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追风筝的人 - 小说《追风筝的人》txt——第六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冬天。
  每年下雪的第一天,我都会这样度过:一大清早我穿着睡衣,走到屋子外面,双臂环抱抵御严寒。我发现车道、爸爸的轿车、围墙、树木、屋顶还有山丘,统统覆盖着一英尺厚的积雪。我微笑。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白晃晃的雪花刺痛我的眼睛。我捧起一把新雪,塞进嘴里,四周静谧无声,只有几声乌鸦的啼叫传进耳里。我赤足走下前门的台阶,把哈桑叫出来看看。
  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温暖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理由很简单:每当天寒地冻,学校就停课了。于我而言,冬天意味着那些复杂的除法题目的结束,也不用去背保加利亚的首都,可以开始一连三个月坐在火炉边跟哈桑玩扑克,星期二早晨去电影院公园看免费的俄罗斯影片,早上堆个雪人之后,午餐吃一顿甜芜青拌饭。
  当然还有风筝。放风筝。追风筝。
  对于某些可怜的孩子来说,冬天并不代表学期的结束,还有种叫自愿冬季课程的东西。据我所知,没有学生自愿去参加那些课程,当然是父母自愿送他们去。幸运的是,爸爸不是这样的家长。我记得有个叫艾哈迈德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隔街相望。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医生,我想。艾哈迈德患有癫痫,总是穿着羊毛内衣,戴一副黑框眼镜——阿塞夫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皮。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白雪皑皑的山头。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我喜欢喀布尔的冬天。我喜欢夜里满天飞雪轻轻敲打我的窗户,我喜欢新霁的积雪在我的黑色*胶靴下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铁炉的温暖,听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萧瑟,冰雪封路,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那是因为风筝。爸爸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但我们生活在各自的区域,风筝是我们之间薄如纸的交集。
  每年冬天,喀布尔的各个城区会举办风筝比赛。如果你是生活在喀布尔的孩子,那么比赛那天,无疑是这个寒冷季节最令人振奋的时候。每次比赛前夜我都会失眠,我会辗转反侧,双手借着灯光在墙上投射出动物形状的影子,甚至裹条毛毯,在一片漆黑中到阳台上呆坐。我像是个士兵,大战来临前夜试图在战壕上入睡。其实也差不多,在喀布尔,斗风筝跟上战场有点相像。
  跟任何战争一样,你必须为自己做好准备。有那么一阵,哈桑和我经常自己制作风筝。秋天开始,我们每周省下一点零用钱,投进爸爸从赫拉特买来的瓷马里面。到得寒风呼啸、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们揭开瓷马腹部的盖子,到市场去买竹子、胶水、线、纸。我们每天花几个小时,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那些让风筝更加灵动的薄棉纸。再接着,我们当然还得自己准备线。如果风筝是枪,那么缀有玻璃屑的线就是膛里的子弹。我们得走到院子里,把五百英尺线放进一桶混有玻璃屑的胶水里面,接着把线挂在树上,让它风干。第二天,我们会把这为战斗准备的线缠绕在一个木轴上。等到雪花融化、春雨绵绵,喀布尔每个孩子的手指上,都会有一些横切的伤口,那是斗了一个冬天的风筝留下的证据。我记得开学那天,同学们挤在一起,比较各自的战伤。伤口很痛,几个星期都好不了,但我毫不在意。我们的冬天总是那样匆匆来了又走,伤疤提醒我们怀念那个最令人喜爱的季节。接着班长会吹口哨,我们排成一列,走进教室,心中已然渴望冬季的到来,但招呼我们的是又一个幽灵般的漫长学年。

  0但是没隔多久,事实证明我和哈桑造风筝实在不行,斗风筝倒是好手。我们设计的风筝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逃悲惨的命运。所以爸爸开始带我们去塞弗的店里买风筝。塞弗是个近乎瞎眼的老人,以替人修鞋为生,但他也是全城最著名的造风筝高手。他的小作坊在拥挤的雅德梅湾大道上,也就是喀布尔河泥泞的南岸那边。爸爸会给我们每人买三个同样的风筝和几轴玻璃线。如果我改变主意,求爸爸给我买个更大、更好看的风筝,爸爸会买给我,可是也会给哈桑买一个。有时我希望他别给哈桑买,希望他最疼我。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有一次,有个多嘴的印度小孩,他家最近才搬到附近,告诉我们,在他的家乡,斗风筝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则和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放风筝,并且你必须站在风向成直角的地方。”他骄傲地说,“还有,你不能用铝来做玻璃线。”
