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马丁伊登 - 第三十七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马丁次日早上所干的第一件事和布里森登的劝告和命令恰好相反。他把《太阳的耻辱》装进信封,寄给了《卫城》杂志。他相信他能找到杂志发表。他觉得作品一经杂志赏识,就会给书籍出版社以良好的印象。他也把《蜉蝣》封好寄给了一家杂志。他不顾市里森登对杂志的成见(他认为那显然是一种偏执),认为那首伟大的诗歌是能够在杂志上发表的。他并不打算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时候就发表,他的计划是先让一家高级杂志接受,然后以此和布里森登讨价还价,取得他的同意。
  那天早上马丁开始了另一篇小说,那小说他几个礼拜以前就已有了轮廓,一直在他心里骚动,令他不安,要求他完成。显然它肯定会是一篇响当当的航海小说,一个二十世纪的浪漫的冒险故事,描写着真实世界卫真实条件下的真实人物。但是在故事的跌宕起伏之;司还有着另外的东西,那东西肤浅的读者虽然觉察不到,却也不会因任何形式而减少了兴趣和喜爱。迫使马丁写作的正是那东西,而不是故事本身。就这个意义而言,给他提供情节的一向是那伟大的普遍的主题。在他发现了这样的主题之后他便冥思苦想,寻求那独恃的人物和独特的环境,用以表达那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的时间和地点。他决心把小说命名为《过期》,他相信它会在六万字以上——这在他那旺盛的创作精力面前简直是举手之劳。在这第一天里他为自己写作得得心应手感到高兴。他不必再担心他的锋芒与棱角会冒出来破坏了作品。漫长的几个月的紧张的实践和研究已经取得了回报。他现在可以满有把握地从大处着眼安排自己的主要精力了。他一小时一小时地写下去,对生命和生命中的事物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规律性和确切性。《过期》所描写的故事对于它特有的角色和事件而言将会真实可信,但他也有信心它能描述出对于一切时代、一切海洋和一切生活都真实的、举足轻重的伟大的东西——这得感谢赫伯特·斯宾塞,他想,身子往后靠了一靠。是的,应该感谢赫伯特·斯宾塞,是他把进化论这把万能钥匙放到了他手里的。
  他意识到他在写着伟大的作品。“准会成功!准会成功!”是反复震响在他头脑里的调子。当然会成功的。他终于要写出各家杂志争着想要的作品了。那故事在他面前像闪电一样完完整整地显露了出来。他暂时把它放下,在他的笔记本里写下了一段。那一段是《过期》的收尾。那整个的作品的构思在他脑子里已经非常完整,他可以在写到结尾之前几个星期就写下它的结尾。他把这还没有写出的故事跟别的海洋作家的故事一比较,便觉得它比它们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只有一个人能赶得上,”他喃喃地说,“那就是康拉德①。我这部作品甚至能叫康拉德吃一惊,来和我握手,说:‘写得好,马丁,我的孩子。’”——
  ①康拉德(JosephConrad,1857-1924),英国小说家,生在乌克兰,父母是波兰人。曾做过水手,作品以描写海洋著称。
  他苦苦地写了一天,写到最后忽然想起还要去莫尔斯家参加晚宴。谢谢布里森登,他的黑礼服已经从当铺赎了出来,他又有资格参加晚会了。进城后他花了一点时间到图书馆找撒里比的书。他找出了《生命周期》,在车上读起了诺尔屯提到的那篇批评斯宾塞的文章。读时不禁生起气来。他的脸红了,牙关咬紧了,拳头不知不觉攥了起来,放开,又攥了起来,仿佛在攥着什么可恶的东西,想把它捏死。他下了车便像个暴怒的人一样在路边大踏步走着,直到狠狠按响了莫尔斯家的门铃,才猛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心惰,觉得好笑,然后才心平气和地进了门。但是他一进门,一种严重的阴暗情绪却突然笼罩了他,那天他整天都乘着灵感的翅膀在九天上翱翔,现在却又落到了尘世。“布尔乔亚”,“市侩窝子”——布里森登的用语在他心里一再出现。但那又怎么样?他愤怒地问,他要娶的是露丝,不是她家里的人。
