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 - 第二章 把学习做成轻松的事 1.让孩子识字不难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二章 把学习做成轻松的事
  孩子原本不需要为学习而苦恼,凡是因为学习感到痛苦的孩子,都因为他遇到了不正确的引导。只要观念和方法改一改,孩子的学习就可以变得轻松愉快。
  1.让孩子识字不难
  她在很短的时间里突然认识那么多字,实际上是个非常简单而自然的过程,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必然。这个现象的发生,最终还是得益于教育,是家长有意无意间施行的一种正确教育方法收获的成果。
  圆圆并不是那种两、三岁就能认识几千字的“神童”,我也从没刻意教过她认字,没给她做过一张识字卡。但就在她过完六周岁生日,离上小学还有半年多的时间里,她给了我们一个惊喜——突然间认识了那么多字!
  她不再缠磨着要我给她讲故事,小小的人,居然自己拿本书象模象样地看起来,读得津津有味。我拿一本新来的《米老鼠》杂志让她读给我听,她真的连猜带蒙地读了下来。我真诚地表扬了女儿,夸她读得好。
  第一次体会到识字带来的阅读乐趣,她独自看书的兴趣越来越浓。通过阅读,又认识了不少新字,这样一种良性循环,使圆圆的识字量陡增。以至几个月后,到她上了小学一年级,阅读语文课本对她来说已是小菜一碟。
  记得她第一天做了小学生,从学校背回一书包课本。回到家,把新书一本本掏出来放到餐桌上,满脸兴奋之色。爸爸找来一本旧挂历给她一本本地包书皮,她就坐在爸爸旁边,兴趣盎然地把语文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听着她朗朗的读书声,我很欣慰地知道,小学生要面对的“识字关”,女儿已在不知不觉中轻松迈过。
  圆圆在刚入小学时就能达到一个三年级孩子的识字量及阅读水平,这看起来像个小小的“奇迹”,让老师感叹,也让我惊喜0但我心里非常清楚,圆圆是个极为平常的孩子,她在很短的时间里突然认识那么多字,实际上是个非常简单而自然的过程,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必然。这个现象的发生,最终还是得益于教育,是家长有意无意间施行的一种正确教育方法收获的成果。①
  我想在这里把我的做法谈一谈,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像圆圆一样,轻松识字,早识字。这不仅对于学前或小学识字阶段的孩子有意义,也可能对他一生的学习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的做法谈起来实际上非常简单,就是从我第一次拿起一本书给她讲故事时,就不“讲”,而是“读”。即不把故事内容转化成口语或“儿语”,完全按书上文字,一字字给她读。
  我想,对于白纸一样纯洁的孩子来说,任何词汇于他都是全新的。我们认为“通俗”的或“不通俗”的,于他来说其实都一样。“大灰狼悠闲地散步”和“大灰狼慢慢地走路”,在刚学说话的孩子听来,并不觉得理解哪个更难。我们最初灌输给他什么,他就接受了什么。有的家长给孩子讲故事时,怕孩子听不懂,把书面语转化成通俗的口语,这其实没必要。正如一个从小讲汉语的人面对英语时会有为难,而一个从小听英语的孩子却从不觉得听英语是件困难的事一样。所以千万不要担心,孩子天性中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好奇,给他“读”或给他“讲”,对他来说同样有吸引力。

  我给圆圆讲故事始于她一周岁前,不知最初给圆圆读书时她听懂没有,但我每次给她读书时,她都听都得如醉如痴,明亮的双眸里充满愉悦的光泽。我给她买的书被我们一遍遍地读着,每次我都一字字指着读,到圆圆开始说话,就跟着咿咿呀呀地鹦鹉学舌,越来越能把妈妈给讲的故事一句句地背出来,还经常自己装模作样地读书。
  清楚地记得在圆圆一岁八个月时,爸爸的同事来串门,圆圆站在叔叔身边给自己讲故事,很投入地读着《丑小鸭》。她用小手指着书上的字,一字字读道:“小鸭孤零零的,无精打采地走到河边……”她一页页地翻着,“读”得基本上一字不差。叔叔见状大为惊奇,以为她识字。我笑说,哪里,她把我给她读的内容都背会了。她当时肯定没有文字的概念,估计她当时并不知道嘴里的念念有词和手指所指有什么关系,只是在机械地模仿妈妈讲故事时的声音和动作。
