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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里的春天 - 第五章 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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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第四节
  冤家路窄,于菱去民航营业所买飞机票的路上,偏碰上了高歌。而且,他也想不到,手里捏着的那张飞往广州去的票,恰巧是高歌替王纬宇退的,革委会主任在最后一天,终于决定放弃这次出国考察的美差。但是,忙得七荤八素的于菱,竟认不出这个似曾相识的青年人是谁。
  不过,于菱实在没工夫认,他现在倒羡慕去年那种囚徒生活。在牢狱中,在边疆时,无需费什么脑筋,思维简单到只有一个概念,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只想着四个字“活着,出去”。现在,不灵了,广场方砖上的血,唤醒他那原来甚为朦胧的意识,能不思考吗?能不探索吗?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一个马列主义的政党,竟会被几个蟊贼搅了个昏天黑地,差点闹得国家破亡,民族沉沦,而且还不是短时期的猖獗,整整忍受了三千六百个日日夜夜。有多少问题在他脑海里盘桓,寻求真知,又需要经历多么艰难的过程呵!
  但是对面那个年轻人,也没能马上认出于菱来,反正觉得有点眼熟,就失神地站住了。放纵的夜生活,饮酒,打牌,女色,使得“红角”革命家失去了原来的精锐之气。现在,他脸上的惟一特点,是那双塌陷下去的眼眶,和一对失神的眸子,所有在赌场输光口袋里最后一个铜子的赌客,都会有这种充满血丝的结膜,和显得混浊的玻璃体,而变成一副令人望而生厌的样子。
  其实,在黑的小胡同里,于菱,比较粗心的,总不及格的大学生,是不会看得那么仔细的。但是,由于近十年来,一直以车代步的高歌,竟然忘了行人应该躲避车辆的简单道理,直撅撅地挡住了于菱的去路,这才使他想起这个拦路虎,好像在哪儿见过面?
  谁?
  倘若不经过那十个月的磨炼,于菱也许不介怀地朝这个陌生的熟人,打个招呼,但如今,他的心要冷酷得多,别人不伸出手,他决不上前一步。胡同本来不宽敞,绕也绕不开,只好按了一下车铃,警告对方躲开。
  哦,他先认出了于菱:“你——”
  于菱轰的一下,仿佛踩在地雷上一样——啊!两眼冒出火来,原谅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吧!一个男子汉(如果他确实是条汉子的话),对于曾经欺侮、凌辱、调戏或者诬陷过自己心上人的死敌,是无法心平气和,保持那种高雅的绅士风度的。他跳下自行车,一把抓住对方的脖领,刹那间,柳娟愤恨的脸色,几乎同时出现在两个人的记忆里,说实在的,无论对于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愉快的。
  啊!七月流火,那难忘的一天呵……
  据说,有些动物对于地震前兆,会产生某种预感,常常在地震发生以前,表现出惊慌失措,躁动不安,心神烦乱的状态,至今科学家也无法解释。
  那一天,高歌早早地醒来了,一看表,才七点半,妈的,他骂了一声,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打完最后一个八圈,他做了一副满贯,已经是清晨四点钟了。只睡了三个钟头,就再也合不上眼皮,岂非咄咄怪事?自从他父亲,那位一辈子谨慎小心的汽车司机,抱着忐忑不宁的心情,离开这个世界之后,高歌搬进新居,很少在九点钟以前醒过。可今天,才七点半,就在原来是专家招待所的高级房间里,辗转反侧,无法成寐了。
  其实昨天夜里的麻将,他本无意打,无奈那位卷毛青鬃马,贵贱缠住他不放。按说,那是过去的情谊了,然而她也忒多情些,自认为是高歌明媒正娶、合理合法的原配夫人。因为要不是她,冲上那七千吨水压机,给了下不了台的于而龙一记耳光,打得高围墙里的“独裁者”威风扫地,整个局面是无法改观的。她还当着数千人,强迫于而龙当场跪下向群众赎罪,可是,于而龙不是醋里泡过的,要他屈膝却不那么容易,气得她满头卷毛都直竖起来。不过,她的这一巴掌,是有功的,从此扭转乾坤,高歌得以正式登上舞台。也许为了感激她,高歌就和她产生了这种称之为介乎恋爱与结婚之间的过渡关系。
  那时候,还在马棚住宅区住着,老高师傅活在人世,曾经向他儿子,向可能是他儿媳的这个女人,不,名义上还是姑娘,跪下来哀求过:“你们可不要去难为好人,作践好人,那可是罪过,老天爷不是不长眼的。”
  “什么是好人?谁是好人?现在中国成了洪洞县,连自己是好是坏都闹不清。”
  “别人我不敢打保票,我给于厂长开了那么多年车,他可是一心扑在群众身上,一心扑在厂子里的呀!我在世上活不多久了,你们让我顺顺当当咽下这口气吧,我求求你们,他们谁愿意闹谁就闹去,你们别跟着折腾啦!”
  高歌对他父亲的奴性感到气愤和羞愧。而卷毛青鬃马戴着碗大的纪念章,金光闪闪,对半身不遂的老人,挣扎着跪在他们面前,非但毫无半点怜惜之心,反而圆瞪着眼,气呼呼地说:“看像个什么样子,神经透了,求爱一样地跪着,要不是纪念章挡着,差点碰上我奶子。高歌,管管你老子吧!”
  不久,老高师傅含恨离开人世,他咽气的时候,他儿子正率领着人马,在市里初试锋芒,大打出手呢!
