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地精传奇 - 第十七章 龙的命令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攻占了史莱姆的城市,有足够的粮食,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好年,但随着维达主人无声无息地回来,我觉得那是个不祥的一年。
  绿龙主人回来时我正在享用着盘子中的烤肉,在我看到他脸上阴沉的表情后,很自觉地放下了盘子。绿龙主人的命令对我来说极其糟糕,他要我向东进军,尽快与东方的军队会合。这些话从人类口中说出来我不觉吃惊,但那是从龙的嘴里说出来的,一种不祥的感觉出现在我的心里。
  在绿龙主人到来前,国联体特使乘着巨大的飞行虫飞到了丰足之城。这个人类特使的到来只有一个原因,到今天为止,地精攻下丰足之城已经一个月了。按照人类的思维,我们地精将会高歌猛进向东进攻,打开一条与特昂帝国相连的大陆交通线,但是整整一个月,他们没有听到任何进攻的消息。
  特使的专用飞行虫降落时早就没有了当年的光彩,竹子与兽皮建成的车厢有许多我们熟悉的孔洞,原先钉在上面的弩箭应该是到来前特意被拔去的。车厢下的两只飞行虫似乎也不怎么好,它们有许多对翅膀已经残缺过半。负责护航的飞龙骑士只有五个人,但人与飞龙身上都包皮着厚厚的纱布。
  这位人类特使希望地精王国能够向东进攻。
  人类的要求可以不理,但绿龙主人的要求一定得办到,如何让一群地精去打战呢?我的头痛了起来。毕竟地精主动出击的动力来源于食物,既然现在食物充足,那为什么要打战?人类的死活跟地精有什么关系?就像当初史莱姆入侵精灵森林时,精灵的死活与人类无关一样。
  我要如何说服他们去打战?又要用到我可爱的金币吗?当我站在高处向下张望时,我看到了城外一片杂乱无章的营地,脑筋动了起来,我想到了一个不花钱的方法。
  虽然不知龙为什么要我向东方进攻,但我不会去问为什么,我还想继续当这个国王。我该如何形容这一天呢?我只能说命运旋涡再一次将我卷入。
  在五月十日的时候,丰足之城乱翻了天,所有的地精居民义愤填膺地涌进了我临时的宫殿。那些看门的卫兵是不可以指望的,他们最先冲到我面前。我很庆幸自己拥有神的身份,不然他们一定很乐意吊死我,显然吊死一个国王是件很刺激的事。
  他们的愤怒我早就预料到了,当我向那些逃难而来的地精宣布,只要他们肯跟我去打战,那我就会分给他们房子与钱,当然最重要的就是给他们一个地精王国居民的身份,有了正式居民的身份他们就不用被嘲笑了。

  增加居民那就意味着以后可以分战利品的机会又少了许多,地精的分配方式是通过抽签,然后决定优先选择战利品的顺序,当然人类可以把优先选择理解成优先抢夺。如果没有这一制度,那群混蛋一定会火拼的,现在可不是当初围攻维蒂娜城的小部队。
  在刀剑与绳子的挥舞中,我很快就与这些激动的家伙达成了协议,他们参加战争,而我则不把居民权发给那些外来者。作为交换我可以给那些外来者土地,为他们建一个功能齐全的营地。
  在双方都满意后,卫兵们开始忠于他们的岗位,刚刚的义愤填膺者顷刻间跑个精光。军队,噢,这批我花钱雇来的家伙开始出动,他们开始抓捕那些袭击王宫的不法分子,这种可以创收的机会谁会放过呢?
  引起不满的战利品分享权只是一个原因,更多的恐怕在于人类所说的阶级吧,只不过才几年的时间,地精社会就开始走向成熟,阶级的观念开始真正成形。
  地精的阶级与人类的阶级还是有所区别的,人类有继承权而我们地精没有,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我想未来也许也不会有。居民会反对这种继承权,因为对下层阶级来说,每一次高阶级地精的死亡都是晋升的机会,空缺的头衔与职位都将被强者瓜分,当然要拥有居民权才有参与瓜分的机会。
  当一切恢复平静时,我想起了一件事,地精王国的居民代表着现在,外来的地精象征着过去,当现在开始嘲笑甚至鄙视过去的时候,这是进步还是可悲?
