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You to Read
属于您的小说阅读网站
Site Manager
德伯家的苔丝 - 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第十三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苔丝·德北菲尔德从她那个冒牌本家回来了这件事,已经四处传说开了,如果说在一英里方圆的地面上使用传说这个词不算太大的话。午后时分,马洛特村里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从前是苔丝的小学同学和朋友,一起来看望她,她们来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们浆洗过熨平了的最好的衣服,因为她们认为,苔丝是一个胜利归来的卓越征服者,她们要做她的客人;她们在屋里坐成一圈,带着好奇的心情看着她。因为和她恋爱的正是那位据说隔了31代的堂兄德贝维尔先生,一个并不完全是本地的绅士,而他作为猎艳能手和负心汉子的名声已经四下传播开来,开始超越特兰里奇的本地边界,由于这种令人害怕的情形,这也使她们所认定的苔丝的地位,同在毫无危险中的地位相比,就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她们对她抱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当苔丝一转过身去,一些年轻一些的姑娘就小声议论起来——
  “她多么漂亮呀,那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她显得更漂亮了!我相信它花了一大笔钱,并且还是他送的礼物。”
  苔丝站在屋子的角落处,正在从碗橱里往外拿茶具,没有听见这些评论。
  要是她听见了这些评论,她也许很快就会把她的朋友们对这件事的误会改正过来。但是她的母亲却听见了,琼简单的虚荣心在高攀一门婚事的希望落空以后,因此就到女儿被人追求这件事上去寻求感情上的满足。总的说来,她感觉到了满足,即使这种短暂和有限的胜利会影响到她女儿的名声;但是她最终也许还是要嫁给他的,她看见她们羡慕她的女儿,心里头高兴,就热情地请她们留下来吃茶。
  她们的闲聊、她们的欢笑、她们的善意影射,尤其是她们闪烁其词的妒意,也使苔丝在精神上复活了;而且随着晚上时间的流逝,苔丝也渐渐地被她们的兴奋情趣感染了,差不多变得快活起来。她脸上像大理石一样僵硬的表情消失了,走路时的脚步也有些像往日那样蹦蹦跳跳了,她容光焕发,全身显现出青春的美丽风采。

  有时候,尽管她满腹心事,但是她回答她们的问题时也会带上一种高人一等的神气,好像承认她在情场上的经验,的确是有些让人羡慕的。不过同罗伯特·骚斯①说的“同她自己的毁灭恋爱”这句话比起来,她还相差得很远,因此她的幻想也只是像一道闪电,一闪就消失了;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嘲笑她一阵阵出现的弱点;在她暂时出现的骄傲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谴责了她,于是她又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①罗伯特·骚斯(Robert South,1634-1716),英国神学家。
  第二天早晨的黎明是令人沮丧的,它已经不是礼拜天了,而是礼拜一了;漂亮的衣眼已经收藏起来,欢笑的客人已经离去,苔丝醒了,孤单地躺在她过去睡觉的床上,比她更年轻的几个天真的小孩子,躺在她的周围,轻轻地呼吸着。她回家带来的激动和引起的兴趣已经不见了,她只是看见她的面前有一条漫长的冷酷的大道,她在大道上独自跋涉,没有人帮助,也没有人同情。紧接着她的情绪就可怕地低落下来,恨不得让自己躲避到坟墓里去。
  过了几个星期苔丝才恢复过来,有勇气抛头露面,敢在一个礼拜天早晨到教堂里去。她喜欢听唱圣歌——而且是过去的那种圣歌——还喜欢听那些古老的圣诗,喜欢跟着一起唱晨祷的颂歌。她生来就喜爱音乐,那是她那位喜欢唱民歌的母亲遗传给她的,她这种爱好使最简单的音乐也具有了一种力量,有时候差不多能把她的心从胸膛里给掏出来。
  为了自己的缘故,她既要尽可能地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要避免年轻的男子向她献殷勤,所以她一直到了教堂的钟声开始敲响的时候才动身,并且在走廊下面找了一个后排座位坐下,那儿靠近杂物间,只有老头儿老太婆才在那儿坐,那儿还放有一堆挖掘坟墓的工具,里面还竖有一个棺材架子。