  要不是王老,(哦!那真是有远见的人呵!)高歌和卷毛青鬃马也许过渡完了,该登记了,那后来也无法起飞了。王纬宇劝他:“良禽择木而栖,小高,假如将来有一天,你满身朱紫,身居要职,愿意身边有一位粗俗不堪的太太吗?”
  果然,高歌随着地位的提高,身分的改变,眼界和欣赏口味也不同往昔了。围绕着他的女性当中,最不济的,也比那位卷毛强得多。她,已经失去吸引力了,虽然她觉得自己是正宫娘娘。
  可她来了,穿着一件近乎透明,而领圈开得太大的半袖衫,像一贴膏药似的粘着不肯走,高歌便招呼几位小兄弟搓麻将,那本是例会,一般打到深夜,也就拉倒的。但一来高歌手顺,连和满贯,不肯罢手;二来借此挡车,使那位紧贴在身旁热乎乎的女性滚蛋。所以一个四圈,接着一个四圈,打到四点多。也许他太集中精神做清一色了,不知什么时候,那个抹得香喷喷的女人走了,大家哈哈一笑散去。
  高歌想起床,头昏昏沉沉,躺在那儿,又浑身不自在,心里憋着一股劲,真想嗷嗷地叫两嗓子,才能轻快似的。怎么回事,他也茫然了,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明白了,应该成家了,总这样打游击,过水浮云,实在不是长远之计。王老又给他敲警钟了,(哦,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老弟,不要搞昏了头,你跟那三四个货色搞的什么名堂,争风吃醋,女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你犯不上为她们身败名裂,要出了情杀案,就有你的热闹可瞧了。”
  ——都给我滚,这帮骚货,这帮破鞋,我需要真正的爱情,她们根本不是爱我这个人,是爱我的地位,我的职务,我的汽车,我的权势。妈的,只要我一旦失去那些身外之物,她们也会马上卷铺盖滚蛋的……
  高歌突然想起前几天,在一次招待外宾的歌舞晚会上,他在舞台上那一群水乡姑娘的行列里,在那个领舞者的脸上,看到了熟悉的,然而却是引起酸性反应的面容。哦,那对魅人的眼睛,真是目光如水,顾盼多情,他多么想借邻座的观剧镜仔细地看上一眼呀!是她,是柳娟,她那曼曼起舞的美姿,像一首玲珑剔透的诗,灵活轻软的腰肢,优雅婉约的体态,本身就是一支动人的旋律,舞蹈是以一种形体美来征服人的。而柳娟,则又加上她那磁铁般吸引人的眼睛,那时候,他觉得舞蹈编导太不懂得观众心理,应该让她在舞台上多停留一会儿,然而,她飘飘欲仙地隐去了……
  是她,一点也不错,是那个在学校宣传队钟情过他的柳娟。他敢发誓,那阵儿,现在扭住自己脖领的于菱,只不过是个跟着瞎胡闹的傻小子罢了,压根儿就不是他的竞争对手。于菱唱起歌来跑调,演戏只能跑龙套,弹吉他连音都定不准。可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那个劳动教养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远在沙漠那边,永无翻身出头之日,据说,柳娟矢志等着他。“唉!为什么我得不到那样真挚的爱情呢……”
  哦!乱透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像一团麻,那种已经好久不出现的不安心理,又如吃多了甜腻食品,往上泛酸水似的涌上来。自从他冲杀出“红角”,头角峥嵘以后,总有好几年的工夫,被这种时隐时现的不安心理困扰着。怎么形容呢?很有点类似范进中举后,搬进新居,他那可怜的妈,怎么也不相信屋里的一切是属于她的。他,一个三级磨工,也是很久很久以后,才习惯把自己看成一厂之主。可是,奇怪的是到了公元一九七六年的七月二十九日,这种真正的主人翁感还像空中楼阁一样,竟认为这座庞大工厂的所有者是于而龙,太可笑,也太反常了。过去,为了矫正自己的僭夺者感情,只好以亡命徒的思想来抵偿。今朝有酒今朝醉,得乐一天,且乐一天,狂饮暴赌玩女人,什么都学会而且精通了。后来,大概认为江山坐稳了,谁知经过四个月前广场上的大较量以后,他那好几年都不曾出现过的不安心理,又频频地发作了。试图用许多报纸上的革命理论来镇定自己,不灵,那些狗屁文章,恐怕作者自己都不相信,纯粹是白昼梦呓,怎么能给高歌一点安慰和信心呢?
  于是,他萌出一个念头,要是把那个舞蹈演员弄到手,也许能填充自己心灵中的空虚吧?——唉!其实何止心灵,空虚的地方多着咧……
  她多美啊,简直是个迷人的精灵,他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人的本能,凡是越是难以弄到手的东西,越是要想方设法地攫取,那个穿着半腿裤的水乡姑娘,怎么也在脑海里推不开了。
  剥啄一声,有人轻轻地敲他卧室的门。
  “谁?”
  笃、笃——笃!
  糟糕,两短一长,是卷毛青鬃马的暗号。妈的,不要脸的狗皮膏药到底饶不了自己。但是又不能不放她进屋,因为她声称有些要紧的情报,必须马上告诉他。
  “真会找借口,臭妖精。”
  但妖精千真万确是来向他报告的:第一,于而龙钓鱼打猎的距离愈来愈远,昨天,竟有人开车来接他。“是周浩吧?”高歌问着这位确实像一匹洋马似的动态组长。“不是,是部队的汽车,白牌,不知搞什么秘密串连去了?我们开吉普盯了一阵,没咬住。”
  “还有吗?”
