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Site Manager
冰与火之歌4 - (卷四)群鸦的盛宴(57)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个疯子,伊伦也是,而攸伦比他们两个更疯狂。”选王.会后,年轻的头领拒绝接受攸伦作为主君,试图起航回家,但铁舰队封锁了海湾——服从的习惯在维 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心中深深扎根,而现下攸伦戴着浮木王冠。夜行者号遭到扣押,布莱克泰斯头领被锁链绑着带到国王跟前。攸伦手下的哑巴和混皿儿将他切成七 块,以示供奉他所信仰的青绿之地上的七神。
  为奖励维克塔利昂的忠心效劳,新王把这个皮肤黝黑的女人赏给他,她是从一艘里斯贩奴船上夺来的。“我不要你的残羹剩饭。”他板着脸告诉兄长,但鸦眼 说除非他收下,否则就要杀那女人,于是他心软了。她的舌头已被割掉,但其他地方毫无损伤,而且她确实很美,棕褐色皮肤像上了油的柚木。然而有时候看着她, 他便想起了兄长给他的第一个女人,那是为了让他成为真正的男人。
  维克塔利昂想跟皮肤黝黑的女人再做一次,却发现自己不行了。“给我再拿一袋红酒,”他吩咐她,“然后出去。”她拿来一袋酸红酒,船长将她带到甲板上,去呼吸海上清新的空气。他喝下半袋酒,将其余的洒入海中,献给所有死去的人们。
  无敌铁种号在曼德河口逗留了数小时。大部分铁舰队已上路去橡盾岛,维克塔利昂留下悲伤号、达衮大王号、铁风号和少女克星号随他殿后。他们捞起幸存 者,看着强手号缓缓下沉,她撞毁了一艘船,但那艘船的残骸将她拖下水去。等她消失在水面,维克塔利昂收到了清点结果。损失六艘船,俘虏三十八艘。“不 错,”他告诉纽特,“船桨就位,回赫威特伯爵镇。”
  他的桨手们弓起背朝橡盾岛划,铁船长又回到甲板下。“我可以杀了他,”他告诉皮肤黝黑的女人,“但弑君是极大的罪孽,弑亲则更糟,”他皱起眉头, “当初,阿莎应该出声支持我的。”她怎能指望用松果和芜菁赢得王位呢?她有巴隆的血统,但仍是个女人。选王会之后她逃跑了,浮木王冠戴到攸伦头上当晚,她 和她的船员们一起消失。对此,维克塔利昂心中稍感庆幸。假如那女孩有脑子,就会跟某个北境领主结婚,住进城堡,远离海洋和鸦眼攸伦。
  “赫威特伯爵镇到,司令官。”一个船员喊。
  维克塔利昂站起身。红酒缓和了手上的痛,也许该让赫威特的学士检查检查,若那人没死的话。他回到甲板上,船经一道陆岬,赫威特伯爵的城堡矗立在港口 上方,让他想起了君王港,不过这座城镇有君王港的两倍大。二十艘长船在港外巡弋,船帆上翻腾着金色海怪,还有数以百计的长船沿碎石海滩停泊,系在码头边的 一排石柱上。石码头中耸立着三艘巨型平底货船和十来艘较小的.货船,满载战利品和补给。维克塔利昂命无敌铁种号下锚,“准备一条小船。”

  他们逐渐靠近,城镇安静得有点怪异。大多数店铺和房屋遭遇洗劫,破碎的门窗可以作证,但只有圣堂被焚。街道布满死尸,每一具都吸引了一群食腐乌鸦。 一队神情阴郁的幸存者在它们中间行走,赶走黑色的鸟儿,将死者扔进一辆马车背后,送去埋葬。看到这番景象,维克塔利昂满心厌恶。真正的海洋之子决不愿在地 下腐烂,否则怎能找到淹神的流水宫殿,并在其中永远饮酒欢宴呢?