  他仿佛觉得露丝是从来没有过地美丽、超脱、空灵,却又健康,面颊嫣红。那双眼睛一再地引得他注视——而让他第一次读到了永恒的正是那双眼睛。最近他已忘掉了永恒,他读的科学著作使他离开了永恒。但是在这儿,在露丝的眼睛里,他又读到了一种凌驾于一切言语论证之上的无言的理论。他看见一切的辩论都在她那双眼睛面前落荒而逃,因为在那儿他看见了爱情。他自己眼里也满溢着爱情,而爱情是不容反驳的,那是他激情的信念。

  在进去用餐前和露丝一起度过的半小时使他感到了极端的幸福,对生活的极端满足。但是一上桌子,一天的辛苦所造成的无可奈何的反应和疲劳却抓住了他。他意识到自己目光倦怠,心惰烦躁。他回忆起自己当初就是在这张桌子旁第一次跟高雅人一起用餐的。那时地以为那就是高雅的文明气氛,可现在他却对它嗤之以鼻,只觉得厌恶了,他又瞥见了自己当时那可怜的形象:一个意识到自己钓的粗野的粗汉,怀着痛苦的恐惧,浑身毛孔都冒着汗。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他曾叫餐具的繁文褥节弄得不知所措,受着个妖魔一样的传者的折磨,竭尽全力想攀上这叫人头晕的社会高层,到最后却决定坦然地表现自己,决不不懂装懂,决不冒充风雅。
  他瞥了一眼露丝,想求得镇静,像个突然害怕船只沉没而心慌意乱急于找救生衣的乘客。行了,他已经大有收获了——他得到了爱情和露丝。别的一切都没有经受住书本的考验,但露丝和爱情却经受住了。对两者他还找到了生物学上的认可。爱情是生命的最崇高的表现;为了爱情的目的,大自然一直在忙着设计他,也忙着设计一切正常的人。为了这项工程大自然已经花去了一百个世纪——是的,花去了十万个世纪一百万个世纪,而他则是大自然的最佳杰作。大自然已把爱情创造成了他生命中最强大的东西,给了他想像力,让爱情的力量十倍地增加;给了他短暂的生命以狂欢、销魂,让他求偶。他的手在桌子下面寻求着身边的露丝的手。一种温暖的压力彼此交流,她匆匆瞥了他一眼,眼神里露出了光彩和陶醉。他也一样,一阵欢乐透过全身,露出同样的神情。他还不知道露丝的陶醉里有多少正是来自他那陶醉的眼神。
  他的桌于斜对面坐着当地高级法院的法官布朗特。马j和他见过几次面,却不喜欢他。布朗特法官正在跟露丝的父亲议论工会政治、当地形势和社会主义。莫尔斯先生正想就社会主义的问题嘲弄马丁一番。布朗特法官终于带着父亲式的慈爱怜悯地望着桌子对面的马丁。马丁心中暗暗好笑。
  “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会抛弃它的,年轻人,”他安慰地说,“对于这一类幼稚的毛病,时间是最好的药物,”他掉头对莫尔斯先生说,“我相信对这类问题讨论是没有用处的。那只叫病人更加坚持。”
  “不错,”对方郑重地表示同意,“不过随时提醒一下病人他的病情也是好的。”
  马丁高兴地笑了,但有些勉强。那天日子太长,他感到太累,他的反应很痛苦。
  “毫无疑问你们都是杰出的医生,”他说,“但是你们如果愿意听听病人的意见,那就让他来告诉你们吧,你们的处方可是并不高明。事实上两位正害着你们自以为在我身上看见的病。至于我么,我倒是免疫的。你们俩血管里骚动着的半吊子社会主义哲学对我倒是毫无作用。”
  “妙语,妙语,”法官喃喃地说,“绝妙的辩论手法,这叫反客为主。”
  “我可是从你的说法来的,”马丁眼里冒着火,却按捺住自己,“你看,法官,我听过你的竞选演说。你以某种‘憨匿’①过程——附带说一句,‘憨匿’是我喜欢用的一种说法,别人是不大懂的——你以某种憨匿的过程让自己相信你是赞成竞争制度,强者生存的。而同时你却竭尽全力批准各种剥夺强者力量的措施。”——
  ①憨匿:henid的音译,原是奥地利思想家奥托·魏宁格生造的一个词,指感觉的一种朦胧隐蔽的形式,低级动物的感觉便是如此,人类的蒙昧隐约的感觉也属此类。
  “我的年轻人——”
  “记住,我听过你的竞选演说,”马丁警告说,“那是有记录在案的。你对州际贸易、铁路托拉斯、标准石油公司和森林资源所采取的限制立场,你对无数种限制措施所采取的立场都不是别的,而是社会主义的。”

  “你是说你并不赞成限制这些无法无天的权力滥用么?”