  教区居民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堂,一排排坐在她的前面,他们低着头在那儿坐了一刻钟的时间,似乎是在祈祷,但是他们并没有祈祷;后来他们又坐直了,四处张望起来。唱圣歌的时候,选的恰巧是她喜爱的一首——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①——不过她不知道那首圣歌叫什么名字,虽然她心里很想知道。她心里想,虽然她无法用语言把心里想法准确地表达出来,但是觉得一个作曲家的力量有多么地神奇,像她这样一个姑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知道他的性*格,而他被埋在坟墓中,却能够带领她在一组充满感情的圣歌里,体会到最初只有他自己才体会到的感情。
  ①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the old double chat“Longdon”),理查德·朗敦(1730-1803)是英国风琴家和作曲家,曾为《旧约·诗篇》作曲。
  在礼拜进行的过程中,先前扭头张望的那些人又把头扭了过来;后来他们看见她在那儿,就互相窃窃私语起来。她知道他们低声谈论的是什么,就开始伤心起来,觉得她再也不能到教堂里来了。
  同过去相比,她和几个弟妹们一起共用的寝室,就成了她常常避难的地方了。就在这间寝室里,就在茅屋再下几平方英尺的地方,她看见窗外没有尽头的凄风、苦雨、飞雪,看见无数的灿烂夕阳,看见一个又一个圆月。她就这样把自己禁锢在寝室里,到了后来,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已经离开这里了。
  在这期间,苔丝唯一的活动是在天色*黄昏以后;她走出屋外,来到树林里,那时候她似乎才不感到孤独。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只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是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少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它作为整体是如此令人可怕,而作为个体却又不那样令人害怕,甚至是可怜的。

  她在这些孤寂的山上和小谷里悄悄走着,每走到一地,她就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她那躲躲闪闪的柔弱身体,也变成了那片景物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了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午夜的冷风和寒气,在冬天树枝上还紧紧包裹着的苞芽和树皮中间呜咽着,变成了苦苦责备苔丝的言语。下雨的天气,就是她心灵中模糊的道德神灵对她的软弱所表达的不可挽救的悲伤,对于这个道德神灵,她既不能明确地把它归入她在童年时代信仰的上帝那一类里去,也弄不清楚它是其它的什么东西。
  苔丝在一堆混乱不堪的传统习俗上建立起自己的性*格,头脑里充满了对她毫不同情的形体和声音,把自己紧紧包围起来,但是,这只不过是她幻想中的可怜的错误的创造而已——是她无故感到害怕的道德魔怪的迷雾。和实际世界格格不入的正是这些道德魔怪,不是苔丝自己。她在鸟儿熟睡的树篱中漫游的时候,看见野兔在月光下的草地上蹦来跳去,或者,她在野鸡栖息的树枝下站着的时候,她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所有的时候,她一直要在没有不同的地方区分出不同来。她自己感到矛盾的地方,其实十分和谐。她被动地破坏了的只是一条已经被人接受了的社会律条,而不是为环境所认同的社会律条,可是她却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或许您还会喜欢:
猫与鼠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君特-格拉斯在完成了第一部叙事性长篇小说《铁皮鼓》之后,我想写一本较为短小的书,即一部中篇小说。我之所以有意识地选择一种受到严格限制的体裁,是为了在接下去的一本书即长篇小说《狗年月》中重新遵循一项详尽的史诗般的计划。我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长大的,根据自己的认识,我在《猫与鼠》里叙述了学校与军队之间的对立,意识形态和荒谬的英雄崇拜对学生的毒化。 [点击阅读]