  “第二,于而龙的女儿,那个披着长头发的美人,和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头子,在广场马克思像跟前站了半天,假装站在那儿看画像,不知等谁?”
  “妈的,人还在,心不死啊,这都是新动向啊!”

  尽管那样说,高歌心里那股烦躁不宁的情绪有增无减,对她那薄尼龙短袖衫里的一切,竟半点不感兴趣。
  她说:“倒不如那回在电工室里,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于而龙给打发了。”
  “真后悔没听王老的话,‘给我狠狠地打!’那是什么意思,还得承认,姜是老的辣,人家早料到这一天,打蛇不死反遭咬。蛖,再说那时哥儿们也不心齐,你打重,他打轻;你打东,他打西,这里下手狠点,那里要讲政策,妈的,毁就毁在窝里哄。我心里烦死了,天怎么这么闷,要于而龙现在落到电工室里,就怕——”
  她嗤地一笑:“高歌,怕你也咬不了卵!”
  一个女人竟然粗俗村野到如此田地,真可怕。他又想起那个袅袅婷婷,翩翩跹跹的柳娟,在追光下裕如雍容,柔曼轻盈的神态,相比之下,这位情报部长就令人倒胃口了。
  “也许于而龙打算第三次爬起来?”
  高歌说:“那就第三次把他打倒。”
  “要是打不倒呢?亲爱的。”
  “那,他不倒,也许就是我倒。”
  她乜斜着眼扑上来:“你不已经倒了吗!”
  像触动了他的痒处似的,他把这个女人紧紧搂住,两个人在床上滚着。但是卷毛青鬃马却在耳边,听见高歌在喃喃地念着一个陌生的名字,她怔住了,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
  “小高,你在说些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呀!”
  “谁是娟娟,你告诉我!”
  “你就是娟娟,你就是——”他扑上去,眼睛里露出一股兽性的欲念。
  许多地震观测者所看到动物在震前的异常表现,都可以归纳到一种末日来临感的特殊状态上,因而形成种种颠倒、错乱、反常,和魂不守舍的举止上来。那一天,高歌确实神经出了问题,从早上开始,本应睡得香香的,偏偏老早醒来。使他得到发泄的肉体,忽然感到恶心慌不迭地躲开。爬起来,坐着汽车,直驰厂区,看他的脱产文艺宣传队排练那“就是好,就是好”的声部轮唱,使他无端地发起火,大骂编这种没理搅理,耍无赖歌词的家伙,不是个白痴也是个混蛋。因为是他嘴里出来的话,民兵们也无可奈何,换个别人,轻则学习班,重则专政队,要收拾的。所以重新回到食堂卖饭票的小狄说:“看起来今后普希金,或者莱蒙托夫,大概还是需要的,总是‘就是好,就是好’,诗人还有什么用场呢?”
  其实,小狄也是犯愚,诗人总会找到讴歌的对象,哪怕是广场上制造血海的棍棒,尽管那时并不付给稿酬。
  然后,高歌又驱车到部里,在运动办公室见了王纬宇,把闲杂人等都支出去后,他啰里啰唆地说了半天。王纬宇还是莫名其妙:“小高,你的思路相当相当紊乱,首先,你得明确一点,于菱在被抓前已经送进大学,跟厂子毫无牵连啦!”
  “不,我们派人上大学,是为了管大学,既然于菱没有管好,反而被人家管了,我们就有权收回这个人,该打该罚是厂子的事。现在这样处理,能对得起一国之母吗?”
  “我弄不懂,小高,刚才你的意思,从路线斗争角度上分析,对明目张胆,丑化攻击首长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未能绳之以法,处理过轻,有意见,这种革命义愤,保卫首长的热忱,可以理解。可你偏要把对他的处置权抓到自己手里,工厂也没有毙人的权力,能拿于而龙的儿子怎么办?你能不能逻辑性强些,今天怎么啦?简直语无伦次!”
  他忽然想起他的卧室门钥匙,还在锁孔里插着。糟啦!倘若谁要拧门进去,发现床上躺着一个脱得光光的女人,又该当故事传开啦!他赶紧拨卧室里的电话号码,铃声响了一会儿,无人来接,谢天谢地,他松了一口气,那个不要脸的骚货走了。
  他和王纬宇怎么说得既清晰明确,而又含而不露呢!虽然和王老已经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但要赤裸裸地说出心里的话,还有点难以启口。他的真心本意是:要柳娟能答应我,作为交换条件,可以把于菱保释;要拒绝的话,那就给他来个罪上加罪,永无生还之理。但说出口来却是:“按我和于菱的私人关系,我应该帮忙,使他早一点回来,有什么罪过,也允许留在厂里监督劳动;可是从大是大非上衡量,胆敢攻击那样一位中央领导人,他的矛头实际指向谁,不言自明,所以又觉得便宜了他小子。”
  王纬宇是何等聪明的角色,对方一张嘴,就能看出肚肠里装的什么名堂,看他满脸晦气,一脑门官司的样子,心里盘算着老徐的至理名言:这些暴发户们绝不是成事之材,既无创业的宏图大略,又无守成的雄心壮志,他们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要比预料的还要快些。难道不是如此么?高歌的精神早就开始衰朽了,现在恐怕连抄那几万字学习心得的劲头都不会再有了。
  他问高歌:“打开窗户说亮话,是不是因为还存在着一个第三者的缘故?”
  “我不明白王老你话里的涵义。”
  “你所以希望控制住于菱的生死,正是为了那个第三者,对不?”
  高歌讲:“在更大程度上,是对付咱们共同的朋友,于而龙,现在,他活动频繁得很呢!”
