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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个书评引起一些争论,欢迎跟帖批评,让围观者有更多的阅读视角,抱歉由于时间关系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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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8岁的少年,“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心想航海探险。爸爸说:你知道吗?其实最幸福的生活就是中不溜秋的生活,底层日子苦,上层压力大,中不溜秋最幸福最安全,这个道理,你以后会明白的。少年不听,非要出海,一场航海事故之后,一个人漂到了一座孤岛,一搁浅就是28年。
《鲁宾逊漂流记》是我记忆中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小时候看得那叫一个入迷:一个人!孤岛!历险记!那天和一个朋友无意间聊起这本小说,突然想,咦,为什么不再读一遍呢?时过境迁,也许能读出一点新意?
果然,现在再读,觉得这岂止是一个历险故事,同时还是一本17世纪的政治经济学笔记。鲁宾逊出事那次出海是1659年,他离开那个加勒比海孤岛的时间是1687年,恰好是大英帝国开始冉冉升起,但还没有完全从西班牙、荷兰、法国等角逐者中脱颖而出的时期。
英国是如何从众殖民主义国家中脱颖而出一枝独秀的?这是另一本书《帝国》(Naill Ferguson)试图回答的问题。“说到底,那只是西北欧的一个偏僻小岛而已。”他的分析:英国人是比西班牙人更好的海盗;通过光荣革命搞定了荷兰—— 荷兰威廉亲王和英国女王玛丽1689年共同执掌英国,在他看来是一场英国和荷兰的资产重组;通过7年战争挤掉了法国——为什么能打败法国呢?因为英国比法国更早使用了现代金融制度,借钱打仗,打出了一片新天地。
这些都只是宏观分析,那么鲁宾逊,在荒岛上拓荒、种地、驯化野生动物、自制生产工具的鲁宾逊,与这一切有什么关系呢?
马克斯·韦伯比Naill Ferguson更直接地思考了这个问题。《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本质上是为已经被马克思搞得臭大街的“资本主义”四个字正名。在他看来,早期资本主义精神的动力不是——至少不仅仅是——贪婪、欺诈、剥削,而是吃苦耐劳、锐意进取、勤奋克己的精神,而这些品质,在韦伯看来,根植于新教伦理。
鲁宾逊就不断让我想起韦伯笔下的那个“资本主义新人”。在当代政治正确的话语体系中,殖民主义者的形象往往邪恶无比,早期殖民者开拓性*的一面却往往被人忘记,但在17、18世纪,交通通讯、医疗、生产手段极不发达的情况下,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背井离乡地去荒蛮落后的加拿大、加勒比海、非洲谋生的,往往是一批最勤劳勇敢的人。鲁宾逊则是这批人中的典型,他刚流落到孤岛时一穷二白,随时可能饿死或病死,28年后,愣是靠着自己的双手,他盖了两座 “房子”、造了两条船、圈养了一批山羊、种植了玉米地、还拥有了自己的葡萄园,其间的艰辛苦难可想而知。如果说一开始读者对鲁宾逊的厄运不免同情,到书的后半部,同情已慢慢变成敬意——确切地说,不仅仅是对他个人的敬意,而且是对人类这个物种的敬意。
有意思的是,鲁宾逊的“心路历程”也与韦伯笔下的资本主义新人契合。 在流落孤岛之前,他精神上是个浪荡子,但在一场几乎让他送命的高烧之中,他突然看到了上帝:“上帝为什么要拯救我呢?我何以回报他的用意?”在孤岛上待得越久,他的信仰就越虔诚,到最后信仰成了他生存的最强大动力。就这样,遭遇变成了召唤,被遗弃变成了被拯救,上帝给他关上一扇门,但也打开另一扇门。28 年里,他在孤岛上创造的不仅是房子农田畜牧,而且是一座朝圣的庙宇。
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精神之所以在新教国家兴起,而不是传统的天主教国家或者东方国家,本质上因为新教伦理最早实现了“义与利”在话语体系上的统一:“传统主义”耻于言利,而只谋求暴利者热爱的是财富而不是创造本身,是新教伦理将勤勉奋进和创造财富结合到了一起,让“克己复利”成为通向天堂的一条道路。鲁宾逊在孤岛上待到第23年时,仍然没有任何可能离开的迹象,但那时他已经“完全不介意在岛上度过余生”,因为那时候他已经凭辛勤劳作开拓了一个荒岛,他觉得自己没有辜负上帝的美意,可以吹着口哨悠哉游哉地去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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