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白夜行 - 读《白夜行》有感·阴影只因有阳光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到底是谁,把这个故事界定为爱情。
  我不认同。
  亮对雪穗的照顾,雪穗对亮的援手,都不能单一的看作是爱情。
  他们两人一路互相扶持,从彼此身上同情自己,这深切的认同与自怜,是爱,不是爱情。
  看完[全金属]有人说:
  泰莎之所以喜欢宗介,是因为他们彼此相似。
  宗介之所以喜欢小要,是因为他们完全不同。
  亮和雪穗是如此的相似,然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更何况,两人除了对方,一无所有。
  应该说,是人生退到最后的唯一支撑。
  他们的处境,不容许那么奢侈的谈到爱情。
  雪穗的人生是值得同情的,不懂得如何去爱最终伤害的是自己。
  她的做法,让她得到了她所想要得到的,也让她偿还了她本应偿还的。
  最终形单影只的她,从未快乐过。
  而我很喜欢亮。
  他有自己的爱好,有人生理想,甚至,有朋友。
  友彦于他,一开始不过是“可以利用的人”。到后来,在他自己也没有发现的情况下,什么东西悄悄改变了。
  他把店子留给了他,除夕夜,甚至开口建议友彦结婚。
  男孩和女孩手牵手的那幅剪纸,是美好的祝福。
  ——希望他们能走在阳光里。
  唉,不过是个内心纠结,口硬心软的小孩子。
  只是手段冷酷。
  冷酷是因为豁出去了,是因为手里什么都没有。
  除了要保护的人,什么都没有。
  我喜欢豁得出去的人。
  有一件事情我不明白。
  雪穗到底是为什么要嫁给高宫。
  让亮去骗走千都好让准新郎死心,后来又让亮去找机会让他们见面好方便自己离婚。
  她到底要的是什么。
  当新娘的愉悦?还是单纯的占有欲。
  开始时我甚至怀疑他们图谋离婚抚养费,但文中提都不提,看来不是了。
  那不惜动用手段和欺骗,只是为了把自己变成离婚妇人么?
  还有,人家只是去拍都子而不偷拍她了,就惹来都子被假装强暴的命运,江利子更惨,不明就里的被往死里整了一顿。
  而千都留只是被骗离现场,在日后也完全没有被伤害。
  口碑很好的评论里有人写——
  “我当初看书看到千都留被带离约会地点,还以为她会被封上水泥沉东京湾。”
  我当时看书看到这里,也一身冷汗。
  然则,什么都没有被发生。
  是她不爱高宫?是千都留仍可利用?突然良心发现?
  不是。都不像。
  还有,说她是喜欢一成,也是扯淡。文中明言雪穗是不懂爱恨的,怎会为了这个男人回头是岸?
  记住手表?那只是聪慧过人过目不忘罢了。
  对一成,是妒忌,是占有欲。
  私下不愿雪穗真心喜欢一城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样就打破了平衡——亮怎么办?这不公平。
  然后说故事结构。
  看的时候,总是想到烤玉米。
  烤玉米的方法是这样的:先烤A玉米,再烤B玉米;这时A烤焦了可以刷油,同时烤C玉米;然后给B玉米刷油后,再给A玉米撒佐料。
  作者大人的手段很像烧烤老板。
  按时间顺序慢条斯理的写,不急于抽丝剥茧,漏下的线索会在日后被发现,当时的谜团会随时间推移被解开。
  先讲A事件,再讲B事件,顺带铺垫C的同时,回想到A当时原来是这么回事。
  不徐不疾,所有的真相都有大白于天下的一天。
  在阿婆的小组里,有一个很热的帖子是说:阿婆的很多案子拿给福尔摩斯就破不出来。
  “福尔摩斯明显是CSI路线的”,而阿婆更重分析推理。
  东野君是两手抓,既有现场调查,又有发现证据后的条分缕析,淡然自若的就把之前透露给你的线索解释得滴水不漏。
  他比古龙记性好很多——陆小凤破案,总是走着走着就把前面出现的疑点和人物遗漏了。
  所以,当成推理小说比单纯看作言情有意思。
  嗯还有,警探先生锲而不舍值得敬佩,死追不放毫不妥协,这是大和民族特有的风骨。可以学习。
或许您还会喜欢:
荒原狼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本书内容是一个我们称之为“荒原粮”的人留下的自述。他之所以有此雅号是因为他多次自称“荒原狼”。他的文稿是否需要加序,我们可以姑且不论;不过,我觉得需要在荒原狼的自述前稍加几笔,记下我对他的回忆。他的事儿我知道得很少;他过去的经历和出身我一概不知。可是,他的性格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不管怎么说,我对他十分同情。荒原狼年近五十。 [点击阅读]