  “我从来不以感情代替政策。”
  年轻人嘿嘿一笑:“王老,你总是说一些永远正确的话。”
  “我劝你对那个第三者死心。”
  “王老,请你不要误会,我如今对于女人,已经很反感,很讨厌。”
  “哦,什么时候成了尼采啦?”
  高歌不懂尼采是什么人,但又不愿露怯,便闪避开去,径直地说:“这是一项战略措施。”
  王纬宇笑了,他非常理解,所有从事卑鄙龌龊勾当的家伙,总要寻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便说:“算了,谈实质问题吧!”
  高歌当然也掌握住王纬宇精神上的弱点,只要于而龙不进八宝山,就是他的障碍,他的威胁,他的势不两立的对头。“十年前,不能从肉体上予以消灭,十年后,也必须在精神上把他彻底打垮,要不然,坩埚事件还会重演的。”
  “啊!小高,十年前,你错过了良机,现在想跟他搞精神战,不是我小看你,你把自己乘以十,乘以一百,也不是于而龙的对手。想在精神上把他搞垮,小高,你肚子里的真才实学还少一些。历史上有一些文化落后的民族,凭一时野蛮征服了文化较发达的民族,到头来,征服者变成被征服者,最后连自己的民族都消融在早先的战败者手里。你以为杀了他的儿子,夺了他的儿媳,于而龙就会服软认输,你比大久保如何?”
  “那你未免太长他人志气,我们一个有利因素,是注定要始终在路线斗争中占上风,无论老家伙多能耐,最高支持我们,也需要我们。”
  “哈哈,很好,你能有充足的信心,那倒不妨试一试,沙漠那边,我倒有点板眼,可以按我们的意志要求办。”
  “我来找你的目的就在这里,王老,你是个法力无边的人。”
  “可是那位舞蹈演员,我怀疑你——”
  难道他王纬宇不也有一种嫉恨的感情么?每逢二四六的傍晚,只要电讯大楼敲过六点,那个娉娉婷婷的姑娘,准会出现在部大院,朝于而龙家的楼栋走去。
  准得不能那么再准,六点整。是什么因素使得那个女孩子把自己的命运,依附在一条覆灭之舟上?是一种他觉得恐怖的殉教徒精神。不但那个舞蹈演员,连那个会三国语文的翻译,连那些骑兵,那些和工厂一齐长大的年轻人,他都恨得要命。很清楚,只要于而龙张开怀抱,他们会情不自禁地扑上去。而他,革委会主任,倒有点类似英国女王派往殖民地的总督一样,工厂里的人,绝大多数对他是侧目而视的。是的,于而龙是块磁铁,当然,他想砸碎它,整整砸了四十年,结果又如何呢?
  每当他看到,那个自由哥萨克,和他的画家女儿,和代替了于菱位置的舞蹈演员,在眼皮子底下出出进进,想到自己屋里,在菲律宾杨木与和田壁毯之中,空空荡荡,膝下无儿无女,那种嫉恨的感情就更加强烈。
  “王老!舞蹈演员终归是个女人。”
  “你不会得到她的。”
  “试试看。”
  “还是拉倒了吧,不要讨没趣!”
  高歌站起来告辞,因为他得到了承诺。
  王纬宇继续用激将法对付这类蠢材:“你不行的,小高,你不是对手!”
  “你等着瞧吧!”高歌嘟哝了一句下楼,在汽车里,他对自己说:“如果我得到了她,我就开始过真正的生活。”
  司机问他:“上哪儿去?”
  他告诉柳娟那个歌舞团的地址。“你要干什么?”
  高歌镇定下来,早些年对于斗殴厮杀司空见惯的“红角”革命家,虽然很久不操旧业,但最初的慌乱过去,以挑衅的口气质问着。
  于菱一把搡了出去,骂了声:“混蛋!”推车要走,好像努力想避开使人厌恶的东西似的。因为胡同狭窄,高歌虽被推在一边,但一伸手,仍然拦住了于菱的自行车。“滚——”他还有许多事等着办,决定以一种最大的蔑视,代替报复,喝了一声,离开这个越看越使他憎恶的人。
  “你来得及听我说完一句话的,于菱,过去的,我们且不论它,因为这件事有关着现在,甚至将来,所以——”
  于菱挺不客气地嘲弄:“你还会有未来吗?可笑!”
  “谁都有未来,死去的人,也不例外,有的流芳百世,有的遗臭万年。”
  “放开我车。”
  “听着,如果你不怕柳娟的名声,闹得满城风雨,那就请她准备好,在法庭上和我当场对质吧!我马上就要被控告为强奸犯,或强奸未遂犯了。”
  “谁在控告你?”
  他苦笑了一下:“我的朋友,不,我的导师王纬宇——”
  “他?”
  “对的,我很理解他,他需要生存下去,所以用得着垫脚石。我希望你能转达给你的父亲,但我绝不是向他投降,请你告诉他,下一个回合,假如他想下手搞掉王纬宇,我可以提供一批重磅炸弹。”
  “你他妈的卑鄙透了!”于菱跨上车离开了他。背后,还传来他狼嗥似的笑声,在胡同里响着,由于更深夜静,由于人迹稀疏,他那笑声在狭窄的街巷里反复回响,而且细细品去,那笑声又好像是哭声,但是,他干嘛要哭呢?
  于菱回到家里,夜已经很深了,见他爸爸妈妈的房间里还亮着灯,便推开书房门进去。

  “啊哈,敢情都在。”
  于莲招呼他:“快坐下吧,来晚了,就没你的份啦!”