  奥德大陆的东边是史莱姆尚未入侵过的地方,因为史莱姆们不喜欢过热的气候,似乎有好事的人类把抓到的史莱姆扔到了沙漠,连一天的时间都不到那些史莱姆就变成了红色的粉末。对于史莱姆来说,最不幸的就是通往特昂帝国的路线都要经过沙漠。因为那个天然屏障的关系,史莱姆们除了留下必要的数量,其余的全都投入了西方战场。
  在四月份的时候,特昂帝国从东面发起了拯救作战,由于出其不意,在一个月内,特昂的军队就打到了威赫斯地区,从那里到丰足之城还要经过三个大城市,不过随着史莱姆大量增兵,战局却变得胶着起来。
  人类的将军曾庆幸地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两线作战,就算是恶魔也不行。虽然西线的人类又一次失败了,但是东线的点火让他们看到了希望,重整对人类而言不是件困难的事。现在困难的是史莱姆,东西两线的同时开战似乎让它们兵力吃紧,面对内部显得空虚的史莱姆来说,我们地精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五月三十日,我们以低于正常行军一倍的速度到达了威灵城外。虽然说是到了威灵城外,但实际上离威灵城还是有不小的距离,因为在我们面前史莱姆已经集结完毕了。
  这些集结完毕的史莱姆来自威灵、图瓦、莫西比这三座城市,如果在野外打赢了那就等于直接与特昂军会师。如果要是输了会怎样呢?顶多退回丰足之城——本来那是没有坏处的,但现在绿龙主人在城里,就不好说了。
  既然到了威灵怎么说也要打一场,兽人与拜地精神教教徒是不能冲锋的,因为史莱姆所喷出的液体会灼伤兽人与人类的皮肤,在数量众多的史莱姆同时攻击目标后,那就不单单只是灼伤那么简单了。
  万幸的是史莱姆的液体对地精无效,所以只能由我们冲锋,等史莱姆差不多喷完那些可恶的液体后,兽人与拜地精神教教徒才开始收拾残局。
  我从士兵那感到了不寻常的气氛,受到嘲笑的外来的地精他们很不满,那种急需发泄的态度转换成了可怕的战斗力。当骨哨被吹响时,外来的地精冲在了最前面。
  这一切都与人类开始时遇到的一样,不过人类的失败就在于史莱姆外表的可爱——当然那是人类对于史莱姆外表的形容,虽然我不知道别的同胞是否知道什么叫可爱,但至少我不知道。
  我想史莱姆很快就发现了地精与人类的不同,因为地精挥动长枪、大棒的动作并没有变得无力懒散,相反我们就像是在享受一种乐趣,谁让欺负弱者是我们的天性呢。
  面对一群越杀越狠的地精,史莱姆肯定觉醒了,它们开始在不经意间变成了我们地精的模样。当变成地精的史莱姆试图造成混乱时,长枪刺穿了它们,大棒有力地将它们打飞。
  人类总是自诩为奥德大陆最优秀的种族,他们为了解决史莱姆制造的混乱,为士兵配上了可发出不同光芒的魔法水晶,当混乱出现时,法师们念起咒文让水晶发光,这样身上没有光芒的士兵那自然就是冒牌货。我们地精那就简单多了,虽然我们的鼻子不如兽人,但要区分身边同胞的真假还是有用的。
  想要制造混乱的一方很快就陷入了混乱,处于中间与后方的史莱姆开始溶合,让我们吃过苦头的史莱姆骑士很快便成批地出现了。如果出现了强者,显示仁慈就会是我们地精惟一会做的事,这次更不例外。史莱姆还没反攻绿色的浪潮就退去了,除了那惊人的速度外地上一下子多出成片的武器。

  红色的浪潮开始反扑,在巨浪的咆哮中,大片尘土像雾气一般扬起。兽人的长弓部队将身体仰起,手中的弓被拉成了满月。随着一声兽呼,弓弦发出了一阵轻微的“乓乓”声,反射着阳光的箭矢像一条嵌着无数宝石的黑带,不过这条带子太脆弱了,转眼间它就被红色的巨浪吞下了,连一小片水花都没溅起。
  红色的巨浪还在前进,我看到兽人的脸色变了。咕噜兽身上的战鼓被重重地敲响,手持战斧的兽人排成了冲锋用的箭形阵,防御这个词对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如果敌人冲锋,那就用冲锋把他们打回去。
  在兽人开始行动前一堵绿墙出现了,拜地精神教教徒在箭雨划过天空前就在前进。教徒们手握着胸前的骨哨,彼此之间保持着相当的距离,仿佛是魔咒的祈祷声从他们口中发出,不知不觉间令兽人的鼓声小了下去,最后战场上除了红色巨浪的咆哮,就剩下这祈祷声了。
  红色的浪在前进,绿色的墙也在前进。当史莱姆骑士越冲越快,当“史莱姆”、“史莱姆”声盖过浪的咆哮时,我听到了绿色的墙发出了与之对抗的叫喊:“为真神献身。”
  那是骇人的狂热的叫喊。
  当红与绿相撞时,最前排的史莱姆骑士化身为剑,在那些透明的剑锋埋入教徒的身体时,成排的爆炸几乎同时响起,大地的震动比之史莱姆到来时更加剧烈,顷刻间掀起的巨风将后面的教徒吹倒,然后黑色的烟越过了他们,在军阵的大后方流窜着。
  红色的巨浪停下了,但那只是极其短暂的停顿,然后“史莱姆”、“史莱姆”声更大了。就像是被激怒的公牛一般,史莱姆骑士疯狂地冲向了绿墙。红色的浪没有因爆炸而停下,教徒们也没有因为史莱姆无视死亡而溃退。当疯狂的双方都不后退时,卷在一起的红与绿通通消失在升起的黑烟中。当绿墙越来越薄时,红色的浪开始退却。史莱姆们试图证明它们不畏死亡,而教徒们则通过一双双兴奋无比的眼睛,向史莱姆们传递出他们热切地迎接死亡。
  事后我才知道这叫宗教狂热,贝里主教将骨哨与不稳定魔法瓶分发给了他的教徒们,他只对那些教徒说为地精神而死,死后可以前往地精天堂,然后成批的教徒便自动走上了战场。
  真有地精天堂吗?我不知道。我的同胞相信这个天堂吗?我也不知道。我惟一能肯定的就是相对神明与天堂,我的同胞们更相信手中的金币。
  如果连我们地精都不相信,为什么人类会相信呢?
