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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 - 《牛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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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虻》讲的是革命故事?
  好长一段日子,我都以为丽莲的《牛虻》讲的是革命故事。
  一九七一年冬天,我第一次读到《牛虻》。那时,听说苏联人要打我们,全国人民得 “深挖洞”。我所在的高中班被命名为“挖洞先遣队”,到长寿县乡下去挖洞,为全校迁到山洞作准备。
  白天挖洞,夜里躲在蚊罩里读《牛虻》。那是一部残破的书,因为经手大多,前后都缺页。最后的缺页在这里中断:
  “亲爱的琼,”
  纸上的字迹突然模糊得像一片云雾。她又一次失去了他,又一次失去了他!
  下面的文字没有了。
  我心里一阵阵紧缩的抽痛,好像我就是琼玛。那些因残缺而失去的文字,好像一片血红的迷雾把我湿漉漉地裹在牛虻激*情中,他为革命事业悲壮牺牲的豪情像身体上分泌出来的液体抑制了我心中的琼玛疼痛。牛虻的革命经历有何等惊心动魄的情感经历啊!
  我想有一番属我的革命经历,以便也能拥有波澜壮丽的一生情爱!
  这是一场救国的革命——用官话说,是爱国主义的革命,用学究话说,是民族国家的独立革命:意大利要摆脱奥匈帝国的统治。然而,牛虻的革命经历之所以惊心动魄,就因为他献身革命,拥有了自己饱满的生命。丽莲讲叙的牛虻,成为我心目中的楷模。我觉得,自己只深挖洞还不能算革命。深挖洞能与一个琼玛相逢吗?
  牛虻是革命者的名字。在成为革命者之前,琼玛爱的这个人叫亚瑟。亚瑟属于想使自己的生命有点光彩的一类人,据说很小时就“有一种模糊而持续的不满足的感觉,一种精神上空虚的感觉”。琼玛与他相识时,他还是神学院的学生,或者说见习修士吧。当时,意大利的民族独立革命党人的新宗教理想开始传到神学院。深奥的神学理论和繁琐的宗教仪式不能填充少年亚瑟的精神空虚,倒是马志尼青年党的政治理想让亚瑟激动起来,感觉到自己如何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意大利是天主教的君主国家,有太多的教士。对于马悉尼的民族独立的民主共和革命来说,他们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意大利的民族革命需要团结一切可能的社会力量,需要拉拢天主教士,形成民族独立革命的统一阵线。如何拉拢天主教士?马志尼觉得,先把民主共和理论说与天主教教义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再告诉教士们如何献身于民主共和革命就行了。于是,马志尼把自己说成是真正的基督徒。
  如果我们在自己的旗帜上写明自由、平等、博爱,我们就成为基督信仰的先驱。我们寻求基督为各族人民、为全世界许诺的信念的统一。我们既不是天主教徒,也不是新教徒:基督的真正教义历来只产生基督教徒。如果我们对民众高喊:“上帝和人民!天上有个唯一的主宰,那就是上帝;人间有个唯一的主宰,那就是人民;全体人民根据一个积极的信念联合起来,在和平和互爱的气氛中作出很大的成绩,以便在上帝注视下逐步了解和解释他的普遍的法则”,我们就自动担负起基督的使徒的作用。(马志尼《论人的责任》,吕志士译,北京商务版1995,233—234页)
  马志尼教导天主教士们说,他们还不懂得“如何崇拜上帝”。如何才是“真正的崇拜上帝”?这是一种社会行动、走向人民大众的热情。谁要做真正的基督教徙,据马志尼说,谁就应该“自告奋勇,在那些因缺乏教育而误入歧途的人和那些进行鼓动的领导者之间传播真理和光明”。说得更直接了当些,就是要在革命党的领导下去做动员民众起来革命的社会工作。
  马志尼青年党信徒在神学院里秘密宣传这些思想,以至于亚瑟慢慢从基督教义中发现了 “一种民主倾向”,并形成了自己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一样的教士观:“教士的使命就在引导世界向着更崇高的理想和目标前进;……一个教士是宣传基督教的教师,而一切革命家中最伟大的一个正是基督”。
  除非少数天才人物,人们在年青时时用来填充青春热情的道德理想并不具有鉴别能力,时代中时兴的道德理想总是充满吸引力的,没有鉴别力的年青人往往以为时兴的道德理想就是自己性*情的脉动。个体性*情的脉动与某种道德理想的结合,往往是很偶然的。正是这种偶然性*很可能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命运。
  亚瑟就是如此。他天生有过于旺盛的生命热情,其时碰巧遇上了意大利的民族独立革命。这一历史机遇为亚瑟实现自己的生命热情提供了另一种可能,不然,他至多将是一个执着的宣教士。亚瑟的革命热情是宗教的,意大利的民族革命只是给他提供了实现自己的献身热情的契机和目标。亚瑟本来就不是意大利籍人,而是英国籍人。只是当他听了一个激进大学生——马志尼信徒的演讲,才想到要去“帮助人民和意大利”,“要把我的生命献给意大利,帮助她从奴役和贫困之中解放出来;要把奥地利人驱逐出去,使意大利成为一个除了基督没有帝王的自由共和国”。亚瑟不知不觉成了马志尼革命党人,而且觉得马志尼的革命思想与福音书中的思想是多么的契合。
  把基督说成启蒙思想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象征,在亚瑟的父亲蒙太里尼——一位资深的神学家看来,是彻头彻尾的反基督,福音书与民族独立或民主共和之类的革命毫不相干。由于爱子心切,蒙太里尼绞尽脑汁要把亚瑟从马志尼革命党人的影响中领出来。子的初生热情与父的深谐世道不可避免的冲突,在丽莲讲叙的革命故事中,成了是否革命、是否进步的抉择。