  “什么好东西?”
  还带着舞台残妆的柳娟,朝他笑了一笑:“西太后的小点心,爱吃吗?”她递给他一个小窝窝头:“我记得还是小时候在东安市场里见过,多少年啦!夏阿姨真是个有办法的人。”
  于菱晃晃脑袋,不感兴趣地把那蜡黄色的小窝窝头,又放回到点心盒里。
  “夏阿姨给你们买的,吃吧!”谢若萍把点心盒推到他面前,随他心意挑选着吃。
  “我实在难以理解——”
  “你怎么啦,菱菱?”于而龙比较懂得自己的儿子了,这一程子确实要成熟一些。
  “我不明白,他们这一套打打拉拉,又打又拉的战术,究竟是为了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
  谢若萍瞪着儿子:“你说些什么呀?菱菱,我糊涂。”
  “妈……”他把和高歌狭路相逢的过程,叙述了一遍,然后问道:“你们说,这位纬宇伯伯的棋,下得怎么样?”
  “有点阴——”于而龙说:“不错,这是他的惯用手法,向来是一石三鸟,既除了高歌,解脱自己,又搞臭娟娟,从而实际上搞臭了我。很简单,因为高歌一直跟我是这样的关系,所以大家必定会认为,是我借王纬宇之手,来消灭异己,报复的罪名就落在我头上。谁不知道,王纬宇和我是四十年的交往,辩解也没用。问题还在这里,他要控告高歌,似乎为我舒张正义,显得他多么够朋友。但明摆着为了娟娟的体面,这官司又打不得,这样他抓住了你的弱点,要不打吧,又等于默认确有其事,所以他拍拍屁股出国了,在一边瞧热闹。哼——”
  听到这里,柳娟的眼睛都瞪圆了,深眼圈流露出愤恨的神色。于菱说:“真想不到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在我们四周,还有这样一些看不透的人。”
  “倒不如当时一刀nang得深些!”柳娟十分遗憾地说。
  “娟娟——”于而龙说:“应该制裁的是那些幕后的教唆犯,出国吧!等他回来的时候,再瞧吧……”这个决心开小差回石湖的游击队长狠狠地说。
  “那么现在,万一法院真来传票,爸爸——”于莲问:“咱们家的邓肯,她怎么去演那出《窦娥冤》?”
  “只有一条,莲莲,奉陪到底!那么久的浓雾弥漫日子,那么长的严寒冷酷冬天,都坚持了过来,还怕这最后的猖獗吗?来,老伴,请把那封给部党组的信给我。”
  “不是明天要发吗?”
  “咱们就浪费它一个信封和四分钱吧!我要删掉一个字。”说着,他笑了:“对,要抹掉一个非常重要的字,来他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你呀!总心血来潮。”他老伴责备着。
  于而龙撕开了信,摊在桌上,全家人围拢来看,他指着其中的一句念道:“我个人意见,不希望与王纬宇继续合作下去。”掏出钢笔,把那个“不”字给涂抹掉了,然后,以征询的眼光看着大家:“行不行?”
  很快都领会了他的意思,而且像战斗前夕最后的动员那样,全家五口人,把手都压在这张檄文似的请战书上,紧紧地挨贴在一起。
  谢若萍说:“明天,我再重抄一遍吧!”
  “不,就照原样,不动,寄出去,我就是要让那位老徐看看,为什么于而龙要圈掉一个‘不’字!”
  “爸爸复活啦,乌拉!”于莲压着嗓子喊。
  “也别太高兴啦,这一仗或许更难打。好啦,休息吧,明天,菱菱还要上路呢!”
  “团子已经捏好啦!”谢若萍告诉大家。
  多少年来,他们家还保持着石湖的风俗,谁要出远门,临行前总要吃一顿糯米汤团,也许等到柳娟成为这家主妇的年代,这风俗还会继续保持下去的。
  但是,钻进长沙发上鸭绒睡袋里的柳娟,却不曾去想那类将来做主妇的食谱问题,而是被刚才于莲那句话说动了心,尽管她不知道谁是邓肯,也不懂得《窦娥冤》是出什么样的戏,(十年文化空白留下的愚昧烙印啊!)但她明白那一个“冤”字,她是险几被高歌糟蹋的女性呵!要不是那把匕首,要不是那使人魂灵出窍的地震……
  要是,他真的胡说八道——贼咬一口,入骨三分,那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呀!
  真不该去的呀!她后悔死了。
  她再也睡不着了,从睡袋里伸出手,托住自己的头,思索着。
  那天,因为晚间有演出任务,下午才上班,在传达室看到了一封给她的便函,拆开来一看,却是高歌来访未遇而留下来的。
  信的内容是:于菱所在的劳教单位来了个人,工厂和他谈了,想把于菱要回来,在厂里监督改造,那人也初步点了头,趁热打铁,希望她赶快去和人家面谈一次。最后,还写上“机不可失,万万勿误,事关于菱前途,一定要来”。这几句话可把年轻姑娘的心,扰得无法平静了。
  她马上给家里打电话,偏偏于而龙不在,又给医院打电话,世界上有谁更比母亲关心儿子的呢?谢若萍连一丝怀疑也不曾有,毫不加以考虑地就催促着:“娟娟,那你就去一趟吧,和那个人谈谈,要是能够弄回来,守在身边,哪怕罪名再大些,年限再长些,我也认了,快去吧,娟娟!”
  “我这就去,阿姨,你放心吧!”