蝇王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一个金发男孩从最后几英尺的岩壁上滑溜下来,开始小心翼翼地找条道儿奔向环礁湖。尽管他已脱掉校服式的毛线衫,这会儿提在手里任其飘摇,灰色的衬衫却仍然粘在身上,头发也湿漉漉地贴在前额。在他周围,一条狭长的断层岩直插林莽深处,一切都沐浴在阳光之中。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魔戒第二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这是魔戒三部曲的第二部分。在首部曲“魔戒现身”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去。爱隆在该处慎重的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的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手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我经常回想起收到第一封匿名信的那个早晨。信是早餐时分送来的,当时,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非常慢,所以我做任何事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我慢吞吞地拿起信,发现是本地寄出的,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除了这封信之外,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显然地帐单,另一封看得出是我那个无聊的堂兄写来的,所以我先看手上的这封。现在回想起来,乔安娜和我会对那封信特别感兴趣,倒是有点奇怪。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2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人性的优点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1、改变人一生的24个字最重要的是,不要去看远处模糊的,而要去做手边清楚的事。1871年春天,一个年轻人,作为一名蒙特瑞综合医院的医科学生,他的生活中充满了忧虑:怎样才能通过期末考试?该做些什么事情?该到什么地方去?怎样才能开业?怎样才能谋生?他拿起一本书,看到了对他的前途有着很大影响的24个字。这24个字使1871年这位年轻的医科学生成为当时最著名的医学家。 [点击阅读]
午夜的五分前
作者:佚名
章节:2 人气:2
摘要:店内的摆设几乎没有变化。除了满眼遍布的令人一看便联想到店名“圣母玛利亚号”的轮船模型、老旧航海图和小小的地球仪勉强算得上个性外,它与学生街上数不清的各色咖啡馆并没有太多分别。虽然没有特别吸引我的地方,不过想要喝杯咖啡的时候,学生时代的我总是来到这家店。在我和小金井小姐面前摆上两杯水,为我们点菜的店老板也没有变化。他穿着白色衬衫和灰色西装裤,显然这样的装扮与咖啡店店主的身份不甚相称。 [点击阅读]
国王鞠躬,国王杀人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2
摘要:每一句话语都坐着别的眼睛我小时候,村里人使用的语言,词语就住在它们表述的事物表面。所有名称与事物贴切契合,事物和自己的名字如出一辙,二者像缔结了永久的契约。对多数人而言,词语和事物之间没有缝隙,无法穿越它望向虚无,正如我们无法滑出皮肤,落进空洞。日常生活的机巧都是依赖于直觉、无须语言的熟练劳动,大脑既不与它们同行,也没有另辟蹊径。脑袋的存在只是为了携带眼睛和耳朵,供人们在劳作中使用。 [点击阅读]
夜城1·永夜之城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私家侦探有着各式各样的外型,只可惜没一个长得像电视明星。有的私家侦专长征信工作,有的则是带着摄影机待在廉价旅馆里抓奸,只有极少数的私家侦探有机会调查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件。有些私家侦探擅长追查某些根本不存在或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至于我,我的专长是找东西。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找不出那些东西,不过既然干了这行就别想太多了。当时我门上招牌写的是泰勒侦探社。我就是泰勒,一个又高又黑又不特别英俊的男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