  读过丽莲讲叙的革命故事,我不太想得通一件事。在产生革命冲动的同时,亚瑟的情爱冲动也开始萌动了。他对老是围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子转的革命同志波拉十分恼怒,一想到他就醋劲上涌。情敌与革命同志的矛盾,把亚瑟带到痛苦的边缘。我想不通,不是因为革命者就不能吃醋,而是因为,亚瑟是宗教教士式的革命者。作为见习修士,让情爱冲动在身体上炙热,看重女性*身体的慰藉,与同志们吃醋,就等于被现世的诱惑拐走了。不过,这也许只是铁尚未炼成钢时的情形罢。
  宗教、革命与“私人的痛苦”
  第二次读《牛虻》,已经是三年之后。那时,我已经高中毕业,正在乡下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收玉米的时节快到了。为了防止黄鼠狼抢夺生产果实,生产队的少年、青年、中年社员都要轮流在玉米地守夜,通宵达旦睡在玉米地里,每隔一个小时吆喝几声,驱赶黄鼠狼。
  经过几年革命,我已经变得有些懒散。为了重整革命精神,我带上小马灯,夜里在玉米地重读《牛虻》。这次我找到了一部完整的书,读到最后缺失的那三页:牛虻的生父、蒙太尼里红衣主教死于心脏扩张破裂症;牛虻在遗信中向琼玛表白了平生的爱情,令琼玛哭成泪人儿,这位革命女性*从未如此哭过;一直暗恋琼玛,与牛虻实际上处于情敌关系的玛梯尼得到牛虻的谅解,而玛梯尼对琼玛的爱,被琼玛忽略了。
  故事的结尾令我心颤:玛梯尼抱着哭得死去活来的琼玛。
  为什么玛梯尼要抱慰琼玛的哭泣?因为玛梯尼爱琼玛,可是,玛梯尼抱慰的是琼玛为失去自己心爱的情人的哭泣,这等于说,玛梯尼抱慰的是为可能夺去自己所爱的人的哭泣。我突然觉得,惊心动魄的不是牛虻的革命经历,而他身上的个人命运缠结出来的人伦冲突: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就革命故事来说,《牛虻》没有什么惊心动魄之处,倒是他与自己的父亲和情人们以及情人的情人的伦理关系令人心潮起伏。
  牛虻身上缠结的人伦冲突不是由于革命活动导致的,而是因为“爱人的一个耳光”和知道了自己的伦理身份观。亚瑟因为这一耳光和伦理身分而改变了自己的革命者的身分。亚瑟制造假死逃离了由自己父亲的情爱编织的伦理之罪的语境,流亡多年。当他带着十九年漂泊的伤疤重返这个语境时,已是一个秘密激进团体的成员,他的革命观点完全变了。
  以前,亚瑟是虔诚的修士,参加革命是——像马志尼说的那样——“为了上帝和人民”。如今的牛虻对上帝、基督和教会怀着-阴-沉而又坚毅的憎恨,革命不再是为了民族独立的民主共和,而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本来,牛虻与自己的路边情人绮达在异国过着自在的生活,只是因为有机会解决自己“私人的痛苦”,牛虻才接受了革命同志的邀请。
  过去,亚瑟不赞同琼玛的“行动主义”,主张革命“必须忍耐”。亚瑟曾经对琼玛说。 “巨大的变革不是一天做得成功的”,“意大利所需要的并不是恨,而是爱”。这些倒还像是一个教士类革命家说的话。如今,牛虻固执地认为,“短刀可以解决好些问题”。他以资深革命思想家的口气对琼玛说:“当革命到来的时候,……民众不应该习惯于暴力吗?”
  脸上总是弥漫着一种神秘的宁静的琼玛觉得牛虻太过分了。革命当然需要行动,但所谓行动只是宣传和鼓动,暴力至多只是“逼迫zheng府”的手段,而不是目标。琼玛反驳牛虻的暴力革命论:“使无知的民众习惯于流血的景象,并不是提高他们赋予人类生命的价值的办法”。她的革命经验告诉自己,“每一次暗杀,都只足以使警察变得更凶恶,使民众更习惯于暴力和野蛮,因而最后的社会秩序也许比原先更要糟糕”。这些听起来很像一个修正主义者的观点。
  牛虻与琼玛吵嘴,主要因为两人对人类社会的混乱和祸害的根源有不同的见解。琼玛觉得,人类社会不幸的根源在于“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牛虻挖苦琼玛的这种看法是一种 “病态的”宗教心理,“要树立起一种东西来向它崇拜”。牛虻的革命动机明显主要针对教会,他要与自己的出生决裂。他对琼玛直截了当他说:行刺当然只是一种手段,但它的目的不是反zheng府,而是“连根铲尽”教会的“威信”。琼玛对教会还是崇敬的,她觉得牛虻的革命观念是要唤起“在人民心里熟睡的野性*”。对此,牛虻坦然回答:“那么我就算是完成了不辜负我这一生的工作了。”
  琼玛显得成了修士式的革命者,牛虻却从修士式的革命者变成了屠格涅夫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深刻地描绘过的那种虚无主义的革命者。
  亚瑟的革命观是如何发生的转变的?是“私人的痛苦”。
  牛虻自己所说的“私人的痛苦”是怎么回事?
  其实不过是一个偶然的爱情事件。蒙太尼里神父年青时爱上了一位女孩子,在肯定是很短促的交欢时,偶然造化了一个婴孩。这个婴孩的命运就被这偶然的情爱决定了:当他知道自己无比崇敬的神父曾犯下偷情罪过,而且自己偏偏是这一罪过的身体印记,他的生存就先天地破碎了。牛虻的“私人的痛苦”是自己父亲的私人情爱的结果,他把这结果感受成自己生存的受伤。有一次牛虻对琼玛狠狠他说:“我是出生出世不曾有过一个朋友的。”
  其实,偷情对牛虻来说,算不了什么。他自己也偷情。问题只在于神父是不应偷情的,这“不应”来自基督教教义和教会的规矩。牛虻对父亲的仇恨针对教会是有理由的,如果没有教会的规矩和那些基督教关于圣职的教义,他父亲的偷情就不算什么,他的个体生命也不会成为一种耻辱。
  关于亚瑟革命的动机,已经没有什么好想的了。令我感兴趣的是一种伦理——基于“私人的痛苦”的伦理。很清楚,丽莲讲叙的其实不是革命故事,而是伦理故事。没有那些革命事件,牛虻的故事照样惊心动魄;相反,若没有了那些伦理和情爱,牛虻的革命故事就变得索然无味,还不如我自己亲历的革命经历。
  革命故事的讲法与伦理
  牛虻的伦理故事为何惊心动魄?这里面有这么一个问题:当自己的生命被感受为破碎时,应该如何生活。
  基于“私人的痛苦”的伦理是否必然是革命性*的?
