渐次紧张、令人心神不安的情绪。一种人所共有的情感:我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究竟是干什么的?我所热爱的人如何看等我?他们像我待他们那样待我吗?我刚好用了三天写完这部小说,第三天是星期一,我向医院请了假,因为这时我不敢中途停笔,得一气呵成。这部小说并不长,不过五万字,但是它已在脑海里构思很久了。
  构思一部小说的过程真是种奇怪的感受,在六七年之久的时间里,心里始终明白自己终有一天会把它写出来,把头脑中的构思付诸于文字。这有如让它冲破薄雾,更加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我害怕思路的连贯性被打断。一旦我在亢奋中写出第一章,那么就要一直写完最后一章,因为我清楚自己的思路所至,有种必须见诸于文字的感觉,这时无须注意细枝末节,所以我总是一气呵成。
  我不曾感到过自己已精疲力荆每当放下笔后,看到写完的章节一字都无需改动时。我倒头便睡。我记得那次一直睡了一天一夜才起床,饱饱地吃上一顿。第二天就又去医院了。
  我的精神不比以往,人人都为我感到不安。“你肯定是生病了,”他们说,“眼圈都黑了。”其实这完全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然而,只要写作顺利,疲劳过度也是值得的。
  这本书定名为《春天,我离开了》取白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诗句:“春天,我离开了你。”我自己不知道这本书质量究竟如何,也许写得很槽糕,毫无可取之处。但我是怀着坦诚和真挚写这部书的,它忠实于我的初衷,这是一个作者最引为骄傲的。
  几年之后,我又写了一本以玛丽·韦斯持马科特为笔名的书。书名是《玫瑰花与紫杉》。这本书每每读后都感到趣味盎然,尽管它不像《春天,我离开了》那样令人爱不释手。
  我对书中的寓意考虑时间很长,应该说是从一九二九年就开始了。尽管当时不过是个轮廓.但我知道总有——天会把它写出来。
  我做了件不同以往文学创作的事———出于思念亲人而写了一本书。因为我远离马克斯,极少得到他的音讯,我时常强烈地回忆起我们在阿尔巴契亚和叙利亚度过的日子。

  我渴望回到那时的生活。渴望这种回忆的乐趣,于是我写了《在遥远的叙利亚》。这是一本轻松琐细的书,然而它确实是我们生活的写照,其中有多少已被遗忘的琐事。人们对这本书推祟备至,但印数很少,因为当时纸张短缺。
  我的出版商不喜欢这本书。他们对它持怀疑态度,唯恐我的作品会愈来愈不合他们的需要。他们对我用玛丽·韦斯特马考特的笔名写作也不以为然,现在又打算扼杀《在遥远的叙利亚》或其他不属于侦探小说范畴的作品。然而,这本书成功了,我想他们又会对纸张短缺抱怨不已了。我是用阿加莎·克里斯蒂·马洛温的笔名发表的。这是为了与我的侦探小说有所区别。
  3
  人总是有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既然发生了,只好面对现实,但却不想再触动隐痛,一天,罗莎琳德打电话告诉我说去法国的休伯特失踪了,据信是牺牲了。
  我觉得在战时,这是对年轻妻子最残酷的打击。丈夫牺牲的消息令人哀伤至极,可还不得不面对现实。这些不幸的妻子抱着一线希望撑持着人生真是太惨不忍睹了……可谁也无能为力。
  几个月后、我们又得到更确切的消息。罗莎琳德告诉我前一天地就得知了这消息。她还像往常一样,她始终是个性格坚韧的孩子。她虽不愿意告诉我,可又知道不得不这样做时,突然对我说了句:“你看看这个吧。”说着递给我一封电报,上面说:他已确认阵亡。
  生活中最悲痛和最难捱的莫过于得知你最疼爱的人在受磨难而你又无能为力。身体残疾可以助其一臂之力,而心灵的创伤却使人束手无策。我想帮助罗莎琳德最好的办法是尽量少说这事,就好像这事从没发生一样。也许我这样做不对,可这是我惟一的想法。如果我是刚强的母亲,我就会让她大哭一场,尽情哭诉一番,这样也许会更容易办到。直觉是不会错的。人们都特别希望不伤害自己的亲人,不做对不住他们的事。人们觉得自己知道应该怎么做才对,可总是拿不准。
  战争临结束前,人们都有点焦虑。从D日①开始,人们就感到战争结束为期不远了——
  ①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九四四年六月六月同盟国军队进攻西欧。—一译注。
  可是每天我都愈加坐立不安。我希望找份至少与战争有点联系的工作。在温多弗,我找到一份药剂师的工作。
  我还有一个戏剧方面的计划。我可以从特别舞台监督或什么身份随娱乐报国团去一趟北非。这计划太令人激动了。可幸亏我没去,在我离开英国前两周,接到了马克斯的信,他说可能两三个星期后从北非回到空军部。
  周末,我和罗莎琳德去威尔士玩,星期天夜里乘映车赶回来。战时,人们常常得在这种车厢里忍着刺骨的寒冷。我们终于到了汉普斯特德的火车站,这儿离我住的芳草路公寓不远。我手拎提箱和几条腌鲑鱼。到家后,又冷又乏。我点燃了煤气,把手提箱和大衣放下,开始煎鱼。这时,我听到屋外传来一种极特别的金属撞击声,心想会是什么声音呢?我到阳台上朝下看,从楼梯上走上来一个身背重负的人,身上的东西叮当作响。也许用白衣骑士来形容他很恰当。一个人背那么多东西简直不可思议。可是毫无疑问是他,我的丈夫。我立刻发现,担心他会变样是毫无根据的。他还是那个马克斯。他似乎昨天走的,又回到我身边。我俩又重逢了。
  这时传来一股难闻的煎鱼味,我俩忙跑进屋。
  “你吃些什么东西啊?”马克斯问道。
  “腌鲑鱼,”我说,“你最好也吃一条。”这时四目相视。
  “马克斯,”我说,“你体重增加不少啊!”“刚刚好,你自己也没瘦啊”“由于吃土豆的关系,”我说,“没肉吃的时候土豆和面包就吃得多。”
  我们又团圆了,俩人分别后体重都增加了。似乎不可思议,应该恰恰相反才对。
  “费赞沙漠应该是很熬人的。”我说。马克斯说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在那无所事事,只得坐在那吃油腻的饭莱,喝啤酒。
  多么醉人的傍晚:吃着煎糊的鲑鱼,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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