  “我等着你电话。”
  她向团部请了假,费了半天工夫,倒换好几趟郊区公共汽车,来到王爷坟,找了一溜十三遭,也不见高歌的影。而且所有办事人员,都说不上来,因为高歌的行踪,现在连他的“情报部长”卷毛青鬃马都摸不清楚。但这封信却是真的,柳娟认得出那笔字,厂里一些人也承认是领导手迹,可对信里所提到的那些,都莫名其妙地摇头,有人说或有其事,因为现在是首长负责,头头决定一切,好多内部交易,是不容别人染指的。
  柳娟等了好大一会儿,晚上还有重要演出,去跳那外国人看不懂,中国人不爱看的舞蹈,只好又给谢若萍打电话。她下班了,打到家里,于而龙接的,一听明白怎么回事,他告诉她:“你甭管啦!赶紧回来吧!谁晓得他们又搞什么花头精?”
  等她赶回市里,来到剧场,都开始放观众入场了,她气喘吁吁地推开化妆室的门,那个准备代替她上场的b角,在镜子里先看见她,哦的一声,卸下千斤重担似的说:“谢谢老天,别让我受罪吧!”
  那晚演出,她起码出了十个差错,气得导演、舞台监督,甚至团长,在边幕条里向她挥拳头、舞胳膊地威胁恫吓:“柳娟,你要再心不在焉,就把我们大家全毁了。”
  大幕好容易闭上,人们围上来,责难的词句,比舞台上落到白毛女身上的雪花还要多,她只是说了一句:“请原谅我吧,同志们,但愿你们永远幸福!”大概几乎所有的女伴,都知道她爱情的悲剧,一个忠贞地等待着爱人的姑娘,一个永远没有出头之日的可怜女性,难道不值得同情吗?大家都体谅地散开了。
  就在这个时候,康“司令”奉高歌之命来到剧场。
  柳娟拒绝了他:“谢谢你,我不想去了!”
  康“司令”按照高歌的话说:“那个人,明天一早就走。”
  “是吗?”
  “你是去,还是不去?”
  “天也太晚了,路又太远。”她犹豫着。
  “高副主任让我开车来接你,要走,就快点,要不,我就不等啦!”一些同志也劝她:“去吧!去吧!”她到底活了心,终于坐上汽车走了。
  车子一口气开到工厂的原专家招待所门口停下,直到高歌在门前台阶上来迎接她,柳娟也还没发现是个骗局,漫说一个二十多岁的天真少女,就是经验丰富,专门捕获野兽的猎手,也会遭到豺狼虎豹的偷袭。“何况他们是七十年代的麻皮阿六呢!”这是于而龙的话。
  “那个人呢?”
  “在楼上,请!”
  “这么晚来打扰人家,怕不合适吧?”
  “不会的,像你这样一位漂亮的人,连欢迎都来不及的!”高歌运用着王纬宇经常对女人讲的恭维话,对柳娟甜言蜜语地讲着。
  但是,他的王老能说得对方高兴,满意,甚至报以一笑,他以同样的声调,同样的语气,想不到换来的倒是竖起的眉毛,和警惕的脸色。
  “你的话什么意思?”
  高歌站在螺旋式的楼梯口,做出延让的手势,并且解释道:“老同学,说句玩笑话都不许可吗?”
  她噔噔地踩着楼梯,从他身旁走过,眼皮抹搭着:“对不起,我根本没有开玩笑的心情!”
  他把她让进了自己的卧室,回手关上了门,嗒地一声,碰锁撞上了。接着,他像一个张网捕鸟的人,终于把鸟捉进笼里那样,安心得意地坐在那里,欣赏着那只捉到手的鸟,似乎被那一身美丽的羽毛吸引住了,两眼直勾勾地盯着。
  “那个人呢?”她再一次问。
  高歌笑了:“柳娟,那个人就是我。”
  现在,柳娟才想起于菱的爸爸,倒是个老谋深算的人,早估计到他们会耍花招,果不其然,上了这个坏蛋的当,而且陷进了贼窝。但是掖在腰里,那把贴身的匕首还在,她那颗恐慌不安的心,略微还能镇静一点。
  这把匕首,还是十年前,她和于菱一块去学校地下室,去收她父亲的尸时,从那位活活被折磨死的校长身上拔出来的,当时,沾满了鲜血,柳娟碰都不敢碰,但于菱却把刀擦拭干净,塞在她手里:“不要怕,这是一把杀你爸爸的刀,带着它,有朝一日,也要把这把刀,插进那些凶手的心口,给你爸报仇!”也许正因为这,她才信赖后来参军走的小伙子吧?
  她沉着地问:“你打算干什么吧?”
  “谈谈,如果你不讨厌的话——”高歌龇着牙说。
  “请便吧!”
  “那你先坐下,可以吗?”
  柳娟摸摸腰间那把匕首,坐了下来,立刻脑海里闪现出她所看过的外国影片,在这样情况下,一个单身女人对付一个心怀歹意的坏蛋,该采取什么样的自卫手段?影片是生活的教科书,真是一点不假,要是迷恋语言威力的国产艺术家们,准会给落到这个境地里的女主人公,拍上一千米的演讲镜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柳娟决定给他一刀,如果他敢动手动脚的话,对待这种人(姑且不考虑他是一种地震前的异常反应)最好的办法,就是以牙还牙,不必浪费那一千米胶片。

  “也许你觉得我非常卑鄙,无耻,你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好了,可是我们都生活在现实社会里,不可能不面对现实。我很难理解你干嘛偏要等待一个囚犯,一个充军发配的人?”