  维克塔利昂凝视着宁静号船头的铁像,那无嘴的少女头发迎风飘荡,手臂向外伸展,珍珠母眼睛仿佛随着他移动。她本来跟其他女人一样有嘴巴,后来鸦眼将其封住了。
  海岸越来越近,他注意到妇孺被赶上一艘巨型平底船的甲板,有的双手绑在背后,所有人脖子上都套着麻绳。“这些是什么?”他问帮他们系小船的人。
  “寡妇和孤儿,将被卖成奴隶。”
  “卖掉?”铁群岛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奴隶,所谓的奴隶实际是指奴工,区别在于奴工不能买卖。他们虽无人身自由,必须侍奉主人,但并非私有财产,他们的孩子出生时,只要交付给淹神,就成了自由人。而要获得奴工,只有付清铁钱一途。“他们应成为奴工或盐妾。”维克塔利昂抱怨。
  “这是国王的命令。”对方说。
  “弱肉强食,”“理发师”纽特评价,“奴工或奴隶都没差。他们的男人无法保护他们,因此他们现在属于我们,我们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
  这并非古道,他想分辩,却没有机会——胜利的消息早早传达,人们围聚过来向他祝贺。维克塔利昂任由他们恭维,直到有人赞美攸伦的勇敢。“航出陆地的 视野之外确实勇敢,至少我们抵达之前消息没传到岛上,”他低沉地说,“但穿越半个世界去抓龙,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没等待回答,便挤过人群,向城堡走去。
  赫威特伯爵的城堡虽小但很坚固,厚厚的城墙,橡木门上嵌铁钉,令人想起其家族的古老纹章:蓝白斜纹上一面镶钉橡木盾牌。但现在他们家的绿塔楼上高高飘扬着葛雷乔伊家族的海怪旗,巨大的城门被砍倒焚毁,城墙上走动的是手执长矛和斧子的铁民,还有若干攸伦的混血杂种。

  维克塔利昂在院子里碰上葛欧得·古柏勒和老卓鼓,他们正跟罗德利克·哈尔洛轻声交谈。“理发师”纽特看见他们后发出嘘声。“读书人,”他叫道,”你的脸干嘛拉得这样长?你穷担心什么?我们今天赢得了胜利,赢得了战利品!”
  罗德利克头领努努嘴:“战利品,你指这些石头吗?四个岛加起来还不及哈尔洛岛大。我们赢得了岩石、树木和琐碎杂物,外加提利尔家族的敌意。”
  “玫瑰家族?”纽特哈哈大笑,“玫瑰打得过深海中的海怪?我们夺下他们的盾牌,砸得粉碎。谁还能保护他们?”
  “高庭,”读书人答道,“是的,很快整个河湾地都将聚集起来对付我们,理发师,到时候你就会知道,有些玫瑰是带铁刺的。”
  卓鼓点点头,一只手搭在红雨剑剑柄上。“塔利伯爵拥有瓦雷利亚巨剑‘碎心’,而他一直是提利尔公爵的先锋。”
  听他这么说,维克塔利昂的渴望反被煽点起来。“让他来吧,我要夺下他的剑据为己有,跟你的先祖夺取红雨剑一样。让他们都来吧,把兰尼斯特也带来。狮 子或许能在陆地逞威风,但在海中,海怪至高无上。”他愿用一半的牙齿换取与弑君者或百花骑士交锋的机会。这种战斗他驾轻就熟,弑亲者人神共愤,但战士受人 敬畏。
  “别担心,司令官,”读书人道,“他们会来的——那正是陛下的意图,不然他怎会命我们放走赫威特的乌鸦呢?”
  “你书看得太多,仗打得太少,”纽特说,“你身上流的不是血而是奶。”读书人根本不予理会。
  维克塔利昂进入大厅,里面正举行一场喧闹的宴会。满座都是铁民,饮酒,吆喝,推推攘攘,炫耀自己斩杀多少敌人,干下多少英勇事迹,赢得多少战利品。 许多人身上有了新装饰。“左手”卢卡斯·考德和科伦·汉博利从墙上扯下织锦当斗篷,吉蒙德·波特利在镀金兰尼斯特胸甲前挂了一串珍珠玛瑙,“不苟言笑的” 阿德利克两边胳膊底下各夹一个女人,跌跌撞撞地走过,他虽无笑容,但每根手指上都套着戒指。船长们不再挖陈旧的干面包皮当盘子,而改用纯银碟子就餐。

  “理发师”纽特环顾四周,脸色因愤怒而阴沉下来。“鸦眼派我们去对付长船,他自己的人则占领城堡和村庄,夺走所有财物和女人。他为我们留下什么?”
  “我们有荣耀。”
  “荣耀是很好,”纽特说,“但金子更好。”
  维克塔利昂耸耸肩:“鸦眼说我们将拥有整个维斯特洛。青亭岛,旧镇,高庭.……你将在那些地方找到金子。够了。我饿了。”
  凭家族血统,维克塔利昂本能在高台上占据一席之地,但他不想跟攸伦及其走狗同流合污,因此选择坐在科伦大王号的船长“跛子”拉弗旁边。“这是一场大胜仗,司令官,”“跛子”拉弗说,“这样的胜仗值得晋封领主。你该拥有一座岛屿。”
  维克塔利昂头领。对啊,为什么不呢?这并非海石之位,却也不赖。
  何索·哈尔洛正在桌子对面吮吸一根骨头。此刻他把骨头扔到一边,俯身凑近,“我的亲戚‘骑士’将拥有灰盾岛。你听说了吗?”
  “没有。”维克塔利昂隔着大厅望向正用一盏金杯饮酒的赫拉斯·哈尔洛爵士;他是高个子,长着一张长脸,表情素来严肃。“为何攸伦给他一座岛?”