或许您还会喜欢:
第三个女郎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2
摘要:赫邱里?白罗坐在早餐桌上。右手边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巧克力,他一直嗜好甜食,就着这杯热巧克力喝的是一块小甜面包,配巧克最好吃了。他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跑了几家铺子才买了来的;是一家丹麦点心店,可绝对比附近那家号称法国面包房要好不知多少倍,那家根本是唬人的。他总算解了馋,肚子是惬意多了。他心中也是很安逸,或许太平静了一点。他已经完成了他的“文学巨著”,是一部评析侦探小说大师的写作。 [点击阅读]
芥川龙之介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某日傍晚,有一家将,在罗生门下避雨。宽广的门下,除他以外,没有别人,只在朱漆斑驳的大圆柱上,蹲着一只蟋蟀。罗生门正当朱雀大路,本该有不少戴女笠和乌软帽的男女行人,到这儿来避雨,可是现在却只有他一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数年来,接连遭了地震、台风、大火、饥懂等几次灾难,京城已格外荒凉了。照那时留下来的记载,还有把佛像、供具打碎,将带有朱漆和飞金的木头堆在路边当柴卖的。 [点击阅读]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裸冬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刚刚度过了数月新婚生活的红正在收拾饭桌。昨晚丈夫领回来一位同僚,两人喝酒喝到深夜,留下了遍桌杯盘,一片狼藉。蓦地,红抬起头,四个男人蹑手蹑脚地偷偷闯进屋来!红骤然激起杀意,抓起桌上的牙签怒视着来人。她一眼就看出这四个来路不明的家伙不是打家劫舍找错了门,也不是找自己的丈夫寻衅闹事,而是专门冲着她本人来的!未等红顾及责问他们,这四个家伙早已蜂拥扑来。 [点击阅读]
ABC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2
摘要:在我的这本记叙性的书中,我摒弃了常规,仅仅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我亲自处理过的一些案件和勘查过的现场,而其它章节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写的。我希冀读者相信书中的情节是真实的。虽然在描述各种不同人物的思想及感情上过于细腻,可是我保证,这都是我当时精细的笔录。此外,我的朋友赫尔克里.波洛还亲自对它们进行过校对。 [点击阅读]
三幕悲剧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萨特思韦特先生坐在鸦巢屋的露台上,看着屋主查尔斯-卡特赖特爵士从海边爬上小路。鸦巢屋是一座漂亮的现代平房,木质结构不到一半,没有三角墙,没有三流建筑师爱不释手的多佘累赘的设计。这是一幢简洁而坚固的白色建筑物。它看起来比实际的体积小得多.真是不可貌相。这房子的名声要归功于它的位置-居高临下,俯瞰整个鲁茅斯海港。 [点击阅读]
乞力马扎罗的雪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3
摘要: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长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西高峰叫马塞人①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奇怪的是它一点也不痛,”他说。“你知道,开始的时候它就是这样。”“真是这样吗?”“千真万确。可我感到非常抱歉,这股气味准叫你受不了啦。”“别这么说!请你别这么说。 [点击阅读]
了不起的盖茨比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那就戴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肠;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跳,跳到她高呼:“情郎,戴金帽、跳得高的情郎,我一定得把你要!”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①——①这是作者的第一部小说《人间天堂》中的一个人物。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点击阅读]
关于莉莉周的一切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自从那次涉谷四叶大厦现场演唱会结束之后,已经过了三个月。在这几个月中,事件的余波依旧冲击着莉莉周。 [点击阅读]
名人传
作者:佚名
章节:55 人气:2
摘要:《名人传》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传记。又称三大英雄传。《贝多芬传》:贝多芬出生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性格粗鲁,爱酗酒,母亲是个女仆。贝多芬本人相貌丑陋,童年和少年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贝多芬十一岁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当大风琴手。十七岁丧母,他独自一人承担着两个兄弟的教育的责任。1792年11月贝多芬离开了故乡波恩,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