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请你帮我杀了她 - 第十六章 杀人其实很简单 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好吧,我考虑过你的建议了,大夫,我没有办法照做。我知道没有人真正想要伤害我,这都只是我的想象,所以,要列出一个想伤害我的人的名单真的是很愚蠢。不过,我告诉你我会怎么做吧。下一次,当我觉得自己又有偏执的念头时,我会在心里列出一个这样的名单;当我发现自己想不出一个名字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很傻,就不会再偏执了。
  对了,你戴着的这条蓝色围巾很好看,很衬你眼睛的颜色。你虽然年纪大了,打扮穿着还是很时尚的,你知道吗,你现在穿着的黑色高领衫和修身长裙就很好看。显得很典雅——不对,是很干练。让人觉得你是那种绝不马虎敷衍的人,即便是在穿着方面。而我穿衣服就比较传统了,这和妈妈的风格完全相反——她喜欢那种好莱坞家庭主妇的风格。克里斯蒂娜是我的私人购物指导大师,在我被绑架之前,她就一直想培养我轻快鲜艳的穿衣风格。
  不过,可怜她的运气并不好。我一般都尽量避免逛街购物,尤其不喜欢去她喜欢的那些商店。我最喜欢的衣服都是随便从商店橱窗前面走过,一眼相中的。如果我必须出席什么重要的场合,我就会直接去克里斯蒂娜家。她会上蹿下跳、翻箱倒柜,把各式各样的丝巾和项链搭在我身上,告诉我穿哪条裙子或哪个颜色最漂亮。她喜欢这样,而我也喜欢有人帮我做决定。
  她总是很慷慨地把不穿的衣服送给我——她总是把衣服买来一周就腻了——我的衣橱里很多都是她原来的衣服。所以,当我从山上回家以后,克里斯蒂娜准备给我送衣服来时,我为什么会大发雷霆,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
  我回来以后,发现妈妈已经把我所有的衣服都扔了,我只好去了一趟折扣大卖场。天哪,你真应该看看当妈妈发现我把一大堆大码运动服搬回家时她脸上的表情。我根本不在乎那些衣服都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式,只要穿起来柔软,看起来暖和,越宽松越好。
  我被绑架期间,只能穿那变态让我穿的衣服,都是些很淑女的裙子,让我感觉什么都没穿。而我现在穿的衣服,怎么说呢,任何人看到了都不会有兴趣再看我第二眼。
  星期天早上,卢克打来电话,问我想不想一起带着我们的狗散步。我嘴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就是不愿意!还没等我想出一个理由——无论是可信的,还是不可信的理由——他就已经挂断了电话,去忙餐厅的事了。
  一想到又要见到他,我就害怕。如果他又想碰我而我又躲开了怎么办?我没有办法第三次再见到他眼中那伤心的神情了。如果他根本没打算碰我又怎么办?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已经不再关心我了?我不知道他再来邀请我我会不会答应他,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我会不会更加勇敢一点儿,但我知道,我希望他还能来约我。当我最后终于带着艾玛出门散步的时候,却无法停止对卢克的想念。我一直想,如果我现在真的和他在一起散步,那会是怎样的感觉。

  第二天早上,我没有穿那些松松垮垮的运动服,而是从地下室里拿出了几个月前克里斯蒂娜放在我家门口的那箱衣服。当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穿着褪了色的牛仔裤和灰绿色的毛衣时,我才猛然发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
  我穿的牛仔裤松垮垮的,毛衣也不是贴身的那种。我已经不记得上一次自己挑选衣服是什么时候了。有那么一秒钟,我盯着镜子里穿着克里斯蒂娜衣服的那个陌生人,仿佛看到了以前我的影子,这让我害怕,我想把身上的衣服扯下来。但是,艾玛已经等不及要出去溜达了——它在我脚边发着牢骚,我只好穿着那套衣服就出门了。我不在乎艾玛的模样,而它,显然也不在乎我穿成什么样子。
  在我被绑架期间,艾玛一直待在妈妈家——这绝对不是我的第一选择,显然也不会是它的第一选择。后来,我才知道,卢克和我的几个朋友都提出要照顾它,妈妈拒绝了。当我问她为什么她要照顾艾玛的时候,她说:“那我应该拿它怎么办呢?如果我把它送给别人,你能想象别人会说些什么吗?”