  个人情感受伤的事太普遍,也是太人性*的事。人类有宗教,差不多就是为了化解“私人的痛苦”。那稣、佛陀、庄子的许多教导都在开导人们如何化解自己的“私人的痛苦”,这些教导后来成了一种宗教伦理。法国大革命以来,出现了一种动员个体身体的“私人的痛苦”起来革命的伦理。在丹东事件中,我们已经知道这一情形。革命者当然并非都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琼玛和玛梯尼也是革命者,但他们不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而革命。其实,他们也有痛苦,他们的生命也破碎了。为什么他们与牛虻不同?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因人性*的软弱而犯罪,有一些人受无辜的过错折磨,有一些人平白无故情感诚挚而受伤。我可以选择自己成为哪一类人吗?

  老实说,我搞不清这些问题。不过,我很想搞清楚,牛虻的“私人的痛苦”带来的伦理后果。琼玛说牛虻“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究竟是什么原因,难道对人性*的神圣非要重视不可?有人性*的神圣这回事吗?
  我晓得,这样想是犯法的。犯什么法?革命的道德法。丽莲的《牛虻》是革命者成长小说的典型,牛虻的人格典范哺育了不少革命者的人格,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蔑视人性*的神圣才是神圣的,哪里可以质疑?
  可是,琼玛的眼泪和玛梯尼的抱慰让我无法平静。乘黄鼠狼还没有来,我想赶紧搞清这些问题。
  结果我一无所获。
  丽莲的讲法是革命故事的讲法,不是伦理故事的讲法:革命故事的讲法只有唯一的叙事主体,伦理故事的讲法是让每个人自己讲自己的故事,所谓多元的主体叙事。丽莲只让牛虻讲叙自己的故事,使得伦理故事变成了革命故事。要把革命故事还原为伦理故事,就得离开丽莲的讲法。我设想,如果让故事中的每一个人讲自己身体感受过的故事,会怎么样?
  那天夜里,黄鼠狼不知怎么的,一直没有来。我躺在寂静的山坡上,望着缀满星斗的瓦蓝的夜空,眼前出现了玛梯尼和绮达、牛虻和琼玛以及蒙太尼里大主教,他们各自对我讲起自己的故事。
  ○绮达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个吉普赛姑娘,父母在流浪途中生下我。不知为什么,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把我寄养给祖母。我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而且很性*感,因为我的身体承受男人火燎燎的目光大多了,特别是我成为少女以后,人们说我“具有一种生气勃勃的野兽般的粗鲁的美”。
  牛虻在流亡的历险途中经过我祖母家,结识了我。他一见到我就每时每刻围住我转,说他如何喜欢我。我迷恋上他的热情和幽默。他也很有学识,懂得好多什么“主义”,会写尖刻的文字,有满肚子的故事。同他在一起,我总是被逗得笑个不停。但牛虻只是喜欢我迷人的漂亮、性*感的身体和野性*的性*格,并不爱我。我知道,只是喜欢我的Physik还不是爱,爱在精神和身体的相互依恋。虽然我知道牛虻只是喜欢我的身体,只要我觉得跟他在一起感到愉快,也就无所谓了。
  从此我离开了祖母,和牛虻一起浪迹他乡。牛虻喜欢唱歌,我喜欢弹六弦琴。我们一起生活得好愉快。我们这样一起过了六年,有一天,他突然说要回意大利,当地一个秘密团体请他去主编一份革命小报。对我们吉普赛人来说,在哪里生活都一样。
  我随牛蚯一起回到意大利他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名义上,我是牛虻的情妇,和他同居。但我们回到意大利后,牛虻就很少与我在一起,常跟他的革命同志们在外鬼混,忙他的事业,不顾及到我,只是在需要我时才找我,不外平抱着我吻我的-乳-头在我身上四处乱摸与我做*爱而且匆匆忙忙。完事后他又去干自己的革命。牛虻常生病,但不像以前那样让我接近他,我总是坐在他的房门外候着。
  我一直爱着牛虻,以一个女人的爱关心他。这种爱据牛虻说是伊壁鸠鲁式的爱和柏拉图式的爱的结合,既沉迷于身体的情|欲,又沉迷于精神的欢愉。他总喜欢对自自然然的事加些什么主义的说明。我只知道爱一个人,就晓得他的习惯,爱吃什么东西,什么时候想抽烟,爱听什么歌。我就这么爱着牛虻,虽然他对我越来越冷淡,我还是不断劝他,不要卷入革命,那是危险的事。
  有一次,牛虻病了,他的革命同志来陪伴他。我实在忍不住,对牛蚯的革命同志说:
  “我恨你们这批人!你们到这儿来跟他谈政治,他就让你们通宵陪着他,并且让你们给他止痛的药吃,我呢,倒连在门缝里偷看一下都不敢!他对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有什么权利上这儿来把他从我手里抢过去?”
  我的生活就这么破碎了。革命是我的情敌,我只想同牛虻过自然的生活,希望他爱我。但牛虻似乎更爱革命。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牛虻那么钟情革命,是一种精神上的刺激还是生理上的刺激?因为革命,牛虻变得对我很粗鲁,颐指气使。连琼玛也看不过去,她对牛虻说:
  “我不懂你既然这样厌恶她,又为什么要跟她同居呢?照我看起来,这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对于一个女人的侮辱。”
  “难道这就是你所说的一个女人吗?”
  牛虻不承认我是一个女人,那我是什么?我陪伴牛虻流亡好多年,作为一个女人陪伴他,我想你们应该不难理解我说作为一个女人陪拌他流亡的意思。他说我不是一个女人,难道不是对我的伤害?琼玛说过,他“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岂止不够重视,完全是在作践。牛虻的革命同志玛梯尼是一个性*情温厚得少见的男人,他也觉得牛虻对我“未免有点残忍”。也许,牛虻有两种对女人的需要,对我是伊壁鸠鲁式的需要,对琼玛是柏拉图式的需要。但我并不是伊壁鸠鲁式的女人,只晓得感官的沉迷。我们吉普赛人与犹太人不同,既不感兴趣政治,也不感兴趣赚钱,只钟情自然的生活。我们吉普赛人的生活也与道家和佛家的自然生命观完全不同,我们不觉得人生的欲|望有什么罪过。在自然人性*的欲|望中忘我,是很美的人生。自然人性*的生活也是一种精神。
  牛虻对我的伤害,是出于革命的理由?我看不见得。我觉得自从他回到自己少年时生活的地方,心态变得有些神经质。我发觉他对蒙太尼里有一种奇特的感情。我对牛虻说:
  “不管是不是敌人,你是爱他的,爱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厉害。你敢对着我的脸说一声这是不确实的!”