  柳娟不做声,心里盘算着,开窗跳楼不是办法,万一摔断腿,就甭想上舞台了,要大喊大叫,肯定在他的势力范围里,不会有人来救她的。
  “所以,我想,在为时未晚之前,咱们恢复旧日的友谊,或许对于菱能有点好处,根据我目前一点微不足道的地位和权力,也说不定可以小助他一臂之力,尽管我和他爸爸是死对头,但于菱,你,我,还是有点旧交的。”
  她根本不认真地听,坐在那里,望着已经锁上的门,琢磨着:即使逃出去,深更半夜,人地生疏,不摸方向,不知远近,说不定还会碰上别的坏人。如果和他磨到天亮的话,现在才十一点多,时间还长着咧!
  “说心里话,我一直爱你,柳娟,我不想隐瞒,有过几个女朋友,处在我目前的地位上,不用张嘴,自会有人巴结上来的,但我不需要那样不平等的爱情,太没意思,因此——”
  柳娟想,还是尽可能地把事态缓和一点,得想法搞个退兵之计。便问:“你是打算强迫我答应你的要求呢?还是允许给人一个考虑的时间?”
  “当然,我不希望采取强迫手段。”
  “那好,请你派车送我回去,行吗?”
  啊?好容易捉到笼子里来的鸟儿,岂有放出去,让其飞往海角天涯的道理!高歌对她说:“就在这里住下吧!”
  “那么,你请出去,我要休息了。”她站起来,向高歌指着那扇锁上的门。
  但是,他不动弹,也拒绝回答,而是眼珠滴溜溜地转着,一种跃跃欲试的心情,一种压制不住的冲动,使得他像偷嘴的猫一样,正伺机扑过来。她确实比在学校宣传队时漂亮多了,魅人多了,那舞台上水乡姑娘的倩影,又在脑海里浮现,他控制不住自己了。那个卷毛青鬃马,那些穿《出水芙蓉》式游泳衣的女人,只不过是追逐浮华,好慕虚荣的货色。现在,在他眼里,一钱不值。无法消停下来的颠倒状态,那种临震前动物性的本能反应,又使得他在人与兽之间徘徊摇摆。希望凭借真正的爱情,来拯救自己灵魂的愿望,和迫不及待地破坏一切、毁灭一切的暴徒心理,在激烈斗争着。幻想用那纯净的灵魂来洗涤自己的罪恶,可又如堕苦海无法自拔的恐惧,在相互矛盾着。总之,那种末日来临感在侵扰着他,苦日无多的思想使他不得安宁。
  “请离开这里!”
  “不。”动物的吞噬本能战胜了他灵魂里最后一点良知(如果他还算得上是个人的话),现在,兽性占了上风。
  “你——”
  他迟疑一会儿,终于站起来,向她靠近,那脸上狰狞的情欲,和他以往指挥厮杀械斗时同样,一根根肉丝都横了起来:“听着,柳娟,我并不是吓唬你,于菱的生死,就在你的一念之间,答应我,还是拒绝我,听你的一句话!”
  “无耻——”
  “哈哈,正经和贞洁又值多少钱?柳娟,你别躲着我,你躲不开的,从你最初背叛我,去爱我对头的儿子,打那一天起,我就不打算饶了你,咱们还是好结好了,因为我需要你,而且此时此刻就需要你——”
  他步步进逼过来,恨不能一手攫住,搂在怀里,但柳娟绕着钢丝床,躲闪着他。这更使得他心急难忍,猛地从床上蹦跳过去,差一点抓住了她。
  “来人哪!”
  “你叫吧,这儿是我的天下。”他冲了过去,正把柳娟逼到大衣柜的一角上的时候,眼看就要得手,房间门啪地被人拧开了,进屋的是他的情妇兼“情报部长”——早先,由于她的一记耳光的汗马功劳,当过一阵子动态组长,现在这个职称是非官方的了。
  “妈的,钥匙在她手里。”高歌回过身去,只见她脸上交织着嫉妒和凶残的神色,像恶狗一样冲过来,骂着:“好一个不要脸的臭x!”两眼血红血红地缠住了柳娟。
  一见这种泼妇式的来势,知道是个不可理喻的东西,柳娟便闪了一下。但是这个满头卷毛的大块头女人,手挺长,一把扯住她的衬衫,只听嘶的一声,拽破了袖山的衣缝,露出了肩膀。于是柳娟狠狠地给了那婆娘一脚,到底是受过芭蕾训练的舞蹈演员,那一个大弹跳的踢腿动作,至少要够对方疼半个月的。就是她本人,也拐着走了好几天,幸亏地震后一切演出活动停止,算是把她饶了。
  “情报部长”真像马一样尥开蹶子了,并且迁怒到高歌身上,一连串肮脏的话,连珠炮似的喷射出来。许多不该让外人听到的,属于他们之间的地下活动,或者秘密勾当,都毫无遮拦地从那充满色欲的厚嘴唇里倒出来。
  现在他想起王纬宇的话,是多么千真万确了:“高歌,高歌,你早晚要被女人搞昏头的。”果然,卷毛青鬃马望着柳娟,又望着自己在大橱穿衣镜里映照出的那副尊容,一种自惭形秽的心理,更促使她肆无忌惮地发泄着疯狂的仇恨和怒火。哦,连高歌都吓得心惊肉跳,眼看要出人命案,只得赶紧推着她,离开了这座房间。
  屋里只剩下柳娟一个人,她赶紧拨电话,谁知早有预谋,把电话线掐了;跑去拉门,门也给反锁上了。怎么办?她把钢丝床推过去,挡住了房门,所有能够搬得动的家具,都当做障碍物筑垒据守了。
  那天夜里实在闷热异常,她忙了一阵,汗流浃背,累得一点劲都没有了。看看表,两点多快三点了,只要再熬几个钟头,天一亮,工人上下班,就可以大喊大叫求救了。
  在另外一个房间里,高歌正在安抚着那个歇斯底里大发作的女人。闷死人的燠热,和狂暴的跳嚷叫喊,使得她扒掉了衣裙,满头卷毛,赤身露体地冲到卫生间里,打开莲蓬头任水冲淋着,尽管这样,也压不住那股怒火,死命地嚎叫着、咆哮着,和高歌没完没了地闹着。无论他硬的软的,她横直是半点油盐都不进,像个浪里白条似的,一会儿寻死,一会儿上吊,一会掐住自己的脖子,非要憋死过去不可。“妈拉巴子,要不是老娘,你们这帮狗杂种能有今天,我不想活啦!……”碰上这样蛮不讲理的撒大泼的疯狂女人,连万能的上帝都得退避三舍,何况王纬宇的明星?