  就这样,我一直以“读”的方式给圆圆讲故事,并注意声情并茂。随着她慢慢长大,我发现以“读”代“讲”丝毫不影响她的理解,还丰富了她的语言词汇。她在说话间总是能找到恰当的词语来表达,很少有小孩子那种想要表达却不知如何说,或者词不达意的困难。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她开始认识一些字了,这使我确信了“读书”的好处。于是又进一步,从由我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改成由她指着我来读。她指到哪,我读到哪。逐渐地,圆圆理解了文字的作用,把故事与文字联系到了一起。文字在她的眼睛里一点也不空洞枯燥,文字是有内容的,文字就是故事,是有趣而生动的。
  同时,当我们带她到公共场所时,总是不失时机地指给她一些文字看,比如在火车站我给她读“禁止吸烟”,告诉她这里人很多,空气不好,这个牌子告诉大家不要在这里吸烟;逛动物园时一起读指示路牌,然后我们就找到了想要看的动物;进了百货商场,先一起看购物导示牌,顺利地直奔我们要去的楼层。
  天长日久,圆圆养成一种习惯,看到字就想读出来。每次我带她乘公共汽车时,她都会一路不停地读着马路两旁看到的店铺名和广告牌,不认识的字就问我,我也总是兴致勃勃地和她一起读那些招牌,读到一些有趣的店名,我们还会一起谈论一下。
  没统计过圆圆在什么时候认识了多少字,凭印象,她在五岁以前认识的字都是零零散散的,不会自己看书,总是由我来给她讲。五岁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也许是某个偶然因素促成,比如说她要妈妈给讲故事,而妈妈说没时间,你先自己看吧,于是她开始自己看书了。对书中内容的强烈好奇,使她顾不上文字的生疏,囫囵吞枣看个大概,好奇心得到了满足。我及时夸奖她识了那么多字,会自己看书,再把她不认识的字给她读一读,这个故事就被她吸收了——她从完全个人的阅读中获得了极大的乐趣,自此有点一发不可收的势头,书越读越多,字也越认越多。

  圆圆到小学二年级后,阅读能力就相当于中学生的水平。当班里绝大多数同学还在把主要精力用于学习生字的时候,她已开始一本接一本地读长篇小说了。当然她也常常读错别字,以至于我们戏称她为“白字大王”。我提醒她遇到不认识的字就问爸爸妈妈,她因为急于读故事,不影响理解的字一般都不问我们,我们也不在意,随她的便。事实上,读得多了,许多“白字”自然就解决了。
  到圆圆十周岁小学毕业时,她已读完了金庸全部的武侠小说,十四部共约三、四十本;郑渊洁系列童话故事数本;此外还有外国名著如《简爱》、《鲁滨逊漂流记》及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等,其它零散的儿童文学书籍以及各类报刊杂志则不计其数。
  由于圆圆读的书多,理解力好,所以其它各门功课也都很优秀,学习上始终很轻松。她读完小学二年级,直接读小学四年级,仍然是班里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之一。她在班里岁数最小,但她做事的成熟度及认识问题的水平,却仿佛比实际年龄大几岁。
  圆圆上小学四年级时,我给她买了一本繁体字竖排的儿童版《中国通史》,十六开本,约一寸厚。我们经常抽时间一起读,因为繁体字她不认识,开始时还是我一字字指着给她读。这本书读到有一半时,繁体字于她基本上就不再是问题,后半部分她就自己读了。她现在看一些港台及海外出版的汉语资料,觉得很方便。
  在2008年招开的全国人大代表会议上,有一位代表提议应该让小学生学习繁体字,多家媒体对这一提议进行了报道。这位代表的想法很好,但我忧虑的是,如果这一想法被贯彻到学校教学中,让孩子们用现行的常规识字方法学繁体字,小学生真的要被累死了。
  现在小学生学业负担重,除了由太多“课外班”带来,更主要地,是不正确的教学方法所带来的。孩子们学生字的途径基本上限于课文,每个生字动辄写十遍二十遍,孤立地去认去写,这使孩子们付出了非常艰辛的劳动,却得到很少的成就。写简化字尚且把孩子们愁得要命,写繁体字……孩子们要知道了,肯定反对这个提议。
  繁体字不是不可以学,最重要的是怎样轻松地学。
  在对圆圆的教育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把学习生字融汇在日常生活中,建立在大量的阅读基本上,是非常有效的教育方法。不仅孩子学起来轻松,大人实际上也轻松,事半功倍。
  每当我看到有的家长洋洋得意地宣称他尚处于学龄前的孩子认了多少字或多少英语单词,而他的方法是就制作一大堆卡片或把英语单词贴得满家,我总是有些担心,这样行吗?