  牛虻承认:“这是确实的。”
  蒙太尼里既是他的爱,又是他的受伤。爱与伤害掺合在一起,无法分开。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
  有一次,牛虻外出搞秘密活动三个星期,回来后我欣喜万分,牛虻却对我冷冰冰的。他一直以为,我离开了他会自己过活,会自己找到朋友厮混。这一次,他才知道我“感觉到非常寂寞”。
  牛虻去干那件偷运军火的秘密活动前,我与牛虻大吵一场。我对他说:“如果你是爱我的,你就不会这样丢开我,让我夜晚一睁开眼睛就猜想你有没有给人家捕去,一闭上眼睛就梦见你已经死掉了,你全不把我放在心上,当我比那只狗还不如!”
  牛蚯虻时才承认“从来不曾爱过”我,但否认自己存心伤害我。这让我伤透了心。他声称自己不相信、也不尊重“传统的道德法典”,以为“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个人的喜爱和不喜爱的问题”。他既是丹东,又是罗伯斯庇尔。这些人名都是我从他嘴里听来的,以前他老对我讲这些人的事。
  我不懂,不爱我却与我同居,同我做*爱,还说没有存心伤害我。我的身体只是牛虻于革命累了休息一下的温软枕头,或者解决于革命无法耗尽的性*欲的工具。牛蚯没有伤害我?一个如此敏感、对痛苦和受屈辱如此敏感的人,竟然不知道我的受伤害!他不把我看作一个有感情、有爱的灵魂的女人,而只是他“从路上拾得来的”东西。他和他的一些同志一样,把我看威妓女,以为在他和我睡觉之前,我已同成打的男人睡过觉。你们这些后来听惯革命故事的人也一定这么看我,视我为下贱的女人。的确,我是吉普赛人,性*欲很强(革命者牛虻的性*欲也很强,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但我并不随便与男人睡觉。
  既然牛虻对我说,“从来不曾爱过”我,我只有离开他,跟一个爱我的吉普赛男子走。我不肯再“把身体借给他用”,我们吉普赛女人把人生看作流浪之途,看重人生流浪之途中的两情相依。我留给牛至一张字条:“我是一个女人,我是爱过你的,就为了这个缘故,我不愿意再做你的婊子了。”
  牛虻对我的出走感受如何?他感觉自己挨了“一记耳光”,感到自己的自尊受伤。用他的话说,自己的心被人“拖到污泥里,给过路人践踏”。好像我出走,受伤害的不是我,而是他,好像只有他才有自尊心。我看他好像有受伤过敏症。究竟什么使牛蚯对自己受伤害那么敏感,对伤害别人竟然毫无知觉?革命者都是这样么?
  玛梯尼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牛虻回来之前,我一直是琼玛的好朋友。我恋着琼玛,喜欢她的气质。在琼玛身边,我感到生命有光亮。每当心情不好,我来到琼玛屋里,只需要默默地看着她斟茶或者低头做针线,就会变得坚强起来,平静起来。我们经常呆在一起,并不说什么话,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和空间中,充盈着一种宁静、温馨的情氛。我不知道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的幸福。
  我的社会工作比琼玛多,难免有许多不顺心的事,心情恶劣。琼玛有一种安慰人的本领,这是我心悦的女性*:细腻、温柔,情感质朴、淳厚,性*情安静,从不肆滥情感。她思维明晰,善解人意,懂得体谅别人的苦处,这在女性*中真是少见。同她在一起,她不会让你感觉生活的重负,反而释放你的生活感觉重负。她从来不会用一些琐碎的情感来纠缠你。琼玛失去丈夫后,一直心情忧郁。但她从来不把自己的忧郁倾泻在别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温软的青草地,汲纳燥热的阳光。
  实际上,琼玛是非常不幸的人,她的生命经历过三次接连不断的打击,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为她错打了自己少女时代的好友一个耳光,那个少年为这耳光投海自杀了。琼玛说她为此痛苦地负疚终身。接着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儿夭折。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悲惨的?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努力让琼玛从过去的受伤记忆中走出来。过去做过的错事不可能挽回,况且那个少年只是为一个耳光自杀,我总觉得太夸张。死去的亲人固然是终身的悲恸,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亲人也希望她好好活下来。可琼玛听不进去。
  我觉得,对个人自己的不幸或自己偶然造成的不幸,只能在宽恕和赦兔中得到补救。宽恕不是遗忘,强迫自己遗忘自己的受伤或不幸,是怯懦的表现,表明自己的受伤或不幸还在继续伤害自己、毒害自己。宽恕伤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过错,其实意味着活着,但要记住,意味着生命本身比生命的受伤更有力量。宽恕别人不是说受伤算不了什么,别人对我行的不义算不了什么,赦兔自己的偶然过错,也不是说过错算不了什么,而是说,我把别人对我行的不义和我遭遇的偶然不幸或我的偶然过错统统交在了上帝的手中。囚为能够宽恕和赦免的,其实不是我们这些活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是受伤的生命,这是上帝的受伤,为了我们的偶然的受伤不再伤害自己的受伤。人本身并没有宽恕和赦免的能力,只有上帝才有能力计算这些人为的和自然的伤害的分量,而我作为人是计算不了的。宽恕和赦免把受伤和不幸的痛苦记忆化解为重新更好、更珍惜生命的记忆,使受伤和不幸不再能伤害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我虽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个基督徒。革命只是为了改变没有自由、公义的社会制度,它无法消除生命个体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伤害或受伤。即便是上帝,也不可能精巧地设计出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使个人生命根本避免偶然的伤害或受伤。偶然的伤害或受伤是人的社会生命自然牵缠的结果,上帝让自己的亲身儿子受致死的在世伤害,就是为了让我们不再活在自然牵缠的受伤中,而是活在他的受伤的爱之中。如果革命也要革掉基督的上帝的命,偶然的伤害或受伤就只有人为的、非自然性*的伤害来补救了。