  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让你吹吧。这个印度小孩很快会学到的,跟英国人在这个世纪之初以及俄国人在1980年代晚期学到的如出一辙:阿富汗人是独立的民族。阿富汗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斗风筝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
  不仅如此,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追逐十分激烈:追风筝的人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像西班牙人那样。我曾看过一本书,说起他们在斗牛节时被公牛追赶的景象。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上松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三十英尺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我跑到拐角处,发现哈桑低首飞奔,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看天空,汗水浸透了他后背的衣服。我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我非但跑得比哈桑慢,也笨拙得多,我总是羡慕他与生俱来的运动才能。我站起身来,瞥见哈桑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我艰难地追着他,摔破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就在独立中学旁边。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真的看着对方。就在那时,哈桑的脸又变了。也许没有变,不是真的变了,但我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两张脸,一张是我认得的,我从小熟悉的;另外一张,第二张,就隐藏在表层之下。我曾经看到过他的脸色*变化——总是吓我一跳,它每次出现不过惊鸿一瞥,但足以让我疑惑不安,觉得自己也许曾在什么地方见到过。随后,哈桑眨眨眼,他又是他了,只是哈桑了。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除非真主——如果他存在的话——弄瞎了我的眼,不然风筝一定会落进他张开的臂弯里。
  1975年冬天,我最后一次看到哈桑追风筝。
  通常,每个街区都会举办自己的比赛。但那年,巡回赛由我所在的街区,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举办,几个其他的城区——卡德察区、卡德帕湾区、梅寇拉扬区、科德桑吉区——也应邀参加。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在谈论即将举办的巡回赛,据说这是二十五年来规模最大的风筝比赛。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铺满毛皮的椅子上,烤着火,边喝茶边交谈。早些时候,阿里服侍我们用过晚餐——土豆、咖喱西兰花拌饭,回去跟哈桑度过漫漫长夜。爸爸塞着他的烟管,我求他讲那个故事给我听,据说某年冬天,有一群狼从山上下来,游荡到赫拉特,迫使人们在屋里躲了一个星期。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巡回赛,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或者该怎么说。我要是取胜了会怎么样呢?他只是交给我一把钥匙吗?我是斗风筝的好手,实际上,是非常出色*的好手。好几次我差点赢得冬季巡回赛——有一次,我还进了前三名。但差点儿和赢得比赛是两回事,不是吗?爸爸从来不差点儿,他只是获胜,获胜者赢得比赛,其他人只能回家。爸爸总是胜利,赢得一切他想赢得的东西。难道他没有权利要求他的儿子也这样吗?想想吧,要是我赢得比赛……
  爸爸吸着烟管,跟我说话。我假装在听,但我听不进去,有点心不在焉,因为爸爸随口一说,在我脑海埋下了一颗种子:赢得冬季巡回赛是个好办法。我要赢得比赛,没有其他选择。我要赢得比赛,我的风筝要坚持到最后。然后我会把它带回家,带给爸爸看。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那么也许我在家里孤魂野鬼般的日子就可以结束。我让自己幻想着:我幻想吃晚饭的时候,充满欢声笑语,而非一言不发,只有银餐具偶尔的碰撞声和几声“嗯哦”打破寂静。我想像星期五爸爸开着车带我去帕格曼,中途在喀尔卡湖稍作休憩,吃着炸鳟鱼和炸土豆。我们会去动物园看看那只叫“玛扬”的狮子,也许爸爸不会一直打哈欠,偷偷看着他的腕表。也许爸爸甚至还会看看我写的故事,我情愿为他写一百篇,哪怕他只挑一篇看看。也许他会像拉辛汗那样,叫我 “亲爱的阿米尔”。也许,只是也许,他最终会原谅我杀了他的妻子。
或许您还会喜欢:
我是猫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夏目漱石,日本近代作家,生于江户的牛迂马场下横町(今东京都新宿区喜久井町)一个小吏家庭,是家中末子。夏目漱石在日本近代文学史上享有很高的地位,被称为“国民大作家”。代表作有《过了春分时节》《行人》《心》三部曲。 [点击阅读]
我的名字叫红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0