  总算高歌幸运,也不晓得是癫痫病发作,还是神经性痉挛症?或者是大吵大闹过度兴奋而浑身脱了劲?她四脚巴叉地躺在卫生间的瓷砖地上,像一个大字。高歌直以为她休克了,关了莲蓬头的凉水,推推她,也动,喊喊她,也哼,便阖上门,轻手轻脚地离开了她。
  柳娟在屋里歇了一会儿,觉得还不牢固,又费劲地把梳妆台转过来顶住钢丝床,这样,即使他能挤开条门缝,人也休想进屋。但是,未等到她把工事筑成,冷不防身后那扇带穿衣镜的大衣柜门开了,浑身湿漉漉的高歌,凶恶地从里面跳了出来。
  啊!原来那是他们的一条秘密通道。
  他纵过来,像饿狼一样,把她抱住,一面狂吻着她那细巧的脖子,和那被撕破衣服而露出的光滑肩头。但是,他想都不曾想到,这个被他紧搂住像人鱼似的娇俏女性,却以一种难以想象的仇恨,将一把锋利的刀,朝他大腿根扎去。
  “哦——”他叫了一声,松开手,跳了开去。
  柳娟握着那把血淋淋的匕首,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像一座复仇女神。
  他不顾裤裆上的血,再度冲上来,并且掏出了手枪,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大地强烈地滚动起来。整个楼房在震颤着,门窗发出吱吱嘎嘎的可怕声响,吊灯在大幅度地摇摆,家具像被鬼神附了体似的滑动着。他那些惊惶失措的小兄弟们,鬼哭狼嚎地奔跑着,呼叫着,贼窝变成乱糟糟的马蜂窝。高歌现在顾不得她了,这种生死关头,命比色欲要紧,也不知他从哪里来的劲头,拉开了钢丝床,和那些桌椅板凳,破门而出。在那螺旋形的楼梯上,不是一步一级地走,而是连滚带爬一溜烟地滑下楼,蹿了出去。
  柳娟孤零零地站在阒无一人的危楼里,悲愤万状,泪珠像线似的落下来,她想着陷进贼窝里的自己,想着死于非命的父亲,想着沙漠那边的爱人,望着那倒塌的一角洒进来的朦胧夜色,她真想喊:“这是什么世道?好人没有活路,这世界都成了他们坏蛋的天下!一个好端端的国家,被他们糟蹋得像个什么样子啦!这真是天怒人怨,恶贯满盈啦!震吧,老天,震死他们吧!把他们统统都震完蛋了吧……”
  她想到自己向苍天呼吁的情景,伤心地啜泣了。
  书房里的灯亮了,谢若萍披着睡衣站在她面前。自从于菱回家以后,她只要留下不走,就在这张长沙发上睡。
  “你怎么啦?娟娟!”
  “妈——”她哭出声来:“我是清白的,妈妈,我是绝对清白的。”
  “谁怀疑过你吗?”谢若萍挨她坐下,把她的膀子塞回到睡袋里去,抚摩着她的头发:“不要哭啦!好孩子,睡吧,菱菱明天还要上路呢!”
  她仍在不住地抽噎,并且从睡袋里挣出来,一把抱住谢若萍:“妈,你是大夫,你领我去医院检查。妈,我是干干净净的……”谢若萍给她擦去泪痕,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娟娟,我的乖孩子,我们全家都相信你,起心眼里爱你,喜欢你,让他们去闹吧,让他们去折腾吧,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我们已经熬到东方发白了。原来,我也糊涂,甚至还不大愿意让菱菱的爸爸出去工作;现在,我开窍啦,如果我们不和他们较量,他们再爬上来,还会把白天弄成黑夜。十年来,他们糟蹋了国家,糟蹋了人民,尤其罪恶滔天的,是糟蹋了党;党曾经是我们心目中最美好的形象,她代表着我们的理想,愿望,追求,向往,以往艰难困苦的日子里,只要想起她,我们就有力量,可现在让这帮败类抹了黑。娟娟,不瞒你,我都失去过信心,不知道这种属于鬼的黑夜,还有完没完?如今,白天来了,而白天是属于人的。娟娟,你还记得么?你总来接我下夜班,我们一块在黑夜里走着,娘儿俩惦着远在边疆的菱菱,默默地掉着泪,谁也不去伸手擦,怕更引起伤心地走过多么漫长的夜路呵!现在,走到头啦,天已经亮啦,孩子,你还哭什么呢?应该笑,娟娟,应该是好人挺直腰杆笑的时候啦!”
  再没有比在黎明时间,更能体会到夜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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