窄门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第一章“你们尽力从这窄门进来吧。”——《路加福音》第13章24节。我这里讲的一段经历,别人可能会写成一部书,而我倾尽全力去度过,耗掉了自己的特质,就只能极其简单地记下我的回忆。这些往事有时显得支离破碎,但我绝不想虚构点儿什么来补缀或通连:气力花在涂饰上,反而会妨害我讲述时所期望得到的最后的乐趣。 [点击阅读]
罗亭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那是个静谧的夏天早晨。太阳已经高悬在明净的天空,可是田野里还闪烁着露珠。苏醒不久的山谷散发出阵阵清新的幽香。那片依然弥漫着潮气,尚未喧闹起来的树林里,只有赶早的小鸟在欢快地歌唱。缓缓倾斜的山坡上,自上到下长满了刚扬花的黑麦。山顶上,远远可以望见一座小小的村落。一位身穿白色薄纱连衣裙,头戴圆形草帽,手拿阳伞的少妇,正沿着狭窄的乡间小道向那座村庄走去。一名小厮远远跟在她后面。 [点击阅读]
老妇还乡
作者:佚名
章节:3 人气:3
摘要:正文第一幕火车站一阵报时钟声后,幕徐徐升起。接着就看到“居仑”两字。显然,这是北京处隐约可见的小城的名称,一片破烂、败落的景象。车站大楼同样破败不堪,墙上标出有的州通车,有的州不通;还贴着一张破烂不堪的列车时刻表,车站还包括一间发黑的信号室,一扇门上写着:禁止入内。在北京中间是一条通往车站的马路,样子可怜得很,它也只是用笔勾勒出来。 [点击阅读]
随感集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白开元译1梦,我心灵的流萤,梦,我心灵的水晶,在沉闷漆黑的子夜,闪射着熠熠光泽。2火花奋翼,赢得瞬间的韵律,在飞翔中熄灭,它感到喜悦。3我的深爱如阳光普照,以灿烂的自由将你拥抱。4①亲爱的,我羁留旅途,光阴枉掷,樱花已凋零,喜的是遍野的映山红显现出你慰藉的笑容。--------①这首诗是赠给徐志摩的。1924年泰戈尔访毕,诗人徐志摩是他的翻译。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
丧钟为谁而鸣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海明为、海明微、海明威,其实是一个人,美国著名小说家,英文名Hemingway,中文通常翻译为海明威,也有作品翻译为海鸣威,仅有少数地方翻译为海明为或海明微。由于均为音译,根据相关规定,外国人名可以选用同音字,因此,以上翻译都不能算错。海明威生于l899年,逝世于1961年,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是一位具有独创性*的小说家。 [点击阅读]
以眨眼干杯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她有个大目的1以深蓝色的蓝宝石为中心,围绕镶嵌着一圈小小的钻石。把这些宝石连接到一起的,是灿灿发光的黄金。卖点在于其非凡的品质。项链、挂坠、耳环、再加上一对手镯,共计七千四百三十万日元。旁边是一条用红宝石、钻石和水晶组合而成的项链,二千八百万日元。耳环,一千万日元--双层玻璃的背后,仿佛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一颗小小的石头,其价格甚至要超过一个大活人。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它们是那样地耀眼夺目。 [点击阅读]
低地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站台上,火车喷着蒸气,亲人们追着它跑过来。每一步,他们都高高扬起胳膊,挥舞。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车窗后。窗玻璃的下沿到他的腋下。他在胸前持着一束白色碎花,神情呆滞。一个年轻女人把一个脸色苍白的孩子从火车站拽出去。女人是个驼背。火车开进战争。我啪的一声关掉电视。父亲躺在房间正中的棺材里。房间四壁挂满照片,看不到墙。一张照片中,父亲扶着一把椅子,他只有椅子的一半高。他穿着长袍,弯腿站着,腿上满是肉褶子。 [点击阅读]
侯爵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2
摘要:一R侯爵夫人可不是才智横溢的,尽管文学作品里,凡是上年级的妇女无不被写成谈吐妙趣横生。她对样样事都无知透顶,涉足上流社会对她也于事无补。据说饱经世故的妇女所特有的吐属有致、洞察入微和分寸得当,她也一概没有。恰好相反,她冒冒失失,唐突莽撞,直肠直肚,有时甚至厚皮涎脸。对于一个享乐时代的侯爵夫人,我能有的种种设想,她都统统给破坏了。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