  我真希望琼玛不要再让苦痛的记忆咬噬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的珍贵是上帝给予的。本来,我已经感觉到琼玛变了许多。虽然我与琼玛是革命同志的友谊,琼玛对我很矜持,在表达情感上,对我的态度一直暧昧,但我看得出,她对我与对别的革命同志不一样。琼玛对我虽然矜持,却很体贴。在琼玛的食橱里,时时都预备着我喜欢吃的糖果,她并没有给别的同志留这类东西,甚至牛虻也没有。这显然已超出了同志般的友谊。
  我想她明白,我多么爱她。有好几次,我抓住她的手,想抱吻她。牛虻的出现,明显使她的心情叉变得恶劣起来。我不得不克制自己,不能在她心情不好时抱吻她。我一开始就感觉到牛虻对琼玛的态度有些蹊跷,我对琼玛说过,“这个人很危险;他是神秘的,残酷的,无法无天的——而且他爱上你了!”当琼玛对我说,她与牛虻“已经连结在一起了”,我觉得世界是一片漆黑。
  情爱是最为纯粹的自由,也是最为脆弱的自由。琼玛喜欢我,但更爱牛蚯,我也不必为此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琼玛要跟牛虻去干那件冒险的偷运军火的事之前,也还想到要征求我的同意,说服我让她去,说明琼玛还是顾及到我对她的牵挂,她并没有答应过我什么呀!琼玛看出来,这样的消息使我的感情深深受伤。不过,她还是同牛虻走了。我并不因为琼玛不爱我而怒恨琼玛,我尊重她对牛虻的感情。当然,我先要弄清楚,牛虻是否爱琼玛。我直截了当地同过牛虻:“你爱她吗?”一旦知道了牛虻爱她,我甘愿代替牛虻去执行那件有生命危险的政治任务。我对牛虻说,如果我自己死了,琼玛“对我的伤悼不见得会像对你那么深切”。
  牛虻嘲弄我的心愿只是“一套罗曼蒂克的自我牺牲”,他对我说:“如果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完成。”
  我对他说:“那么,照你的意思,如果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活下去了。”你真是个幸运儿。”
  看得出来,牛虻是一个感情深受过伤害的人,从自己的感情受伤,他学会了轻易地、随便地,甚至自以为正当地伤害别人的情感,从自己的不幸中学会了让别人不幸。他是为了报复自己过去的生活世界而回来的。我在情爱受伤时,连选择殉爱的死也受到牛虻的嘲弄。我并没有要与牛虻争夺琼玛。我不是牛虻的情敌,我尊重爱的自由,这是一种高尚的举动吗?不见得。我的性*情如此而已。你们这些听讲革命故事的人,不要以为我是出于革命友谊而不与牛虻争夺琼玛。
  情爱的受伤是生命的自然现象。受伤的情爱有明智的和悲愤的,就像我的明智和绮达的悲愤,并没有崇高或卑劣之分。我的明智并非得自于我的革命者情怀,而是得自我的个人天性*。
  琼玛读到牛虻的那封遗书,哭得死去活来。她为失去牛虻而哭,我还是要抱她,让她感觉到,在心碎的时候,仍然有人爱她。爱一个人,对我来说,就是无论如何让她觉得有一个人与她一起共享幸福和分担苦楚。对情爱大可不必夸张到神秘或神圣的地步,幸运的情爱不过是两个性*情相合的人偶然相逢。不幸的情爱远比幸运的情爱多见,不过是因为,当一个人在世的时候,要遇上性*情相合的人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如此而已。幸运或不幸的情爱其实与革命或不革命完全没有关系。牛虻身陷囚牢,即便不是为了革命,仅仅为了琼玛,我也甘心情愿冒生命危险去营救牛虻。
  琼玛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直为误打了亚瑟那一个耳光而负疚,背负着这一过错的重负生活了近二十年。其实,人在少年时犯这类过锗,是很常见的。若非因为别的原因,我也不见得会为这一过失而如此负疚,以至于毁了自己的青春。
  别的什么原因?亚瑟因那一耳光投海自杀了。出事后的那天夜里,我撞见过蒙太尼里神父。我告诉他,“杀死亚瑟的人就是我”。神父对我说:“我的孩子,你安心吧,杀他的人是我,不是你。我欺骗了他,他发现了”。我不懂这一说法是什么意思,也许是神父想宽慰我罢。我想,我不能释去重负的根本原因是:我爱亚瑟,竟然误打了他一耳光,而且是为了乔万尼。
  我曾与乔万尼一起做革命的宣传工作,钦佩他的才干,但还没有到爱他的地步。亚瑟肯定有些吃醋。我在两性*感情方面成熟得晚,那时还不懂两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情感。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喜欢亚瑟的。当我知道误怪罪亚瑟,心里难过得要命,我才意识到我因此终身失去了我爱的人。要不是因为当时父亲病重,我也想投河死掉算了。
  父亲见我憔悴不堪,带我去了伦敦,离开伤心之地。乔万尼追到伦敦,要娶我。他的确很爱我,但我答应嫁给乔万尼是出于痛苦,而不是爱情。因为乔万尼也为亚瑟的自杀感到负有责任,感到痛苦。我对玛梯尼说过:“是双方共同的苦痛把我们结合在一起的”。
  我的生活实在太糟,真的是破碎不堪。与乔万尼结了婚,我也感到对不起他,因为对他没有爱,我的爱在死去的亚瑟身上。可以想象,乔万尼在夜里抱着我赤棵的身子。没有爱的激*情的身子,为另一个所爱的人而苦痛的身子,他会有什么感受。后来,乔万尼因干革命活动牺牲了。我觉得他是故意不小心,因为他感觉到我委身于他不是出于爱,而是同情。对他的死,我也感到负疚。我一向小心为人,却伤害了两个爱我的男人。这是我的命运?
