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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蒂默·J·艾德勒要知道读书时必须要“体会字里行间的意思”,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我想要劝告你在读书过程中做同样重要的一件事。我想要劝告你“进行评注”。如果你不这样做,就不可能最有效地进行阅读。我坚决认为,在书上做记号不是弄坏书的行为,而是爱书。有两种拥有书的方式。第一是付钱买下,建立财产权,就像你购买衣服和家具。但这种购买行为仅仅是拥有的前奏曲。只有当你使其成为你的一部分,才有全部拥有权,而使它成为自己的一部分的最好方式是阅读时进行评注。举个例子可以让此观点一目了然。你买一块牛排,把它从肉铺的冰柜里转放进你的冰箱里。从最重要的意义上讲,你只有食用它,使它融入你的血液里,才拥有了牛排。我认为书也是这样,只有吸收进你的血液里才会对你有好处。有三种书的主人。第一种拥有所有的极佳的套装书和畅销书——未读,未触摸过。第二种人有大量的书——读完少数,多数像买的那天一样干净闪亮。这种人可能喜欢拥有自己的书,但由于过分珍惜书的外表而阻碍了阅读。第三种人有少数或许多书——由于经常用,做标记,从前面写到后面,每本书都卷页、破旧、掉页、松散。你可能会问:把印刷精美、装饰漂亮的书保存得完美无损是过于珍惜吗?当然不是。我宁愿给我的小宝贝一盒蜡笔和伦勃朗的原画,也不愿把首版《失乐园》到处涂画!我决不给画或雕像做标记。它的灵魂,如果我可以这样说,与身体不可分。稀有版本或精装本的美就像一幅画或一尊雕像。但是书的灵魂可以与身体分开。一本书更像一段音乐的乐谱,而不像一幅画。伟大音乐家不会把交响曲与乐谱纸混淆。如果太珍惜极好的装订或印刷式样而影响写评注,那不妨买简装本,尊重作者。为什么做标记对阅读绝对必要呢?首先,它使你清醒(我的意思不仅仅是指有知觉,而是指十分清醒)。其次,如果是积极的阅读,就等于思考,而思考就要用文字、口头或书面表达出来。有标记的书通常是完全思考过的书。最后,写帮助你记得你的想法,或作者表达的思想。让我展开谈谈这三点。如果你希望阅读有所收获,而不是消磨时间,就必须积极地阅读。你不可能让你的眼睛离开书本还能理解读的内容。普通的轻松小说,譬如《飘》,不需要最积极地阅读。消遣书可以以放松的状态来读,毫无损失。思想丰富的巨著和美文,提出并且试图回答很基本问题的书,需要尽你全力最积极地阅读。如果当你读完一本书,页面上填满了笔记,就知道你在积极地阅读。但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写非常必要呢,嗯,写是物理行为,动手可以使单词和句子更清楚地印在脑子里,更好地保存在记忆中。写下你对读的重要字和句子的反应,记下引起你思考的问题,就是保存那些反应,使那些问题变得尖锐。即使你写在便条簿上,写完后把纸丢掉,你的理解也会更透彻。但你不必丢掉纸。空白处(书页的上、下边,还有页的左右边)、扉页、两行间的空隙,都可以利用。它们并不那么神圣。最好是你的标记和笔记成为书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永远留在那里。下周或来年,你可随时拿起书,你所有的同意、不同意、怀疑以及磋商的观点都在。它的好处是能够从你停下的地方重新开始,正如你继续被打断的对话一样。这正是阅读应该做的:你与作者对话。大概他比你更了解主题,自然地你接近他时,会适度地谦逊。但不要相信读者只应被动接受。理解是双向操作;学习的本质不像个空容器。学习者要自问问题或向老师提问。一旦他理解了老师说的,他甚至还必须同老师辩论。在书上做标记完全是向作者表达你的不同或相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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