  “问题不在这里。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开的处方并不高明。我要告诉你我并不曾受到社会主义细菌的感染,而遭到社会主义细菌的削弱与破坏的正是你们自己。至于我么,我倒是个社会主义的死敌,也是你们那杂交的民主制度的死敌。你那招摇过市的东西不过是在某些词句的外衣掩护下的假社会主义,是经不起字典检验的。
  “我是个反动分子,一个十足的反动分子,你们生活在一种盖着纱幕的社会组织的谎言之中,你们不够敏锐,看不透那纱幕,因此难于理解我的立场。我看你们是自以为相信强者生存、强者统治的理论。差别就在这里。我年轻一点的时候——几个月以前——我也相信过那理论。你看,你和你们的想法也曾经影响过我。但是,生意买卖人最多也不过是些没有魄力的统治者。只会一天到晚在赚钱发财的食槽里哼哼着,拱来拱去。可是,对不起,我已经掉回头去相信了贵族统治。我是这屋里唯一的个人主义者。我对国家无所求,我只对强者怀着希望。我希望那马背上的人能把国家从腐朽无能的统治之下拯救过来。
  “尼采是对的。我不愿花时间来讲尼采是什么人,可他却是对的。世界属于强者,属于高贵的人,属于不在赚钱发财的猪槽里打滚的人。世界属于真正的高贵者,金头发白皮肤的伟大野兽,从不妥协的人,作出决断的人。而他们是会吃掉你们的,你们这些自命为个人主义者、其实是害怕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们。你们这种案顺卑贱的奴隶道德救不了你们。啊,那对你们都太高深,我知道,我不再拿它来麻烦你们了。可是你们要记住一件事,在奥克兰个人主义者还不到半打,可马丁·伊甸却是其中之一。”
  他做出个姿势表示说完了话,然后转向了露丝。
  “我今天有点激动,”他低声说,“我现在想的是爱情,不是说话。”
  莫尔斯先生说话了,他却没有听;——
  “你可没有说服我,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是阴谋家。那是鉴别他们的办法。”
  “我们还是可以把你变成个优秀的共和党人的。”布朗特法官说。
  “马背上的人在那时以前就会到来。”马丁心平气和地回答,又转身和露丝说话去了。
  可是莫尔斯先生仍然不满意。他这未来的女婿又懒惰又不肯正经做工作,他不喜欢。他也瞧不起他的思想,不理解他的天性。于是他把讨论转向了赫伯特·斯宾塞。布朗特法官给了他强有力的支持。马丁一听见提到那位哲学家的名字耳朵就坚了起来。他听着法官一本正经踌躇满志地攻击着斯宾塞,仿佛是在说:“孩子,你听听。”
  “乌鸦嘴。”马丁低声说了一句,又和露丝与亚瑟谈话去了。
  但是那漫长的一天和昨天晚上那些“草芥之民”还在对他起着作用。而且他在车上读到的令他生气的东西还在他心里燃烧。
  “是怎么回事?”露丝见他在压抑自己的怒气感到吃惊,突然问道。
  “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而赫伯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这时布朗特法官正在说着。
  马丁对地转过身去。
  “不值钱的判断,”他冷冷地说,“我第一次听见这话是在市政厅公园。说话的是一个工人,他倒应该更懂事一点。从那以后我曾多次听见过这话,每一回那讨好卖乖劲都叫我作呕。你应该为自己感到丢脸的。从你的嘴里听见那高贵而伟大的人的名字简直就像见到一滴露珠落到了脏水塘里。你可真叫人恶心。”
  这话简直像是个晴天霹雳。布朗特法官瞪大了眼望着他,一脸中了风的样子。满室沉默。莫尔斯先生私心窃喜。他看出他的女儿惶惑了。那正是他希望办到的事——把这个他所不喜欢的入内在的流氓气逗引出来。
  露丝的手在桌下求情似的寻找着马丁的手。但是马丁的血已经涌了上来。身居高位者的智力上的假冒伪善令他怒火中烧。高等法院法官!不过几年以前他还在粪土甲仰望着这些光辉人物,把他们看作神灵呢。

  布朗特法官镇定下来,打算继续说下去,他对马丁装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说话。马丁认为那是因为怕太太小姐们不安的缘故。这叫他更愤怒了。世界上难道就没有诚实么?