  我和乔万尼刚结婚就有了一个女儿,她出生后不久就死了。我真不想讲这些。后来讲革命故事的人总把我说成是一个坚忍的革命女性*,这究全搞锗了。我是一个女人,我为自己的爱疯狂过,也为自己的爱而坚忍到现在。同志们都觉得我是很明智的女人,在讨论革命工作的策略和计划时,头脑很清醒,而且能坚守道德原则。可是,在牛虻要求我帮助他偷运军火时,我明明同他在革命与暴力的问题上意见不和,我还是同意了。我还自欺欺人地要他向我保证:“这桩事情不跟任何行刺或是任何暗杀发生关系”。我当然明白,偷运军火来不是为了搞行刺或搞暗杀,又能用来做什么?我主张温和的、“天鹅绒式”的革命。我明明反对暴力革命,还是答应牛虻帮他偷运军火,说明我因为他而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原则。我爱上了牛虻?不,应该说,我隐隐感觉到,他就是亚瑟,他没有死,他回来了。为了亚瑟,我可以疯狂,可以不顾自己的政治原则,也可以——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伤害玛梯尼。
  我一直不明白,牛虻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从他的手的动作,我看到熟悉的小亚瑟的动姿和表情。我起疑心那天,去图书馆查了资料,南美探险队的时间与牛虻的流亡经历吻合。我一直收藏着一些令我平生伤痛的小东西:乔万尼给我的第一封信,他临终前握在手里的那束如今已经干枯的花瓣、夭折的女儿的一络细弱的头发、我从父亲坟墓上带回的一片枯黄的树叶。藏得最深的是十岁亚瑟的照片,这是我生命的源头,我的初恋。他那秀丽的孩子气的头多么可爱,脸上的线条是敏感的、易受伤的,恳切的眼睛带有天使般的纯洁。我不能想象这颗灵魂。这个身体被我逐入污秽、卑贱、苦楚的恐怖之中。我仿佛进入了他的内心,进入了他的身体,亲历受践的灵魂无可奈何的战栗和肉体受折磨的痛楚。
  经历过种种磨难,牛虻的确变得很残忍、刻毒。一开始我一点也不喜欢牛虻。只是当我慢慢感觉出他就是我失去的亚瑟,我就原谅了他的一切。他的第二次死,使我的后半生也毁了。我有的时候觉得,他是自私的。为了报复自己的不幸,他毁灭了我的爱。
  但谁是他的不幸的祸首呢?是他自己,还是别人?
  我想用自己的身体去维护牛虻,但他一直拒绝我分担他的痛楚。他明明知道我为自己的过失痛苦,而且为这过失,我的半生已经被毁掉了。他为什么不让我重新看到光明,让我重新抱住他的头亲吻?他想报复我吗?不愿原谅我吗?
  有好几次,牛虻的头蜷缩在我的臂弯里,或者抓住我的双手。我感觉得到,他的心在发抖。牛虻的内心实际很脆弱,但他只在我面前袒露内心的脆弱。有一次,我对他说,他对待绮达不公平,他没有权利侮辱一个女人。他向我承认,这是他生活中的“一段丑恶的纠葛”。他对我说:“一个男人不是每天都能遇到一个可以……可以爱恋的女人的,而我…… 我是一个曾经陷溺过的人。我害怕……害怕黑暗。有时我是不敢单独过夜的。我需要一件活的……结实的东西在我身边。……我怕的是内在的黑暗。那儿并没有哭泣或咬牙的声音,只是寂寞……寂寞…”。
  但这就是他可以轻贱绮达的理由?牛虻虽然是革命者,他作为一个男人其实与一般的男人一样,是软弱的。再说,一个女人不也是很难遇到一个自己爱恋的男人?但这不是让自己的身体沉溺的理由,身体沉溺只会因为心的脆弱。
  我同牛虻去干那桩偷运军火的事之前,玛梯尼有意让我和牛虻呆在一起,我很感激玛梯尼。老实说,玛梯尼的心性*比牛虻要好得多。我有时设想,要是与玛梯尼一起生活,会是幸福的,他懂得抱慰我。人的命运啊,就是这么难以说清。我错失了幸福,就因为不能释然的初恋的伤感。
  那天夜里,星象都躲起来了,没有月光,只有一支烛光照着我们两个虽然性*情不和却因一段少时的感情而缠结在一起的人。牛虻躺在我坐的椅子前面的地毡上,抓住我的手,用指尖轻轻抚模我的手心和手背。然后同我一起吃甜饼干,喝酒,说“这也是一种圣餐”,他还有少年当神学生时把自己看作是基督的感觉。他总不放过一切机会攻击教会,我不懂这是为什么。
  他把头靠在我的膝盖上,用手捂着脸,我俯下身子,用手抱着他的头。就这样,有好一阵子谁也没有说话。好安静的夜,我们都知道,这次行动凶多吉少。我没有悲壮感,我只是为牛虻而去的,为了少女时候的爱而去。
  未了,我对他说,“也许从今以后我们永远不能再见面。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玛梯尼突然回来了。他并没有提前回来,他很守时。不过,牛虻已经没有时间对我说最后的话了,本来,他已经准备对我说出真相,也就是他临刑前给我的信中说的话。
  我十分清楚,我的不幸与革命没有一丁点关系。不要以为革命才使我遭遇这一切。我所遭遇的,都是生活中自然而然可能遭遇的,没有革命,我也不会幸福。没有必要夸张革命者的情爱。
  蒙太尼里大主教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年青的时候做修士,爱上了葛兰第斯,她后来嫁给了勃尔顿。她是个美得让人不知所以的女人,有一张圣洁的脸。我真不明白,世上竟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
  软弱,人性*的软弱,而且是那么短瞬的软弱,让我犯下了过错。不管怎么说,葛兰第斯也爱我。我们在后花园幽会,在干草堆里度过欢爱的时刻。
  我一生都爱葛兰第斯。我老了,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我多么渴望能进入安葬葛兰第斯的墓穴,与她长眠在一起。
  葛兰第斯有了身孕,我申请修会批准我去中国最贫苦的山区贵州传道。我想靠苦行来涤除我的罪。从中国回来,我知道葛兰第斯已病逝。自我们的事发后,她就患了恐惧症,健康一天天坏下去。亚瑟是我们的孩子,虽然他名义上不是我的儿子,我一直把他视为自己的儿子,事实上也是我跟葛兰第斯的孩子。但我不能让他知道。亚瑟很爱我,这是对一个神父、一个教会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爱。我一直担心他参加革命组织。我能理解这种革命的愿望,但太危险。我担心亚瑟出事,我己失去了葛兰第斯,不能再失去亚瑟。
  可是,命运再一次打击我。亚瑟从牢里出来,是我出的力。但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了他,亚瑟受不了,投海自杀了。实际上是我杀了他,杀了我的亲身儿子。

  这当然不是上帝的过错,而是我的过错。亚瑟知道真相后,拿铁锤砸碎耶稣蒙难像是不对的。他受的屈辱是我——一个有罪的凡人造成的,并不是耶稣造成的。亚瑟还没有懂耶稣受难的意义,这也说明我的神学教育无方。耶稣就在羞辱、污秽、屈辱、苦楚之中。亚瑟在给我的临别信中说:“我相信你跟相信上帝一样”。这说明亚瑟在神学院学了几年,还没有入门。我当然不跟上帝一样,怎么能相信我就等于相信上帝呢?恨我怎么就要恨上帝呢?没有上帝,我这罪人怎么活下去?亚瑟还不能区分人的罪与上帝的义。这不能怪他,他太年轻。
  是的,我没有亲自告诉他事情真相,是我的过错。若果我向他忏悔,也许会好得多。亚瑟认为我向他说谎、欺骗了他,对我是不公平的。我没有说谎,因为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特别的关照他。
  亚瑟死后,我的心碎了。我觉得主的手很沉重。我常常一个人跪在祭坛面前忏悔、祷告,无泪地鸣咽。幸好经上写道:“你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的、痛悔的心”。
  当牛虻出现时,我完全没有想到他就是亚瑟。这是一个刻毒的人,声称自己偷运军火是为了“杀老鼠”。好像他的邻人在思想上与他不一致,就可以把他们当老鼠来灭除。据波拉太太琼玛说,这个人蔑视人性*的神圣,看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因为他的手被老鼠咬过,也就是说被别人伤害过,他就可以这样对待世人、对待生活?
