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鲁宾逊漂流记 - 《鲁宾逊漂流记》作者简介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丹尼尔·笛福(Daniel·Defoe 1660—1731),英国作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小说之父”。其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闻名于世,鲁滨逊也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模范,因此他被视作英国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在英国18世纪四大著名小说家中,丹尼尔·笛福是第一个,他所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在当时有很大影响,至今是雅俗共赏的名著。 丹尼尔·笛福生于1660年。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以暴力取得政权,但是在笛福出生那年,代表封建反动势力的斯图亚特王室又在英国复辟,笛福出生于一个小油烛商人的家庭,属于中下层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反对斯图亚特王室的封建统治。笛福28岁那年,即1688年,资产阶级又赶走了斯图亚特王室,重新掌了权,他一面经商,一面从事政治活动,写下不少小册子。因为有的书和演说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不合理现象,曾先后三、四次被关进监狱。59岁时,写成了《鲁滨孙漂流记》。这部小说是以一件真事为素材写成的。200多年前,有一个苏格人塞尔柯克在一艘英国海船上当水手。1704年9月的一天,塞尔柯克因为和船长发生冲突,被遗弃古拉丁美洲的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塞尔柯克心情很坏,但后来慢慢地习惯了。他捕山羊做食物,用木头和羊皮盖了两间小房子,拿钉子做针,把破袜子拆开来做线,用来缝东西。他在荒岛上生活两年四个月,1709年2月12日,一位英国航海家把他救离了海岛,塞尔柯克回到苏格兰后,经常在酒店里向人们讲述他不平凡的经历。后来,笛福就根据这个故事写成了此书。继《鲁滨孙漂流记》后,又写了许多小说,比较有名的有:《辛格顿船长》、《杰克上校》、《罗克查娜》、《伦敦大疫记》、《一个骑士的回忆录》等。但他终生没有混入当时有名的文人圈子里。这些文人出身的社会地位比他高。他一生穷困,临死前为了避债不得不离家藏起来。

  1704年他为辉格党魁哈利办《评论》杂志,主要为哈利的英格兰——苏格兰联合政策争取支持。此后11年间他一直往来于英格兰、苏格兰之间,充当哈利及其继任者托利派戈多尔芬的秘密情报员,搜集舆论。在此期间,他又因写文章而短期入狱。但从未终止为辉格党当政者搜集情报,办报,写文章。 笛福在59岁时开始写作小说。 1719年第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发表,大受欢迎,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理想化的资产者的形象,在欧洲小说史上是一项创举。同年又出版了续篇。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他写了4部小说:《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均1722)和《罗克萨娜》(1724)。此外他还写了若干部传记,如《聋哑卜人坎贝尔传》(1720)、《彼得大帝纪》(1723);几部国内外游记,如《新环球游记》(1724)、《罗伯茨船长四次旅行记》(1726)、《不列颠全岛纪游》(1724~1727,3卷,导游性*质)。他还有几部关于经商的书,如《经商全书》(1726)、《英国商业方略》(1728)和《使伦敦成为世界最繁荣都市之道》(1728)。他的《英国绅士全书》则在他死后于1890年刊印。他的小说以《鲁宾孙漂流记》流传最广,被认为是他的代表作。

  据说笛福曾与26家杂志有联系,有人称他为“现代新闻报道之父”。他的作品,包括大量政论册子,共达250种,无一不是投合资产阶级发展的需要,写城市中产阶级感兴趣和关心的问题。如《维尔夫人显灵纪实》(1706)对一个流行的鬼故事作了逼真的报道;《瘟疫年纪事》(1722)写1665年伦敦大瘟疫,把这场鼠疫的发生、传播,它引起的恐怖和人心惶惶,以及死亡数字、逃疫的景况写得如身临其境。当时法国马赛鼠疫流行,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笛福的作品满足了市民对鼠疫的好奇心。
  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的代表作。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受到这一事件的启发,写成此书。鲁滨孙不听父亲劝戒,出海经商贩卖黑奴,在海上遇难,流落荒岛28年,在岛上与自然斗争,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回到英国,又去巴西经营种植园致富。此外还有续集。第二部写他旧地重游,以岛的主人自居,开化岛上居民,又视察巴西种植园,接着到世界各地冒险,包括中国和西伯利亚。第三部则是一部道德说教的作品。

  《辛格尔顿船长》写主人公幼年被绑架,当了海盗,在非洲和东方冒险致富的故事。《摩尔•弗兰德斯》有人认为是笛福最好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女贼的女儿,出生在监狱,被一个好心肠的市长收养。她靠勾引男子、多次结婚和偷窃为生,被判刑发配到美洲弗吉尼亚,与一前夫经营种植园终其一生。《杰克上校》写得最差,主人公幼年就沦为小偷,当过兵,被贩卖到弗吉尼亚,最后成为种植园主,回到英国。《罗克萨娜》的主人公是法国新教徒的女儿,流落在英国,嫁给了伦敦一个酒商,被遗弃,在英、法、荷等地沦为妓女,又嫁给一个荷兰商人,商人负债入狱,她也在悔恨中死去。 笛福的小说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往往写一个出身低微的人,靠机智和个人奋斗致富,获得成功。社会不容许这种人出头,他或她只好不择手段,干一系列欺骗、盗窃以至出卖肉体的勾当。作者出于清教徒道德观,总是使他笔下的主人公表示悔恨,立誓不干坏事,但环境又一再迫使主人公违背誓言。
  笛福对他所描写的人物理解较深,他善于写个人在不利的环境中克服困难。他的主人公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情节结构不落斧凿痕迹。他尤其擅长描写环境,细节逼真,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身临其境,不由得不信服。他的语言自然,不引经据典;故事都是由主人公自述,使读者感到亲切。
或许您还会喜欢:
黑暗精灵三部曲之一:故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为诗人所赞颂的神秘星光从未照耀这块土地,放射出温暖生命力的阳光也不得其门而入。此处就是幽暗地域,被遗忘的国度喧扰地表下的秘密世界。这里的天空是无血无泪的坚硬岩石,在意外闯入此处的愚蠢地表居民的火把照耀下,四周的石壁灰色单调,泛着死亡的气息。这里不是他们的世界,这里不属于光明的势力范围。不请自来的访客多半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阳光。极少数能够逃离此处,回到地表的人都有了重大的转变。 [点击阅读]
黑暗精灵三部曲之三:旅居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黑暗精灵坐在山腰上,殷切地望着从东方平面上升起的红色线条。这可能是他所见过的第一百次黎明,而他也知道,那灼热的光线将会刺痛自己淡紫色的眼睛,这双在过去四十几年来,只见过幽暗地域下黑暗的眸子。当炙热的太阳上缘自水平线升起时,黑暗精灵并未转身离开。他像涤罪般地接受那道光线,这是必经的痛苦——为了他所选择的道路,为了成为地表居民的一份子。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