  “你不能和我谈斯宾塞,”他叫道,“你对斯宾塞的理解还不如他的英国同胞。不过,我承认,那不是你的错,而只表现了这个时代可鄙的一面——无知。今天黄昏我来这儿时就遇见了一个例子。读到了一篇撒里比论斯宾塞的文章。你应该读一读。那书谁都可以弄到,哪个书店都可以买到,公共图书馆也可以借到。跟撒里比在这个问题上所搜集的材料一比,你对那位高贵的人的毁访就会显得太无知,太贫乏,你应该感到惭愧。那可是创记录地可耻,能叫你的可耻相形见绌。
  “有一个连污染他呼吸过的空气都不配的学究式的哲学家曾说他是‘一知半解者的哲学家’,我觉得斯宾塞的书你就没有读过十页,可也就有好些这样的批评家(他们照说应该比你聪明,可他们读过的斯宾塞比你还少)却公开挑战,要斯宾塞的信徒从他所有的作品里提出一条属于他自己的思想来——从赫伯特·斯宾塞的作品里找他自己的思想!可是整个的科学研究天地和现代思想都打满了斯宾塞天才的烙印;斯宾塞是心理学的鼻祖;斯宾塞掀起了教育学的革命;因此法国农家孩子们今天才得以按照斯宾塞制定的原则接受到读写算的教育。那些人类中渺小的蚊蚋,吞食着从技术上应用他的思想而得来的黄油面包皮,却叮咬着他死后的名声。可他们脑子里那一点点可怜的有价值的东西主要还是靠斯宾塞得来的。毫无疑问,若是没有斯宾塞,他们那点鹦鹉学舌的知识也是没有的。
  “可牛津的费尔班克司校长那样的人——他的地位比你还高,布朗待法官,竟然说后世的人会把斯宾塞抛到一边,把他看作个诗人、梦想家,而不看作思想家。全是一帮胡说八道的牛皮匠!他们之中有人说《首要原理》也并非没有丝毫文学魅力;还有人说斯宾塞是个勤奋的实干家而不是独创性的思想家。胡说八道,牛皮匠!胡说八道,牛皮匠!”
  在一片死寂之中马丁突然住了口,马丁这番大放厥词把露丝全家都吓坏了。他们是把布朗特法官当作权威赫赫成就显著的人的。晚宴的其余部分简直就像是丧礼。法官和莫尔斯先生把谈话限制在了彼此之间。其他的谈话也零落散漫。然后,当露丝和马丁单独在一起时两人便吵了起来。
  “你简直叫人受不了!”她哭了。
  但他仍然余怒未息,仍然喃喃地说着:“畜生!畜生!”
  她肯定他侮辱了法官,他反驳道:
  “因为我说了他真话么?”
  “真话不真话我不管,”她坚持,“礼貌分寸总得讲的。你没有特权侮辱任何人。”
  “那么布朗特法官又有什么特权侮辱真理呢?”马丁问道,“侮辱真理肯定是比侮辱一个像法官这样的小人严重得多的失礼。他的行为比不礼貌严重多了。他诽谤了一个已经死去的高贵的伟大的人物。啊,畜生!畜生!”