  我回来以后,当这条可怜的小狗第一次见到我时,它兴奋得都尿失禁了,它以前可从来没有这样,甚至在很小的时候都没有这样过。而且,它还抖得那么厉害,我都以为它突发癫痫了。我蹲下来抱住它,它把头埋在我的胸口,呜咽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仿佛是在告诉我它所有的痛苦。它当然有权抱怨。首先,它在妈妈家的时候,一直被拴在后院的一棵枫树上,它之前可从来没有被束缚过。妈妈说,这是因为它老是喜欢在花园里翻土。当然了,它肯定是以为自己来到了狗狗的地狱,所以才拼命想要挖个地道逃跑吧。
  艾玛的指甲很长,我估计这过去一年它大部分时间都是被拴在树上的。它的毛色黯淡无光,漂亮的双眼也失去了光泽。我在后院阳台上发现了一袋狗粮,是最便宜的那种,闻起来还有一股霉味。
  这条狗以前可是每天晚上都跟我一起睡的,我每天都要带它散步两次,有时候还是三次。它拥有市面上所有的狗玩具,吃过各种各样的狗零食,我因为担心它和我睡觉会觉得热,还给它准备了最舒服的狗窝,我调整自己的工作时间,好让它独处的时间不会很长。
  妈妈这样对它,让我觉得很生气,我想说点儿什么,但一想到我才刚刚回来,如果说和外人相处让我感觉像是在泥泞小路上爬山,那和妈妈对话就像是背着沉重的包皮皮袱爬上那座山。再说了,我又能说什么呢?“嘿,妈妈,下次我被绑架的时候我不会再让你养我的狗了?”

  等我终于搬回自己家以后,艾玛又重新爱上了户外活动,才不过几天时候,它就想起了自己以前的逍遥生活,现在,它说不定就正躺在我的沙发垫子上流口水呢。它的毛已经恢复了闪闪发亮的金色,它的眼睛又一次充满了生机活力。但它已经和以前不同了。我们一起散步的时候,它会紧紧地跟着我,如果它跑到前头,也会每隔几分钟就回过头看我还在不在。
  我知道妈妈并不是存心虐待我的狗,如果我指责她的残忍,她大概还会很震惊。她从来没有打过艾玛——至少,据我所知是没有的,但我觉得她可能有过这样的念头。然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她没有给过它一点点的爱,在我看来,这和肢体上的虐待一样可怕。妈妈永远都不会明白,爱的缺乏,那也是一种虐待。
  在女儿死了以后,那变态强迫我按照规矩,继续原来的生活,就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对他的恨让我暂时忘记了自己的悲痛。
  就这样过了大概一周,一天早上,他出去砍柴,说是准备过冬用。我觉得当时已经是将近六月底了,但也不敢肯定。当生活失去了目标,时间也就没有了意义。有时候,我甚至都忘了在墙上做记号,无所谓了——我知道我已经在那里住了快一年,因为当他打开门的时候,我能闻到一股泥土和杉树的温暖气息,和他绑架我的那一天闻起来是一样的。
  他在外面砍柴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给他的衬衫钉扣子。我时不时瞥一眼女儿曾经睡过的小篮子,当我看到她的小毯子被他折得整整齐齐,搭在篮子边上的时候,我突然手一抖,把针扎到了手指上。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他走进来说:“有点儿事要让你做。”