  牛虻好像对我个人怀有一种特别的怨恨,好像他对教会的仇恨,都是由我造成的。他嘲讽、耍弄我,私自闯入我个人伤痛的深处,把我破碎的心当作嘲笑和戏该的佐料。事实上,我也感觉到,他的品性*本来并不坏,他是一个勇敢无畏的人。但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刻毒?
  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我去监狱看他,这是我作为神父的职责。啊,我的上帝!他在囚室里告诉我,他就是亚瑟!上帝啊,请不要这样。
  这是事实,这是命运。我想帮助他逃跑,我想再一次救他,他是我的儿子。
  可是,他要我在爱上帝与爱亲生儿子之间做出选择。他对我说:“你说你爱我——你的爱已经使我够瞧了!你以为我听了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把前帐一笔勾销,重新做你的亚瑟吗?”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好像终于有了机会控诉我,说他受的苦足够使我放弃我的主。他问我,复活的那稣到底为我做了什么,我的上帝是一个骗子,他的创伤是装出来的,他的痛苦完全是作戏。这些话未免太过分了。牛虻觉得自己才是上帝,我的上帝占据了他应占的位置。牛虻竟然说,那稣只在十字架上被钉了六个小时,他在十字架上被钉了整整五年。牛虻要我的人性*的软弱变成反抗上帝的坚毅!啊,我的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把我本来就破碎的心放在一个小盅里像捣蒜头那样捣。他是为了践踏我己破碎的心才回来的吗?我突然感到心里一阵绞痛,剧烈的绞痛……
  讲革命故事的丽莲以为我开始憎恨上帝了,以为我再也不能忍受了,以为我开始觉得上帝只是用“两片染满鲜血的嘴唇微笑着,俯视着人类的苦难和死亡”。她与牛虻一样,把人的罪过转移为上帝的罪过;把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变成基督的鲜血。他们都错了。基督的鲜血是为了赎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的酱色*、使之重新变得鲜红而流的。更可笑的是,丽莲把我的悔罪变成上帝的悔罪,似乎上帝对人类犯下了滔天大罪。这是一种夸张的、混乱得一塌糊涂的无神论逻辑。
  的确,我的儿子死了,我的丧子之痛令我能够体会到让自己的儿子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父的苦楚,看到圣父竟丢开自己的亲生儿子,让他去遭受悲惨的命运,为人类赎罪的血就在圣子那稣身上。我不明白的是,有的人固为自己个人的痛苦而信了主的救恩,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成了主的仇人。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是因为个人偶然的生理天性*。一个人的生理天性*是自然而偶然地被造化出来的,上帝管不了这些事。上帝造人的教义,说的只是,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上帝的受死造就的;无论人的自然生命如何的偶然,都不应该蔑视一个人生命的脆弱。
  牛虻对我的怨毒都是我个人的罪过造成的,也是他的生理天性*造成的。但他毕竟是我的儿子,因此是我个人的痛苦。牛虻不仅觉得我欺骗了他,也觉得他的母亲欺骗了他。他的怨恨是对我和葛兰第斯的爱情的嘲弄。我因为这爱而铸造了无比的怨毒。他毕竟是我和他母亲的爱的结晶。啊,我的胸口为什么那么绞痛。
  牛虻的讲法
  事情是这样的:
  本来我可以过好端端的生活,却被那些教士骗了。我喜欢琼玛,波拉却老是围着她转,我妒火中烧。其实,我们都是一个镇上一起长大的伙伴。那时,我在神学院念书,琼玛和波拉刚人文中学毕业,准备上大学,我们一起参加了一个革命团体的活动,只不过琼玛和波拉比我参加得早些。
  虽然波拉是我的革命同志,并不等于因此有权利围着我的琼玛转,我产生妒意也是太自然不过的事。鬼使神差,我却要为这事跑去向神父忏悔,喜欢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好忏悔!没想到这神父告了密,害得波拉和我都入了狱。革命同志们还以为是我出卖了波拉。为这事,琼玛打了我一耳光。多可怕的事!我最心爱的人打了我一耳光,而且是为波拉打的。在我心中,琼玛是纯洁、无畏的圣女,我竟然因为波拉挨了她一耳光。
  最可怕的是,从狱里出来,我的异母兄弟勃尔顿告诉我,我是私生子,我的亲生父亲就是我无比敬爱的蒙太尼里神父。什么叫私生子?这是耻辱的印记,高贵身份的剥夺,终身受人蔑视。我极为敏感、自尊,这有什么不对吗?显然,我的血统里有高贵的血液,我的母亲有英国贵族血统,为什么偏偏我成了私生子?他们有什么权利让我成为私生子,我同意过吗?为什么他们要让我一生下来就带有羞辱的胎记?你不妨想一想,带着私生子的标记怎样生活?