  何索伸出空酒杯,一个肤色白皙的年轻女人赶紧给他添满,她身穿蓝天鹅绒镶镀金蕾丝的裙服。“‘骑士’凭一己之力夺得了格林顿城。他将自己的旗帜插在 城堡下,向格林家族的人发起挑战。他们一个接一个与他单挑,而他将他们全部杀死……哦,差一点,其中两人投降了。当第七个人倒下之后,格林伯爵的修士断 定,诸神已显示其意愿,他们便献出了城堡。“何索哈哈大笑,”他将愉快地接受灰盾岛领主这一新身份,而没有了他,我便是读书人的继承人。”他用酒杯敲敲胸 口。“我,‘驼背’何索,哈尔洛岛头领。”
  “七个。”维克塔利昂寻思夜临剑跟自己的斧头相交会怎样。他没跟瓦雷利亚钢剑交过手,不过从前曾多次击败年幼的赫拉斯·哈尔洛。小男孩哈尔洛是巴隆的长子罗德利克的密友,罗德利克后来战死在海疆城城下。
或许您还会喜欢:
荒原狼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本书内容是一个我们称之为“荒原粮”的人留下的自述。他之所以有此雅号是因为他多次自称“荒原狼”。他的文稿是否需要加序,我们可以姑且不论;不过,我觉得需要在荒原狼的自述前稍加几笔,记下我对他的回忆。他的事儿我知道得很少;他过去的经历和出身我一概不知。可是,他的性格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不管怎么说,我对他十分同情。荒原狼年近五十。 [点击阅读]
蝇王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一个金发男孩从最后几英尺的岩壁上滑溜下来,开始小心翼翼地找条道儿奔向环礁湖。尽管他已脱掉校服式的毛线衫,这会儿提在手里任其飘摇,灰色的衬衫却仍然粘在身上,头发也湿漉漉地贴在前额。在他周围,一条狭长的断层岩直插林莽深处,一切都沐浴在阳光之中。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魔戒第二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这是魔戒三部曲的第二部分。在首部曲“魔戒现身”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去。爱隆在该处慎重的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的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手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我经常回想起收到第一封匿名信的那个早晨。信是早餐时分送来的,当时,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非常慢,所以我做任何事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我慢吞吞地拿起信,发现是本地寄出的,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除了这封信之外,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显然地帐单,另一封看得出是我那个无聊的堂兄写来的,所以我先看手上的这封。现在回想起来,乔安娜和我会对那封信特别感兴趣,倒是有点奇怪。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2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人性的优点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1、改变人一生的24个字最重要的是,不要去看远处模糊的,而要去做手边清楚的事。1871年春天,一个年轻人,作为一名蒙特瑞综合医院的医科学生,他的生活中充满了忧虑:怎样才能通过期末考试?该做些什么事情?该到什么地方去?怎样才能开业?怎样才能谋生?他拿起一本书,看到了对他的前途有着很大影响的24个字。这24个字使1871年这位年轻的医科学生成为当时最著名的医学家。 [点击阅读]
午夜的五分前
作者:佚名
章节:2 人气:2
摘要:店内的摆设几乎没有变化。除了满眼遍布的令人一看便联想到店名“圣母玛利亚号”的轮船模型、老旧航海图和小小的地球仪勉强算得上个性外,它与学生街上数不清的各色咖啡馆并没有太多分别。虽然没有特别吸引我的地方,不过想要喝杯咖啡的时候,学生时代的我总是来到这家店。在我和小金井小姐面前摆上两杯水,为我们点菜的店老板也没有变化。他穿着白色衬衫和灰色西装裤,显然这样的装扮与咖啡店店主的身份不甚相称。 [点击阅读]
国王鞠躬,国王杀人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2
摘要:每一句话语都坐着别的眼睛我小时候,村里人使用的语言,词语就住在它们表述的事物表面。所有名称与事物贴切契合,事物和自己的名字如出一辙,二者像缔结了永久的契约。对多数人而言,词语和事物之间没有缝隙,无法穿越它望向虚无,正如我们无法滑出皮肤,落进空洞。日常生活的机巧都是依赖于直觉、无须语言的熟练劳动,大脑既不与它们同行,也没有另辟蹊径。脑袋的存在只是为了携带眼睛和耳朵,供人们在劳作中使用。 [点击阅读]
夜城1·永夜之城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私家侦探有着各式各样的外型,只可惜没一个长得像电视明星。有的私家侦专长征信工作,有的则是带着摄影机待在廉价旅馆里抓奸,只有极少数的私家侦探有机会调查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件。有些私家侦探擅长追查某些根本不存在或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至于我,我的专长是找东西。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找不出那些东西,不过既然干了这行就别想太多了。当时我门上招牌写的是泰勒侦探社。我就是泰勒,一个又高又黑又不特别英俊的男人。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