  上一次他让我帮忙还是杀那头鹿的时候,他做了个手势,让我跟着他出去,我紧张得双腿发软。我手里拽着他的衬衫和那根针,死死盯着他。他的脸红红的,还有一层亮晶晶的汗水——我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劳动,但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还是很平静。
  “快点儿,我们可没有一整天时间可以耗。”我跟着他走到外面的一堆杉树木材旁边,他回过头说:“现在注意了。你的工作是等我把木头劈开以后,把它们捡起来堆到那边。”他指着小屋旁边一堆堆得整整齐齐的柴火。
  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出去,我待在屋里的时候,总能听到电锯的声音,但没有看到附近有任何新砍的树桩或是树枝拖拉的痕迹。在他砍柴的地方,有一辆手推车,所以,我猜他是在树林深处砍了树,然后把它用推车推来,再砍成小块的柴火。

  他砍柴的地方离柴火堆有三四米远。我想,他为什么不把柴火就堆在旁边,或者把树枝用车推到柴火堆边再劈,不是更方便吗。我总觉得,这就和上次猎杀那头鹿一样,他是在向我示威。
  自从孩子死了以后,我就没怎么出来过,我把木柴拿到柴堆去的时候,四处搜寻地上有没有最近被翻动过的痕迹。什么都没有发现。我迅速瞄了一眼小屋前边的小河,想起了女儿躺在毯子上,在河边晒太阳的情形,回忆席卷而来,将我吞没。
  我们工作了大概一个小时,我又抱了一堆柴火,把它们堆好,然后回到他砍柴的地方,站在他身后几步远。他已经砍完了,所以我现在去捡柴火应该安全了。他把衬衫脱了,背上全是汗。他停下来深吸了一口气,他是背对着我的,那把斧头就扛在肩上。
  “我们不能让这件事干扰到我们的最终目标,”他说,“大自然自有安排。”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不过我也有安排。”他把斧头又举了起来,斧刃在空中闪着耀眼的光,“我们尽早发现她的弱点,这是好事。”
  我明白了,我感觉自己冰冷的心在胸口撕得粉碎。他继续劈着木头,每砍一下就喘一声粗气,他在劈柴的间隙说:“下一个就会更强壮了。”
  下一个。
  “你生完孩子还不到六周,但你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所以我决定让你早点儿再怀上。我们今天晚上就开始。”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脑子里却发出一声尖叫。还要生更多的孩子。这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了。
  他把斧头抡过肩膀,准备劈下一段木材,斧刃在明亮的阳光下发出银色的光。
  “怎么不回答我,安妮?”
  他的斧头被卡在了一块木头中间,我不用回答他的问题了。他用脚踩住木头,把斧头拔了出来,然后把它放在右边的木头堆旁。他一脚站在木头堆边,身体微微倾斜,弯下腰,试着用手掰开那被劈了半截的木头。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身后,站在他右边——他正朝着左边。我只要一伸手,都能摸到他背上的汗滴。他用手使劲掰着那块木头,嘴里还发着牢骚。
  “哎呦!”