  我不得不出逃,逃离这个耻辱的地方。我制造了自杀的假相。十三年来,我四处流浪,吃尽了人间苦,受尽了人间辱,我的身上印满了受苦受辱的斑痕。这一切自然都该算在蒙太尼里神父和琼玛帐上,尤其要算在蒙太尼里帐上。我的受苦受辱都是蒙太尼里的罪过,不,是他的上帝的罪过。我要报复。所有的教士都是伪善者,对付他们,最好用短刀和尖刻的嘲讽。
  机会来了!家乡的革命同志聘我去写攻击教会的小册子。十三年的流浪已经改变了我,他们没有谁还能认得出我,况且他们都以为亚瑟早就死了。当然,我已经不是亚瑟,而是牛虻,是让上帝、人性*、爱、宽恕、教会感到不舒服的牛虻,
  琼玛一见我就觉得我太冷酷,甚至残酷。她懂什么残酷?她对一切都慈悲为怀,却从来不知道灵魂——个活生生的、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受辱的残酷。
  琼玛似乎有点疑心我就是亚瑟。我已经知道,当初她并不爱波拉,而是爱我。她打我那一耳光是误会,她为此一直悔恨要命。就让她悔恨罢,让她尝够悔恨的痛苦,让痛心的悔恨啮噬她的灵魂罢。
  我心中也有脆弱的时候,看到琼玛实在痛苦,也于心不忍。有一次,我竟然在她跟前跪下来,把脸埋到她的裙据里,心里喊到,只要不再让我遭受祸害和受委屈,我就会重新变成她的亚瑟。
  “啊,不,不!我怎么能忘掉这一切呢?把我推到地狱里去的不正是她——用她自己的右手打我耳光的不正是她?”我心中的另一个我,永不宽谅受伤害的我如此喊道。
  对蒙太尼里也是这样。有一次,我无意中偷偷看到他在忏悔,不,是痛悔。他那断断续续的低语充满了无尽的绝望,最终沉入听起来让人心颤的无泪鸣咽。我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的、痛悔的心吗?它还在流血啊!其实,要治好这颗破碎、痛悔的心,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还有琼玛,那头乌黑的秀发中一络白发正在漫延。只要我能够宽恕,愿意宽恕,能够从自己的记忆中剜除那受辱的斑痕——那个耳光,那个私生子的标记,以及随之而来的拉斯加、甘蔗地、杂耍班的屈辱。
  不,不能宽恕不应该宽恕!天底下没有比我所受的更悲惨的事了。
  的确,要不是旧恨每每在我心软的时候涌上心头,我就动摇了。这就是我的坚强的革命意志。
  我受的最后考验是在死囚里,蒙太尼里来看我,我已把脸埋在他的臂膀里,从头到脚都在发抖,我差一点又动摇了。
  可是,他竟然对我讲起什么要避免暴动和流血,讲什么保全无辜的人民。谁是无辜的人民?我就是允辜的人民!说我手上会染有他人的血,难道你蒙太尼里手上没有染过我的血?!我们无神论者不像你们教士那样虚伪,我们敢担当手上染的血,担当不住,垮掉了,那是我们活该!
  我干脆告诉他,我就是亚瑟。看他那副痛苦万分的样子,既让我可怜,又让我愉快。其实,我只不过要他放弃基督教信仰,成为无神论者,我就可以再认他为父,那样才表明他认同了我的受苦。我对他说:“你和我站在一个深渊的两边,要想隔着它两人携手是办不到的。……如果你爱我,就把你脖子上的十字架取下来,……我不接受你那上帝的唾余。”与我一起做虚无主义者——这样就会重新成为我的父亲,还是继续做神父,由他自己选择吧。
  啊?他说什么我把他的心撕成了两半?要逼他发疯?他不曾把我的心撕成两半?他不曾逼我发疯?是他先把我的心撕成两半。我对他正言说:“什么,你有什么权利——我好像是要对你复仇!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只是要救你吗?难道你永远不明自我是爱你的吗?”可怜的神父,念了十几年神学,讲了一辈子道,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得救和爱。难怪马志尼同志说,应该让教士们学会真正的上帝崇拜,一点没错。
  他双手掩面,哭了起来。已经年迈的人,竟哭得那么伤心。算了,我听都懒得听,干脆用毡子把头蒙起来。
  其实,我心里也难过得要命,他毕竟是我父亲。他走后,我也哭起来。我拾起父亲失落在地上的手帕,在上面亲吻、哭泣。讲革命故事的人不要夸张我的坚毅,我心里实际很脆弱。
  听革命故事的人们,不要误以为我为了人民向教会宣战。我只为了自己未经同意的私生子的私怨,革命是为了要求赔偿我的生父带给我的受辱的生命。不错,那是他偶然犯下的过错,生活中这类过错其实多的是。我自己也有过丑恶的过错。但为什么偏偏是我要承受他的偶然过错的后果?我就是想不通。你说我的心态有毛病?我倒想问;谁的心态没有毛病?
  我多次说过,这是我“私人的痛苦”,革命理想为我这,“私人的痛苦”提供了复仇的机会。难道一切痛苦不都是“私人的”?难道为了“私人的痛苦”复仇应该害羞?自由、民主、人民的苦难,都是为了抹去“私人的痛苦”借来用的口号!就像绮达是我在流亡中借来用的身体。我敢说,总有一天,人们不再需要这些口号,就可以复仇。这就是公平!我的自由制造流血,就是为了有一天复仇不再需要害羞,不再需要像我这样乔装打扮,不再需要经过流亡。到那时,没有教会,只有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庭。为了建立这样的法庭,牺牲我自己的生命是值得的。你们应该记住我的牺牲,永远纪念我这个革命烈士。
  天亮以后在玉米地里睡觉,清晨的光临是弥漫出来的。我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被曙色*抱在怀里。
  这是一个全新的早晨,从来没有过的早晨。听完牛虻和他的父亲、情人和她的情人的诉说,好像一场大梦醒来。他们的诉说不是梦,我所说的大梦,是关于牛虻的革命神话的大梦,做了差不多五年的大梦。牛虻的父亲、情人和默默爱她的情人都显得可爱,只有牛虻让我觉得有些可怕。我也说不出这是为什么。
  我想象玛梯尼那样,去抱慰琼玛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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