摘要: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而他,那个混蛋,则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他是否已把我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把我扛到井边,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时,我先前被他用石头砸烂了的脑袋摔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额头和脸颊全都挤烂没了;我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满嘴都是鲜血。 [点击阅读]
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0
摘要:序幕那是萨瓦纳的一个凉爽春夜,我的母亲走在石子路上,木屐像马蹄似的敲得鹅卵石哒哒响。她穿过一片盛开的杜鹃,再穿过铁兰掩映下的小橡树丛,来到一片绿色空地,边上有一个咖啡馆。我父亲在铁桌旁的一张凳子上坐着,桌上摊了两个棋盘,父亲出了一个车,仰头瞥见了我母亲,手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兵,棋子倒在桌面,滑下来,滚到一旁的走道上去了。母亲弯下身子,捡起棋子交还给他。 [点击阅读]
战争与和平
作者:佚名
章节:361 人气:0
摘要:“啊,公爵,热那亚和卢加现在是波拿巴家族的领地,不过,我得事先对您说,如果您不对我说我们这里处于战争状态,如果您还敢袒护这个基督的敌人(我确乎相信,他是一个基督的敌人)的种种卑劣行径和他一手造成的灾祸,那么我就不再管您了。您就不再是我的朋友,您就不再是,如您所说的,我的忠实的奴隶。啊,您好,您好。我看我正在吓唬您了,请坐,讲给我听。 [点击阅读]
户隐传说杀人事件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没有想到拉动门栓时竟然发出惊人的响声,令男子吓了一大跳,好在风声掩去了这一声响,没有惊动房间里的人。从太阳落山的时候起就起风了。风儿摇动着树林里粗壮的树枝。整座山峦开始呼啸,呼啸声掠过屋子的屋顶。已经到了11月的月底,天空却刮起了在这季节里不可能出现的南风。据村子里的老人说,现在这个时候刮这样的风,不是一个好兆头。但愿这不是出事的征兆。对男子来说,就是靠着这风声,才使他在拉动门栓时没有被人发现。 [点击阅读]
手机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0
摘要:“脉冲”事件发生于十月一日下午东部标准时间三点零三分。这个名称显然不当,但在事情发生后的十小时内,大多数能够指出这个错误的科学家们要么死亡要么疯癫。无论如何,名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影响。那天下午三点,一位籍籍无名的年轻人正意气风发地在波士顿的波伊斯顿大街上往东走。他名叫克雷顿·里德尔,脸上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步伐也特别矫健。他左手提着一个艺术家的画夹,关上再拉上拉链就成了一个旅行箱。 [点击阅读]
拇指一竖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贝瑞福夫妇对坐在早餐桌前,他们和普通的夫妇没什么不同,这时候,全英格兰至少有好几百对像他们这样上了年纪的夫妻正在吃早餐,这一天,也是个很普通的日子——一星期七天之中,至少有五个这样的日子。天空阴沉沉的,看起来像是会下雨,不过谁也没把握。 [点击阅读]
拉贝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胡绳60年前,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是日本法西斯在中国所犯严重罪行之一,是中国现代史上极其惨痛的一页。虽然日本当时当权者和以后当权者中的许多人竭力否认有这样的惨案,企图隐瞒事实真相,但事实就是事实,不断有身经这个惨案的人(包括当时的日本军人)提供了揭露惨案真相的材料。最近,江苏人民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共同翻译出版了《拉贝日记》。 [点击阅读]
挪威的森林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编者语我们为什么选择村上春树?不是因为他连获日本文艺界的奖项:也不是因为他的作品高居日本畅销书榜首:更不是因为他的作品掀起年轻一代的抢购热潮,突破四百万部的销量!那么,为什么?答案是:他和他的作品带给我们思想的特异空间,而轻描淡写的日常生活片断唤起的生活气氛令我们有所共鸣。更重要的是他以六十年代的背景道出九十年代,甚至世世代代的年轻心声。 [点击阅读]
推销员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前言阿瑟·米勒,美国剧作家,1915年出生在纽约一个犹太人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个时装商人,他在哈莱姆上小学,布鲁克林上中学,中学毕业以后工作了两年,后来进入密执根大学,大学期间开始戏剧创作,写了4部剧本,并两次获奖。他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剧作是《鸿运高照的人》(1944),成名作是1947年创作的《全是我的儿子》,作品获当年度的纽约剧评界奖。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