  他把手举起来,用嘴吸着扎进去一根木刺的手指,我屏住自己的呼吸。如果这时他转过身,我们就会面对面了。
  他又弯下腰,继续掰那块木头。我站着他身体正后方,和他面朝同一个方向,我盯着他背后,生怕他转过身,然后,我慢慢伸手拿过了那把斧头。我握着那温暖的、光滑的木头斧柄,上面还有他的汗,有点儿滑,我紧紧把它握牢。那沉甸甸的重量让我感觉很好、很踏实,我把斧头举起来,放在肩膀上。
  他一边用力掰,一边说:“我们明年春天就会有第二个孩子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偶发空缺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2
摘要:6.11若发生如下三种情况之一,即认为偶发空缺出现:(1)地方议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声明接受职位;(2)议会收到其辞职报告;(3)其死亡当天……——查尔斯·阿诺德-贝克《地方议会管理条例》,第七版星期天巴里·菲尔布拉泽不想出门吃晚饭。整个周末他都头痛欲裂,当地报纸约稿的截稿期马上就要到了,得拼命写完。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劳伦斯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今年是20世纪英国最有成就、也是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劳伦斯诞生!”!”0周年。这位不朽的文学大师在他近20年的创作生涯中为世人留下了!”0多部小说、3本游记、3卷短篇小说集、数本诗集、散文集、书信集,另有多幅美术作品,不愧为著作等身的一代文豪。戴维·赫伯特·劳伦斯(DavidHerbertLawrence)!”885年9月!”!”日出生在英国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 [点击阅读]
厄兆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从前,但不是很久以前,有一个恶魔来到了缅因州的小镇罗克堡。他在1970年杀死了一个名叫爱尔玛·弗莱彻特的女服务员;在1971年,一个名叫波琳·图塔克尔的女人和一个叫切瑞尔·穆迪的初中生;1974年,一个叫卡洛尔·杜巴戈的可爱的小女孩;1975年,一个名叫艾塔·林戈得的教师;最后,在同一年的早冬,一个叫玛丽·凯特·汉德拉森的小学生。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
天涯过客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请各位旅客系上安全带!”机上的乘客个个睡眼惺忪地在身旁摸索着,有人伸着懒腰,他们凭经验知道不可能已经抵达日内瓦。当机舱长威严的声音再度宣布:“请系上安全带!”时,细碎的瞌睡声漫成一片呻吟。那干涩的声音透过扩音机,分别以德、法、英文解释着:由于恶劣天气的影响,机上乘客将有短时间会感到不适。史德福-纳宇爵士张口打了个大呵欠,伸着双手把身子挺得高高的,再轻轻扭动两下,才依依不舍地从好梦中醒来。 [点击阅读]
天黑前的夏天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个女子双臂交叉,站在自家后屋台阶上,等待着什么。在想事儿吗?她可不这么认为。她是在试图抓住某个东西,让它赤条条地躺在跟前,好让她细细端详,看个真切明白。最近一段日子里,她脑海里的种种想法多如衣架上的衣服,她一件件取下“试穿”。任凭自己嘴里冒出童谣般老掉牙的话语,因为遇到重要事件,人们总是习惯套用老话表明态度,而老话却多为陈词滥调。 [点击阅读]
底牌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亲爱的白罗先生!"这个人的声音软绵绵的,呼噜呼噜响--存心做为工具使用--不带一丝冲动或随缘的气息。赫邱里·白罗转过身子。他鞠躬,郑重和来人握手。他的目光颇不寻常。偶尔邂逅此人可以说勾起了他难得有机会感受的情绪。"亲爱的夏塔纳先生,"他说。他们俩都停住不动,象两个就位的决斗者。他们四周有一群衣着考究,无精打采的伦敦人轻轻回旋着;说话拖拖拉拉或喃喃作响。 [点击阅读]
怪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九月九日的下午,一如平常的下午,没有两样。任何人对于那天即将发生的不幸,毫无一丝预感。(除了一人例外,那就是住在威尔布朗姆胡同四十七号的巴克太太,她对于预感特别有一套,每次她心头觉得一阵怪异之后,总要将那种不安的感觉,详详细细地描述一番。但是巴克太太住在四十七号,离开十九号甚远,那儿会发生什么事,与她无干,所以她觉得似乎没有必要去做什么预感)。“加文狄希秘书打字社”社长K-玛汀戴小姐。 [点击阅读]
推销员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前言阿瑟·米勒,美国剧作家,1915年出生在纽约一个犹太人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个时装商人,他在哈莱姆上小学,布鲁克林上中学,中学毕业以后工作了两年,后来进入密执根大学,大学期间开始戏剧创作,写了4部剧本,并两次获奖。他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剧作是《鸿运高照的人》(1944),成名作是1947年创作的《全是我的儿子》,作品获当年度的纽约剧评界奖。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