  现在还有许多“早教机构”,他们所谓的“早教”其实就是让孩子认识一些字或字母和单词。学习的过程可能弄些花样,有的是扮演“字母角色”,有的是一起大声喊出某个音节,实质也是孤立地学字词。我怀疑,这样的课程,对孩子们有意义吗?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奥苏贝尔(D.P.Ausubel)在教育心理学中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提出“有意义学习”,这是一个和“机械学习”相对立的概念。他的重要论断是有意义学习才是有价值的。依据他的理论,无意义音节和配对形容词只能机械学习,因为这样的材料不可能与人的认知结构中的任何已有观念建立实质性联系,这样的学习完全是机械学习。所以是低效学习。①
  前几天又从报纸上看到一个消息,说一个四岁的孩子能认得二千汉字。原来是他的爷爷把字词贴了满家,每天让孩子认。学外语的人都知道,如果孤立地背单词,忘得很快,但如果把单词放到语境中学习,效果就非常好。所以孩子如果认了好多字,却不会专注地读一本书的话,那是很不妙的一件事。把识字和阅读割开了,可能早早地破坏孩子识字的兴趣和自信心。
  学习中如果再加上炫耀,那是最坏的,恐怕只是在制造一个漂亮的肥皂泡吧。
  卢梭说:“人们在煞费苦心地寻找教读书写字的最好办法,有些人发明了单字拼读卡和字卡,有些人把一个孩子的房间变成了印刷厂。真是可怜!”②
  和谐合理的方法往往是美的,也是有效的;坏方法则把原本简单的事变得复杂、低效;我们在儿童教育中,要特别注意寻找好方法,不要想当然地用坏方法去教孩子。
  特别提示
  ●从我第一次拿起一本书给她讲故事时,就不“讲”,而是“读”。即不把故事内容转化成口语或“儿语”,完全按书上文字,一字字给她读。
  ●逐渐地,由开始的妈妈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改成由孩子指着,妈妈来读。孩子指到哪,妈妈读到哪。这样慢慢地使孩子理解了文字的作用,把故事与文字联系到了一起。
  ●当我们带她到公共场所时,总是不失时机地指给她一些文字看,比如在火车站我给她读“禁止吸烟”,告诉她这里人很多,空气不好,这个牌子告诉大家不要在这里吸烟。
  ●读得多了,许多“白字”自然就解决了。
  ●把学习生字融汇在日常生活中,建立在大量的阅读基本上,是非常有效的教育方法。不仅孩子学起来轻松,大人实际上也轻松,事半功倍。
  ●孩子如果认了好多字,却不会专注地读一本书的话,那是很不妙的一件事。把识字和阅读割开了,可能早早地破坏孩子识字的兴趣和自信心。
  注释:
  ①(德)耶尔格·布勒希,《疾病发明者》,张志成译,南海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88~91页。
  ②(德)耶尔格·布勒希,《疾病发明者》,张志成译,南海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94~95页。
或许您还会喜欢:
每一种性格都能成功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代序:为什么我们勤奋工作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优点和缺点.一味去弥补性格缺点的人.只能将自己变得平凡;而发挥性格优点的人.却可以使自己出类拔萃——罗杰·安德生代序:为什么我们勤奋工作仍不能成功?你知道吗?世界上几乎有近一半的人正在从事着与自己性格格格不入的工作。尽管他们勘勤恳恳、任劳任怨,尽管他们不畏艰险、百折不挠。 [点击阅读]
氏族之王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当古尔丹召唤他们的时候,他们到来了,那些心甘情愿,甚至饥渴地将灵魂出卖给黑暗的人。他们曾经跟古尔丹一样,是有着坚定意志的生命。他们曾经研究自然世界和兽人在其中的归宿;曾向深林和平原上的野兽,天空中的鸟儿,海洋和河流中的鱼儿学习。他们曾经是这个循环的一部分,不多,也不少。这一切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些过去的萨满,现在的术士们,曾极为短暂地品尝过力量,并发现那像舌头品尝到了一大滴蜜糖一样甘美无比。 [点击阅读]