  他那复杂的怒火又燃烧了起来,露丝简直害怕他了。她从来没有见他发过这么大的脾气。那脾气来得那么莫名其妙,那么突兀,她简直无法理解。然而就在他那恐惧之中却还有魅力的神经在颤动,它过去吸引过她,现在仍然吸引着她——逼得她向他倒了过去,在她那疯狂的最后时刻她伸出了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那天发生的事伤害了她,冒犯了她,然而她却还在他嘟哝着“畜生!畜生!”时躺在他的怀里发抖,他又说出下面的话,她仍然在他的怀里,“我术会再到你们家饭桌上来惹麻烦了,亲爱的。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该去惹他们讨厌。而且他们也同样叫我生厌。呸!这些人真恶心!想想看,我竟然天真地做过梦,认为身居高位的、住高楼大厦的、受过教育的、有银行存款的人全鄙高贵呢!”
或许您还会喜欢:
舞舞舞
作者:佚名
章节:117 人气:2
摘要:林少华一在日本当代作家中,村上春树的确是个不同凡响的存在,一颗文学奇星。短短十几年时间里,他的作品便风行东流列岛。出版社为他出了专集,杂志出了专号,书店设了专柜,每出一本书,销量少则10万,多则上百万册。其中1987年的《挪威的森林》上下册销出700余万册(1996年统计)。日本人口为我国的十分之一,就是说此书几乎每15人便拥有一册。以纯文学类小说而言,这绝对不是普通数字。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丰饶之海
作者:佚名
章节:170 人气:2
摘要:同学们在学校里议论日俄战争的时候,松枝清显询问他的最要好的朋友本多繁邦是否还记得当年的事情。繁邦也是往事依稀,只是模模糊糊还记得被人带到门外看过庆祝胜利的提灯游行。战争结束那一年,他们都已经十一岁,清显觉得理应有更加鲜明的记忆。同学们津津乐道当年的情景,大抵都是从大人那里听来的,再添加一些自己隐约含糊的记忆罢了。松枝家族中,清显的两个叔叔就是在那场战争中阵亡的。祖母因此至今还享受遗属抚恤金。 [点击阅读]
安妮日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192 人气:2
摘要:Frank and Mirjam Pressler Translated by Susan MassottyBOOK FLAPAnne Frank's The Diary of a Young Girl is among the most enduring document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点击阅读]
空幻之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星期五的早晨,六点十三分,露西.安格卡特尔睁开了她那蓝色的大眼睛,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往常一样,她立刻就完全清醒了,并且开始思考从她那活跃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头脑中冒出来的问题。她感到迫切需要同别人商量,于是想到了自己年轻的表妹米奇.哈德卡斯尔,昨天晚上才来到空幻庄园的年轻人。安格卡特尔夫人迅速地溜下床,往她那依然优雅的肩头披上一件便服后,就来到了米奇的房间。 [点击阅读]
隐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2
摘要:冬天的最后一场大雪,使二月初的高原变得格外寒冷。一个陌生人,冒着刺骨的寒风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从布兰勃赫斯特火车站走来。他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一顶软毡帽的帽檐几乎遮住了他整个脸,只露出光亮的鼻尖。套着厚手套的手,费力地提着一只黑色小皮箱。雪花飘落在他的胸前、肩头,黑色的小皮箱也盖上了白白的一层。这位冻得四肢僵直的旅客跌跌撞撞地走进“车马旅店”,随即把皮箱往地上一扔。“快生个火。 [点击阅读]
冰与火之歌3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2
摘要: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 [点击阅读]
劳伦斯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今年是20世纪英国最有成就、也是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劳伦斯诞生!”!”0周年。这位不朽的文学大师在他近20年的创作生涯中为世人留下了!”0多部小说、3本游记、3卷短篇小说集、数本诗集、散文集、书信集,另有多幅美术作品,不愧为著作等身的一代文豪。戴维·赫伯特·劳伦斯(DavidHerbertLawrence)!”885年9月!”!”日出生在英国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 [点击阅读]
古兰经
作者:佚名
章节:116 人气:2
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