淡定的人生不寂寞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对爱情的淡定。“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收藏起点点滴滴的心事,留到以后和你慢慢聊。”这是对婚姻的淡定。“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 [点击阅读]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爱丽丝靠着姐姐坐在河岸边很久了,由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她开始感到厌倦,她一次又—次地瞧瞧姐姐正在读的那本书,可是书里没有图画,也没有对话,爱丽丝想:“要是一本书里没有图画和对话,那还有什么意思呢?”天热得她非常困,甚至迷糊了,但是爱丽丝还是认真地盘算着,做一只雏菊花环的乐趣,能不能抵得上摘雏菊的麻烦呢?就在这时,突然一只粉红眼睛的白兔,贴着她身边跑过去了。 [点击阅读]
靠自己去成功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2
摘要:六月二十五号,吃完中饭,我照例躺在沙发上看报,一边用眼角余光注意大门,好迎接放学回家的女儿。但是突然心头一震,今天不用等女儿了,因为前天我已经把她送进离家三百多哩的集中营。那不是真的集中营,而是有六十年历史的“草山(Meadowmount)音乐夏令营”。每年暑假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年轻人,在那儿接受魔鬼训练;世界顶尖大师伊萨帕曼(ItzhalPerlman)、马友友和林昭亮、简明彦都是那里出来的。 [点击阅读]
鲁宾逊漂流记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点击阅读]
黑暗之门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你扔啊!”“闭嘴!”“去你丫的,我说你倒是扔呀!”“得,扔就扔!”格莱塔尔低吼一声,身体前倾,肩膀上那强而有力的肌肉不停的颤动着。他的右臂前后摆动着,拳头形成了一条模糊的弧线。他的右拳舒展开来,小片的骨块从指缝之间落下,掉落在地面上,传来一阵阵格格声响。布洛多戈大笑一声,双唇向上扬起,从那狞笑中可以看到他那对尖牙。“哈哈,才一块!”“妈的。”格莱塔尔愤怒的坐回到他身边的石块上。 [点击阅读]
不碎之灵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2
摘要:诸色众相,所存者灵。在他的脑海之中,这句平淡的话语竟然逐渐地演化成一道永久回荡着的箴言,守护起他新近所感知到的一切。更为重要的是,这句箴言已经使他经历了一次对世间真谛的顿悟,并成为钥匙,为他开启一扇通向宇宙知识之海的大门。并且,这顿悟也将他带来了这里。当努波顿缓缓地在赞加沼泽内那片由巨形蘑菇所构成的丛林中穿行时,这句话令他倍感舒适与安宁。 [点击阅读]
再错也要谈恋爱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谈恋爱的对象,最好比你笨——不用太笨,只要笨到会真心相信你那些承诺,爱情就得以成立了。谈恋爱的对象,最好比你聪明——不用太聪明,只要聪明到不去追究你那些承诺,爱情就得以延续了。谈恋爱的对象,最好比你笨——如果你要求的是恋爱的“量”:爱的时间长久些、或者同时爱好几个、之类的。谈恋爱的对象,最好比你聪明——如果你要求的、是恋爱的“质”:要爱得精彩些、要爱得刻骨铭心些、之类的。 [点击阅读]
冬日最灿烂的阳光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好象是为了增加圣诞节前夜的气氛,所以一大早便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这场雪越下越大,傍晚明晓溪和牧野流冰来到东寺家的时候,雪已经厚厚地覆盖了整个大地。明晓溪用手不停搓着冻得绯红的脸蛋,她从小在台湾长大,对这么冷的天气还真有些不适应。不过当她的脚刚踏进东寺家主屋的大门,一股暖洋洋的热流就把她包围了。好,好温暖啊,明晓溪幸福地叹息。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